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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希腊悲剧的命运观与正义观

2015-07-02 14:1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古希腊悲剧的命运观与正义观

 在古希腊语中,表示“命运”的这个词moira,其基本含义是“份额”。在古希腊文化中,每个人所分得的一份是早就注定了的,这就是命运;或者说人在生下来时,命运女神就在为他搓线,线的长短是注定了的。命论文联盟http://运常常作为神的意志并借助神的活动被表现出来。神被认为就是宇宙的秩序、尺度。因此敬畏神和顺服神是古希腊人文精神的主题。但命运往往又凌驾于神之上,因为不仅人要接受命运的安排,就是神也要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堪苦难而又不得不承受苦难的处境,是神也无计逃避的命运。所以在古希腊悲剧中,命运既不能用理智进行逻辑地说明,也不能在道德上得到合理的证明,人被命运抛入无法逃避的灾难性场景,这使人感到敬畏和惊奇。海德格尔把这种灾难性场景看作是常人由生存的平庸向存在的昭示的一个转折点。
  命运意味着人的有限性,意味着人性的某种缺损。古希腊的命运悲剧是古希腊人对自身与世界关系的反思,对人的有限性与世界无限性的形象表达。人有不测命运、旦夕祸福,既是舞台上悲剧的内容,也是现世中人生的常态。即使普罗米修斯这样预知未来的神都无法摆脱命运的支配和统治,他无比感叹地说:“哦,透亮的晴空,穿飞的风儿,你们,奔腾的河流,大海层层屈卷的笑魇,哦,大地,万物的母亲,还有你,无所不见的球体,光辉的太阳——我对你们呼唤!看看我吧,一位神明,忍受众神制导的灾难;看看我的苦痛,此般羞辱,拼命挣扎,一万年的磨难。Www.133229.cOM这便是我的钉绑,被那位新掌权的王贵,幸福的神明的首领,被他的谋划锢在这边。苦哇,磨难!为眼下的不幸,也为将来的苦酸,我出声哀叹,不知何时可得解救,命运使我度过难关。嘿,我在说些什么?我预知将来,将要发生的一切,清清楚楚,都在我的料想之内;对于我,苦难的来临不会出乎意外。我必须接受命运的支配,不会大惊小怪,知晓与必然的强力抗争,决无胜利可言。”[1]不可抗拒的命运是神和人都不可能摆脱的,人的全部活动以及人关于自身的思考必须置于这不可抗拒的命运框架之内,这也就是俄狄浦斯所说的:“我们不可和命运抗争。”[2]命运把人解释世界和超越现实的信心限制在一个不可能得到充分拓展的范围。
  人类期望生活在一个安稳而又富有生气的世界中,人类既不愿意生活像铁板一块,也不希望其混乱如麻,所以自由与秩序是人类面临的永恒主题,它们之间的张力是人类生存活力的源泉。人类由此力图缓和它们之间的对立,以建立两者之间肯定的、正面的互补关系。然而人命定生活在一个对立而紧张的宇宙中,这种对立而紧张的生活既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缺失,其表达了人类生活的不完美性。在赫西俄德的《神谱》、《工作与时日》中,诸神创造了宇宙。宇宙首先意味着天与地的分离,其次是各个宇宙要素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组织宇宙的“心灵之手”是神,所以宇宙是一个神创秩序。那种秩序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诸神之间以及诸神与人之间在宇宙中的地位,其中最重要的是神与人之间的关系。神圣宇宙是一个等级体系,在那里神无限地高于人,它丰足完美,一切人类行为是不必要的。人像神那样生活,然而,人依然不满于在那一秩序中的位置,因为那一秩序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是纯粹的外在,人处于秩序的边缘,权力和荣誉只在诸神之间分配,人被安置于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可以说,宇宙为外在于人的力量所创造,对于人而言宇宙的外在性使其呈现为一个压迫性的命运,因此在那种处境下人类无助无为。人类的心智的发展使人意识到此种存在秩序的缺陷,不甘于在命定秩序中无可奈何,更不能忍受在既定的秩序前俯首听命,渴望拥有一个生动的、富有朝气的人类生命。人的主动性便寻求着超越给定性,打破这一神创宇宙秩序,扰乱自然的平衡。这便引发了人类改变自己生存处境的努力,以期重建宇宙秩序。这种努力由普罗米修斯的“分配”与“盗火”事件表达出来,代表了人类反抗压迫性的宇宙命运的一种努力。普罗米修斯代表人类利益的举动触怒了宙斯,作为对人类的惩罚,潘多拉便来到了人世,为人类制造许多灾害和不幸。普罗米修斯的悲剧性命运表明人与神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人对神的秩序的反叛以人遭受苦难告终。
  古希腊悲剧精神因此可称之为苦难的咏叹调。命运决定了人的苦难,而人却要反抗命运,最终归于毁灭,这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震撼人心之处。古希腊文化不是把悲剧看作人的自由意志或恶的力量的结果,看作某种人为的插曲或某种超出常规的意外,而是把它理解为生存或者生活的一般规律和某种终极性的宿命,理解为人的自由意志与命运之间的一场不可避免的永恒冲突。这从埃斯库罗斯《被绑的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与歌队的对话中充分体现了出来:“我知晓你说的一切,知晓当时在做越份的事情,不想否认,出于自愿。我帮助了凡人,自己吃苦受难。然而,我不认为因此该受这样的惩戒,受绑绝壁之上,吊在半空中间,耗损在这人鬼不至的荒山之巅。现在,我求你们不要为我的痛苦伤心,临落地表,听我讲述自己的命运,它将如何展开,从头到尾,听个明明白白。”[3]这种命运观不但不会给人以不自由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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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反而足以示人以自由的洞见。古希腊悲剧在这一点的贡献上是卓著的,人解开或者不能解开命运之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承受命运之重。尽管古希腊悲剧人物总是受到命运的捉弄,他们的心头永远笼罩着浓重的哀愁和无奈的惶惑,深刻体会到自身的渺小,但他们却凭着崇高的自由意志和激昂的抗争精神,高扬了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积极的生命意识。尼采为之共鸣的正是古希腊悲剧中这种“英雄与命运的战斗”以及悲剧主论文联盟http://人公所表现出的强烈个性和负责精神。
  古希腊悲剧由此进一步追问“命运”的问题。既然人本身是无罪的,那么一切灾难都是外加的吗?人的悲剧真的与人自身无关吗?这一深入的追问把人逼到无可退避的地方,促使古希腊文化反思人的存在的多元维度。面对命运,人是无能为力的,但是人可以求善,可以高贵地忍受痛苦,接受死亡,通过法律和人的全部文明立足于整个大地上。这样古希腊悲剧将正义置于人文主义的中心,以接受命运的拷问。
  在古希腊神话的宇宙观中,宇宙是诸神意志的创造,神与人同形同性,具有人的意志、激情和各种欲望,宇宙秩序的形成乃是诸神争战的结果。“诸神的不和”导致了人生的意义成为诸神之间无穷尽的斗争,也就是说对生活的各种态度是彼此斗争的,不会有结论的,没有终极答案的。古希腊联军首领阿伽门农奉宙斯之命远征违背了交往礼仪的特洛伊,这激怒了女神阿尔特弥斯,她要求阿伽门农祭献自己的女儿,方能平息女神的愤怒。神谕说,如不献祭,远征注定失败。阿伽门农面对这残酷的两难处境,老泪纵横:“我的命运,正反险厄,无论是服从指令,还是杀死女儿,家中的骄傲,流洒处女的鲜血,溅染父亲的双手,挨着祭坛放倒。这些事情哪一件会悬离灾恼?”[4]阿伽门农的两难处境源于宙斯和阿尔特弥斯两神之间的不和,他们分别向联军统帅同时提出相互冲突的要求。阿伽门农无法同时满足两位神灵,然而,如果不加以满足,则是不敬,结果自然是灾难,招来神的报复。阿伽门农的悲剧性在于他必须同时满足两位神灵相互冲突的要求,由此遭受了无法预测的灾难,经受了毁灭。这样在古希腊人看来,神只不过是相对于人而存在的更有力的存在者,因而他们与人的区别不在于道德上,乃在于力量上。正因为如此,人作为人的自由就受到神的限制。所以,人的悲剧不是来源于人的行为,而是出于神的意志。因而在《游叙弗伦》中,柏拉图对神的正义性进行追问。被控告渎神的苏格拉底前往法庭,在法庭的入口处与城邦宗教事务官员游叙弗伦相遇,游叙弗伦对苏格拉底的出现非常惊讶。苏格拉底说,自己据说是引诱年轻人不信神,犯了腐蚀雅典青年的大罪的缘故而被起诉了。苏格拉底又反问游叙弗伦为何在这儿,游叙弗伦说,因为他的父亲杀了人,所以正要去控告他的父亲。于是苏格拉底向他提出了这一问题:何为虔敬?游叙弗伦回答说:“我说虔敬就是做我方才所做的事;凡有罪,或杀人,或盗窃神器,或做其他坏事,不论是父母或任何人,都要告发,否则便是亵慢。”[5]游叙弗伦的回答没有令苏格拉底满意,在苏格拉底的追问下,游叙弗伦答道:“神之所喜者是虔敬,所不喜者是不虔敬。”[6]苏格拉底说,诸神之间并不一致,各有好恶,一个神所喜欢和赞同者也许会遭到另一个神的反对。最后对话直指虔敬和神之间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虔敬是否因其为虔敬而见喜于神,或者因其见喜于神而为虔敬?”[7]在这里,柏拉图第一次提出了正义的形而上学基础问题,如果将“虔敬”概念归于“正义”范畴,那么上述问题即可表述为:是因为正义的,神才喜欢,还是因为神喜欢,才是正义的?促使柏拉图思索该问题的正是古希腊传统诸神,倘使诸神是意志性存在,诸神实难成为正义的,更无法成为正义之源。结果,作为诸神间相互暗算、拼杀以及不可胜数的勾心斗角的产物的宇宙也定会远离善。于是,柏拉图强烈地感到必须寻求一个更高的标准将诸神统一起来,这就是超越诸神的“善”。“善”将原来互不关联的神、人、世界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宇宙秩序以及价值原则。正义必须是一个统一的、共同具有的“善的理念”,有了这个统一的“善的理念”,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就可比较、可通约了。人如要完善人性必须接受善的养育。政治负载着人类的理想,将人类引向高贵,自觉遵循富有意义的整体。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埃斯库罗斯创作的《奥瑞斯提亚》三部曲同样提供了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剧中阿波罗是奥瑞斯忒斯的保护神,是他促使奥瑞斯忒斯杀母为父报仇的论文联盟http://。用尼采的话说,阿波罗是个体化的神,他使奥瑞斯忒斯树立起一种与自然的律法(即子不能杀母)相对立的形象。但是,阿波罗不能保护奥瑞斯忒斯免遭复仇女神追杀的命运,其主要的原因是要支撑人的存在,就必须依赖理性的塑造,使人摆脱血族复仇的锁链,从家庭成员转变为城邦的自由公民。雅典娜的出现为人的自然性存在向社会性存在转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这就是自我决定的自由和法律的正义。由十二名陪审员组成的法庭在判定奥瑞斯忒斯是否有罪时,票数持平,最后由雅典娜投下关键的一票,判定奥瑞斯忒斯无罪。悲剧最后由雅典娜劝复仇女神接受法庭的结果与她及人民的和解而告终。雅典娜的权威即法律的权威。由此,正义的基础由命运转向至善,一种新的正义观开始出现:这就是,“从由复仇三女神(furies)所代表的那种强制或任性地恢复秩序的意识发展到雅典娜所解释的合乎理性的秩序”[8],神的正义开始被表达为制度化的法律理性而不是变幻莫测的神的意志,个人存在的目的不再是对家族义务(其中主要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复仇义务)的履行,而是加入城邦致力于至善的追求。这样,古希腊的悲剧主人公,他们的命运虽然是不幸的,但在个人的不幸的背后存在着肯定其主体价值的更高的正义,通过正义建立好的政治秩序,人就不再是被命运所追逐的“罪”人,而是具有政治荣耀的城邦公民。虽然历史上有过不同的正义形态,但作为正义,它们都传承着这样一个共同的范式:各得其所应得。在古希腊维度的悲剧精神中,“各”隐含着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界分,包含着一种衡量“所得”是否为“各”所应得的尺度或参照。悲剧英雄在共同体中所召唤出的属人的伦理情感和城邦的法律,彻底打破了神的僭政之法,人从此敬神而不畏神。可以说,古希腊悲剧的人文主义的基本旨趣是古希腊人需要在人间为自己立下神圣的法律,以维护人的尊严和存在的价值。人的命运和尊严不是由神决定,而是由法律和民主的方式获得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古希腊人不仅仅只是在抱怨和质问神,还从神那里争得人的生存和幸福生活的权利。人的幸福作为自然的合乎存在的天然部分,是宇宙秩序中的人的存在不可剥夺的属性,人的幸福的最终实现就是宇宙秩序在世间的最大正义。所以柏拉图认为,要成为真正的人类,神就必须退隐,人与神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一距离就是人类的行动空间,人类文明产生于此。然而,这必须以对神的宇宙记忆为基础,否则人的粗野的泰坦本性就会暴露,在这种暴虐本性面前人类会变得异常脆弱。所以,关于人类生活,柏拉图强调,人必须从神脱离,否则人类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人类生命在神统秩序下就会慢慢枯萎,就会退化得与动物一样(人的能力得不到锻炼,知识与经验得不到积累,语言得不到发展,人说着动物的语言,没有性,没有劳作,更没有政治和哲学,因为神包揽一切,掌控一切);同时,人必须仰赖神的帮助,因为人的原始本质放荡而暴虐,没有神的关照,人类就有毁灭的危险;人对神的依赖体现为人对神统宇宙秩序的记忆、学习和模仿。所以埃斯库罗斯出于对人类生存的状况有一种异常清醒的认识,他创作了《解放的普罗米修斯》,在该剧中,普罗米修斯从铁的锁链下解放出来,与宙斯和解。这一举动具有深远的意义,象征着神与人的和解。
  总之,古希腊人意识到,似乎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决定着人的命运,这种力量不是人依靠道德修养或善良意志就可以超越和克服的,他们对于人的生存困境,对人性中否定性的一面有着比较透彻的认识。即不但自由和创造性是人的本质规定性,而且孤独、有限和不完善也是人的本质的规定性,是人之为人不可逃避的命运。同时,古希腊人固然在不断地寻求与神和好的途径,但是他们认为人的悲剧不是来源于人的行为,而是出于神的意志,因此不放弃与神抗争来赢得人的尊严的机会,为人的行为及福祉的正当性辩护。所以朱光潜指出:“希腊人创造的悲剧是异教精神的表现,他们一方面渴求人的自由和神的正义,另一方面又看见人的苦难、命运的盲目、神的专横和残忍,于是感到困惑不解。既有一套不太明确的理论,又有深刻的怀疑态度,既对超自然力怀着迷信的畏惧,又对人的价值有坚强的意识,既有一点诡辩学者的天性,又有诗人的气质——这种种矛盾就构成希腊悲剧的本质。”[9]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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