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提要】
屈原之所以被楚怀王所疏,是由于他“属贞臣而日娭”的改革思想与楚王的权力意志之间存在着真实的矛盾。上官大夫的谗言是对这一矛盾的利用。怀王十五年,由于燕王哙让国于子之而引起的国内战争、齐国破燕、王哙被杀事件,则是上官的谗言得逞的 历史 背景。楚国谗人加给屈原的“伪名”是“不忠”。
【关键词】 屈原 楚王 被疏 原因
屈原失去楚怀王信任的原因,《史记·屈原列传》说:“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这是历代奸佞小人利用人君好名自高的人格弱点以谮毁忠良的贯伎,对此,蒋骥早有揭示:“盖怀王为人,矜名好胜。而谗人之言,有以深中其忌。故其于原,口不言而忿日深。其所矜示者,亦因疑原之自伐,而与之相竞耳。宋真宗夜召杨亿入禁中,以文稿示之曰:‘此皆朕所为,非臣下代作也。’亿皇恐再拜而出,知必有谮之者,事与此同。” ① 然而,从上官进谗所导致的后果看,远非杨亿被谗可比。对此,金开诚先生作了如下的推论:“假如怀王仅仅因为听信谗言而疏远屈原个人,那么他是完全可以另外找一个人来‘造为宪令’的,然而却不见有这样的事。” ② 只因金着旨在论证屈原与以上官为代表的旧贵族之间矛盾斗争的性质,故于怀王疏远屈原的原因仍以不了了之。汤炳正先生在引证了《战国策·秦策一》中有关商鞅被谗而死的记载后说:“因为‘伐功’的后果,乃涉及君位安危的大事,怎会不触及怀王的痛处,不引起怀王的警惕呢?因为或谗商鞅之语跟上官谗屈原之语,虽有隐显之异,而本质是一致的。” ③ 汤氏所论似乎是触到了要害,但是,以商鞅之被谗来类比屈原之被疏,缺乏屈原危及君位的自身证据,故汤说缺乏逻辑说服力。褚斌杰先生就指出了汤说的不足:“商鞅变法,在秦行之八年,孝公临终有‘欲传商君’之意。幼主惠王继立,秦人用‘大臣太重国危’进行挑拨,是会引起惠王的严重威胁之感,而下毒手的。而屈原与楚王共图国事,变法方行,其这方面的情势,似无此严重。” ④ 可见,对于上官的谗言何以得逞、屈原何以被疏的 问题 ,迄今并未得到解决。
一 “属贞臣而日娭”撄楚王之逆鳞
尽管由于资料的缺乏,屈原当年“造为宪令”、变法革新的具体情况已很难知晓,因此而被金开诚称之为“黑箱”⑤ 。但是,细味《惜往日》开头一节,仍可找到窥视这个“黑箱”的一面窗口,透过这面窗口,使我们发现屈原之所以被疏,乃是由于他的改革思想与楚怀王的权力意志之间存在着真实的矛盾。诗一开首就说:“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这分明是对曾经进行了变法革新的 政治 活动的追忆。赵逵夫先生据此认为:“屈原的变法不但曾部分地付之实施,还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⑥是可信的。“国富强而法立”表明法制的确已经建立起来了,“属贞臣而日娭”则是法制建立起来之后的一种政治局面。应当说,这种政治局面的形成,正是当初立法之时所追求的一种目标;如果当初没有这样的政治追求,这种“属贞臣而日娭”的政治局面岂能无缘无故地形成?因此,“属贞臣而日娭”的政治局面,既是“法立”之后的一种事实存在,同时又体现着当初立法——“造为宪令”之时的一种政治指导思想。王逸在“属贞臣而日娭”句下注曰:“委政忠良,而游息也。” ⑦ 洪兴祖《补注》曰:“属音烛,付也。 娭音嬉,戏也。” ⑧ 朱熹注曰:“日娭,所谓逸于得人也。” ⑨ 这实际上表达着屈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思想:“君无为而臣有为。”这是战国 时代 的法家人物通常都有的政治思想。例如《管子·任法》就讲:“……圣君则不然。守道要,处佚乐,驰骋弋猎,钟鼓竽瑟,宫中之乐,无禁圉也。不思不虑,不忧不图,利身体,便形躯,养寿命,垂拱而天下治。” ⑩ 这不分明就是“属贞臣而日娭”的具体解说吗?韩非子也说:“君臣不同道……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又说:“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上有所长,事乃不方。” 11 法家人物何以要持此“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政治思想呢?我们知道,法家思想是当时激烈变革着的 社会 历史进程的反映。历史学家们认为 中国 社会进入战国之后,在政治结构方面就由西周以来的“宗族贵族君主制”过渡到了中央集权的****主义。产生这一变化的直接原因,乃是各个诸侯国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要自存和 发展 ,就必须变法革新,在 经济 上集中财力、论功行赏,以激励耕战、富国强兵;而要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又必须实行君主集权制度,才能保证自上而下的政治经济改革的成功。这样,君主集权就成为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趋势。历史学家田昌五、臧知非说:“要在‘力征争权、胜者为右’的时代求生存、图发展,只有进行改革,打击宗室贵族权力,使贤任能,发展官僚制度,加强君主集权,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集中全国的财力、物力、人力向外扩张,这是各国所面临的共同课题。” 12 法家主张变法改革、主张君主集权,正是对这一“共同课题”的解决。但是,随着君主集权制度的建立,又必然会带来君主的独断意志超越一切(包括 法律 )而任意妄行、反过来危害自身的弊端。法家人物相当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因而,他们在主张“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13 的同时,又提出了“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14 的主张,反对国君弃法“任私”。反对“任私”,就是反对君主的权力意志超越法律、破坏法律。因为,法虽然是君主所立,但是它是君主理性化、规范化了的权力意志(国家意志)的体现。而君主作为一个感性个体,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决策并非都是理性化的,他常常为各种“私情”所左右而破坏公法。这就是法家人物在提倡君主集权的同时又千方百计地设法制约君权的根本原因。然而,法家还清楚地看到,现实中很难找到能够让他们满意的“任法”而“去私”的君主。为此,法家把老子的“圣人无为”改造为“君无为而臣有为”,让“忠臣”、“法士”成为君主意志的执行者,成为实际政治的操作者。企图通过君主“守道”、贤能执事,君主监督、“法士”行法,明君与贤臣各行其道,又相互配合的方式,既保证法的推行,又弱化君主的****意志的消极作用。屈原的“属贞臣而日娭”正是这一思路在其改革实践中的落实。
屈原具有“属贞臣而日娭”的法家思想决不是偶然的,它是其“美政”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屈原的“美政”思想集中表达在《离骚》里向重华的陈词中。蔡靖泉先生说:“屈原在 总结 历史经验、 分析 现实形势和展望社会前景的基础上,批判地吸取了当时各派思想家、政治家的思想,从而形成了自己的以民为本、以德为政、以法为用的‘美政’主张。” 15 这一概括正确地揭示出“美政”思想的构成实乃儒、法兼综。屈原何以要兼综儒法以构成其“美政”理想呢?且看“陈词”的首节内容:“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浇身被服强圉兮,纵欲而不忍。……夏桀之常违兮,乃遂焉而逢殃。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显然,这是对三代以来的治乱兴亡的历史 规律 的探索,它表明了屈原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政治观:纵欲亡(身)国论。屈原所列举的“纵欲而不忍”者,都是身居王位、至少是掌握着重大权力而有条件“纵欲”者,因此,他们的“欲”,不是平常的人欲,而是权力意志。所以,屈原的纵欲亡(身)国论,实质上表达了不受约束的权力意志必然会埋葬自身(朕即国家)的 理论 认识。正是此种认识,成了他建构“美政”的思想基础:既然纵欲必然亡国;那么,对于一切有国者(“用此下土”者)的“欲”(权力意志)都必须予以约束。这种约束可分两方面:一方面是“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即要求有国者必须“用义”、“服善”,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对“欲”进行自我约束。另一方面是“明法度之嫌疑”、“循绳墨而不颇”,对有国者的“欲”予以强制性的法律约束。这就是屈原的“美政”之所以要兼综儒、法的认识论原因。“属贞臣而日娭”就是在法律制度方面约束君主的权力意志的一个政治设计,是从属于“美政”思想的。
既然“属贞臣而日娭”旨在制约楚王超越法律的权力意志;那么,楚王是否有可能接受此种制约?《贾子春秋》说:“楚王心矜好高人,欲有霸王之号,铸金以象诸侯王,令大国之王编而先马,魏王御,宋王骖乘,周、召毕陈,滕、薛、卫、中山君皆象使随而趋。诸侯闻之怒。” 16 楚王的“霸王”之“欲”及其可笑作为,不正是其权力意志极度膨胀的表现吗?楚王的权力意志明显具有非理性的特征。张仪为了破坏齐、楚联盟而欺之以“商于之地六百里”,使楚绝交于齐。对此明显的欺诈,楚王竟然智昏到设宴庆贺,而听不进去任何谋臣的理性分析:“愿陈子闭口毋复言,以待寡人之得地也。” 17 楚王为什么会再三上当?根本原因就是其非理性的权力意志无人能制约。他所能听进去的,只有顺意承旨的谄谗之言。这种非理性的权力意志,有时甚至走向非人性的残忍。郑袖谗魏美人,楚王竟不问是非,怒而劓美人之鼻 18 。可见,在楚王那里,哪有什么理与法!楚王的意志是超法律、不可制约的。而屈原的“属贞臣而日娭”却企图制约楚王的权力意志,岂不等于要捋虎须、撄龙鳞吗?尽管“属贞臣而日娭”的本意是想让楚王在纵情声色的日常享受中弱化其权力意志在政治上可能造成的危害,但是,在“属贞臣”的形式下过多地行施政治权力的事实,不是会很容易地被谗人指责为架空王权,从而暴露出制约王权与王权的不可制约性之间的真实矛盾吗?
二 燕王哙失国身死给了谗人可乘之机
“属贞臣而日娭”虽与楚王的权力意志存在着实质性矛盾,但是,它是法家公开的政治主张,而不是阴谋;同时,举贤授能是战国时的普遍风气,“属贞臣”并不新奇;尤其是,它是与楚王约好的改革“成言”:“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因此,想在这方面作文章,不是那么容易。然而,上官等人的谗言其所以能够奏效,又确实离不开对这一矛盾的利用;离开了对这一矛盾的利用,我们很难再找出任何能使上官的谗言奏效的根本原因。由此说明,上官的谗言必然是在一种特定的条件之下发生了作用的。所以,要真正了解屈原何以被疏,还必须进一步弄清屈原被疏的具体情境。
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屈原究竟在何时被疏。蒋骥对此曾作了一番系统考查,他说:“洪庆善《补注》引《新序》云:秦欲吞灭诸侯,屈原为楚东使齐以结强党,秦患之,使张仪之楚,赂贵臣上官靳尚之属,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原放于外,乃作《离骚》,当怀王之十六年。张仪相楚,《集注》遂谓屈原放在十六年。余按结齐本屈子谋,屈子不去,仪必不敢行其诈。……然则仪之行赂谮原,岂俟十六年至楚之时?而原之得罪,亦岂必在十六年哉!本传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云云,其非同时,可知矣。” 19 姜亮夫先生承其说而曰:“仪之行赂谗原决不在怀王十六年仪来相楚之时,当先以赂谗去原,更因而来相,遂以绝齐,皆仪一人预定之谋,于事为顺遂矣。则原之被谗,当在十四五年之间也。” 20 各家推断屈原被疏在怀王十六年之前是对的。但是,对其上限,均未提出准确时间和可靠理由。尤其是姜氏谓楚之绝齐“皆仪一人预定之谋”,更是臆断。问题未能解决的原因,是各家皆忽视了怀王十五年齐国攻破燕国在列国中引起的震动。这一震动,恰是屈原被疏的历史背景。于鬯先生作《战国策年表》 21 ,为我们提供了怀王十五年(前314年)燕国内乱,齐国破燕在楚、赵、魏三国间所引起的反响。现按原表所列事项照录如下:公元前314年、楚怀王十五年:
燕王哙七年,子之南面行王事三年(《史记·六国年表》同)
从上表可知,楚怀王十五年,燕国发生了内乱,齐国乘机攻破燕国,震惊了楚国。楚国不惜以六城为代价,换取魏、赵的支持,联合伐齐存燕。本来,楚国在怀王十一年合纵伐秦之后,一直与齐交善,但此次却成了伐齐之首谋,就因为齐国破燕,破坏了大国之间的势力均衡。使“欲有霸王之号”的楚怀王尤不能忍。对此,《资治通鉴》记载了齐国破燕之后的形势说:“诸侯将谋救燕。齐王谓孟子曰:‘诸侯多谋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对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22 可见,齐楚之交坏,既不是张仪“一人预定之谋”,亦非在十六年张仪相楚之后。我们知道,屈原是力主联齐抗秦的,在这次伐齐存燕中,很可能不会改变自己的主张。倘若如此,在楚王首谋伐齐之前,就必然要将他赶出朝廷,这便是屈原被疏的时间下限。楚国首谋伐齐,是因为不能容忍齐国“今又倍地”。那么,在齐国没有出兵破燕之前,楚国就没有理由谋伐齐国,因而也就没有理由要把屈原赶出朝廷。这说明,屈原被疏,必在齐国破燕之后,这便是屈原被疏的时间上限。总之,从楚怀王十六年之前的国际形势和屈原的外交政策方面看,屈原被疏,当在怀王十五年齐国破燕之后,楚国首谋联合赵、魏伐齐之前。
但是,在齐国破燕的形势下,在是否伐齐 问题 上,屈原也很有可能缄口不言,保持沉默。那么,仅从外交政策方面考虑,就未必一定要将屈原赶出朝廷。但是,屈原被疏是事实,而且,本传明言是上官谗言所致。考察屈原任左徒之职(一般认为是怀王十年)至怀王十六年前的楚国国内外事变,也只有在十五年燕国内乱,齐国破燕的 历史 条件下,上官的谗言才能得逞。离开了这个历史条件,上官即使进谗,也只会像江乙谗昭奚恤那样难有结果 23 。燕国内乱,乃由燕王哙让国于子之引起。《史记·燕世家》、《资治通鉴》所记与《战国策·燕策》所记大致相同。据《史记·六国年表》,燕王哙即位在怀王九年。《史记·燕召公世家》载:“燕哙三年……子之相燕,贵重,主断。苏代为齐使于燕,燕王问曰:‘齐王奚如?’对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对曰:‘不信其臣。’苏代欲以激燕王以尊子之也。于是燕王大信子之。……鹿毛寿谓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之大重。或曰:‘……今王言属国于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人者,是名属子之而实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于子之。”据《六国年表》,此时正是燕王哙三年,楚怀王十三年。子之南面行王事三年,恰是怀王十五年,就发生了《战国策年表》中所撮要记载的将军市被与太子平攻子之,“构难数月,死者数万”,齐国趁机伐破燕国,杀死子之和燕王哙的事件。
燕王哙让国于子之,原因可能很复杂。旧说谓其“愚”。如鲍彪谓:“王哙,七国之愚主也。惑苏代之浅说,贪尧之名,恶禹之实,自令身死国破,盖无足算。” 24 我们不排除在战国 时代 用贤使能的风气中沽取让贤之名而被子之之党所利用的因素,如韩非就说:“燕子哙好贤,故子之……托于贤以夺其君者也。” 25 但是,如果从战国时代各国都力图改革以自强的趋势看,燕王哙那么倚重于子之,必然是想依靠子之在燕国变法自强。燕王哙不同于别国国君的地方在于,他彻底打破了“亲亲”、“尊尊”的旧传统,把“任贤使能”的精神推到了他那个时代尚不允许的程度,真正上演了一场“委政忠良”、“属贞臣而日娭”的活剧。由于子之“南面行王事”,加快了改革步伐,从而激化了与旧贵族的矛盾。燕王哙和子之的死,是改革者的悲剧,这却成了楚国谗人用来谮毁屈原的活教材。我们知道,上官谗毁屈原的口实是“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其要害是说屈原认为唯己为贤。屈原不是一贯主张“属贞臣”、“举贤而授能”吗?而他这时在楚国政坛上的实际地位,已经与子之“南面行王事”之前在燕国的地位极其相似了。《史记·屈原列传》说屈原:“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在“王甚任之”的情况下,屈原仍要“伐功”,岂不是意味着屈原不唯骄气十足,而且仍不满足于“甚任之”的现状,而必欲像燕王哙“属国于子之”那样才甘心吗?进一步,如果照屈原“属贞臣而日娭”的思路搞下去,岂不是要使楚王成为第二个燕王哙吗?在燕王哙身死国破的活教材面前,在上官谗言的暗示下,楚王怎能不心惊肉跳?即使屈原在伐齐问题上缄口不言,楚王也仍会对他“怒而疏之”。
“怒而疏之”标志了楚国改革事业的结束。屈原在《离骚》中沉痛地说:“曰黄昏以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悔遁”就是后悔与屈原有“属贞臣而日娭”的“成言”,现在要把这“成言”收回去。“改路”就是结束正在进行的改革,回复旧日的政策,由任贤转回任亲,其实质是从贤者手中夺回他的****权力。可见,“怒而疏之”本质上是楚王权力意志的不可制约性与屈原企图予以制约的矛盾冲突的公开化。而燕王哙身死国破的震惊事件,则为上官的谗言戳破这一矛盾提供了天赐良机。更何况,也不能排除楚怀王在谋伐齐国前对屈原联齐立场的顾忌呢?可以说,屈原被疏,是在特定局势下,楚怀王与屈原在内政改革和外交路线方面双重矛盾的结果,而前者则是根本性原因。
三 谗人加给屈原的“伪名”是“不忠”
楚国朝廷中以上官为首的谗人既然要千方百计地离间楚王与屈原的关系,使屈原得罪于楚王;那么,就必然要给屈原制造出一些罪名来。《哀郢》中说:“众谗人之嫉妒兮,被以不慈之伪名。”这“伪名”是什么?今天实难考证。但是,若以屈原被“怒疏”之后的自我申辩看,谗人强加给他的不实之罪名是“不忠”。《惜往日》说:“何贞臣之无罪兮,被离谤而见尤。……愿陈情以白行兮,得罪过之不意。”这表明屈原认为自己的“得罪过”纯属冤枉,是自己根本没有想到的。因此,他需要“陈情以白行”。《惜诵》说:“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与向服。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这分明是蒙冤受曲的呼告:人间没有公正的法官,只好让五帝六神来评理、让咎繇来审判、让苍天来作证,而所要证明的只有一个事实,即对楚王的“忠”!因此,反复表明他对楚王的忠心,便成了他所有陈情的核心 内容 :“竭忠诚以事君兮,反离群而赘。忘儇媚以背众兮,待明君其知之。……思君其莫我忠兮,忽忘身之贱贫。事君而不贰兮,迷不知宠之门。忠何罪以遇罚兮,亦非余之所志也!”如果不是蒙冤被屈,何必要喊冤叫屈?如果不是被诬为“不忠”,何须辩白自己的忠心?屈原的自我申辩,是他当初被诬被冤的情状的真实反映。
屈原被诬为“不忠”,根源正是其“属贞臣而日娭”的改革方案。在屈原看来,他完全是为楚王和楚国人民着想的:“属贞臣”既充分发挥了“贞臣”的作用,避免了国君的非理性决策带来的 政治 失误,把国家引向富强之路,从而巩固了君位;同时也满足了楚王的生活之欲,使他尽享为君之乐。因而,他自认为是绝对忠于楚王的。但是,他没有想到,君权是不容谋算的。“属贞臣而日娭”的政治设计很容易被人疑为有架空王权之谋。谗人抓住此种嫌疑,再与燕王哙身死国破的活教材联系起来,遂谓屈原用心“不慈”。何谓“不慈”?“不慈”就是不爱,就是不利于君,就是有害于君,犹如子之之于燕王哙。“不慈”犹如通向“不忠”的专列。屈原的忠心果然受到了怀疑,无论屈原如何为自己辩白,也无论屈原如何恳切地陈诉衷情,楚王都只是“佯聋而不闻”。屈原“上叩帝阍”,表面上是阍者不肯为他开关,其实是“帝”(楚王)根本不想见他。司马迁说屈原是“忠而被谤、信而见疑”,其实就是忠而被谤为不忠,信而被疑为不信。“不忠”“不信”就是谗人强加给屈原的“不慈之伪名”,因而也就是屈原反复申冤的原因之所在,——这就使得“诉忠情”成了屈原作品最突出的主题,从而,屈原在后人的心中,忠君就成了他最突出的人格特征。王夫之说:“蔽屈子以一言,曰:忠。” 26 就是明证。
注 释
①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中华书局1958年版。
②金开诚《屈原辞 研究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6页。
③④ 转引自褚斌杰《楚辞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
⑤金开诚《屈原辞研究》,第53页。
⑥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页。
⑦⑧ 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⑨朱熹《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 教育 出版社2001年版。
⑩《管子·任法》,《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
11《韩非子·扬权》,《韩非子校注》,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2田昌五、臧知非《周秦 社会 结构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8页。
13《商君书·修权》,《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
14《管子·任法》。
15蔡靖泉《论屈原的爱国主义精神》,《屈原研究论集》,长江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41页。
16转引自褚斌杰《楚辞要论》,第24页。
17《史记·楚世家》,中华书局1982年版。
18《战国策·楚策四·魏王遗楚王美人》。
19蒋骥《山带阁注楚辞》。
20姜亮夫《楚辞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7页。
21见《战国策》附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22《资治通鉴·周纪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23江乙曾在楚宣王面前两谮昭奚恤,又策动他人行谗一次,均告失败。事见《战国策·楚策一》。
24《战国策·燕策》鲍彪注。
25《韩非子·二柄》,《韩非子校注》。
26王夫之《楚辞通释·序例》,中华书局195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