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社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更具体地说是市场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制度文明,也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我国自古就非常关注。在先人的基础上,这里我先陈述主要概念,残疾人社会保障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然后我就个人查的资料阐述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的问题、理论界主要的建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和法律手段),最后就已查的资料总结和评价我国目前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概况,并想以此文引起身边的人对残疾人的关注。一、主要概念二、残疾人社会保障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三、残疾人社会保障现存的主要问题四、相关建议五、实施情况六、总结、评价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其他国家比较起来,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其历史还不长,积累还不够,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进行探讨,政府、残联组织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探索、我国残疾社会保障基本状况的调查、以及如何学习外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经验做法为我所用等问题都值得研究。我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更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残疾人的特殊需要,研究制定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而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尽自己一份力去帮助我们可以帮助的残疾人,关注残疾人保障事业,促进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创业指导论文篇二 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主体分析 【摘要】随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但现存的农村残疾人组织方式已不能使其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文章从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主体―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农村残疾人进行了问题探讨,寻求组织方式的契点,以实现农村残疾人组织的目的。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组织方式 主体 内驱力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指出: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扶贫标准要大幅提升,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所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刻不容缓。如何使农村残疾人更好地享有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是当下急需探讨的课题。因此,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现状与期待存在哪些差距,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的。 政府:重公共政策制定 责任落实权责不清 惠残政策不理想。作为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想拥有一份自己感兴趣的工作,成就一番事业。但作为农村残疾人,因身体缺陷和外界条件的限制,且不说干一番事业,就是想要拥有一份工作,经济上达到独立都是不易的。为此,我国各级政府针对残疾人尤其农村残疾人自身的特点制定了相关的惠农惠残政策。如:《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提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提供相关的就业服务,同时,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但现实中,农村残疾人一旦离开户籍所在地找工作困难重重。即便他们遇到阻力,可以向政府组织或非政府组织求助,但鉴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业绩的考量,各地方政府往往会倾向于先保障本地残疾人就业率。而《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政府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就业服务信息受惠对象局限于本地残疾人,更没有说,非本地残疾人就不能享有这些就业信息的知情权。不管户籍所在地是哪里,只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国公民,有劳动能力的,各地方政府就有义务为他们提供就业的信息,选择的权利应归于残疾人和企业双方。 究其原因,政府在制定惠农惠残政策时,忽视了政府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政府是人民的委托代理机构,追求的是社会最广大人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政府肩负制定惠农惠残政策责任的同时,还应细化自身的职责,达到权责匹配。而且针对农村残疾人这一特殊的群体,政府的主观责任尤为重要,尤其是政府委托代理人―公务员的责任感。只有强化政府对农村残疾人主观责任和强调公务员对农村残疾人的责任感,才能更好地解读和推行惠农惠残政策,实现政策制定的初衷。 政府组织资源配置不合理。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口抽样调查,农村残疾人数6225万,占残疾人总数的。面对这样大的人口基数且贫困程度较深,诉求复杂的特殊人群,政府很难及时提供公平有效的资源。虽然各级政府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惠农惠残政策,但因政策过于抽象且缺乏配套措施造成执行困难,亦或因受各地方财政能力限制而易于流于形式,导致资源配置过于集中或分散,对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的解决是杯水车薪。2010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表明残疾人虽然整体有较大改善,但社会差距仍然明显。西部地区残疾人贫困问题更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难点、重点。西部地区残疾人口基数较大,残疾人事业发展根基薄弱,农村残疾人更是生活艰难。 究其原因,我国可用资源有限,国家的惠农惠残政策不能满足所有地区农村残疾人的需求。且助残政策资源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获取残疾人意愿的信息渠道过长,导致接收到的信息缺乏真实性,中央政府往往根据一些抽样的数据和对形势的研判制定政策。且政府本身亦存在自利性,因此会基于政府的出发点,制定相关政策,在无意中忽视了和弱化了残疾人自身的意愿。如:国家在下达残疾人就业培训任务时,对培训项目与残疾人的契合度考虑不详,即定每个项目培训和支助的人数。 政府组织惠残政策覆盖窄。政府是在一定的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残疾人自身的弱势和农村居住特点制定惠农惠残政策,内容涵盖宽泛。但在政策执行中,许多农村残疾人是没有享受到惠残政策的。而且城乡间的惠残政策也存在差别,农村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低。如:福建省2014年以前生活困难补助人群不包括听力、言语和多重重度残疾人。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金差20元/月/人,20元看似不多,但对农村消费水平低的农村,是可以改善其生活水平的。在医疗救助中,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针对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项目也没有体现在新农合保障范围内①。 究其原因,政策执行中缺乏有效监督,政策未得到严格的贯彻。各级政府的政策执行都有其相应的监督部门,但目前监督体系更多是强调外部监督,但外部监督的主体对政策的本体又缺少详尽的认知,对于政策信息又没有充分掌握,所以,他们只是局限于一点或一面去思考,而非全局,监督效力不大。内部监督的主体又缺乏主动性,致使监督力度不够。 政府组织惠残政策方式偏差。我国现行的惠残政策仍以“输血式”为主,“造血式”为辅。虽然输血可以舒筋活络,解决残疾人生活窘境,见效快,但缺乏后劲,难以真正实现残疾人自力更生,与惠残政策初衷相违背。我国农村残疾人普遍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送钱送物只能应一时之急,而且很多扶贫项目粗放“漫灌”,只输血不造血,针对性不强。帮扶工作既要输血式扶贫治标,更要造血式扶贫治本。一味地采取输血式扶贫,只能解决群众眼前暂时的困难,还易滋长他们“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如:2015年8月,笔者到XX县农村调研,发现许多人认可靠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系生活,也不愿参加县残联组织的技能培训项目,自寻生计。 究其原因,政府组织农村残疾人目的是明确的:改善农村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培养农村残疾人自给自足的能力,形成“造血式”的脱贫致富,但是方式待进一步推敲。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较晚,初期针对尽快解决农村残疾人生存问题,所以选用了“输血式”的助残方式,使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继续采用“输血式”的助残方式,农村残疾人只能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累赘”。政府高额的补助金,只能暂时缓解残疾人生活面临的困境,并未能从根本上提高其生活质量,反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非政府组织:重公共政策执行 组织协同志愿偏差 践行惠残政策,非政府组织缺主动性。我国非政府组织是政府组织的有效补充。在残疾人领域,作为非政府组织,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承担了践行公共政策的职责。当下,各基层残联主要的工作是执行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和指标。如:我国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主要依靠残联推动,模式化培训过多、培训内容与就业岗位脱节,缺少针对性;培训重过程,轻结果;培训方式单一、师资力量薄弱,且缺乏有效监控,培训质量无法保证。如:2015年8月,笔者到XX县农村残疾人养殖业种殖业培训现场调研时发现,县残联培训通知中明确年龄条件:16~60岁,但是在参与培训的人员中仍然有5%的年龄超过了60岁,且只用2个小时就完成了培训内容。试问,如此简短的培训如何能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目的的实现,作用只有一个,就是这些人曾经参加过培训。 究其原因,基层残联工作缺乏主动性。各级残联在组织农村残疾人培训前,应该对本地的农村现状、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和农村残疾人的情况做基础性的调研和论证,寻求农村残疾人与就业的契点,然后再确定可操作性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有效地培训,向培训一批落实几人就业的理想状态努力,可尝试探讨订单式培训。同时,要建立一支稳定的师培队伍或依托相应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以便项目实施后的跟踪指导,只有项目具有持续性,才会提高人们参与的热情。 推行助残创业,非政府组织缺创新性。地方各级残联在落实上级惠农惠残政策时,习惯性把指标分解,逐级完成政策中所涉任务。基层残联在下派任务,协助农村残疾人选择就业项目时,往往受自我意识的影响,用老眼光和经验主义进行指导,忽视现代化技术的项目,重点关注基础性的就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以传统农牧业为主,局限于成功就业创业经验的范式项目,缺少开拓创新精神。如:在目前机械化大规模运用的时期,因农村残疾人没有购买现代化机械的资金,且所在地又没有农机合作社,所以仍有大量的农村残疾人无法利用现代化机械。 究其原因,基层单位在组织农村残疾人就业时,思想禁锢,致使项目选择受限。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对科技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创业项目已不能给农村残疾人带来满意的经济收益。基层残联助残思想亦应与时俱进,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变化。 辅助福利企业,非政府组织缺协作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一些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福利企业往往在技术人才、管理水平、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等方面处于劣势,残联对福利企业的辅助措施不到位,致使不少福利企业生存艰难,无法为更多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如:黄石市政府在2007年对福利企业确定了万元的额定优惠政策后,每年却在增加残疾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从350元/月涨到750元/月。而且企业为残疾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也在逐年递增,但每个残疾职工的免税额并没同步增长,结果是福利企业的运营成本越来越高,致使本来就是微利状态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或亏损边缘。据统计,政策调整前,2005年黄石市福利企业157家,安置残疾职工高达4000人左右;政策调整后,2010年仅为75家,到2011年,仅安置残疾职工1838人。为保障组织农村残疾人集中就业,福利企业急需补助措施,提高盈利②。 究其原因,残联组织在福利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做到积极的配合与协助。福利企业是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企业。福利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残联的补助措施,残联组织农村残疾人集中就业离不开福利企业的支持。残联缺少对福利企业的补助措施,会使福利企业在企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导致福利企业的数量减少,农村残疾人就业率低。 农村残疾人:重享受惠残政策 参与内驱力缺失 家庭保护,农村残疾人加入组织积极性受阻。残疾人在家庭中被置身于“另类保护”状态,多数残疾人家庭都不会指望残疾人有什么发展,能为家庭和社会做什么贡献。残疾人家庭从一开始就对残疾人持有放弃的态度或“保护照顾”,只要健全人能做的事情,就很少让残疾人去做,没有给他们尝试做的机会,残疾人渐趋也就不会想去做什么了。由于他们身体的障碍,在与外界交往中与健全人相比存在着诸多不便,他们的矛盾心理左右其对问题的认识,而且社会中一些人对残疾人存有偏见,双重作用下,残疾人在心理上常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压抑感,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不愿加入农村残疾人互助组织。 究其原因,农村残疾人具有严重的挫折心理。他们在群体活动中,无法克服别人对他们的歧视,战胜自卑。因先天遗传或意外事故导致某种身心缺损和功能丧失的残疾人,丧失了健全人的生活能力,他们不能够正确和乐观地看待自己身体残疾,往往会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经常会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被社会瞧不起,因而不愿与人交往,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逐渐走向意志消沉,最后丧失了生活信心。与此同时,部分生活热情度高的农村残疾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寻找工作时,常常会遇到被另眼相待,不被理解,甚至拒之门外。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在助残工作中,由于面对群体之大,个案之强,偶尔也会出现忽视个别残疾人的诉求,使其心理感到备受冷落。 身体障碍,农村残疾人参与工作契合度偏低。社会市场化的进程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造成了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岗位障碍。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导致岗位要求的提高,客观上拉大了与农村残疾人就业能力的距离,影响了农村残疾人就业。此外,全社会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也造成农村残疾人的失业率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强势群体”就业需求现有很大缺口,更不用说体力无法满足企业高效生产需求的农村残疾人。 究其原因,农村残疾人自身的劣势所决定。农村残疾人和健全人比较具有双重劣势:作为农村人在经济上、受教育程度上的劣势;作为残疾人在身体或心理上的劣势。农村残疾人在身体或心理上存在不足,导致农村残疾人即使勤奋的工作,工作效率也难与健全人相比,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残疾人自身落后的技能,无法适应岗位需求的提高,在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条件下,农村残疾人就业、再就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教育程度低,农村残疾人对组织方式的认知受限。农村残疾人对新事情的认知能力较弱,缺失参与农村残疾人群体组织的动因,对农村残疾人组织方式的内涵和作用没有清晰的把握。他们参与一个群体或一项活动,首先考虑的是这个群体或这个活动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物质利益,最为理想就是马上就能见到收效。而对究竟是以何种方式,为何目的,需要他们协同做些什么一概不关心。这样也就导致即便因为受各方力量支持,成立某个农村残疾人经济合作社,但是随着他们对这一组织的认同和归属不清,会造成组织在发展中出现诸多变量。 究其原因,农村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我国城乡的经济发展、教育水平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的教育水平要远远落后于城镇。而作为生活在农村的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更是不理想。农村思想比较落后,认为残疾人天生就存在缺陷,能平安地度过一生就足以,只是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更有甚者是什么活都不做,认为学习文化根本是浪费家里为数不多的积蓄。而且,目前农村随班就读实现得不理想,特殊教育学校又相对集中。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村残疾人知识文化欠缺成为他们融入社会的障碍,就业创业的绊脚石。因此,要实现农村残疾人自愿组织或加入群体,共同走向富裕,是需要教育作强力支撑的。知识的累积,可以激发出农村残疾人的内驱力,而内驱力是农村残疾人组织方式目的实现的关键。 (作者分别为长春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教授;本文系2014年教育部“春��计划”中日合作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JB306W08) 【注释】 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意见》, ②何其宏,熊晖:“黄石市福利企业发展现状的调查及建议”, 看了“残疾人创业指导论文”的人还看: 1. 残疾人创业论文范文 2. 残疾人创业指导案例分析 3. 残疾人创业论文赏析2篇 4. 残疾人创业故事 残疾人创业励志故事 5. 残疾人需求调研报告
如何减少和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所谓对残疾人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的原因,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家庭生活或其他方面对残疾人进行排斥、限制或区别对待,从而使残疾人不能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自己的权利,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于种种偏见和陈腐观念的影响,目前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例如,有的高校以“残疾人有碍观瞻,影响学校形象”为借口,拒不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入学;有的单位无故拒绝接收分配来的高校残疾毕业生;有的企业在招工时,对残疾人不是一视同仁,而是无理地附加种种苛刻的限制条件;有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不许残疾人入内,等等。歧视残疾人是一种不文明的社会现象,它既损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阻碍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又腐蚀歧视者的思想,使他们的偏见和错误观念加深,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和消除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促进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1.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和理解;在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人道主义和扶残助残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准,自觉树立助人为乐、助残为荣的思想;要使全社会和每个公民认识到: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在各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他们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歧视残疾人,是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是不文明;不道德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和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组织,都有责任支持残疾人事业,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2.大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和地方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和特殊需要,完善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和权益保障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为残疾人实现权利、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残疾人能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受公共服务,接受教育,从事生产劳动、参加文化活动,进行信息交流等。3.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把扶残助残纳入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动员、组织广大社会成员,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服务,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如果扶残助残蔚然成风,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帮助增多了,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形成了,社会文明进步了,那么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就会大大减少。4.通过舆论、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坚决同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作斗争。新闻媒体要对歧视残疾人的典型事件予以揭露、曝光,并发动社会公众展开批评和讨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残疾人组织要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奔走、呼吁、协调,据理力争,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于诉诸法律解决的,法院、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要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5.广大残疾人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全面提高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去,展示自身能力,创造社会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在社会上树立一个崭新的残疾人形象。这有助于使人们认识到残疾人的能力和价值,从而自觉地减少和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此外,残疾人还应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这也有助于减少和遏制歧视现象的发生。来源:雅虎知识堂
【Summary】 Since the dawn of Homo sapiens have a disabled,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along with human misery. As a socially vulnerable groups, the disabled, especially the country's development of rural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face many difficulties. 2012 the province Babu District and Xingbin village was chosen 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 started a pilot project residues Association volunteer handicapped zone. 2013, during the early foundation of the research after HE for Hezhou Babu District southwest of the village street town characteristics and immediate need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ural community volunteer project team full use of assistive social work concepts and methods for the village disabled for service intervention, will introduce the concept of the social work profession assistive work, the backbone of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e, promote local disabled volunteers team building, exploring localization and specialization combination of "social + volunteer" Rural (Community) assistive new model.【Keyword】 Rural communities; disabled;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1.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思考社会对于残障人士的生活是否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残障人士要怎样才能生活得更加舒适?2.社会工作本土化研究。因为社工首先还是来自于欧美国家,它在这些国家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它是否已经成功融入我国文化了呢。题主可以针对这个角度进行研究。3.社会建设视野下妇女社会工作在当今社会,男女平权越来越被提出,那女性在社会工作中担当了什么角色呢?
残疾人的社会工作内容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它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服务,而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专业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提供残疾人的社会工作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简介
1.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定义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它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服务,而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专业活动。
残疾人工作的理念:平等、参与、共享。
2.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历史发展
1780年,瑞士人奥比(orbe)创立了第一家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
1820年第一个残疾人之家在德国慕尼黑成立。之后,欧美各地建立招收残疾儿童的学校。
1922年,第一个为残疾人服务的国际组织“国际康复会”成立,在此前后,一些国家颁布了有关残疾人保障的政策,如1887年德国的残疾保险法令,1935年,美国颁布的紧急救济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残疾人社会工作得到较快发展。1948年公布的《世界人权宣言》规定:“残疾人有接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此后各国纷纷立法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联合国及有关国际会议其后通过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1970年公布了《弱智人权利宣言》,1975年公布了《残疾人权利宣言》,规定残疾人有基本生活权利、政治权利、康复权利、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以及人格尊严、平等待遇的权利。这被认为是继种族解放、妇女解放、民族解放之后人类的又一次解放运动。
20世纪80年代,残疾人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1981年残疾人的世界性组织——残疾人国际(DIP)成立并得 到联合国的承认与支持,其宗旨是呼吁各国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并动员、帮助残疾人以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社会生活。
"平等、参与、共享"成为残疾人工作的新的理念。
这样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福利或残疾人社会工作就大致经历了如下一些发展阶段:
(1)文艺复兴之前的不被特别关注的“自然”状态;
(2)文艺复兴时期把残疾人应该得到特殊关怀视为尊重人权的表现;
(3)工业革命初期及以后关心残疾人的保障,也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初创时期;
(4)20世纪初期以来,“保障残疾人生活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的理念被社会接受,成为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发展时期;
(5)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纷纷通过立法保护残疾人利益,可称为残疾人工作的立法时期;
(6)80年代以后“平等、参与、共享”成为残疾人工作的新的理念,残疾人社会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可称为平等发展时期。
3.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残疾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康复:即最大限度的恢复残疾人的生物机体的功能或进行功能补偿,以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在康复过程中社会工作发挥着医学不能替代的作用,例如社区康复就是动员社区资源促进残疾人康复的有效活动。
(2)残疾人教育:是残疾人享受权利和挖掘其潜能的重要措施,在残疾人教育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学校社会工作使受教育者获得更显著成效。
(3)劳动就业:是残疾人得以自立并展现其能力的最重要环节和措施。社会工作者帮助残疾人寻求更适宜的劳动岗位、帮助他们适应劳动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咨询、介绍和指导促进残疾人的婚姻与家庭生活。
(5)在改善残疾人生活的物质和社会环境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之,残疾人社会工作涉及到残疾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范围相当广泛,涉及到残疾人的康复、生存、生活、发展等各方面内容。
二.理论方法
1.关于如何看待残疾现象的理论
如何看待残疾现象或者把残疾人看成是哪种类型的人,这是如何对待残疾人的前提条件。在这方面,社会工作者要有力地对付社会上某些人的偏见,并坚持正确观念去从事社会工作。
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是解释某些偏差行为何以产生的理论,也是反对那些不正确地制造偏差行为的理论。这一由美国社会学家提出的理论认为,在美国社会,某些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偏差行为,是社会上有权势的人给弱势者另标签的结果。本来,这些弱势群体的行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在那些有权势的人来说这些行为则不合规范,从而给这些行为加上“偏差”、“不正常”的标签。又由于这些人具有权势,经过宣传或某些社会程序,这些加在弱势群体头上的“偏差”、“不正常”的标签逐渐被广大社会所接受。然而对于提出标签理论的社会学家来说,有些弱势者的“偏差”或“不正常”,与其说是真正的偏差,倒不如说是有权势者给弱势群体妄加标签的结果。有权势者的妄加标签使那些可能并不属于偏差的行为成为“偏差行为”,而且这种妄加标签可能真的会产生促成弱势才偏差行为的后果。
三.工作方法
1.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基本模式
(1)个人模式
个人模式是相应于个体型残疾的工作模式。个体型残疾的理论解释是个人责任论,即某个人的残疾是由于其个体的原因造成的,个人要为之负责。由于残疾的个人(或家庭)悲剧,个人也要承担在治疗残疾中的痛苦。残疾人在治疗过程中的痛苦既是肢体上的,也是心理上的。而个人因有不幸所导致的肢体或其他器官的残疾(严重创伤),则是他由一个正常人变为与常人不同的残疾人的来变化会使当事人及其家人常常会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会使当事人及其家人难以适应。有人提出个人型残疾的哀痛理论,认为个人型残疾发生之后,当事人及其家人常常会经历这样一个心理过程:震惊——怀疑或否认——愤怒或焦躁——忧伤和沮丧。
当残疾现象发生之后,当事人、其家人、医疗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对残疾的评估可能是不同的和有差异的。当事人及其家人常常会把残疾程度评价好些,即期望不会太坏。在这方面当事人的期望成分更大些。但对医疗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来说他们则要面对现实,即客观地评估残疾事实。这样,当事人——家人——医疗工作者和社会者就形成了一个由期望向客观过渡的序列。社会工作者首先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认知差异的状况,并要设法弥合这种差异以帮助当事人及其家人理智地对待现实。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常常采取渐进沟通模式。即不但在关于残疾程度的沟通渠道方面是由当事者家人再进到当事人,而且在残疾真实状况的告知过程中也是渐进的,以利于当事人及其家人有思想准备,更易于接受现实。
而对个人型残疾社会工作者采取的主要是个案工作方法,社会工作者要同残疾人及其家庭一起工作。而当当事人及其家人认同了残疾现实之后,运用小组工作方法促成残疾人之间(或残疾人家庭之间)的互相支持就是必要的。
(2)社会模式
社会模式是相应于社会型残疾的工作模式。社会型残疾的理论解释是社会责任论,即认为某个人的残疾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的。社会在结构上、制度上存在问题使得某些个人受损,因此,社会应该为受损的个人承担责任。当然,即使社会型残疾其直接后果也是由某些个人来承担的。即某些人因社会问题而变成残疾,痛苦发生在这些人身上。与个人型残疾不同的是,对社会型残疾来说,个人所承受的痛苦和损失应该由社会来补偿。
由于伤残发生在个体身上。因此,即使社会型残疾也会造成个人的哀痛。个人哀痛理论在解释社会型残疾时也是用得上的。但是在度过承认残疾这一阶段之后,在涉及残疾康复、残疾人日后生活等问题时,社会模式就表现出它的独特之处:社会工作者要站在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立场上,代表残疾人去同导致残疾的社会部门——单位、机构乃至政府打交道,促成社会部门对致残责任的承担。实际上,在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社会模式中,社会工作者所面对的是残疾者及其家人的创伤,他们保护自己权益的强烈要求,社会部门的复杂状况及程度,有关规则、法律及制度。社会工作者要面对这些复杂因素找出解决残疾人问题的现实的合理的方法,实在是相当困难的。
2.社区康复
中国社区康复(community based rehabilitation,简称CBR)是近些年来在世界上广泛流行的残疾人工作模式和方法。1967年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社区康复,得到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响应。1979年,世界卫生组织在专业技术上加强了对社区康复的管理,并发行了《在社区中训练残疾人》一书以指导各国专业人员。80年代中期,随着“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的展开,社区康复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由于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性康复模式。需要各方面合作共同批准,于是不同组织、机构之间的合作成为必然。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的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94年联合发表了《关于社区康复的联合意见书》,总结了过去十几年的经验,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康复的组织、方法与目标,使社区康复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实际上,社区康复的理念可以追溯到更远。前文所述英国的社区照顾实际上是社区康复的实践。在发达国家,由于院舍照顾的康复模式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弊端,所以它们转向更富人道主义、更能使残疾人融入社会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显然与关于残疾人的全面康复和发展的观念有关。但是在发展中国家,社区康复却是与这些国家用于残疾人福利经费的短缺有直接关系。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但社区资源丰富,而且发展中国家的社区尚未受到西文工业国家那么严重的冲击。因此,这些国家的社区康复有较强的社会支持条件。社区康复的基本点是社区支持、社区参与,其结果也是社区受益。进行社区康复,关键是要形成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气,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残疾人给予支持。在社区资源的组织、动员方面,重要的是将有利于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网络提供的资源、社会机构提供的资源和正式组织(政府)提供的资源结合起来,共同支持残疾人的康复。在这方面,社会工作者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即要通过社区宣传、社区教育、社区组织等工作形式支持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3.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方法
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家庭和社会用于解决残疾问题的资源不同,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方式、方法也不同。从解决残疾人问题的场所(也是一种理念)的角度来看。残疾人工作方法可分为院舍取向的和社区取向的。从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的角度看,残疾人工作的方法包括治疗(康复)、发展(教育、培训和支持就业等)。
(1)机构内康复——社会康复
对于残疾人来说,在医院或康复机构中对其进行治疗康复十分重要。虽然就其技术而言治疗康复主要是医务工作者的工作,但是社会工作者也可以为有效地治疗、康复做出贡献。在治疗、康复活动中,社会工作者与医务工作者相互配合。医院或机构中社会工作者所做的康复工作称为社会康复。
社会康复是从社会因素着眼,通过建立有利于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条件来对残疾人进行帮助的活动。它与医疗康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共同形成全面康复的基本内容。社区康复的措施有些是针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以个案工作为主,以小组工作辅;有些则涉及法律和制度,涉及残疾人离开医院、康复机构后的存在环境,因而同社区康复相连结。
康复机构中的社会康复临床个案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A,对住院患者的个人生活史、家庭情况和患者所在单位的状况及其生活的社区环境进行了解,掌握患者存在的社会、家庭问题及其背景,从而帮助其解决住院期间的困难。
B,对患者的致残原因或病因进行认真调查分析,从而对涉及的政治、经济、法律、劳动条件和家庭伦理道德等问题进行专题或综合研究,以适当干预。
C,和有关医生、护士密切配合,协助他们解决残疾人的非医学问题,如对残疾人做心理辅导,通过谈话减缓残疾人的心理负担。
D,组织患者参与共同活动,减少他们的'孤独感,促成患者间的互相支持;组织患者走出医院和机构,增强他们与社会的联系;组织适当的文化、体育及其他活动,展示他们的机能,减少自卑感,增强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E,对患者出院后的生活环境进行调查,帮助建立有利于残疾人生活的社会环境。
F,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争取合法权利,保护其利益。
由上述可以发现,社会康复的工作领域是广泛的。它可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和在出院后顺利地进行社会生活。
4.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方法
关于残疾人工作方法的理论探讨
(1)供养理论
在各种社会中,对于残疾人,特别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最初的、甚至认为是最好的办法是把他们养起来。他们的家人或社会通过对残疾人的的供养而表示对残疾人的责任和爱。在经济不发达的社会,这种供养几乎只限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但在发达社会,对残疾人供养的范围在扩大。尽管不同社会对残疾人供养的内容和水平有不同,但是一般说来,这种供养大多限于经济方面,或者物质方面,而对他们的精神需求、对他们的能力估计不足。尽管对于残疾人,特别是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经济上的供养是完全必要的,但这并不是对残疾人进行关照的全部。仅从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念——人的需要的多样化的、人是有潜能的——来看,简单的供养理论就有不少缺点。在供养理论(观念)的指导下产生了以经济、物质提供为主的残疾人工作的实践。
(2)回归社会论
回归社会理论是一些学者针对将残疾人封闭起来进行供养和照顾而产生的弊病而提出来的。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研究关护精神病患者的庇护所后指出,由于庇护所中精神病患者处于不良的同伴关系和“关护”关系之中,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没有好转,有的反而加重了。这里所指的不良同伴关系是精神病患者之间的长期的共同生活、他们之间的具有强烈刺激性的互动。“关护”关系是指庇护所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对精神病患者的消极的、冷漠的态度和严格管制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这种关系之所以被认为是不良关系,是因为它们常常不能使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好转,相反,由于这些互动的刺激,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可能会加重,而这种加重是将精神病患者封闭起来的结果。在戈夫曼看来对精神病患者的服务应该检讨上述庇护护所式的做法,而应使精神病患者处于积极的社会关系这中,其基本方法就是走出封闭。
在英国,当政府将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收养于各种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照顾,以显示其对国民的福利责任承担发展到较高程度之后,一些学者的调查同样发现这种院舍式照顾对残疾人、老人生活的消极影响。于是改变院舍照顾这种既昂贵、效果又不好的福利模式的呼声占居上风,让残疾人、老人回到他们熟悉的社区中去接受照顾模式的普遍选择,并得到其他国家的广泛响应。
社区照顾是使残疾人、老人等福利服务对象回归社会的典型模式。
(3)增能理论(empowerment)
许多关于残疾人、老人的供养及照顾理论在把服务对象看作是脆弱的一群时,忽视了人是有潜能的、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念。增能理论则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残疾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他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活。增能不但在于增强其原本丧失的机体的功能,而且可以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甚至可以减轻他们对社会的“拖累”。增能理论是以人的发展理论为基础的,它关注于人的基本价值的实现。按照增能理论的理解,增能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康复可以使残疾人已丧失的功能得以恢复,教育和培训可以发掘他们的潜能,外界生活、活动条件的改善可以减少他们表现自己能力的障碍,等等。
上述关于残疾人社会工作方法的探讨并不是全面的,但它们反映了残疾人社会工作发展变化的基本取向。
5.职业康复
职业康复是通过帮助残疾人就业来促进他们康复和发展的方法。通过就业残疾人不但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和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劳动使残疾人原已失去的某些器官的能力得以某种程度的恢复。此外就业还可增强残疾人的效能感和自信心,使他们融入社会生活。因此,职业康复是一种有综合意义的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和帮助其发展的方法,在方法取向上也是治疗和发展的统一或整合。
在一个社会中,特别是在社会劳动力相对富余的社会中,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并不那么简单。帮助他们找到(或创造)合适的劳动岗位不但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努力,也需要政府的社会政策的支持。在政府社会政策的支持下,社会工作者在残疾人的职业康复中要做如下一些工作:残疾人就业前的咨询和评估,残疾人的治疗和训练,就业后的随访和持续支持。就业咨询是就残疾人的从业心理、他们对职业和岗位的兴趣、残疾人对从业后的劳动报酬及保护条件进行咨询,解答他们的问题,使其有充分的信心。评估则要对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技能素质与可能从事的职业的要求进行比较,看残疾人是否适合这些工作。一旦确认残疾人适于某项工作,还要对他们进行适应性培训。这不但包括对残疾人的心理训练,也包括技能训练,目的是使能较为顺利地适应岗位的要求,增强残疾人的工作信心。当残疾人上岗工作之后,社会工作者还应进行跟踪式随访,及时了解残疾人就业后遇到的问题,并设法解决。这既包括继续对残疾人做发展性工作,也包括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还包括解决某些制度上的问题。
残疾人社会工作主要内容
一、发展本土视野下的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
1、确立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新理念
将残疾人社会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多元治理机制下新型残疾人社会工作。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框架
3、实现残疾人工作机制的创新,构建网格化的服务模式
4、加强对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5、构建全社会“友善”的残疾人价值观
二、政策层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
1、残疾人社会保护政策体系建设
2、残疾人的民生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法律确认和保障
3、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规划
三、服务层面:残疾人康复服务
1、教育康复及其主要内容
(1)针对残疾人群体
一是开展人与环境互动的教育;二是针对不同残疾提供差异化的“补偿性”功能训练;
(2)针对残疾父母或监护人、家属等工作
(3)针对社会组织、残疾人服务组织和各类爱心人士的工作
2、职业康复及其主要内容
(1)残疾人身体、心理和职业能力状况;
(2)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3)适应性培训、心理功能的调整及正规职业培训;
(4)引导从事适当职业;
(5)提供特殊安置的就业机会;
(6)就业后跟踪服务。
3、社区康复及其主要内容
(1)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三级预防体系:一级预防是指预防致残性伤害和残疾的发生;二级预防是指防止伤害后出现残疾;三级预防是指防止残疾后出现残障。
(2)开展康复评定和建档工作
(3)开展具体的康复服务
集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医疗康复等功能,实施“治疗—康复—服务”整合性服务。
残疾人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本土化视野下的服务
①确立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新理念;
②完善残疾人社会工作法律地位和法律框架;
③实现残疾人工作机制创新,网格化服务模式;
④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⑤构建“友善”的残疾人价值观。
2、政策层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①残疾人社会保护政策体系建设
②残疾人民生权利和人身权利保障
③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规划教育康复:
3、服务层面:残疾人康复服务
(1)教育康复
针对残疾人群体的教育康复:人与环境互动教育、提供差异的补偿性功能训练;
针对残疾人父母、监护人或亲属等:提供心理支持、普及康复知识、提升康复技巧、帮助社区建立社会支持系
针对社会组织、残疾人组织和爱心人士:宣传、培养和教育,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职业康复
职业咨询:对残疾人进行分析并给出行动方案;
职业评估:评定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适应;
职业培训:就业前和上岗前有针对性培训;
就业指导:提供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劳动市场信息等;
职业康复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最有效途径,是一种集合了“治疗-康复-发展”三种功能的方法;
(3)社区康复:
①开展残疾的预防工作,建立三级预防机制:一级预防致残性伤害和残疾发生;二级防止伤害后出现残疾;三级防止残疾后出现障碍即康复;
②开展康复的评定和建档工作
③开展具体的康复服务:整合社区的资源,通过各种康复性治疗,最大限度的恢复残疾人所丧失的功能。社区康复是集教育、职业和医疗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实施“治疗-康复-服务”整合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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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ilable online: 16 June 2011)(IF2011 = , SSCI 1区)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需要调查与评估。第二作者(黄希庭、郑涌、罗鸣春、苏丹、陈本友)。《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7(3):1-5。时间人格的结构与功能。通讯作者(陈娟、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11,19(6):896-904。社会排斥的研究范式与理论模型。通讯作者(程苏、刘璐、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11,19(6):905-915。电子游戏的消极影响及争议。通讯作者(赵永乐、何莹、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11,19(12):1788-1797。阶段性团体辅导对网络成瘾大学生的干预效果评价。通讯作者(陈真真、汤永隆、张喜淋、徐展、郑涌)。《中国学校卫生》,2011,(6):726-728。民族刻板印象的研究与反思。通讯作者(何莹、赵永乐、郑涌)。《贵州民族研究》,2011,32(6):21-26。医务人员人格因素、组织因素与工作投入的关系。通讯作者(高慧、李昌俊、郑涌)。《环境与职业医学》,2011,(9):573-576。2010西南少数民族教育价值观的调查研究。通讯作者(牛春娟,郑涌)。《心理科学》,2010,33(1):198-200。攀枝花市彝族中学生文化心理适应的调查分析。通讯作者(袁晓艳,郑涌)。《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6(1):145-149。儿童收养研究中的心理学问题。通讯作者(马艺丹、薛威峰、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10,18(3):464-471。移民文化适应的研究趋势。通讯作者(孙丽璐、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10,18(3):496-504。影响躯体化症状的人格因素及其实践意义。通讯作者(李昌俊、郑涌、刘新丰、杨兵)。《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0,36(2):125-128。大学生内隐、外显成就动机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讯作者(王建峰、王凌飞、李欢、郑涌)。《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0,18(6):700-702。代际关系:老年心理健康研究的新视角。通讯作者(杨晶晶、郑涌)。《中国老年学杂志》,2010,30(19):2875-2878。中学生情绪智力在学习倦怠与应对方式中的中介作用。通讯作者(陈啸、石艳、郑涌)。《中国学校卫生》,2010,31(7):773-775。大学生述情障碍与疏离感的相关分析。通讯作者(李欢、高丽君、吴钰、郑涌)。《中国学校卫生》,2010,31(9):1080-1081。大学生成就动机和自我决定与抑郁的关系。通讯作者(王建峰、郑涌)。《中国学校卫生》,2010,31(11):1284-1287。价值观与行为的一致性争议。通讯作者(陈莹、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10,18(10):1612-1619。大学生性知识获取途径及与性心理健康的关系。通讯作者(张夔、郑涌)。《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10,32(23):2482,2502。2009自我倾注与情绪障碍关系述评。通讯作者(程蕾、郑涌、吴小勇、赵婷婷、周钦江)。《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1):12-16。积极情绪研究述评:健全人格的视角。通讯作者(杨集梅、郑涌、徐莹)。《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2):149-152。当代青年人际价值观的调查分析。通讯作者(黄娟、郑涌、李欣华)。《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2):18-22。当代青年爱情价值观的调查分析。通讯作者(廖莎莎、李欣华、郑涌、辛增友)。《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3):13-17。高校专职心理教师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的关系研究。通讯作者(赵崇莲,郑涌)。《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4):20-23。创伤后成长:5·12 地震创伤的新视角。通讯作者(张倩、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09,17(3):623-630。5·12地震前后灾区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比较。第三作者(张妍、向燕辉、郑涌、吕建国、尹茜、陈寒)。《心理科学进展》,2009,17(3):505-510。心理治疗的过程研究。通讯作者(张倩、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09,17(4):766-773。同性恋的角色区分及其对伴侣的角色要求。通讯作者(郑丽军、郑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23(3),192-195。特质焦虑者错误反馈下的情绪-认知偏向:事件相关电位研究。通讯作者(刘丽、郑涌、杨集梅、余凤琼)。《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23(3):224-227。中国同性恋性别角色异性化倾向调查。通讯作者(郑丽军、郑涌)。《中国公共卫生》,2009,25(4),499-450。中学生异性同伴交往的结构与类型研究。通讯作者(卢秀琼、郑涌)。《心理科学》,2009,32(3):682-684。残疾人主观幸福感研究述评。第三作者(贵永霞、陈莹、郑涌)。中国特殊教育,2009,(8):3-7。心理治疗结果的临床显著性分析方法。通讯作者(周婧、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09,17(5):1002-1009。心理治疗的消极后果。通讯作者(秦旻、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09,17(6):1316-1326。论文:大学生时间洞察力、应对方式与健康的关系。第二作者(刘新丰、郑涌、李昌俊)。《中国学校卫生》,2009,30(6):533-534。大学生人际关系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通讯作者(赵崇莲,郑涌)。《心理科学》,2009,32(4):983-985。躯体化症状如何产生?――躯体化的认知理论述评。通讯作者(李昌俊、郑涌、刘新丰)。《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9,35(8):507-509。吸毒劳教人员药物渴求影响因素的结构模型。通讯作者(吴小勇、郑丽军、廖翌凯、郑涌)。《现代预防医学》,2009,36(8):1490-1493。2008中学生的学校归属感的培育途径探讨。第二作者(徐坤英、郑涌)。《教育探索》,2008,(1):119-120。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离散选择模型分析。第三作者(黄希庭、窦刚、郑涌)。《心理科学》,2008,31(3):675-680。中国青年人生价值观初探。第二作者(徐华春、郑涌、黄希庭)。《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4(5):35-39。中国青年职业价值观初探。通讯作者(辛增友、郑涌、徐华春、彭娟)。《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4(5):40-44。大学生睡眠质量与A型行为模式的相关研究。通讯作者(赵崇莲、郑涌)。《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4(6):7-10。人格与病理性赌博研究述评。通讯作者(李欣华、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08,16(5):740-744。Zheng, L., Goldberg, L. R., Zheng, Y. (通讯作者), Zhao, Y., Tang, Y., & Liu, L. (2008). Reliability and concurrent validation of the IPIP Big-Five factor markers inChina: Consistencies in factor structure between internet-obtained heterosexual and homosexual samples.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45(7), 649-654. (IF2008 = , SSCI 2区)2007关于中国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第二作者(黄希庭、郑涌、毕重增、陈幼贞)。《心理科学》,2007,30(1),2-5。叙事语篇中时间表征的评定差异研究。第二作者(杨炳钧、郑涌)。《心理科学》,2007,30(2),369-372。归因方式与学生健全人格养成。第二作者(侯佳捷、郑涌)。《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7,4(2),72-76/78。嫉妒的性别差异研究及其争议。第二作者(向虹、郑涌、张海微)。《社会心理研究》,2007,(3),68-73。自杀的神经生物因素研究进展。通讯作者(王艾娟、郑涌)。《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7,13(3),263-266。自杀的心理社会因素研究进展。第二作者(王艾娟、郑涌)。《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7,4(4):75-80。大学新生社会支持与自我价值感的相关研究。通讯作者(丁薇、廖婷婷、郑涌、邓硕宁)。《中国学校卫生》,2007,28(7):626-627。价值观的新课题:文化变迁中的西南民族价值传承研究。独立作者。《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3):64-67。“双重束缚”解析。通讯作者(张海微、郑涌)。《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2007,11(17):3397-3403。中学生职业抱负特点的调查研究。通讯作者(陈幼平、郑涌)。《心理科学》,2007,30(5),1214-1217。不同训练方法对小学生分享行为影响的实验研究。通讯作者(廖全明、郑涌)。《心理科学》,2007,30(6):1351-1355。2006美国人格障碍共病问题研究介评。通讯作者(辛增友、郑涌、陈本友)。《心理科学进展》,2006,14(1),93-98。国外人格障碍五因素模型研究述评。通讯作者(徐华春、郑涌)。《心理科学进展》,2006,14(2),249-254。创伤与创伤后应激障碍研究评述。通讯作者(丁薇、郑涌)。《中国临床康复》,2006,10(18),145-148。文化与心理治疗。通讯作者(许学华、郑涌、张夔、邓硕宁)。《中国临床康复》,2006,10(18),155-157。惊恐障碍的综合治疗特点。通讯作者(李垚、郑涌)。《中国临床康复》,2006,10(22),147-150。强奸者的认知特征。通讯作者(周海涛、郑涌)。《中国临床康复》,2006,10(34),148-152。边缘人格障碍患者的自杀行为。通讯作者(蒙茜、郑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6,20(12):811-813。学生健全人格养成教育的心理学观点。第二作者(黄希庭、郑涌、李宏翰)。《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42(3):90-94。拖延研究述评。第二作者(蒙茜、郑涌)。《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32(4),9-12。文化的传说:西南民间艺术与儿童社会化的对话。第二作者(周小燕、郑涌)。《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32(4),55-58。青春期性心理健康的初步研究。通讯作者(骆一、郑涌)。《心理科学》,2006,29(3),661-664。收入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研究述评。通讯作者(王晓彦、郑涌)。《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14(6),700-702。影响大学生人际关系主观因素的初步研究。通讯作者(赵崇莲、郑涌、李宏翰、张建梅)。《心理科学》,2006,29(6),1431-1433。2005质疑星座决定人格特征的实证研究。通讯作者(苏丹、郑涌)。《心理科学》,2005,28(1),220-221,206。显性自恋与隐性自恋:自恋人格的心理学探析。第一作者(郑涌、黄藜)。《心理科学》,2005,28(5),1259-1262。不确定人格探析。第二作者(张倩、郑涌)。《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31(5),23-26。中学生网络成瘾的综合干预。通讯作者(杨容、邵智、郑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19(7),457-459。行为主义在中学生网络成瘾行为中的应用探析。第三作者(杨容、阮昆良、郑涌)。《中国学校卫生杂志》,2005,26(11),951-952。论文:DSM体系中人格障碍诊断发展的探讨。通讯作者(辛增友、郑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19(12),832-834。2004SARS时期强制性戒网疗效及原因探析。第三作者(杨容、邵智、郑涌)。《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4年1期。惧畸障碍。第二作者(赵永乐、郑涌)。《健康心理学杂志》,2004,12(2),140-142。亲密关系暴力:男性与女性谁更具攻击性。第二作者(刘娇、郑涌)。《社会》,2004,(4),40-43。媒体暴力及其对青少年儿童的影响。第三作者(赵永乐、何莹、郑涌)。现代中小学教育,2004,(4),44-46。游戏方式差异对电脑游戏者攻击性影响研究。第二作者(赵永乐、郑涌)。《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30(5),36-39。网络成瘾(IAD)实证研究进展。第二作者(杨容、郑涌、阮昆良)。《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30(5),40-43。心理治疗中学生网络成瘾症的临床研究。第四作者(邵智、杨容、罗康玲、郑涌)。《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4,12(6),548-549。Research on self-oriented perfectionism tendencies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their relationships with mental health. 独立作者. 28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sychology (ICP2004).2003美国积极心理学介评。第二作者(张倩、郑涌)。《心理学探新》,2003,23(3):6-10。有关情绪自我报告及其可得模型的述评。第二作者(骆一、郑涌、刘敏)。《社会心理科学》,2003,18(4):27-31。2002班风及其与班主任、班级学生人格特征的相关研究。第一作者(郑涌、程云、黄希庭)。《心理科学》2002年3期。中学“差生”自我价值感及其与控制源的相关研究。第一作者(郑涌、张惠蓉、黄希庭)。《心理科学》2002年4期。2001心理治疗效果研究的进展。第二作者(吴明霞、郑涌、汤万文)。《心理学动态》,2001,9(2):151-156。高校心理咨询与德育工作关系的研究。第一作者(郑涌、马建青、黄希庭)。《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6期。2000时间透视的自我整合:I.心理结构方式的投射测验。第二作者(黄希庭、郑涌)。《心理学报》,2000,32(1),30-35。时间透视的自我整合:II.心理功能机制的实验研究。第一作者(郑涌、黄希庭)。《心理学报》,2000,32(1),36-39。中学生应对方式的初步研究。第三作者(黄希庭、余华、郑涌、杨家忠、王卫红)。《心理科学》2000年1期。1999高中生学科兴趣的变化历程及原因的初步研究。第二作者(夏凌翔、郑涌)。《四川心理科学》1999年2期。1998自我同一性状态对时间透视体验的结构关系研究。第一作者(郑涌、黄希庭)。《心理科学》1998年3期。自我概念的结构:II.大学生自我概念理论维度的因素探析。第一作者(郑涌、黄希庭)。《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5期。1997自我概念的结构:大学生“我是谁”反应的内容分析。第一作者(郑涌、黄希庭)。《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1期。大学生时间体验维度的因素探析。第一作者(郑涌、黄希庭)。《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7年1期。大学生的个我/集体取向及其与自我概念的关系。第一作者(郑涌、江志宇、秦光兰)。《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3期。1996审美倾向初探。第一作者(郑涌、李宏翰、黄希庭)。《心理科学》1996年4期。1995时间记忆理论与实验范型。第二作者(黄希庭、郑涌)。《心理科学》1995年4期。1991关于英文词的短时记忆编码方式的实验研究。独立作者。《心理科学》1991年3期。
1、《中华内科杂志》: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内科领域学术期刊,创刊于1953年,前身为1949年10月创办的《内科学报》。截至2015年4月,《中华内科杂志》第十届编辑委员会有顾问7人、编辑委员147人、特约编委3人。
2、《中华外科杂志》: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并直接出版的外科综合性高级学术期刊。据2018年10月《中华外科杂志》官网显示,《中华外科杂志》第十三届编辑委员会拥有顾问11人,编委123人,通讯编委106人。
3、《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是由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级学术期刊,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入编期刊,创刊于1995年12月,国内外公开发行。
4、《中华心血管病杂志》:创刊于1973年2月,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系列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中的一种。目前为月刊。设有述评、对策研究、临床研究、基础研究、流行病学与人群防治、综述、继续教育园地等栏目。
5、《中国实用外科杂志》创刊于1981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实用医学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医药卫生科技刊物。
据2019年7月《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编辑部官网显示,《中国实用外科杂志》第八届编委会顾问有28人、资深编委有34人、编委有177人、特邀编委有48人。
《残疾人研究》杂志(季刊)是国家级残疾人研究领域高端学术期刊,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管,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主办。《残疾人研究》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残疾人领域理论及工作实践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流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借鉴海外残疾人事务的理念与做法,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发行热线: 66580264(传真)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研究室
⑴ 康复医学的图书目录
第一章 概论 第二章 康复医学基础 第三章 康复医学评定 第四章 康复治疗技术 第五章 临床常见伤病的康复 第六章 康复工作中常见伤病的临床并发症 复习大纲 英汉名词对照 参考文献
⑵ 康复治疗学专业有哪些核心期刊
1.中国康复医学
为促进康复医学的发展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中国康复医学杂志》读者对象:读者对象为所有康复医学专业人员(医师、治疗师、护士),从事社区康复的专业人员,以及与康复医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神经内、外...
主管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康复医学会
快捷分类:医学临床医学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北京月刊A4
期刊刊号:1001-1242, 11-2540/R
创刊时间:1986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2.心血管康复医学
等.急性心肌梗塞病人运动康复治疗的临床分析 [J].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1999,8(4):6. [2] Levine S R.抗磷脂抗体[J].陈芷若译.国外医学内科学分册,1990,17:267-268.[书籍] [3] 曲 镭.老年病康复的特点 [M...
主管主办: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康复医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
快捷分类:医学心血管系统疾病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福建双月刊A4
期刊刊号:1008-0074, 35-1193/R
创刊时间:1992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3.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杂志是由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级学术期刊,本刊宗旨为全面康复,主要针对各种伤残的康复,涉及诊断、评定、治疗、工程、教育、社区、职业、社会、...
主管主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快捷分类:医学临床医学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北京月刊A4
期刊刊号:1006-9771, 11-3759/R
创刊时间:1995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4.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
以促进物理医学与康复及多学科康复发展及改善残疾人功能为已任。本刊涵盖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各个领域,致力于全面报道有关物理医学与康复的最新进展及工作成就,着眼于从临床康复、康复研究、康复教育三方面深入挖掘...
主管主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医学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快捷分类:医学临床医学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湖北月刊A4
期刊刊号:0254-1424, 42-1666/R
创刊时间:1979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5.中国肿瘤生物治疗
全面报道中国肿瘤生物治疗领域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的最新成果和学术发展,积极宣传中国肿瘤生物治疗的政策和发展策略,及时介绍全球肿瘤生物治疗的最新研究动态。本刊栏目设有述评、院士论坛、专家论坛、研究快报、...
主管主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免疫学会;中国抗癌协会
快捷分类:医学肿瘤学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上海双月刊A4
期刊刊号:1007-385X, 31-1725/R
创刊时间:1994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6.中国介入影像与治疗学
提升中国介入影像与治疗学科的学术地位及持续发展能力。 《中国介入影像与治疗学》主要内容包括胸部、腹部、盆腔及四肢介入影像与治疗学,中枢神经、头颈部及心血管介入影像与治疗学,微创介入学,超声介入学,介...
主管主办: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快捷分类:医学临床医学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北京月刊A4
期刊刊号:1672-8475, 11-5213/R
创刊时间:2004年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7.听力学及言语疾病
包括听力损失发病率和病因的调查、临床诊断和治疗,听力检测方法,听力补偿,各种发声及言语功能障碍的诊断及防治,听觉言语康复,新生儿听力筛查,并及时介绍国内外在这个学术领域的新进展。 《听力学及言语疾病...
主管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快捷分类:医学眼科与耳鼻咽喉科医药卫生科技
出版发行:湖北双月刊A4
期刊刊号:1006-7299, 42-1391/R
创刊时间:1993影响因子
审稿时间:1-3个月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⑶ 康复医学教材的图书目录
第一章 康复医学概论 第一节 康复与康复医学 一、康复的基本概念 二、康复医学 第二节 康复医学的组成及工作方式 一、康复医学的组成 二、康复医学的工作方式 第三节 残疾的分类与预防 一、残疾的分类 二、残疾预防 第四节 康复医学的发展 一、康复医学的发展史 二、康复医学的将来 第五节 临床医师与康复医学 第二章 康复治疗理论基础 第一节 运动学基础 一、运动与制动对机体的影响 二、骨骼肌肉系统的运动学 三、关节的运动学 第二节 神经发育学基础 一、中枢神经发育机制 二、中枢神经系统的可塑性 三、神经再生及脑老化 第三章 康复医学评定 第一节 康复医学评定的概述 一、康复评定的概念 二、康复评定的目的 三、康复评定的方法 四、康复评定的流程 五、康复评定的原则与注意事项 第二节 运动功能评定 一、关节活动范围测定 二、肌张力评定 三、肌力评定 四、平衡协调功能评定 五、步态分析 六、运动心肺功能的评定 第三节 个体活动能力与生存质量评定 一、概述 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 三、独立生活能力评定 四、生存质量评定 第四节 言语和吞咽功能评定 一、概述 二、失语症评定 三、构音障碍评定 四、吞咽障碍评定 第五节 认知功能和心理测验 一、概述 二、感知功能评定 三、认知功能评定 四、心理测验 第六节 电诊断 一、概述 二、低频电诊断 三、肌电图 四、神经传导速度的测定 五、神经反射检查 六、诱发电位 第四章 康复治疗技术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物理治疗 一、概述 二、运动疗法 三、物理因子疗法 第三节 作业治疗 一、概述 二、作业疗法的种类 三、日常生活动作训练 第四节 言语与吞咽治疗 一、概述 二、失语症治疗 三、构音障碍的治疗 四、吞咽障碍的治疗 第五节 心理治疗 一、概述 二、残疾后心理变化过程 三、主要的心理治疗方法 第六节 中国传统康复疗法 一、概述 二、推拿疗法 三、针灸疗法 第七节 康复工程 一、概述 二、矫形器 三、假肢 四、助行器 五、轮椅 第五章 常见疾病的康复 第一节 神经系统疾病的康复 一、脑卒中 二、颅脑外伤 三、脊髓损伤 四、周围神经损伤 五、脑性瘫痪 第二节 骨关节及运动系统疾病的康复 一、骨关节炎 二、骨折 三、颈椎病 四、肩关节周围炎的康复 五、软组织损伤 六、腰椎间盘突出症 七、人工关节置换术 第三节 常见心肺疾患的康复 一、冠心病康复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康复 第六章 常见问题康复处理 第一节 慢性疼痛 一、概述 二、疼痛评定 三、慢性疼痛的康复治疗方法 第二节 痉挛 一、概述 二、痉挛评定 三、痉挛治疗 第三节 神经源性膀胱 一、概述 二、分类 三、治疗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
⑷ 想考康复治疗师初级需要看什么书
《人卫版××××年卫生资格康复医学与治疗技术教材+习题》(你要考的话应该只能2015年报名,买2015年版的就可以了),一般的图书销售网站或实体书店都有出售,大概每年9、10月份出第二年的版本。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⑸ 关于康复治疗技术的入门书籍...我女朋友报的是这个专业的专科...暑假在家想了解下这个学科是学什么的..
这是一个比较新的专业,国内从2000年才有这个专业,教材每个学校都会不一样,想有个初步的了解,可以找找这本书:康复医学概论,里面会有关于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有关的概念,以及这个专业所包含的几大部分内容和基本课程,这是医学相关专业,解剖和生理,以及生化都要学的,这个专业的范围很大,如果真的想学就在网上找找相关资料。不过,说实话,自己看了再多的资料,也不可能对这个专业有很直官的了解,到了大学,一个新的专业,就是一个新的起点,大家都 是从零开始。还有,你女朋友可要加强体力啊!
⑹ 康复治疗学入门应该看什么书
如果想打基础的话就先看解剖、生理学之类的吧,这些都是基础,你想学其他的必须先学这个
⑺ 请问 康复治疗师出了书本以外还需要看那些专业书籍,很实用的,临床上用得着的
神经病学,运动解剖学,骨科相关的书籍
特殊 教育 是使用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和教学组织方式及教学设备,对特殊需要的 儿童 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特殊教育 毕业 论文,希望大家喜欢!特殊教育毕业论文篇一 《我国特殊教育中的问题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也在不断改革,不断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大部分的残疾儿童不仅仅能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还可以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取得不错的成绩。特殊教育是当前我国教育教学任务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尤其在对建设我国和谐社会更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和国内特殊人员日益多样化的特殊要求,我们还是会发现我国特殊教育中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以及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特殊教育;问题分析;有效策略 一、引言 特殊教育是使用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和教学组织方式及教学设备,对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能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使他们学习该有的知识,获得技能,发展潜能,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力,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截止2012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有1853所,在校特殊学生万,特殊教师万,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殊家庭和特殊学生对特殊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在我国特殊教育的实践中,不管是在教学理念、管理模式,还是在国家监督机制上,都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特殊教育是社会、学校、老师和家长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特殊教育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目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特殊教育教材设计不规范、师资力量比较弱、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够等。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发布,我国的特殊教育问题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 热点 话题,这些问题不仅不能全面保障残疾儿童的教学,还制约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 (1)特殊教育教材设计不合理 特殊教育的课程教材是经过特殊设计,才能使用在特殊教学中,这样才能保证特殊学生可以学懂。我国目前特殊教育的课程仍然是沿用了普通学校的教材内容,虽然稍微进行了改动,加入了一些特殊教育的成分,但是并没有落到实处,残疾儿童并不能真正的理解,他们本来在某个方面都存在了缺陷,这样不合理的教材设计,会让他们学起来特别吃力。那么特殊教学也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不能保证特殊教学的质量,学生也不能很好的接受知识。 (2)特殊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在我国,很多的老师都不愿意到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一方面是工资待遇的问题,另一方面,他们觉得工作起来会很累,很吃力,而且他们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特殊教育培训,这就导致我国在特殊教育方面,师资力量一直都比较薄弱。国家在大力提倡“随班就读”,但是“随班就读”对于教师来讲,存在很大的问题,教师缺乏对特殊教育知识背景的了解,对“随班就读”的学生不能因材施教,也不能考虑到学生在身体或者智力上的差异,这样不仅教师工作起来很困难,学生学起来也困难。教师只能不断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根据每一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 教学 方法 ,才能让残疾儿童更好的接受教育。 (3)国家以及地方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不够 在我国除比较发达的城市对特殊教育投入比较大外,大多数的省份城市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都比较小。由于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学校在教学设备、教学管理、基础建设和师资力量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完全不能满足当地特殊教育的需求。另外,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只是一味的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却忽略了对残疾人的动手操作能力、职业道德教育和身心健康的培养,导致他们在面对正常人的嘲笑讥讽时,不能正确的处理,会致使他们产生消极、自卑的情绪。 三、解决我国特殊教育问题的有效策略 根据以上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特殊教育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社会、学生和老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制定相关的 措施 ,积极的进行改进,保证残疾学生能接受最好的教育,让他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的学习生活。 (1)不断完善特殊教育的教材内容 对我国特殊教育教材的内容要进行改革完善,确保我国的残疾学生可以看懂、学懂,老师在课堂教学中也不用那么吃力。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如身体、智力等,进行对教材的不同选择,不能为了方便,全部都选择一样的教材。学校在教授学生的理论知识外,还应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教会他们相应的技能。除此之外,还应该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进行培养,让他们能清楚的认识自己,也能正确的看待别人对他们异样的眼光。 (2)强化特殊教育的师资队伍 老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课堂的领导者,学生能否学好知识,老师是关键。学校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建立一师资力量强的队伍,以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为中心,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特殊教育的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学习国际上特殊教育的优秀 经验 。作为教师,应该时刻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抱着异样的心态,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学生为主体,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保证学生更好的接受特殊教育。当然,这需要学校加大资金的投入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同时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才能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3)加大国家和地方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地方政府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为特殊学校完善相应的教学设施、基础建设等,让他们能享受和正常人一样的待遇。国家在各地扩建了大量的特殊教育学校,减免了残疾儿童的学费,让所有家庭的残疾儿童都能读得起书,读好书。对于因身体条件无法到校就读的学生,国家还制定了“送教上门”的方案,让他们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使他们学到知识,学到技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生活。例如,视力有问题的学生戴俊林在山东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针灸推拿技术后,回到家乡创办了自己的按摩店,如今已经有四家连锁店,给四十多名盲人提高了就业技术。 四、 总结 人们都说,每一个残疾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而特殊教育,就为他们插上了隐形的翅膀,为他们学习知识、发展潜能、健全人格提供良好的环境。特殊教育,承载着培养特殊学生的重任,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发展过程中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有效策略,不断的完善,才能给残疾儿童提供最优质的教学环境,使他们接受最好的教育,提高自身技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连�.特殊音乐教育研究现状综述[J].艺术百家,2012,S1:400-402. [2]何燕春.当前特殊教育现状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2013,25:198+200. [3]娜仁其木格.对特殊教育现状的几点思考[J].内蒙古教育,2009,09:55-56. [4]庄迪.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公正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特殊教育毕业论文篇二 《特殊教育课程设置之浅析》 摘要: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特殊群体也和正常人一样有了受教育的机会。有了国家政策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飞快发展,使特殊群体享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学习掌握了一些基本生活生存技能,改变了生活状况。特殊教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特殊教育课程,其直接决定着学习者的学习内容,然而我国现行特殊教育课程设置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课程目标确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特殊教育;课程设置;课程目标 中外教育者对课程虽有不同的定义,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课程是教和学的中介环节,是教学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课程作为知识的载体,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课程内容的选择又要以教育目标为基础。教育工作者与其说是制定目标,还不如说是选择目标。而要对教育目标做出明智的抉择,必须要有来自三个方面的信息:对学生身心发展的研究;对当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学科专家的建议。 一、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目标来源 课程理论家泰勒所选定的课程来源主要是针对普通学生,当然,特殊群体学生的课程设置也可依此为参照,但也须结合其特色而有所偏重。由于特殊群体学生在先天条件、智力、心理以及生长环境、学习能力与实践方面有异于普通的学生,因而我们的课程设置应需要照顾到其特异性方面。那么,如何才能很好地照顾到特殊教育学生的差异呢?我们要依据其特点选择特殊教育课程目标。 (一)基于对学生的研究选择制定课程目标 人才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各门设置的课程所承载的知识与能力来实现的,而课程选择又要基于对学生的研究,要研究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学生的学习能力。前苏联教育学家维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理论表明我们教学应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可能发展区,教学应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样,我们课程设置也可从此理论中得到启示,考虑学生可能发展区。课程设置依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记忆思维、理解力程度、学习能力等因素,做到使学生学习的课程既不过分超前,又不至于滞后学生发展。因而我们的特殊教育课程设置,要考虑到学生的心智、身体因素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达成课程目标。 (二)基于对学生今后社会生活的研究选择制定课程目标 知识获取的目的是解决生存生活问题,使人们获得幸福生活,而课程作为我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其设置就理应关注我们的实际生活。问题不在于教学生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们爱学好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们以研究学问的方法。毫无疑问,这是所有一切良好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要认真研究我国特殊教育的实际情况,从特殊教育的实际出发,依据学生的生存生活问题,根据特殊群体及其家长困难与需求开发课程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旨在帮助他们获取必备的生活技能,以更好地适应生活。 二、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理论基础 理论是我们行动的指南,正确理论的作用就在于减少人们行为的盲目性,增加行为的自觉性。课程设置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能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 (一)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 美国哈佛大学著名教育学及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认为人类至少存在八种智能,分别是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肢体—动觉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内省智能、自然观察智能。每一种智能代表着一种独特的思考模式。每个学生都有在某一方面的发展潜力,只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教育,他们的潜能就能得以充分发挥。但由于先天资质,个人成长环境和个人生存历史 文化 背景的差异,每个人能力发展方面和发展程度存在差异。我们应正视这些差异,接受这些差异。课程的设置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特点,如盲人的听力往往灵敏于我们普通人,残疾人身体某一部分器官缺失,但相对应其他器官功能会特别发达。虽然特殊群体学生某一方面可能存在缺陷,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把其与普通学生隔离开来,而应发现其身上闪光点。学生的智力类型有多种,而不是单一的,所以我们课程设置应顾及其特殊能力的发展。 (二)认知结构学习理论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布鲁纳认为人是通过认知表征的过程来获得知识、实现学习的。人们是根据类别或分类系统来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或者是凭借已有的类别来处理外来信息,或者是有外来信息形成新的类别。他认为人的认识循着从泛化到分化的路径而进化,所以课程编制也可以按照从抽象知识到具体知识的顺序进行。因而知识的结构很重要,我们课程的编制就要遵循知识的逻辑结构,以方便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使教师师教得更轻松,学生学得更容易。 三、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目标 课程目标是我们课程设置的导航,也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必备条件,明确的课程目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基于特殊课程对象的特性,特殊教育课程应着重以下目标的培养。 (一)基本生存生活技能 我们现在经常强调教育要回归生活,重视我们的生活问题。特殊群体的学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其独立生活,甚至生存存在一定问题,因而我们的课程设置应立足现实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我们要重视特殊群体学生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公民基本道德素养的培养,为他们未来的学习与生活打基础。一些特殊群体的学生,其成长基本上是依附于其家庭父母。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努力使其掌握一技之长,重视问题解决技能的知识,在课程中可阐述展现人们如何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以便他们能够掌握在生活中如何处理相似问题,使其能够独立生活。 (二)过一种幸福的生活 幸福是人类恒久追求的主题,而教育的目的也是让人过一种幸福的生活。由于特殊群体学生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社会上和周围人的不正确评价,他们中的部分人可能存在一些偏激的认识,认为生活对他们不公平,生活亏欠了他们,而整天处于一种怨天尤人的生活状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从而致使他们对自身以及对生活的认识有所偏差。幸福很大程度上是由 思维方式 决定的,因此,我们的课程要注意向他们传递正确的认识方法,鼓励他们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教师可在课程的内容上选择一些特殊群体人群成功的事例以对他们鼓励,如曾感动世界,让世人钦佩的舞蹈艺术《千手观音》就是一群聋哑人演绎的,看过这个节目的人都知道这个节目其实难度是很高的,但是却被一群聋哑人演绎得天衣无缝、美轮美奂。还有像史铁生,张海迪,霍金等人都是身残志坚的学习榜样。我们的课程就要使学生认识到他们有信心、有能力追求快乐生活,他们有能够获得幸福生活的理念,最终过上一种幸福生活。 参考文献: 1.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教育科学出版社 2.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51 3.陈蓓琴、谈秀、菁丁勇,《特殊教育理念的嬗变与课程的发展——关于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发展的比较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毕业论文篇三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语文教学》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不同于其他学生,因此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应该创造条件,有计划的引导学生学习,课堂上尤其应侧重对特殊教育学生的尊重,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特点,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 一、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问题提出 对于接受特殊教育学生的培养,应该符合特殊教育目标。应该根据特殊学生的能力,编制特殊教育 语文教材 、课程标准等,以满足特殊学生在心理和生活上的需要。在特殊新生入学的时候,学校应该首先进行语文能力的测试,对学生语文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即包括学生书面语言能力的测试,也包括口语交际能力的测试。 二、尝试在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愉快教学模式 1.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唤起学生兴趣 教师是一项伟大的职业,热爱学生是每个教师的天职。尤其是对于身体有却显得孩子来说,更应该受到教师的特殊关爱,只有教师对学生真心投入,才能赢得学生的信任和爱戴,师生之间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才能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有些特殊学校的孩子是住宿生,更加需要得到老师的关爱和帮助,教师对于这些孩子来说,还扮演了母亲的角色。我们的教师需要在生活上给这些孩子帮助,引导学生学会处理一些具体的问题,用关爱和尊重的态度对待这些学生,让他们感觉到老师对他们的爱。如果学生在学校能够体会到深深地爱,他们一般不会想家,会特别喜欢在学校生活,有利于帮助这些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树立自信,保持愉悦的心情,还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教师除了给学生必要的关爱,还需要多给学生爱护,鼓励学生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给学生表扬鼓励,使学生增强自尊心,激发积极上进的欲望。对于有缺陷的孩子,我们对他们的要求不能太过严格,更不能觉得他们低人一等,我们需要对他们有恰当的要求,了解这些学生的情况,对于语文水平不同的学生进行不同对待;如果一个教师对自己的事业没有责任心,对这些身体上有缺陷的孩子过分的要求,会严重影响这些孩子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对自己的学习失去信心,严重影响语文教学的教学效果。 2.巧妙运用直观教学 弱智儿童自制力较差,如果想使他们一直专注于教师讲课,需要教师在课堂上设计一些有趣的游戏,同时需要直观教学手段。直观教学方式教学形式多种多样,给弱智儿童多种刺激,有利于为弱智儿童营造一种轻松、活泼的氛围,激发弱智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弱智儿童轻松学习。弱智儿童对语文充满兴趣,也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让学生接触实物,能够帮助他们理解课文内容,引导学生正确的实践,然后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思路表述出做法,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重视弱智学生在 语文学习 中心理重建 1.激发学生多问 学生进行学习实际是在心理上重新组建,一个完整的创造过程最关键的一步是善于提出问题,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首先应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只有提出一个好的问题,才有利于问题很好地解决,而且对于一个好问题的提出本身就具有很大价值。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教师应该努力的营造一种轻松氛围,让学生敢于提问,善于在不断发现问题的过程中发现自我,表现自我,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达到特殊教育规定的教学目标。 2.鼓励学生多说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说话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目标之一。学生说话的过程实际是把学生内心的想法、情感用语言的形式与外界的沟通。说的过程是弱智学生在对语言有了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表达语言的过程,能够体现出弱智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弱智学生先天性大脑存在一定的缺陷,再加上后天受到的教育不足影响,导致弱智儿童在思想上一般都比较迟钝,对外界事物刺激做出的反应都比较慢,口齿不清、发音不清晰,语言表达困难等影响这些孩子语言的发展。因此我们的特殊教育学校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应该加强对学生在说话能力上的训练,可以为这些孩子组织一些活动,多给他们一些说话的机会。如果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我们的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把说的机会给我们的孩子。 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语文教师应该抓住教学重点,侧重讲解一些重点词语,在讲解这些词语的时候,可以给学生播放一些图片,让学生通过图片去把握意思。这样既有利于发展这些孩子的思维能力,还有利于这些孩子语言能力的发展,让学生在课文的学习中体会自主创造的成就感,激发学生积极的参与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让这些孩子能够更加透彻的理解 文章 内容。 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问”“读”“说”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学习语文建立良好的心理过程,通过这些孩子对不懂得知识提问,教师耐心解答,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热爱学习的热情,有利于鼓励他们自主为自己确定学习的小目标。读是锻炼学生理解课文能力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所学习的知识。说可以把学生在课堂上多学习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我们的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师需要根据这些孩子的学习能力进行教学,是这些孩子能够通过在学校的学习真正有所收获。 四、结语 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有非常重大的影响,这些孩子的语文能力可以通过在学校的学习得到锻炼,学校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可以通过直观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体验收获的快乐,提高语文教学的教学效果,让这些孩子能够有所收获,促进我国在特殊教育方面的发展。
相关词句改一下就可以青少年社会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研究的背景与概况(一)研究背景作为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社会工作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社会工作本质上是外来经验在中国本土的现实移植,因此,探讨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必须回溯到现代社会工作的西方本源。我国很多学者都就社会工作的内涵和功能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大部分学者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是由政府或私人承办,以协助个人调适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潜能,增进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的功能主要有对弱势群体的补充功能、对正常群体的强化功能,以及对强势群体的发展功能三方面。上海市组建的青少年社会工作队伍主要服务对象是失学、失业、失管的“三失”青少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闲散青少年。据统计,上海市的闲散青少年目前共有六万三千多人,全国的闲散青少年数目更是惊人。社会工作的三大传统方法——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和社区社会工作依然是目前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主流方法,但现在也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变化,比如外展社会工作的运用、机构社会工作的注重等等,最新的社会工作发展充分考虑到了社会本身的发展,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加入了一些比较新潮的观念和方法,例如大众文化与社会工作、环境保护与社会工作、大众传媒与社会工作、网络社会工作等等,这些新的社会变化的引入,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法和理论。(二)研究方法我们采用分层定比和典型抽样方法,共选取350份样本,发放问卷350份,回收问卷350份,其中有效问卷348份。二、研究的内容与结论(一)闸北区青少年服务对象生活状况调查对闸北区青少年服务对象的了解是做好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闸北区区情相对比较复杂,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失学、失业的青少年比例比较高,而且这个总体数字一直在变化过程之中。因此,有必要对闸北区失学、失业的青少年作一个深入的调查,以便及时全面地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从而更有效地开展对特定青少年的服务。1、主要特征(1)群体分化明显。当今社会分化越来越明显,这种分化同样也表现在闸北区青少年服务对象身上,他们不是一个同质群体,而更主要地是一个异质群体,比如在学历结构、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家庭状况等许多方面,青少年服务对象之间都存在有明显的差异。(2)受教育程度较高。接受调查的青少年服务对象学历结构相对尚可,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占,接受教育水平较高可以使青少年更加容易接受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更有助于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此外,青少年服务对象继续学习的意愿也非常强烈,而且,学习目的比较明确,更加注重实际应用。(3)工作意愿比较强烈。青少年服务对象中的人曾经参加过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此外,的青少年服务对象非常愿意参加工作,还有比较愿意参加工作。工作意愿的强烈意味着青少年服务对象自我发展和参与社会的意愿非常强烈。(4)家庭认可程度较高。青少年服务对象中的人认为家庭对自己影响很大或比较大。在承认家庭对自己的重要影响时,大部分青少年认为父母,尤其是父亲对自己的影响最大,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人生观、价值观等的形成上。(5)社区参与意识较强。尽管青少年对社区的影响力评价不高,但还是有的青少年很愿意或比较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当然,如果社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好,青少年参与积极性会更高,其中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最为青少年服务对象所喜欢。(6)对社会工作较为认同。的青少年服务对象对青少年社会工作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此外,还有的青少年服务对象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做一名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志愿者。(7)社会评价较高。的青少年服务对象认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形势很好和比较好,另外,还有的青少年服务对象非常看好和比较看好我国社会发展的前景。2、现存问题(1)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主要有三种:一是人在闸北,户不在闸北;二是户在闸北,人不在闸北;三是人户都在闸北,但户籍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街道。(2)非完整家庭现象突出。近28%左右的调查对象因为各种原因生活在残缺家庭之中,这个比例比较高,对于这样一些特殊家庭中的青少年应该给予更多的关心。(3)生活困难家庭比较多。调查对象中79%的家庭月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家庭月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家庭月均收入低于1000元。(4)社会资源整合较差。接受调查的大部分青少年对邻居、居委会、街道和社区认知和认同程度很低,不懂得充分整合这些社会资源。而且,交往圈子比较狭小,交往对象过于单一,主要局限于同学和朋友,这些都将极大地限制青少年的社会发展。(二)闸北区青少年社工工作现状分析1、主要特征(1)高度的专业认同感。闸北区青少年社工的专业认同感非常强烈,无论是社会招聘人员还是公安借调人员都是如此,71%的社工认为,社会工作非常重要,29%的人认为,社会工作比较重要,没有一个人认为社会工作不重要。(2)强烈的专业创新意识。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是一次全新的探索,在社会工作开展过程中,专业上的创新比比皆是,在既有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基础之上,结合闸北区的特殊性,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创新,鉴于“三失”青少年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闸北区青少年社工站积极推行分级预警服务制度,将青少年服务对象按照危机严重程度依次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分别实行相应的管理;此外,结合本区单亲青少年的特征,社工又开展了单亲同质小组“单亲家庭自助小组”活动;另外,根据闸北区青少年服务对象的特征,青少年社工将团体康乐活动作为主打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3)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对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影响最大的三个职能部门”的调查中,青少年社工普遍认为区政府是影响最大的部门,这说明区政府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推进过程中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此外,团区委也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聘请了专业督导,并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资联系,研究总结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经验。另外,团区委还与区检察院签署了合作协议,积极推进罪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4)社会资源的综合协调。为了更好地推进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团区委努力整合已有的三支队伍:“社区就业援助员”、“社区青少年辅导员”、“社区青少年工作者”,并将这三支队伍与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队伍有机地结合起来。此外,又与“红红姐姐工作室”和“热爱家园”等社会资源建立工作联系,共同推进服务青少年工作。在专业指导上,团区委还与上海市青年干部管理学院、长沙民政学院等高校联合建立社工实习基地。闸北区青少年社工站本身也积极建立了一支志愿者队伍,这些社会资源的综合协调大大推动了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进展。2、现存问题(1)社工队伍的双轨制建构。目前的闸北区青少年社工队伍主要由两块人员构成:第一块是社会招聘人员,第二块是公安借调人员。公安借调人员在人员编制、工资发放等方面与社会招聘人员完全不一样。(2)社工专业素养偏低。目前闸北区青少年社工队伍总体构成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素质不太高,其中绝大多数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社会工作,也很少有人接受过专门的社会工作训练。(3)评估激励措施缺乏科学性。对青少年社工的评估应该是绩效评估、专业评估,而不是岗位评估,更不是简单化的出勤评估。尽管目前出台了许多对青少年社工的评估激励措施,但是,这些措施普遍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尤其缺乏专业性。这些欠缺同样也表现在对青少年社工的其它管理措施上。(4)社工站缺乏人财物权。目前的社工站是一个虚体,只是一个传声筒,没什么实际意义。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社工站没有相应的人财物权,这三权的缺乏直接导致了社工站的边缘化。(5)条块分割、缺乏竞争与协作。目前的青少年社工组织建构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和开放性,社工与社工之间、街道社工小组与街道社工小组之间、区社工站与区社工站之间分裂割据、各自为政,僵化性与封闭性较强,服务对象很难转接、社工人员很难流动,彼此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性和必要的协作性。(6)多头管理、干预过多。从目前的组织建构上来看,闸北区青少年社工接受的是多方面、多层级的管理和指导,区社工站、市社团、专业督导、区政府、区预防办、团区委、街道办事处都可以对青少年社工发号施令,问题是这些号令彼此之间可能会冲突,这就让社工无所适从,接受调查的社工对此反响颇大。(7)社会资源整合乏力。青少年社会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协调支持,但是,目前青少年社会工作本身的运作机制尚未真正理清,而且,社会工作与政府的关系也没有完全理顺,再加上社工本身的专业水平限制以及我国社会力量发育的先天不足,这使社工很难将现有的社会资源真正整合起来。(8)社会认同程度偏低。社会工作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专业和职业,许多人甚至误认为青少年社工就是青保人员、就业援助员、低保申领员、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等等,还有人认为青少年社工其实就是交通协管员之类不尴不尬的角色。三、相关的对策与建议综合支持模式是闸北区司法社会工作试点的结晶,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社会工作新模式,也是上海市司法社会工作指导思想“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在闸北区的实践结果。所谓综合支持模式主要强调政府与社会力量的综合协作,强调社会力量的综合参与,强调社会工作与多方力量的综合支持,强调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综合运用。在这个基本思路下,我们认为,应着力构建综合支持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新模式。(一)立足专业、创新品牌专业性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立足之本,也是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在青少年社会工作进一步的推进过程中,专业化建设应该在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专业研究、专业督导、专业培训、专业操作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全面展开。创新意识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根本保障,中国有特殊的国情,闸北区有特殊的区情,在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决不能盲目照搬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经验,而应该以闸北区为根本,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品牌意识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旗帜,也是专业创新的必然结果,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应该有足够的智慧、信心和勇气,精心打造属于自己的专业品牌,以便更好地服务于青少年,引领上海乃至全国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二)塑造青少年综合服务品牌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已经有了许多探索和创新,比如团体康乐活动,以及单亲家庭自助互助小组,但是,这些活动还有些单一,过于注重小组社会工作方法。实际上,小组社会工作只是社会工作常用的三大方法之一,而且,目前社会工作发展的国际性趋势是综合运用多种专业方法,比如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以及外展社会工作、个案管理等等。因此,闸北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精心打造的专业品牌不应该是单一的社会工作方法,而应该是综合性社会工作方法,也就是青少年综合服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全市其它区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基本上都停留在单一社会工作方法的运用上,闸北区先行一步,可以对其它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发展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另外,综合服务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也正好与综合支持的闸北区社会工作新模式相契合。(三)强化督导、拓展研究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推进过程中,专业、高效而又敬业的督导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对专业督导的进一步强化应该是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所在。建议对督导实行竞聘制与合同制,通过竞争,选拔最适合的督导;通过合同,刺激督导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对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深度研究是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本源推动力,及时总结青少年社会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才能不断保持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议每半年或一年可以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代表性问题,以课题的形式向相关专家招标,以便通过最好的专家获得最好的研究成果。(四)专家主导、一口上下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推进过程中,政府部门、社团、专家等多重声音、多头管理一直是一个难解的症结,团区委应该进一步理顺政府、社团、专家、社工的内在关系,抓大放小,盘活全局。建议团区委将他们之间的关系定为:专家理论指导、政府资源协调、社工具体实践。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推进中,要进一步强化专家的主导作用,在专业上树立专家的绝对权威,集体论证,专家决断。专业上的变通要通过专家一人之口,上传下达。(五)科学评估、有效激励科学的评估、有效的激励是青少年社会工作持续、高效推进的必需,也是充分调动青少年社工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建议团区委尽快委托专家制定专业的评估方法,对社工实行科学管理。另外,要采用多种方式对社工进行激励,打破唯文凭论工资的错误观念,加大奖励力度,根据社工工作绩效分别实行不同方式、不同层级的奖励。团区委最好能够募集专项基金,作为对青少年社工的长期激励。(六)权力下放、健全配备团区委应该给区青少年社工站更多的人财物的支配权力,进一步将区青少年社工站实体化,推动区社工站独立运转。同时,对街道社工点配备必需的办公活动经费,使每个社工增强自主性、激发创造性。团区委应该脱离对青少年社工具体的事务性指导,更对地给与政策和资金等宏观方面的支持和协调。(七)动态管理、有序竞争竞争是保持青少年社会工作活力和创造的有效手段,团区委应该进一步打破青少年社会工作僵化的用人制度和封闭的工作制度,鼓励青少年社工的区际流动,推动青少年社工的招聘与解聘,施行青少年事务的竞聘招标制度,引入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参与竞争,保持青少年社会工作持续的创新能力。(八)加大宣传、增强认同团区委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动员多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增强社会工作的知晓度,提升社会工作的认同感,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九)整合资源、全面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协调、共同推进。闸北团区委可以首先整合自己旗下的社会力量,如“青年就业援助员”、“社区青少年辅导员”、“社区青少年工作者”,以及其它社会团体和组织如“红红姐姐工作室”、“热爱家园”等;其次,整合检察院、劳动局、街道办事处、职业介绍所、社会保障中心等职能部门;再次,整合居委会、社区等社会组织;最后,整合高校专家、社会志愿者、企业等其它力量,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十)多方交流、拓宽视野社会工作是一个很年轻的职业,也正因为年轻,所以发展很快,创新很多。团区委应该更多地走出去、请进来。多与市内、国内乃至国际青少年社会工作前沿人物交流,感受最前沿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同时,为青少年社工创造更多的学习、进修和参观机会,定期为青少年社工开办最新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专题讲座和辅导,帮助青少年社工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增强专业实践能力。
监事成员信息李全志:合肥市残联康复处处长李 文:合肥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残疾人专题栏目《共享一片蓝天》的知名主持人余 华:原英国救助儿童会安徽项目办公室经理,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经理 理事会成员福省军: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创始人、春芽logo设计人1993年被评为合肥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1995年至今在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工作,2001年被评为全市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个人。2003年到英国威尔士参加“权利与行动国际残疾青年代表大会”会上被选为国际残疾青年网络代表。2003年10月受丹麦奥尔堡市市长的邀请,前往该市与残疾人交流。2003年1月成立“合肥市残疾人网络委员会”并任会长(2003—2007),2005年10 至2006年10月到美国华盛顿生活体验。2008年7月7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时艳侠: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发起人之一2003年在英国救助儿童会做一名志愿者,协助残疾项目工作。2004年底担任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副会长,2006年元月,参加了在美国纽约举行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特设委员会第七次修订大会并做了发言,且提议得到了《公约》的采纳。2007年担任春芽协会会长!2008年3月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残疾青年论坛,并荣幸的被推选为组长。——月在英国Leonard Cheshire Disability学习公关与社区筹资。2010年提交的《关于发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事业的建议》获安徽省“两会”采纳。王 夺: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发起人之一、第一任秘书长2004年毕业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2006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发起人、第一任秘书长,福特基金会国际奖学金08年资助者,2010—2012年将就读于克拉克大学。刘瑞艳: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发起人之一2005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会计专业。在校期间作为安徽大学长青社(中国第一个残疾大学生社团)组联部部长,多次参加民间助残组织举办的公益性志愿者活动。2005年4月份至2008年11月份在春芽协会负责财务工作兼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项目负责人。2008年作为残疾人协理员在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处负责本辖区的残联工作。蒋玉秋: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发起人之一维修与维护电脑,手工制作、服装设计及网页设计和论坛维护。喜欢作图、喜欢上网、喜欢集卡(电话卡)、喜欢听音乐。李 峰:本科学历,毕业于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大学期间曾担任安徽大学春晖学社社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安徽大学学生校长助理等职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曾被团中央、全国学联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授予“第七届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并荣获中国志愿服务银质奖章、“200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社团、安徽省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数十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原合肥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项目主任李小军:高中,视力残疾,性格开朗,擅长按摩。曾获安徽省残疾人运动会跳远、跳高、100米短跑三项冠军,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跳远第五名。王 婷:特长:平面设计、网页设计;在校期间,获Adobe中国认证设计师称号、微软认证产品应用能手(word XP)、CorelDraw产品认证。参加过合肥市举办的残疾人技能大赛,正在参加自学考试的电子商务专业。 曾就业于残友佳缘。姚 跃:2006年就读于合肥市经济管理学校。爱好钓鱼、上网。曾获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安徽省残疾人乒乓球选拔赛第四名;合肥市中小学乒乓球团体第二名;合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全国大中专生“文明风采”杯创业大赛一等奖,获“安徽省十佳青年学生”称号。曾为西班牙巴塞罗那“全球儿童论坛”中国儿童代表,美国纽约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修订大会残疾人代表。陈红梅:财务会计专业,为个体户,经营书报亭。王金涛:原安徽大学长青社社长,毕业于安徽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性格内外兼有,较乐观,爱好乒乓球,象棋,上网游戏。杨 贺:愿安徽大学长青社宣传部部长,毕业于于安徽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性格随和,内外兼有,爱好书法绘画,特长平面设计与计算机网络简单维护。叶士华:(拟任理事)本科和硕士均就读于中山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作为全国首届MSW(社会工作硕士)于07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方向为:社会工作与心理咨询,以实务为导向,在读期间接受专业的社会工作实习,累计时间长达1400小时,均由香港资深社工担任实习督导。目前就职于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同时,担任安徽首家社会工作机构――及人社会工作服务社负责人。在儿童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方面均有一定的研究,尤其是特殊家庭的社会支持和社工介入。张振霞:(拟任理事)会计师,北京恩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东、董事、财务负责人。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在深圳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办,任办事处会计兼办公室主任。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在国际机遇(安徽)担保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江西公司经理。2006年12月至今在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任合肥财务主管、全国财务主管,2008年至今,受香港社区伙伴(PCD)委托,为其资助的组织所开展的项目进行项目审计。并以恩友的名义为PCD\CIDA\乐施会\壹基金\阿拉善开展项目进行审计,核查。 顾问委员会成员何宗文:1962年10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党外人士。任池州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残联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残联副主席、省肢残人协会主席、池州市人民政府信访评议团团长、市、区残联主席团委员、市个民协会副会长、贵池区工商联副会长、区个民协会副会长、贵池区十四届人大常委、省公安厅、文化厅和市、区执法执纪30个部门特邀监督员。1997年12月、2002年12月和2008年元月连续担任省政协八届、九届和十届委员。黄邦汉:1973年安徽农学院林学系毕业,1982年复旦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主编。兼任安徽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学会副会长、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顾问。主持“安徽省社科对外开放工作研究”、“安徽省农村社会发展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两课访谈式教学研究”等教学、科研课题。主编的《华鸟美巢—-美国家庭收养中国儿童问题研究》专著获05~06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二等奖;《“两课”访谈式教学研究》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刘呼滨:资深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专家安徽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咨询委员会理事、安徽省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合肥八一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安徽省家校互动网络中心“专家在线”的主讲专家、安徽省妇联“知心大姐”热线主持人、安徽商报“心灵加油站”和“心灵深处”栏目的专家点评、合肥晚报“心理氧吧”栏目专家点评。多年来一直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获得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授予的“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以及“安徽省十大好心人”等称号。阮怀平:合肥市工商合会理事、安徽省企业家协会理事。合肥天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青少年棋牌培训黄山基地负责人。吴建贤:主任医师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康复运动医学临床教学与科研30余年,其中在国外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0年.擅长运用现代康复技术和传统康复技术治疗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扭伤、偏瘫、截瘫、脑外伤后偏瘫、小儿脑性瘫瘫、运动损伤(骨关节软组织损伤)的康复。现任安徽省体育科学学会运动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理事中华医学会运动医疗学会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康复医学会理事常委。吴 钊:共青团合肥市委权益部部长,曾任合肥市希望工程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在志愿者行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思考,有文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读书》、《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刊物发表。在网上发表的关于志愿服务方面的思考性文章,被国内多个志愿者网站转载。姚炜耀: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合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主要负责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推动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负责安徽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律师、心理咨询师值班组织、管理工作,曾多次组织参与安徽省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公益活动,并办理过多起复杂疑难未成年人案件。周 军:合肥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合肥最早的社工服务社-包河区几人社工服务社的发起人,现任蜀山区民生社工服务社理事长(法人)。 团队成员风采展示时艳侠: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会长2003年在英国救助儿童会做一名志愿者,协助残疾项目工作。2004年底担任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副会长,2006年元月,参加了在美国纽约举行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特设委员会第七次修订大会并做了发言,且提议得到了《公约》的采纳。2007年担任春芽协会会长!2008年3月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残疾青年论坛,并荣幸的被推选为组长。——月在英国Leonard Cheshire Disability学习公关与社区筹资。2010年提交的《关于发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事业的建议》获安徽省“两会”采纳。刘呼滨: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筹款顾问(兼职)多年来一直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长期志愿者,获得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授予的“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以及“安徽省十大好心人”等称号。2011年9月正式成为春芽兼职员工,负责协助筹款工作。梁志图:项目主管2010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09年6月未毕业即进入春芽工作,担任项目主管一职,先后完成由世界银行资助的“微笑成长项目”、加拿大大使馆资助的“城市建设无障碍督导项目”、欧盟委员会资助的“残疾儿童与青少年发展项目”等项目;2010年6月获省文明办评选的“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典型”荣誉称号。蒋玉秋: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行政助理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发起人之一,2005年起正式入职春芽,主要负责机构行政工作。尹蓓: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兼职会计1993年起一直从事会计工作,目前在庐阳区益寿苑老年公寓任主办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于2011年3月起在春芽做兼职会计,主要工作是核算成本、编制各类会计报表、提供机构所需的各种收支数据。我的信念:让爱永存 !梁月英: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出纳作为家长俱乐部的一名会员,也是一名智障青年的家长。从春芽成立的第一天开始,就和春芽机构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了。于2011年3月来到春芽工作,专门从事机构财务上的工作。我的信念:让爱永存 !董娜娜: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项目助理2009年毕业于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社区管理专业,于2010年参加合肥工业大学自考本科社会保障专业。2011年10月正式入职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担任项目助理一职,相继顺利的辅助项目人员完成了“壹基金海洋天堂计划”、“残疾儿童与青少年发展”等多个项目,本人工作期间参加过“同行机构能力建设”、“心智障碍组织能力建设”、“社区残疾意识工作坊”“残障青年自我认知与自我发展”等培训,同时协助项目主管给庐阳区社区协助理员开展了残疾意识培训。我的信念:希望就在前方。徐奕: 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教学顾问(兼职)合肥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毕业。2005年起为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志愿者,2006年创办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并担任教学主管,2011年9月任教学顾问一职,现为庐江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其撰写的《学前孤独症儿童在机构进行干预训练的实践与反思》论文被收于2010’中国孤独症人士社会服务保障研讨会《论文集》中,后被省残联康复研究中心通讯杂志转载。薛润娣: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学主管毕业于中澳学院英语教育专业。2008年进入春芽发展中心担任孤独症儿童日常训练工作。2009年参加“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ABA初级教师培训”;2010年参加“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ABA中级教师培训”。工作的近四年的时间里,从一线教学中不断获得经验,并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培训,2010年开始承担家长培训的一线工作。始终相信,孤独症孩子家长才是训练中的主导者,教师只是指引者。我的目标:帮助身边的每个孤独症家庭走向希望。芦静: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行政/项目主管2009年7月毕业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心理咨询专业;并且考取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证;2011年11月,获得安徽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从2009年4月份开始进入春芽发展中心工作至今,主要担任孤独症儿童日常康复训练、发展中心行政管理、协助项目设计及执行工作。2009年6月份和11月份,参加重庆向阳“创造性音乐培训”初、中级班培训,2010年5月,参加北京星星雨“TEACCH初级培训”,2011年5月,去香港协康会参观学习。在校期间除了对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外,还常到孤独症康复机构和智障日托机构交流学习。我的信念:携手坚持,看那绿绿的芽儿漫山遍野!叶静静: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2003年从事自闭症患儿童康复工作, 在上海市星雨儿童康健院学习孤独症儿童日常康复训练。2004年5月至2004年8月在北京星星雨研究所学习应用行为分析法(ABA)理论,行为矫正的教育方式。2004年10月份至2005年8月份在青岛市自闭症研究会以琳自闭儿训练部学习以琳疗育方法、以琳训练模式。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在上海卢湾辅读学校学习生活自理方面。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在金色儿童(上海)训练部担任语言、运动老师。2007年2月至今来到合肥市春芽发展中心一直担任着个训老师。在这春芽发展中心期间参加多次学习。我的信念:让漫山遍野的每一朵花儿在春风里愉快的盛开着。吴 红: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2009年的8月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了春芽,工作至今。也因为工作和自身的发展需要,目前还在电大主修学前教育专业。目前在机构中主要负责发展中心教具的管理,集体课个训课程的教学。2010年参加北京的PCI的第三阶段学习的培训;全面了解了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中的文化与游戏的介入。2011年5月至7月,参加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的“ABA初级知识”培训,全面掌握了ABA的操作与运用,并得到了星星雨教师的认可。我坚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星星会一直灿烂。周 敏: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从2009年进入春芽工作至今,在这个大家庭里我收获很多:每天与孩子们家长们共欢笑,与同事们共进退!本人于2009年去北京星星雨学习“言语行为治疗”,2010年去北京学习“ABA初级教师培训”,“游戏与文化介入”,2011年去北京学习“ABA中级教师培训”。从事一线教育这几年以来,自己能够熟练的操作ABA的方法原则,为我们的孩子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操作经验丰富。目前在机构中主要负责发展中心草莓班的教学,机构孩子一对一的教学,以及初级班家长的培训工作,在此我很愿意为更多的孤独人及其家庭尽我所能。我的信念是:手拉手,我们一起向前走!张培鑫: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2009年毕业于安徽体院康复治疗专业;2010年取得安徽师范大学的体育教育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9年6月份毕业后就入职春芽一直工作至今。专门从事孤独症儿童训练与教育的专职老师。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学习,可以熟练掌握操作ABA的方法与原则,为很多孤独症儿童进行一对一的指导。2010年7月参加“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ABA中级教师培训”。 在这里我愿意更多的去学习,为更多孤独症及家庭提供我力所能及的帮助。陈 含: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毕业于皖西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2009年8月进入春芽从事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带过语言、数学、音乐、游戏、手工、感统、点心等集体课程,至今为止为大约30个孩子提供一对一的康复训练。2010年8月参加浙江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班的培训;2010年12在浙江省杭州青苹果乐园学习一周;2011年11月参加育盟第2期“自闭症工作坊”培训。除此之外,还参加了北京星星雨的吴良生老师的大龄孤独症儿童青春期的教育和引导讲座,王秀卿老师的孤独症儿童语言与沟通训练讲座、魏玲老师的快乐教学等讲座,具有比较扎实的ABA理论知识,能熟练地运用ABA进行教学。个人信念:伸出你我之手,点燃星星之火。张圣霞: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2011年毕业于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艺技术专业。在机构主要负责香蕉班的三个课程:生活自理课、点心课、手工课以及四个孩子的个别训练辅导课。在不断的探求与学习中有了自己的经验与方法,可以熟练掌握操作ABA的方法与原则。由于热爱这份工作以及这里的孩子们从2011年9月一直工作至今,在这里我找到了我的奋斗目标也正为此努力着。我的信念是:所谓信念,需持之以恒,不退缩不逃避。史雪杰: 孤独症儿童发展中心教师2011年毕业于安徽涉外经济学院是市场营销专业。毕业后加入春芽,一直工作至今。专门从事孤独症儿童训练与教育。在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学习,增长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自闭症儿童提供优质的服务。我的信念是:专业使爱心更有力量。常红: 阳光家园教学主管1985年毕业于省国防公办技校,1997年毕业于市妇联成人幼教班,1998年获小教二级职称、2001年获小教一级职称。2010年7月来合肥春芽工作,在一年多的工作中,多次去国内同行机构参观学习并能把所学经验用于中心的教学活动,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能更多了解和学习先进的特殊教育的服务理念,让中心的服务模式能在合肥市得到推广,使更多的智障人士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我的理念:我们不能掌握生命的长度、但能拓展生命的宽度。谢金凤: 阳光家园教师2011年毕业于安徽新华学院建筑设计技术专业。2010年10月份在新起点装饰公司从事设计设师一职,2011年3月份在滨湖某幼儿园从事幼教一职,2011年9月份至今在春芽“阳光家园”工作。在阳光家园工作期间主要从事智障青年的教学工作,在工作期间积极经参加春芽组织的的培训,能很好的将理论与实际行结合。我的信念:专业让爱心更有力量!张建: 阳光家园教师2001年毕业于六安市城南学校;为了能更好的服务于机构,目前还在电大主修学前教育专业。现在在阳光家园主要从事智障青少年的教学工作,由于从事这份工作时间不长,所以在工作中更需不断学习和探索,将教学工作发展成更规范化和更专业化教学,寻找到较为有效的帮助智障青少年的方法和方式。能为更多的需要帮助的智障青少年及家庭服务。我的信念:你我同行,共享生命!
1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2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3 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4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比较研究5 “城中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6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问题研究7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8 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生存保障问题研究9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研究10 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11 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研究12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3 关于构建我国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研究14 农村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5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研究16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7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18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19 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研究20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差异化研究21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22 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风险及其控制23 “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企业年金研究24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25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与对策36 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37 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38 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39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40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研究41 构建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研究42 转型条件下中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研究43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44 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养老保障功能研究45 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46 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研究47 东亚国家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48 新时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问题研究49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研究50 中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研究51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模式研究52 城镇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初探53 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的政府责任54 农村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构建路径研究55 制度边缘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研究56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57 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58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59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研究60 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及其控制61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62 河南省医疗保险运行状况分析及对策研究63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64 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65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66 我国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控制对策研究 67 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研究68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研究69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探究70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研究71 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政府责任72 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3 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4 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缺失与对策研究75 城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6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7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78 我国城市反贫困问题研究79 我国城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80 建构城市贫困大学生统一社会救助体系81 构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82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83 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84 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研究85 城镇灵活就业问题研究86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87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88 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8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90 家庭功能变迁中养老模式的选择91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92 人口迁移中农村养老问题研究93试析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问题94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刍议95论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96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机制97论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98论我国工伤保险的预防职能 99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100论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101论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102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103医疗保障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104养老保险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105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06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障107论医疗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108 我国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09 对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110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111 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思考112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113 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114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市场经济还要求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为了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家立法由劳动者、企业、国家按法定比例筹集的。当经济发展、劳动者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增加,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当经济不景气、劳动者失业率增加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多,进而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平衡社会支出和需求、调控经济过热和过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除用于消费外,国家还可以将其用于投资,这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还可以增加社会生产资金,扩大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丧失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工作岗位、遭遇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其对社会的安全感、信任感,消除或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载入宪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统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收入。竞争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不均等,甚至收入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征收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成员收入进行再分配,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中因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不均等,使他们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维护社会公正。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它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是以后四十多年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继续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和标准。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重新启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作了修改,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面,并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以保障企业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对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保险费的统一收缴、养老金的统一发放。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决定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在总结工伤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在生育保险方面,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保险费用支付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为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目前,一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国情。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中支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二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国家、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出资,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下岗职工陆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三是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有权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帮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 四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思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进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1998年,在总结医疗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决定还要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五是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 从城市现有的保障范围看,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正处于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转变时期,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多种原因,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严重。再加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等原因,造成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缺乏整体性、规范性。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了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相互碰撞,有的地区矛盾相当尖锐。管理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传统的耗能高、效益低、科技含量不高的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显著增加。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加快,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有的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尚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六)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定。但是,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尚付阙如,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最大限度地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投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保障资金落实和保障对象核查工作问题,防止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等现象,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违法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上升到1995年的,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亿。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略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社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务是由社会经济发展、产权制度变迁的要求而决定的。一、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局限性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数十年中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保障制度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保障表现为“单位”小社会保障。所谓“单位”小社会保障,就是保障依赖自身所在或在编的“单位”。所谓单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单元(企业、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等部门。相同的或相似的单位,对所谓人员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相同或相似,不同的单位对所属人员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就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单位”小社会保障格局导致了传统的另一特征,即阶梯形保障(见下图)。由图示可知机关、事业人员人数最少,但受保障程度最高,全民企业职工次之,集体企业职工再次之。农民人数最多,但受保程度最低。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三个特征是,失业保险程度很高、所谓失业保险程度很高,就是指社会承诺每一个社会公民有业可就,而且是终身的。受保障最差的农民,只要他愿意务农,他就不会得不到务农的权利。其他人员,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往往是一次就业定终身,没有失业之忧。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经济排斥商品经济,排斥人员流动,生产力水平低,可用于社会保障的财富稀缺,故而产生了等级保障和低失业保障的制度特征。企业职工以上身份的人员,能够从单位获得医疗、养老、丧葬、子女顶职等福利保障;而农民基本没有养老、丧葬等福利的社会保障,一般要靠子女解决,医疗保障也大打折扣,能够获得生产大队的“合作医疗”就不错了。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即没有形成社会大一统或许会保障体系,社会成员因身份、单位的不同享受极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种状况表明,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难以充当新形势下的“安全网”或“减震器”,因而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革。二、外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值得借鉴的基本经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其最初在西方国家萌芽至今已有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在这长时期中,西方国家积累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许多经验,其中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我们认为最值得借鉴的是以下三点基本经验:1.依靠立法手段,逐步将社会保障覆盖面普及全社会成员。公认的代表社会保障制度萌芽的标志,是英国在19世纪上半叶颁布并实施的新《济贫法》。英国在工业化初期,贫民日益增多。这些贫民主要来自广大农村地区的无地、无生活来源的农民、破产的小手工业者和城市失业工人。贫民日益增多,危及工业化所需的正常秩序,为扫除工业化的障碍,19世纪30年代英国政府颁布并实行新《济贫法》,对贫民实行社会救济,安定社会秩序。英国获得19世纪中叶经济高速发展与新《济贫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很大关系。但《济贫法》毕竟只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因为它尚未涉及社会保障的核心——社会保险制度。19世纪80年代,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飞跃发展阶段。1881年,德国政府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工伤事故保险法草案。1882年,德国政府又提出了疾病社会保险法草案。法案规定,对全体从事工业性经济活动的工人,一概实行强制性疾病社会保险(农业工人不在其内)。1889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保险法,并于1891年1月1日实施。1927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失业社会保险法。这样,德国率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美国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起步较晚,但它在1935年通过的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吸收了英、德等国家的经验,并有所发展。《社会保障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五个项目:老年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盲人补助(限于贫穷的盲人)、老年补助(限于贫困的老人)、未成年人补助(限于失去亲人、出走或残疾而无人扶养的少年儿童)。20世纪中叶以后,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标志是通过立法推动“福利国家”即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英国于1946年、1948年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国民保险法(1946年)、国民医疗保健法(1946年)、住房法和房租管制法(1946年)、国民救济法(1948年)。这些法案施行后加上历年来的补充修改,使英国建立起一套名副其实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继英国之后,其他西欧国家、北欧国家、北美洲和大洋洲发达国家,亚洲发达国家也都先后宣布实施以“普遍福利”为际准的社会保障法规。2.依靠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预算,专款专用。社会保障税主要是对薪金和工资课征的税。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了社会保障税以后,英国于1908年,法国于1910年。瑞典于1913年,意大利于 1919年,美国于 1935年先后开证了该税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已有80多个。它们几乎包括所有发达国家,也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埃及、阿曼、巴巴多斯、多米尼加、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巴拿马等国。为什么要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基金呢?主要原因有三点:(1)社会保障基金的用途符合赋税用途的规范。根据赋税原理,税收是用以提供社会安全与保障这种公共“产品”的。而社会保障基金正是为了提供社会安全和保障。(2)税收的法定性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可靠、相对稳定。因为法律高于政府的政策,更高于部门或单位的暂时性规定,以法律为后盾征收社会保障税,减少了讨价还价或人为的不确定因素,使征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效能大大提高。(3)有利于专款专用,提高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能。社会保障税作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的、稳定的基金来源,可以确保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制度一旦实施,就不能中断,这就需要社会保障基金源源不断,并且不得挪作其他用途。3.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要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社会保障基金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都是逐步提高的。这一点可以从社会保障税占政府总税收的比重变化推测而来。例如,美国1940年的社会保障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为%,1979年这一比重已升为.巴拿马1985年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为%,1990年这一比重已升至%。当然,如果社会保障基金占国民生产总值或总税收的比重过高,就会“公平”有余,效率不足,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例如,瑞典社会保障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65%,高出其他发达国家几十个百分点,以致瑞典早已出现经济停滞或慢性增长症。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目标及其实现途径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以改革,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的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截止1995年,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全国国有企业已全部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5个省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全国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已达 300多万人,参加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已达6000万人以上。集体企业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已达2024个市县。此外,近I000个市县开展了外资企业、私有企业(合个体户)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全国共有8750万职工和203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农村养老保险方面,到1995年全国已有1000多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200多个县(市)已经在全县(市)范围内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5000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累保险基金近20亿元。在失业保险方面。截止1995年初,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数已达9500万人,全年共救济失业职工187万人次。为了解决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失业保险机构为360万人发放了一次性困难补助,一些地方还使用部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给予支持。各项保险基金的征集和使用趋向社会统筹,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从“单位”或“小社会”保障制向“大社会”保障制过渡。但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看,与我国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的状况不够协调,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度与广度还很不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过小,保障功能差。目前,各项社会保险主要是在国有企业及城镇区县以上大集体企业中实行。区县以下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很不健全;私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民基本上还没建立社会保险。并且,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范围很小,在城镇仍以“单位”为主。这种状况不适应我国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不能对全部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限制了劳动力在各种所有制生产单元之间的流动,阻碍了各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管理办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仍采取多头分散管理的办法:劳动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人事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民政部负责农村如城乡社会救济;等等。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立法、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办法五花八门,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发挥。(3)社会保障意识明显淡薄。由于多年来缺乏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教育,许多公民不能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不愿意缴纳任何保障费用,似乎与已无关。许多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障也缺乏正确的理解,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障是社会的一种崇高的社会责任和政府行为。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根据社会保障的一般原理和我国产权改革的总体趋向(多种所有制合理分工、共同发展),并借鉴外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我们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确定以下基本目标:(1)全方位的保障功能,所谓全方位的保障功能,即根据人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不同保障需要设定保障对象。凡人都有生老病死,都会碰到一些影响正常生活的不测事件。因此,要将所有涉及人身这个“财产”的风险纳入保障范围。我国奉行社会主义原则,外国能做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全方位保障,我国也要逐步做到,并且要做得更好。(2)全社会的保障范围。所谓全 社会的保障范围,是指将社会每个成员都纳入保障体系。要创造条件,逐步打破身份、地域界限,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3)社会保障基金(税)专款专用,并与经济发展保持动态平衡。要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 统一征收保障基金,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专门机构,专款专用。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动态平衡,社会保障税征收要具有相当的弹性:在经济增长势头较好的年度,社会保障税率可以适当调高一点,支出少一点,而在经济增长势头较平缓的年度,社会保障税率可以调低一点,支出增加一点。通过以丰补歉,就可以做到既有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又能保护或促进经济的发展。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实施措施。根据我国现实状况,要实现以上所说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三大目标,需要相当一段时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既要明确目标,又要循序渐进,我们认为,关键的步骤或措施有以下几点;(l)抓紧制定、颁布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法,明确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和管理办法。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应充分吸收外国社会保障法规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我国国情,做到既完备、又简明、公正。(2)逐步以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保障税的办法取代以单位、部门扣缴各项保险费用的做法。保障基金的来源,在初期阶段,由于收入水平仍不高,要从几个方面获得:一是对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农民家庭的各项经营性收入征税(职工可以个人为纳税对象,农民可以家庭为纳税对象。明确收入起征点,低于一定收入的免征,对高收入者应当实行累进税率;农民交纳保障税可在发达地区试行,然后普及到欠发达地区,并且农民交纳保障税的同时,要改变或削减以往的农民负担);二是对各类企业经营收入征税(征收办法可以根据企业正常使用职工人数,按人头计征,税额打入经营成本;个体户可按户计征,低于一定收入的免征);三是国家以往财政支出的有关社会福利、救济金(这意味着从以往税收中割让一块用于社会保障);四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售股权的部分收入(国家积累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扣除形成的;全国国有经营资本约有三万亿元,其中可以出售三分之一左右即一万亿元左右,这部分基金可逐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起动基金)。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几种来源的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户储存,由国家指定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除日常开支外,其余投入各种“共同基金”,以保值增值。(3)配合社会保障立法过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动员,对公民普遍进地社会保障知识教育,以调动所有公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从而为施行新的保障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减少改革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