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是新的人本思想,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的道德目的;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现实性;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人道主义;道德目的;社会公正;生态伦理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通过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发展的成果为人民所共享,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体现人的价值,实现社会和每个人的发展。它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
一、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新的人本思想,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人”在哲学上,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人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在人类思想史上,存在着人本思想与物本思想和神本思想的斗争。人本思想由来已久,但又历久弥新。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放到首位,正如但丁说:“人的高贵,就其许许多多的成果而言,超过了天使的高贵。”[1]它是新兴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武器。虽然它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摧毁封建主义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中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必须看到,这种人本主义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理论根据的。它的根本特点是脱离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来谈论所谓普遍的、永恒不变的人性,而实际上这种人性是以资产者自身为模特儿描绘出来的,只不过被解释为一切人共有的人性而已。这样的“人”,正因为被说成属于一切时代和一切社会,所以也就不属于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只是思想家虚构的幻影,而不是现实的存在。
中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唯人为贵”。这种人本思想在数千年的中国宗法社会中源远流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广大民众对于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朴素意识和美好憧憬,但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治人之术和牧民之道的重要方略之一,是历朝历代推行“仁政”和“王道”的理论基础。从《尚书》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到《管子》的“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从孔子的“仁者爱人”、“泛爱众”、“修己以安百姓”到孟子的“民贵君轻”,无不是对“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基本思想的大力宣扬。不可否认,在人身依附关系严重、阶级对立的封建社会,这种民本思想对于抑制过度的剥削和压迫、保护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历史的进步性,但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与广大民众在根本利益上的冲突,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就不可能逃脱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窠臼,那种将实现“民本”思想的良好愿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的想法,已被历史反复证明,只是一种幻想。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它所说的以人为本是新的人本思想,是对西方近代以来的“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的矫正。“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是把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惟一的价值尺度,偏重于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忽视了人和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进步。这种发展观虽然在历史上对促进经济快速增长、迅速积累物质财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不仅没有给人们带来所期望的福祉,相反,却出现了就业形势严峻、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保障不完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且由于它“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 仅仅关注物的扩张、GDP的增长,在根本上忽视了人的存在、人的地位和人的发展,背离了一切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人类最终极的价值目标,使得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生,理想信仰破灭、伦理道德失范、精神家园荒芜。“以人为本”是对“以物为本”的超越,其伦理意蕴是先进的。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科学发展观反对单纯追求GDP,无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的行为,把发展的焦点转向人,以人为中心,主张人按照人自身的尺度、美的尺度去改善世界,使这个世界真正成为属于人的世界。它所说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主张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在发展时,把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民群众当作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看作一个个具有不同思想和个性的现实中的人。它从社会中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律出发,主张在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上体现人性,考虑人情,尊重****,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总之,科学发展观用人道主义的道德原则——一方面“把人当人看”,一方面“使人成其为人”来匡正我们的某些制度和规范,这种人道的作法,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最好的人道主义的真正体现。
二、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的道德目的
道德起源于社会的道德需要,也就是起源于社会、经济、文化、人际交往以及法和政治的存在发展。道德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道德需要,在于保障社会、经济、文化、人际交往以及法和政治的存在发展,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即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完整、充分、和谐的发展。自由发展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自觉、自愿和自主的发展,是人自身人格的完善;完整发展是人的各种需要、素质能力、社会交往关系的协调发展;充分发展是人摆脱了各种盲目力量的束缚,使自己的各种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和谐发展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自身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科学发展观主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人的尊严、自由得到充分实现。在科学发展观看来,经济增长不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应是社会的全面发展,但社会的全面发展又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加以体现。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优良道德目的的体现。一切优良道德必须是由人类的“行为事实”与“道德目的”两种客观事物构成。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从制度上、法律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能在优良环境中劳动和生活。其中,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体现和保障群众利益就是最好的优良道德目的,是优良道德制定的源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则是优良道德制定的终极标准与首要条件。
优良道德之所以优良必须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保障社会的健康存在和普遍发展,并实际地增进全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总量。增加还是减少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不仅是评价一切行为善恶的终极标准,也是一切道德优劣的终极标准。哪种道德促进社会发展速度最快、增进每个人利益最多,哪种道德便最优良;反之,则最恶劣。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反映出了优良道德目的,因为第一,它保障经济之发展、文化产业之繁荣、人际交往之自由安全以及法和政治之优良。第二,其目的在于增进每个人利益、实现每个人的幸福。它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是指少数人的发展,而是指所有人民都应得到公平的发展;也不仅是指当代人的发展,还包括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也不仅仅指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求,还包括满足人们在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生态生活等方面的各种价值需求,使人体力和智力上的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展现。
三、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现实性
公正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意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永恒价值理想。何谓公正?亚里士多德说,公正是具有均等、相等、平等、比例性质的那种回报、交换行为,是平等(相等、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善的行为,是等利(害)交换的善的行为。反之,不公正则是不平等(不相等、不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恶行,是不等利(害)交换的恶行。而权利与义务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与他所负有的义务相等,是社会公正的根本原则;一个人所行使的权利与他所履行的义务相等,是个人公正的根本原则。”
科学发展观正视发展进程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在认识和处理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上,坚持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在注重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它体现和蕴含了全社会关心爱护帮助困难群众,尽可能地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医疗、教育、就业等机会,尽可能地使最大多数人生活幸福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
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为实现真实的社会公正确立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使实现真实的社会公正具有了现实性。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走向共同富裕,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个指导方针。据统计,1978年至2007年,人民生活显着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7年的137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4140元。
四、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西方传统发展观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持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是植根于西方工业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念。它意味着人类可以随意支配主宰自然,意味着人类可以通过对自然的征服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酿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
科学发展观反对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强调发展不应是孤立、片面的、不计代价、竭泽而渔、不能持续的发展,而是在科学发展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发展,是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具体就是要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它在肯定发展的必要性的同时,坚持发展与环境的辩证统一,考虑了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它要求人们重新认识生态自然对人类存在的价值,将生态自然系统纳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肯定人的价值和权利的同时,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以求得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四大系统之间和谐共存、协调发展,从而建立起包括自然界在内的新的伦理道德秩序。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另外,科学发展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文明。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创新之处,比过去“三个文明”的提法更科学、更全面,也体现了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精神。
注释:
[1]转引自曹孚.外国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62.
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55,326.
亚里士多德全集[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