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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与心理学中的基本研究分析

2015-12-22 15: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引言
 
  看到一朵玫瑰的时侯,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一株植物”,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一朵花”, 或许还有的人会说 “这是一朵玫瑰”,抑或“这是一朵苦水玫瑰!”通常情况下人们在描述物体时就是这样选择具有不同概括能力的某一层级的概念来对物体进行范畴化(categorization)的。范畴化就是对物体进行分类的心理过程。而分类的层级结构原则是类包含(class inclusion),即[认为]上位层次类(superordinate class)应包含所有下位层级(subordinate level)[的观点][1]60。
 
  一、民俗分类
 
  按逻辑的严密与否,分类有科学分类(scientific classification)和民俗分类(folk taxonomy)两种。科学分类是由瑞典生物学家Linnaeus在18世纪中叶在对动植物进行分类时创立的、复杂而严密的分类系统[1]61。如在这个分类系统里,人们所说的“鲸”就是指:后生动物(主群)/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鲸目(Cetacea),鲸目以下的分类单位还有亚目、科、属、种、变种[2];[3]。在科学分类中,像位于“鲸”、“鱼”、“狗”、“猫”、“小汽车”这一中间层级的名称是小孩最先学会的,这些名称通常是各层级的名称中最短的,也是日常生活中使用最频繁的[1]63。
 
  民俗分类即“非科学”的分类,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归纳出来的、约定俗称的分类系统,它也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如中国人说“鲸鱼”就是把鲸归到鱼纲下面了。这种分类方法看起来并不“科学”,但它却很实用,有助于没有见过鲸的人一听到这个名称就知道这种动物的特征之一就是(跟鱼一样)生活在水里的。
 
  二、基本层次范畴首位及其决定因素
 
  Berlin等在随后的民俗分类研究中,根据广泛的词汇民族分类材料和对其结构的验证提出,语言的分类等级具有普遍的相似之处,其深度一般不超过起点、形态、属、种、变种等五个层次。数量最多的概念处于属层次上,这些概念是最常提及的对自然环境组织的分类,是心理上最显著的,而且也可能是儿童最早习得的分类单位,如“猫”、“狗”、“鱼”、“花”等等[6]24。Rosch 等通过调查发现,处于属层次范畴的名称是儿童语言中最先出现的具体名词[7]。有人甚至提出[8],处于属层次的概念也是人类语言发展中最先出现的概念[9]263。
 
  基于属层次在整个民俗分类系统中的位置——位于五个层次的中间——属层次范畴也就可以认为是民俗分类中的中心范畴。处于属层次的概念数量最多可以归结为它的文化重要性,这一层次的概念也许能满足人们的基本认知需要,因而可以借用心理学的术语——基本层次(basic level)——来表示属层次范畴。民俗分类还可以简化一个只包含三个层次的系统:上位层次(如“动物”)、基本层次(如“狗”、“猫”、“蛇”等)和下位层次(如“牧羊犬”、“猎犬”)。
 
  基本层次范畴在人类的认知中起着基础和关键的作用,这种显著地位称为基本层次范畴首位(primacy)。根据Brown和kay等人的解释,基本层次范畴在认知上之所以基本、重要,主要是由三个因素(factor)决定的[10];[11];[12]。首先,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各物体间的区别最明显。例如,“狗”和“猫”之间的区别就比下位层次的“猎狗”和“牧羊犬”之间的区别明显。Rosch 等的实验证明了这一点[7]。他们让受试列出不同层次上的物体的属性,结果发现,处于基本层次范畴上的物体(如“苹果”、“桃子”、“葡萄”)属性最多[1]64。由于物体的属性包含着信息,如果从基本层次范畴入手,人们就可以花费最少的精力去获得最多的信息。这一原则就叫做“认知经济原则”(cognitive economy)[1]67-68;[9]260-261。
 
  基本层次范畴首位的第二个因素是人们认识一个物体时的“完形感知”(gestalt perception)。完形感知即“整体感知”(holistic perception),是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的术语,简单地说,就是指在对某一物体的认知过程中人们习惯于把它看作一个整体[1]33;[13]。人们在完形感知之后才把物体分解成详细的属性。因为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物体不但概括了最多的下位层次范畴中不同物体所具有的共同属性,而且处于基本层次范畴的各物体间的区别明显,从而更容易获得对某一物体的完形感知。例如,当看到一只狗时,因此,大人们常对刚学说话的小孩说,“看,一只狗狗”,但不会说“看,一只动物”,而说“看,这是一只新西兰牧羊犬”的人也比较少 [1]68-69。
 
  基本层次范畴首位的第三个因素与能施加于物体的动作有关。Brown给的例子是,人们会“轻打家里的猫[基本层次范畴]”,但很难想象人们打不同种类的猫[下位层次]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或打所有的动物[上位层次]都用同一种方式[1]69。Rosch 等的实验也证明了这一因素[7],他们的实验结果表明,受试觉得能施加于家具和服装[上位层次] 的动作只有用眼观看和用手抓握等极少的动作;而受试认为人们能用身体的不同部位分别对椅子和裤子[基本层次范畴]作出9种和14种动作;能施加于起居室椅子和Levis牛仔裤[下位层次]的动作则只有1种和2种[1]71。
 
  三、基本层次范畴首位与语言研究
 
  认知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研究中的基本层次范畴的首位原则,能够部分解释为什么儿童率先习得的词汇基本都是是诸如“鱼”、“狗”、“花”等处于民俗分类中基本层次范畴的概念。基本层次范畴首位原则为语言研究提供了一个可基于数据分析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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