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是图书对外交流的第一张名片,书名的翻译极为重要。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学者开始从美学的角度研究翻译问题,并且逐渐形成了翻译美学思想,翻译美学要解决的就是“什么样的翻译是符合人们审美的”这一问题。在此,笔者想以翻译美学为视角,谈谈书名翻译。
一、翻译美学思想
在中国,最初的图书翻译起源于印度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大量的佛经翻译成了中外文化交流的翻译源头。由于古印度与中国的民族风俗不同、语言的表达方式不同,而最初的译者大都是根据句子的本身意思来翻译,这就使文中意义的表达不能尽善尽美。伴随着图书翻译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不仅要了解外部的文化,还对译文的通顺和华美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图书翻译水平的要求也就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西周时期,就已经在翻译方面提出:“达其意,通其欲。”从汉朝桓帝时期,由于佛经的大量翻译,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根据文中的意思和各国民俗的不同,逐渐地从“通达其义”的角度发展到“文质相顾”“尽善尽美”的高度。
近代中国在遭受西方列强的入侵后,对西方科技有了强烈的认识愿望,将中西方的文化交流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中国近代翻译史上学贯中西的教育家、翻译家严复在吸收中国古代佛经翻译思想的精髓、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翻译经验的基础上,以《天演论》为例,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信”“达”“雅”的翻译标准。“信”(faithfulness)是指忠实地,准确地传达原文的内容。“达”(expressiveness)指译文通顺流畅。 “雅”(elegance)指用词雅致,文辞适当。严复的翻译标准被翻译学界广泛认同,直到现在对翻译理论和实践还有着很大的影响。经过佛经翻译和严复翻译的高峰,发展到鲁迅、钱钟书、傅雷一代时,中国翻译美学思想已经达到了成熟的境地。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大量西方翻译学派的思想得以引进,在克服了传统翻译理论中的不足、吸收了西方翻译理论的研究和论证的方法后,以刘宓庆、许渊冲等人为代表的翻译学家,走上了系统化和科学化的研究道路,促进了翻译美学的理论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发展。
翻译美学思想的意义大体上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有利于促进读者对原著国文化的理解。翻译是在对一篇文章或一句话理解的基础上辅助不同语种的人员之间进行文化交流。但是,所有的理解往往是建立在一定审美基础之上的。对于不符合审美的作品,读者是不会接受的。其次是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文化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审美的不同。因此,在作品翻译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审美差异的问题。如果从美学的角度去思考翻译,则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差异而导致的误解,从而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最后,提升译作的美学品味。以译名翻译为例,译名作为图书的第一张名片,译名精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读者对于作品美学价值的判断。因此,翻译的美学问题,不是翻译活动的最后所要思考的问题,而是翻译之初就必须要思考的问题。但是,对于译者而言,不能够为了追求美而美。翻译美学不是一种唯美主义的翻译思想,而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翻译思想。所有的翻译活动,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能够为了追求美而牺牲原作的内涵及精神。为了追求美而美的翻译是一种过犹不及的翻译。如果作者完全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去翻译,那么翻译和写作之间实则没有任何区别了。此外,翻译之美体现的是语言之美,而语言之美是由语言结构所决定的,因此,原作的语言在翻译过程中必然会经历一个解构与重构的过程。作为译者应当有勇气去解构原作的语言,然后用本民族的语言去重构原作,但是,一定要确保原作的内涵及精神不受语言解构的损失。
二、图书译名的重要性
通过网上调查,80%左右的读者认为书名的影响很大,书名的第一印象直接影响了读者的读书兴趣。对大多数的读者来说,如果不是指定的书目,一般还是要先看书名的,是否阅读这本书,很大程度取决于书名的吸引力。这是因为:首先,书名是图书的内容简介,它可以传递图书的主题内容。主题即中心思想。书名集中反映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人生观和世界观,比如,《雾都孤儿》《悲惨世界》等。其次,书名可以从侧面反映图书的内容或反映图书内容的范围,比如《莫斯科保卫战》《中途岛海战》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读者对图书译名的要求有多重要。总体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图书译名能够准确地反映图书的主题和范围。国外图书的名字经常是以人名或地名来命名的。经常接触外国原著的读者都知道,如果以人名来命名,基本上这本书就是以此人为主人公展开写作脉络的。比如《大卫·科波菲尔》,拿到这本书,我们就能通过书名认识到这是一部关于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个人经历的图书。如果以地名命名的书中就一定是围绕该地发生的故事,比如《莫斯科保卫战》,通过书名我们就能知道这是一部关于二战历史中苏联人民在莫斯科抵抗侵略者的故事。
第二,书名要简练易记,便于吸引读者。简练是指针对图书的内容,书名能够做到高度概括同时又能表达丰富的含义,这就要求译者尽量使用最少的字来表达出完整的意思。另一方面,简练的本身并不是杜绝使用较长的书名,简练仅仅是要求用最少的字来表达最完整的意思而已。简练而便于记忆的书名是要求作者所起的书名能够做到:①方便读者记忆。在相互交流过程中,简洁的、朗朗上口的东西是最容易被记住和被表述的。②便于图书的传播和交流。在读者阅读完一部图书时,内容引人入胜的书名容易被读者记忆,只有这样的书目才更容易被读者传播,才更具有生命力。
第三,被用来作为书名的词语一定要做到用词达意、切合主题。用词达意是指能够直接、具体地反映书中的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文化交流的频繁,各种学科类型的图书资料层出不穷,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人们对各种新的信息接受和筛选的能力越来越快,愈来愈强,如果一部书不能尽快地通过书名反映本身内容信息,就很可能被读者忽
略。
第四,书名的新颖性也是吸引读者的重要手段。读者都有猎奇的要求,一个新颖的书名对读者有着很强的吸引力。新颖的书名能够强烈地刺激读者阅读的兴趣,抓住读者的“眼球”,让读者有阅读的冲动和一睹为快的感觉。
由此可见,图书译名的翻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作品最终能否获得读者的青睐,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因此,在图书译名的翻译上必须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
三、基于翻译美学的书名翻译策略
书名的翻译,对于作品的传播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书名是图书的第一张名片,是读者对于作品的第一印象。因此,吸引读者的书名是作品能够被读者接受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因此,对于译者而言,应当将翻译美学作为图书翻译的基本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构建自己的翻译思路。目前,成熟的、基于翻译美学的翻译策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第一,书名直译法。书名直译法指的是能确切地表达原文的内容,在不违背原文的语言结构的条件下,进行逐字逐句的翻译。其特点是既能保持异国语言的原文情调,又能为本国语言引进一些新鲜的词语。这个方法经常被用于翻译那些以人名和地名来命名的书籍。英语书籍的书名就经常使用人名和地名来命名,对于这类书名利用直译法来处理是比较贴切的,书名直译法既保留了原著书名的形式,也保留了原著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比如,简·奥斯丁写的著名小说《Pride and prejudice》利用直译法被翻译为《傲慢与偏见》,劳伦斯写的《Son and Lovers》被直译为《儿子与情人》。书名直译法通常可以让著作中的主人公被读者铭刻与心,为大众喜爱并被广为传播。
第二,书名直译法和解释相结合的书名翻译法。有些书名如果只用直译法,读者阅读时往往会觉得书名显得太直白,与图书的内容不是很相符,这对于他国的读者来说不太好理解,毕竟,不是每个读者都能了解到原著的历史文化和作者写作时的时代背景,如果仅仅使用直译法就会使图书的书名变得缺乏吸引力。所以我们在翻译时,如果能对题目加入一些解释的成分,以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原书题目所表达意思的话,这部著作就会更容易被读者接受。比如,马克·吐温的作品《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如果直译成《冒险的哈克贝里·费恩》的话,恐怕大多数的中国读者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做事鲁莽的叫哈克贝里·费恩的人的故事。而翻译成《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话,就能让中国的读者迅速了解这部书所要描写的内容。又比如《Come Back》如果直译成《归乡》的话,读者读完这本书后就会觉得名不符实,因为这本书实际上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在异国他乡生活多年回到家乡后却被卷入一宗案件的故事。而该书最后被翻译成《归乡噩梦》。这个译名对读者来说,认同感会更强一些。同样的,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的另一个名字叫《石头记》,如果翻译成外文《The story of stone》就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第三,书名直译法和书名意译法相结合。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对作者的思维和创作有重要的影响。有些作者在给图书命名的时候就会依照本国的文化风俗和自己的好恶来给书命名。在翻译这类图书书名的时候,译者就必须要了解原著作者的所处时代、文化背景以及作者希望通过书名表达的意思,进而才可能准确地将原著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图传递给读者。比如,著名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名著《For whom the bell tolls》,这个书名是引自玄学派诗人John Donne的“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it tolls thee.”这句话表明了Donne对待死亡的态度,而海明威引用这句话作为自己小说的标题也是点明了该书的主题。自然,《丧钟为谁而鸣》要更加贴切于原标题。
第四,书名的归化翻译也是书名翻译的重要方法之一。要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和喜爱,让所翻译的图书书名更具有吸引力,译者就必须重视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如果原著的书名具有很深含义,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而这个书名在翻译后却不能适当地表达书名的含义的话,这个译名就不能完全地让他国的读者了解到书名本身所具有的真实含义。要翻译好原著书名,译者就一定要充分了解原著国该段历史时期的文化、风俗状况和原著作者的文化背景等各种因素,了解了作者写作时的内在因素和文化底蕴,自然就能根据图书内容表达的需要,对原文标题进行恰当改译,这样的书名译文才容易被读者接受,才更能有效地刺激读者的阅读欲望。例如,《Forest Gump》,如果只用书名直译法的话,对中国的读者来说那仅仅是一个人的名字,若翻译成《弗雷斯特笨蛋》的话,就表明了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弗雷斯特的笨蛋的身上,但这样翻译的话会给人一种歧视的感觉。但是如果翻译成《阿甘正传》的话,读者就会认为是一个关于阿甘的故事。同时,通过对图书的阅读,读者就会了解本书对阿甘的正面描写的内涵。又比如,《Romeo and Juliet》就被翻译成《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译名所表达的故事与我们国家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相像,一个本身就充满浪漫遐想的让人伤感的爱情故事,更容易得到读者的认同和勾起读者的内心共鸣。由此可见,在翻译书名时,如果利用目的语国家的典故,对原名进行归化翻译,对引起读者的联想和共鸣能起到极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