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建构作者姓名学科专业民商法学申请学位类别法学硕士年级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论文提交日期论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建构删摘要我国物权法正式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并将其适用范围从动产扩大到不动产适用客体从所苜权扩大到他物权并且还明确规定了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在本页浏览全文.11-20页.21-30页....41-51页...
论盗赃物的善意取得相关的法学论文【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受物权法调整。.我国现行立法对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不周,尤其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善意占有人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立法宜采“中间法立场”,兼顾所有权保护与交易安全,对盗赃物等占有脱离物,在立法技术上,采“例外规定主义”。.一、善意取得...
”《日本民法典》第193条规定:“于前条情形占有物为为盗赃物或遗失物时,受害人或遗失人自被盗或遗失之时两年内,可以向占有人请求回复其物。”第194条规定:“盗赃及遗失物如系占有人由拍卖处、公共市场或出卖同类物的商人处善意买受时,受害人或遗失人除非向占有人清偿其支付的价金,不得…
关于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民法理论中存在争议,就立法层面考察,我国《物权法》并未作出具体制度安排,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学者对相关问题也有不同见解和立法建议。.既有相关理论主要以动产善意取得的基本原理为实点,认为盗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例外情形下公开市场及拍卖之盗赃物可适用善意取得,同时又认为货币、无记名有价证券可作为善意取得...
争议最大原因在于,很多人认为物权法第107条仅涉及“遗失物”而未提及“赃物”。.多数支持赃物应适用善意取得的论文,也不断强调物权法中未提及赃物的善意取得,是立法上的一项疏漏。.究其原因,日本、民法中在类似条文中均提及了“盗赃物”和“遗失物”,而我国物权法从文字上看仅提及“遗失物”,是为疏漏。.但本人认为,法无完法,法律只有...
4、同人作品的着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5、论我国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6、着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23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9页。.14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规则看我国“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重构三、“赃物”的认定——诈物(欺诈物)与盗抢物的区分三、“赃物”的认定——诈物(欺诈物)与盗抢物的区分探析“赃物”善意取得问题,前提是对“赃物”的涵义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如前所述,本文的“赃物”不能作...
盗赃物属于占有脱离物的范畴,因此,盗赃物不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一旦具备法定构成要件,善意受让人取得财产的所有权,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不得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该财产。
在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善意受让人继受取得赃物的所有权,被害人只能向犯罪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当赃物又不适用善意取得时,被害人一方面可以直接向犯罪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也可以向第三人行使回复请求权,主张归还其财物。
对于涉案的赃物必须联系“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及时返还”来进行解读,赃物的来源尤其重要。如果是对被害人财产的抢夺、侵占、取、盗窃,能够查明赃物的来源,则依照法律及时返还给被害人,无法查明赃物来源,则参照无主物的继承而将财产依法收归国家。
论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建构作者姓名学科专业民商法学申请学位类别法学硕士年级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论文提交日期论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建构删摘要我国物权法正式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并将其适用范围从动产扩大到不动产适用客体从所苜权扩大到他物权并且还明确规定了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在本页浏览全文.11-20页.21-30页....41-51页...
论盗赃物的善意取得相关的法学论文【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受物权法调整。.我国现行立法对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不周,尤其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善意占有人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立法宜采“中间法立场”,兼顾所有权保护与交易安全,对盗赃物等占有脱离物,在立法技术上,采“例外规定主义”。.一、善意取得...
”《日本民法典》第193条规定:“于前条情形占有物为为盗赃物或遗失物时,受害人或遗失人自被盗或遗失之时两年内,可以向占有人请求回复其物。”第194条规定:“盗赃及遗失物如系占有人由拍卖处、公共市场或出卖同类物的商人处善意买受时,受害人或遗失人除非向占有人清偿其支付的价金,不得…
关于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民法理论中存在争议,就立法层面考察,我国《物权法》并未作出具体制度安排,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学者对相关问题也有不同见解和立法建议。.既有相关理论主要以动产善意取得的基本原理为实点,认为盗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例外情形下公开市场及拍卖之盗赃物可适用善意取得,同时又认为货币、无记名有价证券可作为善意取得...
争议最大原因在于,很多人认为物权法第107条仅涉及“遗失物”而未提及“赃物”。.多数支持赃物应适用善意取得的论文,也不断强调物权法中未提及赃物的善意取得,是立法上的一项疏漏。.究其原因,日本、民法中在类似条文中均提及了“盗赃物”和“遗失物”,而我国物权法从文字上看仅提及“遗失物”,是为疏漏。.但本人认为,法无完法,法律只有...
4、同人作品的着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5、论我国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6、着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23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9页。.14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规则看我国“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重构三、“赃物”的认定——诈物(欺诈物)与盗抢物的区分三、“赃物”的认定——诈物(欺诈物)与盗抢物的区分探析“赃物”善意取得问题,前提是对“赃物”的涵义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如前所述,本文的“赃物”不能作...
盗赃物属于占有脱离物的范畴,因此,盗赃物不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一旦具备法定构成要件,善意受让人取得财产的所有权,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不得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该财产。
在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善意受让人继受取得赃物的所有权,被害人只能向犯罪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当赃物又不适用善意取得时,被害人一方面可以直接向犯罪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也可以向第三人行使回复请求权,主张归还其财物。
对于涉案的赃物必须联系“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及时返还”来进行解读,赃物的来源尤其重要。如果是对被害人财产的抢夺、侵占、取、盗窃,能够查明赃物的来源,则依照法律及时返还给被害人,无法查明赃物来源,则参照无主物的继承而将财产依法收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