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司法裁判是依照法律的要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解决纠纷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就是判决书。本文从我国判决书中法律解释存在的问题、原因入手,探讨了增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意义,阐述了判决书中法律解释的性质及对象,并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和方法。
同时,判决书承载了法官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是法官发挥裁判权的结果,并最终对当事人的利益分配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判决书成为当事人、法律职业者以及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感受司法的重…
具体到司法判决的确定性这个问题上来,这也就是本文所试图揭示的这样一组命题:语义学也许能够澄清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也许能够论证我们的决定,但不能帮助我们形成决定,因此,它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应该在于法律理论,而不在于法律实践。
一种忧虑,一种对中国司法现状可能导致整个法制危机的深切忧虑,愈来愈强地令人挥之不去。当然,这种忧虑仅仅伴随着国家法制的进步。一方面是蔚为大观的立法体系化;另一方面则是司法的最终产品─判决书带给人们的对法律的怀疑和失望。在人们的抽象观念中,法律是神圣
法律也不可能自动适用。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需要一个德高望重的、熟悉人们普遍价值取向的、坚持公平正义的人来宣告什么是公道的。这就是法官的职责、司法的性质。“实质上,通过解决案件纠纷的司法判决,法律既反映社会价值,也有助于形成社会价值。
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据现行法律作出判决,也就是要在三段论的框架下将援引的法律规则依据上述理念进行解释,而不能抽象地凭借某种理念对案件作出裁判,换言之,裁案的关键应该是司法观念,而不是其他,如果法官可以单纯地依据血缘关系的观念直接对特定案件作出认定,则...
从法律方角度分析甘露抄袭案再审判决理由.粗疏法治只要求判决的合法性,而合法性只需要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建构恰当的逻辑关系,但是合法性的逻辑关系往往因为逻辑语言的贫瘠性而出现讲理不够透彻问题,或者在个案中出现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并且纯粹的...
法理学的特点与功能可以概述为法律理论与法理学抽象性论证关系,也可理解为法官眼中的法理学以及法律判决。随着我国法律体制不断的发展,我国法理学界对法学这门学科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内涵界定——以法院判决为观姓名:陈启亮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朱芒20071220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内涵界定——以法院判决为观察对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
作为具体判决的法律法律规则的不存在并不意味着法律的不存在。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相信,具有普遍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是一种天真的设想。真实存在的只有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决,而这种判决才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法律。
论文提要:司法裁判是依照法律的要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解决纠纷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就是判决书。本文从我国判决书中法律解释存在的问题、原因入手,探讨了增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意义,阐述了判决书中法律解释的性质及对象,并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和方法。
同时,判决书承载了法官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是法官发挥裁判权的结果,并最终对当事人的利益分配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判决书成为当事人、法律职业者以及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感受司法的重…
具体到司法判决的确定性这个问题上来,这也就是本文所试图揭示的这样一组命题:语义学也许能够澄清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也许能够论证我们的决定,但不能帮助我们形成决定,因此,它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应该在于法律理论,而不在于法律实践。
一种忧虑,一种对中国司法现状可能导致整个法制危机的深切忧虑,愈来愈强地令人挥之不去。当然,这种忧虑仅仅伴随着国家法制的进步。一方面是蔚为大观的立法体系化;另一方面则是司法的最终产品─判决书带给人们的对法律的怀疑和失望。在人们的抽象观念中,法律是神圣
法律也不可能自动适用。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需要一个德高望重的、熟悉人们普遍价值取向的、坚持公平正义的人来宣告什么是公道的。这就是法官的职责、司法的性质。“实质上,通过解决案件纠纷的司法判决,法律既反映社会价值,也有助于形成社会价值。
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据现行法律作出判决,也就是要在三段论的框架下将援引的法律规则依据上述理念进行解释,而不能抽象地凭借某种理念对案件作出裁判,换言之,裁案的关键应该是司法观念,而不是其他,如果法官可以单纯地依据血缘关系的观念直接对特定案件作出认定,则...
从法律方角度分析甘露抄袭案再审判决理由.粗疏法治只要求判决的合法性,而合法性只需要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建构恰当的逻辑关系,但是合法性的逻辑关系往往因为逻辑语言的贫瘠性而出现讲理不够透彻问题,或者在个案中出现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并且纯粹的...
法理学的特点与功能可以概述为法律理论与法理学抽象性论证关系,也可理解为法官眼中的法理学以及法律判决。随着我国法律体制不断的发展,我国法理学界对法学这门学科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内涵界定——以法院判决为观姓名:陈启亮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朱芒20071220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内涵界定——以法院判决为观察对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
作为具体判决的法律法律规则的不存在并不意味着法律的不存在。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相信,具有普遍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是一种天真的设想。真实存在的只有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决,而这种判决才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