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诈罪及抢夺罪界限再研究.作者:董玉庭盗窃罪与诈罪及抢夺罪之间在主客观方面存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认定仍有许多问题。.本文拟对使用欺手段进行盗窃,盗窃有价证券进一步支取财物,以及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
【摘要】: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指公然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传统刑法理论以"手段的秘密与否"作为划分盗窃与抢夺之间界限的标准,即"秘密—公开"界分说是完全合理的,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的基本情…
贸然改变我国现行的关于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分标准,会极大地冲击一般民众以及司法人员的传统法律观念,并且会降低公众对刑法的认同感。6、西南科技大学教授,何显兵:《再论盗窃与抢夺的界限——对公然盗窃论的质疑》,《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第5
徐海英盗窃罪与侵占罪界限的立法与司法考察[D]吉林大学.2009:33-34武启波《浅谈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分界点》《刑法命题人张明楷: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李俊杰《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中国法制史》1993版北京大举出版社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区别:.抢劫罪...
也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基于张明楷教授“平和-暴力”界分说的反思.蒋鼎峰.【摘要】: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指公然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传统刑法理论以"手段的秘密与否"作为划分盗窃与抢夺之间界限的标准,即"秘密—公开"界分说是...
盗窃罪与诈罪及抢夺罪之间在主客观方面存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认定仍有许多问题。本文拟对使用欺手段进行盗窃,盗窃有价证券进一步支取财物,以及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性质认识不确如何确定罪名等诸多问题展开较深入的阐述。
吉林大学盗窃罪与抢夺罪界限之评析盗窃罪和抢夺罪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两种侵犯财产类型犯罪,由于近年来捡钱包案、借打电话案、佯装购物取财案等新型案件的出现,导致两罪在行为方式上的区分标准并不十分明晰,出现了相似案件事实但不同判决结果的情况。
作者简介柏浪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得刑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导师为周光权教授(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获教育部公派留学奖学金,…
”[10]个中理由,书中并未展开。张明楷教授深入、系统展开对传统观点批判的是《盗窃与抢夺的界限》一文,而后,该文的观点被精炼表述于其代表作2007年版《刑法学》中。张明楷教授强调,传统标准基本上不可能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
盗窃罪与诈罪及抢夺罪界限再研究.作者:董玉庭盗窃罪与诈罪及抢夺罪之间在主客观方面存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认定仍有许多问题。.本文拟对使用欺手段进行盗窃,盗窃有价证券进一步支取财物,以及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
【摘要】: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指公然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传统刑法理论以"手段的秘密与否"作为划分盗窃与抢夺之间界限的标准,即"秘密—公开"界分说是完全合理的,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的基本情…
贸然改变我国现行的关于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分标准,会极大地冲击一般民众以及司法人员的传统法律观念,并且会降低公众对刑法的认同感。6、西南科技大学教授,何显兵:《再论盗窃与抢夺的界限——对公然盗窃论的质疑》,《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第5
徐海英盗窃罪与侵占罪界限的立法与司法考察[D]吉林大学.2009:33-34武启波《浅谈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分界点》《刑法命题人张明楷: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李俊杰《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中国法制史》1993版北京大举出版社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区别:.抢劫罪...
也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基于张明楷教授“平和-暴力”界分说的反思.蒋鼎峰.【摘要】: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指公然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传统刑法理论以"手段的秘密与否"作为划分盗窃与抢夺之间界限的标准,即"秘密—公开"界分说是...
盗窃罪与诈罪及抢夺罪之间在主客观方面存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认定仍有许多问题。本文拟对使用欺手段进行盗窃,盗窃有价证券进一步支取财物,以及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性质认识不确如何确定罪名等诸多问题展开较深入的阐述。
吉林大学盗窃罪与抢夺罪界限之评析盗窃罪和抢夺罪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两种侵犯财产类型犯罪,由于近年来捡钱包案、借打电话案、佯装购物取财案等新型案件的出现,导致两罪在行为方式上的区分标准并不十分明晰,出现了相似案件事实但不同判决结果的情况。
作者简介柏浪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得刑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导师为周光权教授(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获教育部公派留学奖学金,…
”[10]个中理由,书中并未展开。张明楷教授深入、系统展开对传统观点批判的是《盗窃与抢夺的界限》一文,而后,该文的观点被精炼表述于其代表作2007年版《刑法学》中。张明楷教授强调,传统标准基本上不可能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