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强化判决说理,才能实现裁判的公正。一份充分说理的判决,本身就表明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是公正司法、不偏不倚的,这也是法院裁判正当化的重要依据。对当事人来说,裁判的说理也是辨明是非、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重要方式。
浅谈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实现途径.许蕊.论文提要:.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意味着当事人的...
法官最重要的品行是讲良心,我们不知道云南省高院的法官和审委会委员有没有扪心自问——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吗?我有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判案?动物学家研究表明,猴子有很强的公正感,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它们就会发泄情绪。猴子如此,人更如此。
即使是那些被称颂为“铁面无私”、“大义灭亲”的法官,即使其作出的判决是客观公正的,也无法消除人们对其中立性、公正性的合理怀疑。回避的必要是以对人性的不信任为前提的,是以对自私、恣意等人性的弱点防范为目的,而只有回避才能体现程序正义。
这样一则判决随即招致了国内的指责,认为法院判决缺乏情理,不应该让好心人行善而受讹诈。在网上与彭宇案相关的文章约412000篇,在法治社会进程中,广大民众对于社会热点案件的关注有利于起到司法监督的作用,这对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具有积极...
关于法院民事判决公信力问题的研究.作者:崔海霞[内容提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影响法院民事审判公信力的现状和原因,并就其原因探索了我们提高法院民事判决威信的根本途径和目前要采取的措施,笔者认为根本出路在于提高法官素质,措施目前主要是加强...
道德判断没有标准,法官仅仅是适用法律的审判者,而不是道德的裁判者。只有法官真的站在中立,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参考文献[1]范愉.泸州遗赠案评析:一个法社会学的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2)上诉法院的判决对自身和所属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3)高等法院一名法官所作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但对高等法院内部其他法官不具有拘束力,只有说服力。二遵循先例在英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公认其最终确立是晚在十八世纪
3、网络影响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社会公众对国家司法机关判决的一种确信,是一种公信力,这种确信是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一种公平公正认识,需要法官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兼顾社会公平正义来获得。
[论文提要]社会对“佘祥林案”的反思,再次暴露了发回重审制度的积弊。本文立足于我国民事诉讼,首先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存在的立法模糊,程序失范,使用频繁,浪费资源,降低效率,损害公正之现状予以剖析,接着提出了发回重审制度在设计上的价值取向——应当最大限度地体现效率...
只有强化判决说理,才能实现裁判的公正。一份充分说理的判决,本身就表明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是公正司法、不偏不倚的,这也是法院裁判正当化的重要依据。对当事人来说,裁判的说理也是辨明是非、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重要方式。
浅谈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实现途径.许蕊.论文提要:.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意味着当事人的...
法官最重要的品行是讲良心,我们不知道云南省高院的法官和审委会委员有没有扪心自问——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吗?我有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判案?动物学家研究表明,猴子有很强的公正感,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它们就会发泄情绪。猴子如此,人更如此。
即使是那些被称颂为“铁面无私”、“大义灭亲”的法官,即使其作出的判决是客观公正的,也无法消除人们对其中立性、公正性的合理怀疑。回避的必要是以对人性的不信任为前提的,是以对自私、恣意等人性的弱点防范为目的,而只有回避才能体现程序正义。
这样一则判决随即招致了国内的指责,认为法院判决缺乏情理,不应该让好心人行善而受讹诈。在网上与彭宇案相关的文章约412000篇,在法治社会进程中,广大民众对于社会热点案件的关注有利于起到司法监督的作用,这对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具有积极...
关于法院民事判决公信力问题的研究.作者:崔海霞[内容提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影响法院民事审判公信力的现状和原因,并就其原因探索了我们提高法院民事判决威信的根本途径和目前要采取的措施,笔者认为根本出路在于提高法官素质,措施目前主要是加强...
道德判断没有标准,法官仅仅是适用法律的审判者,而不是道德的裁判者。只有法官真的站在中立,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参考文献[1]范愉.泸州遗赠案评析:一个法社会学的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2)上诉法院的判决对自身和所属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3)高等法院一名法官所作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但对高等法院内部其他法官不具有拘束力,只有说服力。二遵循先例在英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公认其最终确立是晚在十八世纪
3、网络影响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社会公众对国家司法机关判决的一种确信,是一种公信力,这种确信是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一种公平公正认识,需要法官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兼顾社会公平正义来获得。
[论文提要]社会对“佘祥林案”的反思,再次暴露了发回重审制度的积弊。本文立足于我国民事诉讼,首先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存在的立法模糊,程序失范,使用频繁,浪费资源,降低效率,损害公正之现状予以剖析,接着提出了发回重审制度在设计上的价值取向——应当最大限度地体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