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历史上,许多人曾对美进行分类,但这些分类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美丽的美学》结合历史上的分类及人们对“美”这个词的用法认为,美有两个基本的种类——名词美与形容词美或事物美与性质美,并且这两种美是不可互相替代的,是不可通约的。
关键词:《美丽的美学》 美 种类 不可通约
《美丽的美学》探讨美是从探讨“美”的用法与美的种类开始的。
一、历史上的“美”的用法与分类
说到“美”的用法与种类或含义,翻开美学的历史,我们还真的能发现许多有关“美”的种类或含义的看法,只是这些看法虽然被记录在史册中,但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与深思。
关于“美”的分类,人们有许多种角度,有的人从日常使用与科学使用的区别来分类,把美分为日常含义上的美与科学含义上的美两种;有的人则从形态上来分类,把美分为优美、崇高、喜剧、悲剧等范畴,等等。但这些分类方法都没有涉及美的本质。在这一章,我们直接从美的本质入手来考察美的种类。所得结论适用于本书的全部内容。
早在18世纪,英国美学家哈奇生就对“美”进行了分类,他说过这样的话:“美有本原的和比较的两种,或则有人认为‘绝对的’和‘相对的’这两个称呼更恰当。”1
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狄德罗则把“美”分为实在美和相对美两种,他说:“……同一对象,不管它是什么,都可以孤立地、就它本身来考虑,或者就它与其他对象的关系来考虑。当我声称一朵花美,或一条鱼美,我意味着什么呢?假如我孤立地考虑这朵花或这条鱼的话,我所意味的没有别的东西,不过是我在组成它们的各部分之间,看到了秩序、安排、对称、关系,因为所有这些字眼只是以不同方式来观察关系本身而已。WWw.lw881.com在这种意义之下,凡花皆美,凡鱼皆美。然而是什么美呢?那就是我所谓的实在的美。
“假如我考虑花、鱼,就它们与其他花、其他鱼的关系来考虑的话,我说它们美,意思就是:在同类的存在物之中,花中这一朵,鱼中那一条,在我心中唤醒最多的关系观念和最多的某些关系;因为我马上要让大家看见,由于各种关系性质不同,它们对美的贡献,也就彼此有多有少。我可以断言,在这种新方式之下考虑对象,就有了美和丑;但是什么美,什么丑呢?那就是所谓相对的了。”2
康德也把“美”分成了两类,他说:“有两种不同的美:自由美(pulchritudo vaga),或只是依附的美(pulchritudo adhaerens)。前者不以任何有关对象应当是什么的概念为前提;后者则以这样一个概念
及按照这个概念的对象完善性为前提。前一种美的类型称之为这物那物的(独立存在的)美;后一种则作为依附于一个概念的(有条件的美)而被赋予那些从属于一个特殊目的的概念之下的客体。”3他还说:“通过这种区别我们可以调解鉴赏者们关于美的好些纷争,我们对他们指出,一方坚持的是自由美,另一方坚持的是依附美,前者作出了一个纯粹的鉴赏判断,后者作出了一个应用的鉴赏判断。”4
诗集《恶之花》的作者波德莱尔则把“美”分为这样的两种:绝对美与特殊美,他说:“如同任何可能的现象一样,任何美都包含某种永恒的东西和某种过渡的东西,即绝对的东西和特殊的东西。绝对的、永恒的美不存在,或者说它是各种美的普遍的、外表上经过抽象的精华。每一种美的特殊成分来自激情,而由于我们有我们特殊的激情,所以我们有我们的美。”5“构成美的一种成分是永恒的、不变的,其多少极难加以确定,另一种成分是相对的、暂时的,可以说它是时代、风尚、道德、情欲,或是其中的一种,或是兼容并蓄。它像是神糕有趣的、引人的、开胃的表皮,没有它,第一种成分将是不能消化和品评的,将不能为人性所接受和吸收。我不相信人们能发现什么美的标本是不包含这两种成分的。”6
在我国,有一种争论比较激烈而且持久,这就是“美”的主客观性争论。第一种观点是主观说,这一说以吕莹与高尔太为代表,他们坚持认为“美”是主观的。吕莹在《美学问题》一文中曾说:“美,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7“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8高尔太则在《论美》一书中说:“美是人的观念,不是物的属性”9,“客观的美并不存在”10,“美,只要人感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到,它就不存在。”11
第二种观点是客观说,这一说以蔡仪为代表。蔡仪认为:“美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在于这事物本身,不在于我们的意识作用。”12“物的形象是不依赖于鉴赏的人而存在的,物的形象的美也是不依赖于鉴赏的人而存在的”13,“客观事物的美是美的观念的根源。”14
第三种观点是主客观综合说,这一说以朱光潜为代表,他在《文艺心理学》一书中说:“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这种关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它是心借物象来表现情趣,世间并没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美都是经过心灵的创造。”15朱光潜在《谈美书简》一书中还说道:“首先,美确实要有一个客观对象,要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样美人的客观存在。……其次,审美也确要有一个主体,美是价值,就离不开评价者和欣赏者。如果这种美人处在空无一人的大沙漠里,或一片漆黑的黑夜里,她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能产生什么美感呢?凭什么能说她美呢?就是在闹市大白天里,千千万万人都看到她,都感到她同样美么?老话不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吗?不同的人不会见到不同的西施,具有不同的美感吗?”16
从我国美学家们对“美”的“本质”的争论来看,“美”似乎可以分成主观美和客观美两种。
我国当代著名美学家李泽厚则对“美”的种类或含义有另外一种具体而明确的看法,他认为“美”的种类或含义有三种,他在《美学四讲》一书中说:“我认为,在美学范围内,‘美’这个词也有好几种或几层含义。第一层(种)含义是审美对象,第二层(种)含义是审美性质(素质),第三层(种)含义则是美的本质、美的根源。所以要注意‘美’这个词是在哪层(种)含义上使用的。你所谓的‘美’到底是指对象的审美性质?还是指一个具体的审美对象?还是指美的本质和根源?从而,‘美是什么’如果是问什么是美的事物、美的对象,那么,这基本是审美对象的问题。如果是问哪些客观性质、因素、条件构成了对象、事物的美,这是审美性质问题。但如果要问这些审美性质是为何来的,美从根源上是如何产生的,亦即美从根本上是如何可能的,这就是美的本质问题了。”17
二、“美”的两种词性与指称对象
以上有关“美”的种类或含义的观点或看法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我们是否隐隐约约地感觉到,“美”的种类或含义有两种且这两者是不可互相替代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这个新的角度就是“美”这个词的词性。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对“美”的基本种类或含义看得更清楚一点。
在汉语中,“美”这个词的用法是很有规律的。一方面,“美”作为形容词用在一个名词的前面,另一方面,“美”作为一个名词用在另一个名词的后面,前者如美人、美女、美味、美酒、美食、美声、美言、美行、美德、美文、美色、美景、美男子等,后者如人体美、自然美、社会美、语言美、行为美、艺术美、音乐美、绘画美、雕塑美、建筑美等。至于其它的用法实际上都可归结为名词用法或形容词用法。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把“美”字用在一个名词前面的时候,“美”的词性是形容词,而当把“美”这个词用在另一个名词的后面时,“美”这个词已经不再是形容词了,而是一个名词了,这时的“美”已经与它前面的那个名词一起组成一个新的名词、表示一个新的特定的事物了。
以上我们所列举的含有“美”字的词语,不仅仅出现于日常的口语中,而且也出现于各种专业的美学书籍与文章中。所有这些词语表明,“美”一方面是作为名词来使用的,另一方面则是作为形容词来使用的,此外,“美”就再也没有其它用法了,如作为动词来用或作为副词来用等。当然,“美”这个词是可以与其他一些词语组合起来使用的,如在汉语中就有“美化”、“赞美”、“美轮美奂”、“美中不足”等词语,但很显然,在这些词语中,美也仍然没有被用作其他词性。
既然“美”这个词一方面被用作名词,另一方面被用作形容词,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这就是:“美”这个词一方面是指一种事物,另一方面则是指事物的一种性质,因为从语法上来看,名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18,而形容词则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19。
三、两种“美”的不可替代性
注释:
12 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5月第1版,第97、134—135页。
34 康德著:《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第2版,第65、67页。
56 转引自张玉能主编:《西方文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245—246、246页。
789101112131415转引自王旭晓著:《美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第47、47、48、48、48、48、48、48、49页。
16 朱光潜著:《谈美书简》,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2月北京第1版,第55页。
17 李泽厚著:《美学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3月第1版,第51—52页。
1819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7月第3版,第886、1410页。
20 参见顾江鸿著:《颜色理论溯源》,载《物理教师》,2004年第25卷第8期,第12页。
2122 赵国志编著:《色彩构成》,辽宁美术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版,第7、14页。
23 柏拉图著:《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9月北京第1版,第272—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