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村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如何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合适的方式,顺利安全的转移在当今农村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三农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如何进行转移,应该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从造成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历史根本原因出发进行考虑,以农民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对农业和非农业就业进行划分,对农民的就业进行多渠道分流,结合我国新农村发展战略,推动适合时宜的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城镇化,达到最终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转移;职业化教育;农业就业;非农就业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巨大障碍,也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化解三农问题的难点之一就是如何减少为数众多的农民,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意义至关重要。对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已不少,蔡昉认为,通过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了就业,对于农村增收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潘文卿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向转移,不仅是中国经济全方位变革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之一。本文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于以疏导农民就业途径为切入,发展农民职业化教育,使农民本身具有转移的能力,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城镇化,推动农村发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总人口的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客观存在的人多地少和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富余。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还会日趋增大。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势必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的振兴、社会的稳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提及我国的贫困问题人们往往归因于我国人口太多。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人均耕地面积并不算很少。2005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0.099公顷,是日本的2.9倍和韩国的2.8倍,甚至比英国高出4%。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却远远低于这些国家。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般都在10%以下,一些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的比重更在4%以下。而我国农业人口比重高达57.01%,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我国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仅为0.18公顷,而日本为1.5公顷,韩国为0.7公顷,英国为10.8公顷,分别是我国的8.6、3.9和60倍。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几乎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大量农民的劳动属于“剩余劳动”(即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从而使我国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不仅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远远低于我国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这就是我国农民贫困的真正根源。因此,将农业剩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中转移出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是我国农民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使农民收入成倍甚至十几倍地增长,这是其他增收措施(如减免农民税费等)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就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等非农产业转移,不仅可以优化农业内部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以及副业结构,还可以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升级。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现阶段由于每个农业劳动力耕种的土地过少,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只有6.4台,而日本为470.8台,韩国为103.7台,美国为27.1台,德国为87.2台,法国为69.2台,英国为84.5台;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只有1.6台,而日本为248.7台,韩国为49.4台,美国为3.7台,德国为11.4台,法国为6台,英国为7.9台。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农业集约化程度上的巨大差异是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密切相关的。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转移出去,现代农业技术才能推广,我国农业才能真正实现集约化和现代化。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进入城市,成为潜在的城市居民。城镇作为农村工业、服务业发展的载体,对乡镇企业、文化、科学、教育、娱乐业等产业都有明显的集聚作用,可以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供优越的交通、通信、金融、信息等服务及人才、技术支持,而成为“准城市居民”的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恰恰为城镇的发展和工业化提供了生产力,促进了城镇的消费、交通、建筑、服务业等,加快了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及成因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
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总人口为130 7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6 212万人,占42.99%;乡村人口74 544万人,占57.01%;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情况表明全国15~64岁之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0.15%。由于农村人口政策的现状以及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生活水平较低等原因,农村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农村人口在15~64岁之间的比例不会低于70.15%的平均水平;又由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一些农村地区并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加上近年来农民收入下降,辍学儿童增多,他们一般在14~15岁就开始参加农业劳动,甚至外出打工,因此,这么算来,农村的劳动总人口应不低于53 000万人。而我国土地共有1.27亿hm2的耕地,根据农业部相关课题组的研究表明,在农村现有生产力的生产规模条件下,只能为1.5亿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在农村5.3亿的劳动力中,有接近3.8亿属于非农业的剩余劳动力,除去其中一部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绝对剩余劳动力数量依然很大。但从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的状况来看,适合市场需求满足工商业发展的劳动力不足,而既无技术、又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过剩。因此,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属于低水平、结构性剩余。据统计,2005年我国农村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64%,小学程度的占18.08%,初中程度的占59.68%,高中程度的占13.9%,中专程度的占4.89%,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就更少,仅占1.81%。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7年。可见,我国的农村人力资源质量较低,这也就制约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消化”。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教育程度低
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指标。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9年(城市为10年),在15~64岁农村劳动力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4.83亿,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7.72%。全国约有8 500万文盲和半文盲。近几年,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大力发展农村各项教育,农村劳动力文化基础有一定的提高,但是,离现实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2.技能水平低
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通过技术培训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有0.13%,有技术特长的仅占10.6%,而高达85%以上的农民不具备专业技能,不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极大地阻碍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身体素质不高
由于经济贫困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在营养、卫生、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条件较差,90%左右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农民身体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农民的健康状况更不乐观。
4.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
我国农村劳动者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小农经济的影响,缺乏现代经营和管理的知识,经营管理能力低,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进入市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有些农民办的小企业,由于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造成经营管理不善、资源浪费、效益不高。这种状况阻碍了农村劳动者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现阶段阻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而无法顺利“消化”,且综合素质较低,与其自身的特点和其所处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还是由于多年以来的各种限制性的制度束缚了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正常转移。
1.土地制度
土地是农民家庭的重要财产,当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向城市永久迁移时,失去土地承包权的风险会降低他向城市永久迁移的意愿。出于社会安定的考虑,我国的土地政策历来对土地交易有严格的限制。近十多年来,这些限制开始逐步放松,因为农村经济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2002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修改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大为减少,该法为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2.户籍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分割制度把个人束缚在固定的狭隘的地域范围内,在狭隘的地域范围内人们又被固定在特定的“单位”里,从而将农民世世代代限制在土地上,隔离在城市之外。户口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80年代后的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加速,国家逐渐放松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限制。但是,对于想进城市并成为城市居民的农村人,障碍依然存在。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还必须向所在城市交纳各种各样的费用,如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和城市增容费等。没有城市户口,这些流动人口就不能或很难得到所在城市或单位提供的许多福利,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优惠等,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就会远远高于城市本地人。可以说,现行的户籍制度使永久移居城市的交易成本很高,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3.教育体制
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和城市的教育投入是有差别的。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政府没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以致许多农村居民无法享有这一权利或履行这一义务。城镇中小学属于国家办的学校,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建设,而农村的中小学教育就大体上是“民办义务教育”,即除了公办教师的工资是由中央和当地政府支付以外,其他都是农民自己掏钱支持办教育。因此,在农民收入极低的现实条件下,农村教育投入和可以使用的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国家在教育投入上的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居民在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城市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远高于农村居民,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然处于优势地位。
4.社会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层次,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甚至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斥在外,从而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落后于城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风险也在不断提高,土地保障并不能承担农民抵御生活风险的全部负担,尤其是无法抗拒来自于市场经济的高费用风险。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农村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所需要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土地束缚、成功实现转移的制度依托。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和家庭保障的替代,农村剩余劳动力永远无法真正离开土地成为城市居民。
三、深化职业教育,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无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是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从最根本上讲,都离不开农民的知识化。知识化的农民首先要求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包括文化基础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针对我国国情,农村职业教育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将农民职业教育区分进行:进行农业就业职业教育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两种。首先理清农村所需劳动力与剩余劳动力关系,使潜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显现,进而疏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逐渐划清农村劳动力与非农村界限。
(一)农业就业职业教育
1.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农村职业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摈弃对职业教育鄙薄的旧观念,确立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地位。而政府在农民职业教育中应该起到主导者的作用。
2.要明确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知识化服务的目标,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现存的农村中年成年劳动力,在这方面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开展农民培训的许多优势。因为这部分人有比较优势:已经完全投身农业,有一定的农业从业经验,且具备接受新知识再学习的能力。因此,培训的这部分人员会是现阶段传统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的培训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做法,利用“政府+学校+农民”的三结合体系,其中政府主导筹资监督,结合学校师资力量,对适合的劳动力对象进行农村现阶段主要种植业技术的职业教育。
3.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培养未来新型农民中的作用。这一途径主要是针对未来的农村潜在劳动力而言的,在这一过程中,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从观念上消除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偏见,从制度上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针对农业从业潜在劳动力这部分“新鲜血液”,要将他们打造成建设新农村的新型农民,向我们将来的农业产业要效益。在这方面,职业学校要在发挥其特色和优势,依据当地的人力资源,地理环境进行专业设置和师资配备,突出农业科教优势园林园艺、花卉、蔬菜无土栽培等经济农业为主,结合种植业,办出农民职业教育的“新农”特色。
4.推进农民职业化和就业准入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于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有积极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制度建设工作,对于农民职业教育也是意义重大。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新形势下,通过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促使农村人口有意识地参加教育或培训,对于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
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且逐年增加,而另一方面,各地企业对各等级技工的需求量增加,而全国技工,特别是高级技工严重短缺,从而出现有些企业高薪难聘一位高级技术人才的现象。劳动力市场需要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技工的需求占54.4%。全国性的“技工荒”和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现实告诉我们,技工短缺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指明了新的出路。而且从长远看,农村非农就业的职业培训才是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完成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当然,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加大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确实是我们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可行切入点。
1.充分认识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一直以来,我们只是一味的强调农村建设、农业的发展,政府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而效果却不明显。原因在哪里?就是因为农村负担太重,用仅有的一点农业效益加上一点点政府补贴在养活绝对超员的农村劳动力。那就如同一个成年人背着一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总是希望有力气多干活,于是,给他多吃饭,补营养,而效果甚微。问题是他的力气在有负担的情况下已经达到极限。怎么才能效率最高?很简单那就是让孩子从背上下来,帮他干活!一方面,他有了更多的力气,而且有孩子帮他;同时,孩子也会成长的更快。也就是资源充分利用的概念。现阶段对于我国已经是不得不给农业现代化发展减负时候了,这是一个战略性的转变。它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进而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基于这种战略高度的认识,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投入和服务力度。
2.明确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与对象,突出自身特色。这里,主要是针对大部分潜在劳动力,未能继续完成学业深造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他们的学习能力强,能适应变化的环境,是将来成功走出农村,完成转移的主要部分。我们经常会见到初高中生刚毕业就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会由于没有专业知识而再次回到农村,成为剩余劳动力,这给农村、农业又造成了负担。针对这种现象,对他们进行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就显的格外重要。一方面,坚持常规学历教育,招收初中、高中、中专和职高的毕业生进行2-3年的系统学习,使他们具备中、高级技工的基本素质,适应“蓝领”、“灰领”或者“银领”工作岗位要求,能够大胆地走出去;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短期技术培训,取消年龄和文化基础的限制,对现有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或现代农业技术。只有双管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才能有效地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同时,职业教育在办学过程中,要始终以就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动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来设置专业和开设课程。根据当地剩余劳动力资源的特点和劳动力稀缺地区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切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3.整顿就业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当前,必须加大《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和就业的法律的执法力度。落实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内的各项劳动制度,强制从业者履行接受职前教育或培训的义务,强制用工单位履行按照职业分类安排就业并培训职工的义务,保证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和信用,维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落实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合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防护、失业保险、工伤抚恤、休息等)。这些举措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非农就业的难度,但将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的收益率,改变农民工素质低下、地位低下、待遇低下的“城市二等公民”形象,从而极大地刺激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存在程度不同的闲置,一旦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上涨,职业教育资源就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并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职业教育的有效供给也将大幅度增长,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服务技能和技术水平。
四、结语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对我国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而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抓住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进行农民职业化教育,对富余劳动力进行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的职业分流,最终达到剩余劳动力的安全、合理转移。这必将对我国的农业发展以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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