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近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日本不断推进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整治。注意营造农村景观,建设出富有特色的日本农居成为这个国家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一大亮点。在此期间,也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日本民居建筑文化。日本农宅建设的基本情况,启示我国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应在结合国情和地方特点的前提下,从创新观念、加强立法和执法、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力度等方面深入开展。
关键词:日本农宅;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
几乎所有后发展中国家或者地区都曾经是二元格局社会,也就是城市先进而农村却远远落后,它们要发展,就必须在实际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拉近城乡差别,使得农村和农业摆脱困局。对于我国新农村规划工作中的农村住宅设计,很有必要在结合国情和地方特点的前提下,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取长补短,统筹兼顾。其中,日本农宅建设的经验就值得借鉴。
一、日本农宅建设概况
在近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日本不断推进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整治。注意营造农村景观,建设出富有特色的日本农居成为这个国家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一大亮点。在此期间,也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日本民居建筑文化。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节约性和节能性。日本的民居建筑单个房间占地小,楼房层较小,节约用地和材料。日本是一个节能模范国家,节能在日本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日本在提出“建筑节能与环境共存设计”理念的同时对住宅设计提出了“环境共生住宅”的设计理念。在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资源的同时提出对各种能源的循环回收和利用。在材料方面,墙体利用保温材料,利用中空玻璃窗,屋顶铺设太阳能电板等。(2)统一性。日本农居高度趋于一致,较少有特立独行的建筑形态。建筑材料轻且比较整体,砖瓦材料运用较少。虽然新的建筑融入了一些时代的元素,但住宅风貌依旧保持原有的形态,很富有日本民族特色。(3)以人为本的环境理念。日本在家居环境方面的思考和改进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自然式的小桥流水,配以野生的植物,给人以心旷神怡的和谐家居环境。(4)以功能划分住区建筑形态。普通的农居住家往往辟有单独的工具用房、仓库用以堆放杂物。家居住房则分开建造,与其他住房有明显的距离空间。因此,很少有私搭乱建的现象。(5)注重文化的传承与文脉的延续。日本常见的宏伟的庙宇、传统的民居、受保护的农村古建筑形态等,并未因为半个多世纪的“西化”发展而消失。(6)日本住宅具有分散性。由于日本是土地私有国,住宅往往建在拥有土地的中央。因此,日本住宅多呈星罗棋布状。
以上特点是当今日本农村住宅建设发展的主要潮流,形成日本最具特色的民居文化,可以说它有许多成功的地方,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建设来说,更重要的是创造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风格,传承自己的文化思想和脉络。
二、我国农村住宅建设存在的问题
1.规划滞后。一些建制镇内部,工业、商业、住宅等各功能分区混杂分布,严重干扰居民生活;有的小城镇住区系自发建设,布局杂乱无章,整体环境布局差;有的住区虽然有科学规划,但没有严格执行,由于经济利益、行政干预等原因随意变更。
2.资源、能源浪费严重。首先,由于缺乏合理使用土地和节约耕地的意识,许多小城镇住宅建设出现了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宅基地在133~200平方米/户以上的情况较为普遍。其次,一些新建住宅层高过高,开窗过大,普遍采用粘土砖、普通钢木窗等传统建筑材料。另外,由于盲目攀比,设计不适应居住需要的变化,建材质量低劣等种种原因,部分小城镇住宅使用寿命短,造成了能源和资源的极大浪费。
3.特色危机。目前,以小城镇为主要聚居点的新一轮建房热潮席卷大江南北,而材料技术、设备技术、施工技术的趋同化,使得从南到北都是枯燥单调的方盒子楼房和粗陋的装饰。地域建筑文化特色丧失,地方材料和有科学价值的传统技术方法被弃用,全国各地小城镇住宅已经没有明显的地域特色。
4.环境质量差。一些小城镇对住宅建造非常重视,投入较大,但却忽视与住区配套的绿化,户外环境的改善。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等基础设计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居民小康生活的需要,出现了“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局面,对居住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5.科技含量低。由于小城镇建设技术含量薄弱,缺乏高水平的设计,又缺少适宜的建设材料和部件产品。因而在住宅建筑体系开发、智能化管理、住宅成套技术等层面上完全处于弱势地位,甚至是无可选择的地位,往往成为了城市转移落后材料和技术的“殖民地”。
三、日本农宅建设的启示
1.创新观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住宅建设,统领农村住宅建设的全寿命周期,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省能节地型”农村住宅,使农村住宅建设由传统的资源浪费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化。
2.加强立法和执法。依据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健全农村住宅建设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引导农民依法建房,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将农村住宅建设的管理向法治管理转变。
3.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力度。建立促进“节能省地型”农村住宅的激励机制,运用财税、保险、信贷等经济杠杆,激励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在省、市、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借鉴赣州市的经验,采用“财政拨一点,涉农资金调剂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农民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从事农村住宅产业化施工、建材生产、农村建筑用小型建筑机械生产和租赁等行业,支持农村住宅建设。
4.加强规划和设计工作。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的科学程序指导农村住宅的兴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在保证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导农村适当集中建房,实现集约用地,搞好“道路、供电、通讯、供排水、公共活动场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沼气、秸秆造气)等可再生能源。注意体现地方特色和农村风貌。
5.加强技术服务。按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住宅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新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科研工作十分薄弱,建议将农村住宅产业化、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农村建筑用小型多功能机械开发、农村用利废节能墙体材料等项目列入国家科研计划,组织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进行开发和研究,并将研发成果推广应用,做好对农村住宅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发达国家的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贡献率为70%~80%,我国仅为30%(对农村住宅建设的贡献率更低)。我国必须加大科技进步对农村住宅建设的支持力度,这是确保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实施的重要方面。
6.逐步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进程。住宅产业化是世界住宅建设科技进步的潮流,也是我国建设业“十一五”规划中的发展方向,由于农村住宅的特点,城市住宅产业化不能盲目照搬到农村实施,农村住宅产业化是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生产各种农用住宅的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在现场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或人力装配,或“预制+现浇”,从而达到加快进度,提高质量,节约能源、材料,减少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的目的。
7.重视旧房改造。如前所述,我国农村现存大量既有住宅,其中不少是近十几年新建的砖混结构建筑,实践证明,通过加固和改善性改造,可以修旧如新,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农民资金和减少资源浪费。据分析,旧房改造只需新建住宅费用的20%~30%,但可延长使用寿命50%以上,四川省成都市三圣乡对旧的砖混结构住宅进行改建,美观实用。所以,把旧房改造作为建设新农村住宅的一个部分,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
8.加强国际合作。韩、美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建设新农村住宅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开发了不少新技术,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为我所用,也是促进我国农村住宅建设科技进步和加速发展的有力措施。如辽宁本溪市黄柏峪村在2005年5月21日开建了“可持续发展示范村”工程,这是中美合作的建设项目,以草砖作墙体材料,保温性能好,比砖混结构保温效率高72%,而且将农作物废料(桔梗等)化废为宝,是环保型住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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