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而提出来的。显然,在当前条件下加强对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建立行政伦理道德体系,对于政府机构改革、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伦理制约机制、反腐倡廉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的意义。
一、行政伦理学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行政伦理学的提出是近年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而提出来的。这一问题的提出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求我们对包括各类职业道德,尤其是对行政道德等伦理道德在内的诸多行为规范进行调整和重新规范。同时也相应地要求对行政领域,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角色及其伦理道德进行规范和调整。因而,行政伦理学及相关的行政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对适应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是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既是法律规定的行为,又是伦理道德许可的行为。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由于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变化,原来那种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以政治规定代替行政道德的现象己不适应发展的需要,相应地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伦理道德及具体的行为规范。因而,行政伦理学及相关的行政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对于完善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和意义。
第三,是新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是新形势下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且势在必行。相比较而言,以往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政治规范、法律规范等较为重视,而对应有的伦理道德规范却较为缺乏,甚至相当欠缺。如果说有建设的话也只是在道德建设方面,而伦理建设方面却未有足够的重视和着力,也缺乏系统的研究。由于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其行为不仅代表一定政党的意愿和目标,而且代表政府的政策和形象,对社会生活影响很大。其行为方式不仅要有政治、法律方面的规范,更要有伦理道德方面的规范,尤其要有伦理方面的规范。因而,行政伦理学及相关的行政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对于新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是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反腐倡廉的需要。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很复杂的社会因素,但制度不完善,尤其是伦理道德及相应伦理制度方面的不完善,是一个重要的不可轻视的因素。对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政治和法律的规范只能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而大量的与其职业活动相联系的行为规范,却应由伦理制度及相应的道德规范来进行。由于市场经济的初创,没有及时建立相适应、相配套的伦理制度和道德规范,换言之,没有建立当前条件下与公务员身份相适的有一定张力的伦理制度和道德规范,使大量的行政行为受不到应有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必将造成严重的失范和违规现象。现实中,不仅行政伦理和行政人员道德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相反却大量存在着以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代替道德教育,以政治原则和政治规范代替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情况。显然,行政伦理学及相关的行政伦理制度、道德规范的建立,对于反腐倡廉,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廉洁奉公意识和自律水平,强化行政伦理约束和道德规范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五,是公共行政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社会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取向是一个趋势,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行政也是必经之路。在社会主体多样化,社会经济活动复杂化的情况下,在全球化、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中,建立一套反映现实需要的切实可行的公共行政机构,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行政公务员队伍,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行政伦理道德体系,是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期我国行政当局和伦理学界的一项重要任务。不可否认我国已有一定的基础,但如何从公共行政和行政伦理的角度进行建构,却是一项新的课题。因此,建立行政伦理学及相关的行政伦理道德体系,对公共行政建设和行政伦理建设,对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等,都具有重要的开创性的意义。
二、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
行政伦理的建立、完善及其制度化,既是公共行政的内在需要、社会生活民主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应用伦理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呼唤建立与公共行政相适应的行政伦理。为此,应建立相应的行政伦理学以促进和保障行政伦理道德建设的进行。
一门新兴学科的建设,不仅要充分把握其必要性,还要进一步把握其可能性。从学科建设来说,一门学科的建立首先应完整把握其学科性质,即应有确定的研究对象,鲜明的学科性质,明确的研究任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合理的社会功能。这里仅就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和特征进行讨论。
所谓行政伦理是关于政府及行政组织和个人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规范、伦理管理制度、价值观念模式等的总和,其核心是行政组织活动和行为的行政伦理规范和行政伦理制度。行政伦理学则是以政府及行政组织和个人的活动、行为和观念为对象的应用伦理学,是获得伦理规范和价值指导的行政管理学。它以政府及行政组织和个人作为行政主体以其在管理活动中施行的行政行为出发,运用伦理学和行政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揭示行政与伦理的内在、现实及应然关系,明确行政行为及活动的伦理性质和价值,规范和引导行政主体的活动,提高公共行政的效能和信誉。简言之,是关于行政机关和个人的活动和行为的伦理规定的学科。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理论基础和价值目标决定了它的学科性质。具体地说,它是一门交叉学科,是伦理学和行政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相结合、相交叉的产物。又是一门应用学科,是运用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原则、规范及相关理念,去研究分析行政及活动的伦理性质的学科。提供关于行政伦理及道德规范的基本理论、观念和基本知识。此外,还是一门规范学科,即以对行政活动和行为的伦理定位为基础,提出一套可供在行政和管理活动中具体执行,从而规范、教育、评价和引导的具有鲜明行政领域特色的行政伦理理念、行政伦理制度和行政道德规范。同时,不仅重视实然,而且重视应然,即不仅科学地分析行政行为的伦理性质,提出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提出一定的价值理想和目标,反映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要求和愿望,并给予积极引导和价值评价。因而,行政伦理学是一门关于行政伦理问题的知识体系、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的统一。
三、行政伦理学的学科特征
行政伦理学的特定对象、理论基础和价值目标,不仅决定了它的学科性质,而且规定了它的学科特征,即科学性、伦理性、规范性和导向性。
第一,科学性。这是行政学和伦理学的共同要求和行政伦理学建立的基本条件。即运用行政学和伦理学作为知识体系或科学体系所具有的理论和方法,以分析行政活动及行为所具有的社会性质和意义为基础,着重揭示行政活动和行为的伦理性质和道德价值。在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下,政府和行政组织及个人的行政活动和行为,不仅是政治行为,反映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政党和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要求,而且是法律行为,代表政府和行政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这一行为还是伦理道德行为,是具有伦理性质和道德价值的行为,反映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政党和阶级的伦理要求,表达社会公共活动必需的道德规范。揭示行政与伦理的内在伦理关系和道德价值,是行政伦理学的科学性的重要体现和要求。
第二,伦理性。这里所说的伦理性不是通常说的道德性,而是指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及其观念,所反映的是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和政党所特有的伦理意识形态。它既不同于政治思想、规范和法律思想、规范,也不同于社会一般的道德意识,而是指在社会一般道德意识和道德规范基础上概括和提升起来的,直接反映和表达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党所特有的意识形态的伦理。社会普遍存在的道德并不都是、也不就是伦理,它往往具有复杂的内容、多样的方式和繁杂的伦理主题。它包括本国、本民族传统的古典的道德,包括在近代、现代革命和战争中产生的革命道德,也包括近代和当代改革开放过程中传入的西方道德;它既包括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产生的道德,也包括近现代手工业和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道德,同时包括在现代科学和高科技条件下产生的道德;它不仅包括农民阶级、小生产阶级的道德,也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剥削阶级的道德,同时也包括无产阶级等革命阶级的道德;这既包括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实用主义的道德,也包括集体主义、革命功利主义的道德,等等。只有反映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和政党所特有的意识形态,表达和概括社会大多数人意愿和目标,能够为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可和遵循,经历史和现实检验富有成效,经系统概括和总结并凝结为社会的一定制度和统一规范的道德,才能成为现实社会的伦理。因而在这里,行政伦理就具有突出而鲜明的伦理性质。属于直接反映和表达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和政党所特有的意识形态的伦理。它以伦理的形式明确表达了社会的伦理目标和道德规范,并成为政府和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行政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揭示行政活动及行为的伦理性,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三,规范性。这是行政学和伦理学共同规定的特征,也是行政伦理学作为应用学科的应有特征。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在实施中的突出特点是具有规范性,不仅受到政治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约束,而且受到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行政伦理学的伦理道德规范性既指伦理制约性,又指道德规范性,通过行政伦理学的研究和学习,使我们明确一项正确的行政活动和行为,既要符合政治的和法律的规范,还应符合伦理道德的规范。对一项行政行为或政策的评价和考核,不仅需要政治的和法律的标准来评判,还需要伦理道德的标准来评价。行政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依据行政伦理的要求,制定切合行政管理和权力实施及相应具体岗位的具体的道德规范。
第四,导向性。这是行政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应用领域所具有的重要性质和显著特征。由于行政活动和行为是代表国家和政府的,代表着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目标,覆盖着社会几乎所有的领域和部门,因而其行为方向和取向,在社会行为系统中起着旗帖、标杆的作用。其活动和行为的效果,不仅仅在于多大程度上执行了政治组织和立法机关的政策和法律,很大程度的取决于执行的自觉程度和自律程度,取决于对路线方针、法律法规的认同程度。在此,伦理道德的导向作用就突出地表现出来了。在行政活动中政治导向和法律导向作用是很重要的,但带有强制性,而伦理导向是建立在道德理想和价值目标基础上的导向,是基于主体自觉的导向,因而是更重要的导向。我们提倡的“为人民服务”就鲜明地表达了这一导向。行政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依据行政伦理道德的要求,揭示行政活动和行为中应有的伦理原则和道德理想,使行政活动和行为不仅政治明确、依法有序,而且道德合理,真正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地结合来。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行政伦理学,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伦理学,还要依赖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充分发展和完善。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伦理学,还需要伦理学界共同的不懈努力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