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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济领域的伦理道德建构,兼论社会转型视

2016-05-22 08:5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饮食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需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是民生的基础。然而随着食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各个领域的一些有毒食品相继暴露于公共视野之下,社会公众一片哗然。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出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人们在当代社会转型中出现道德冷漠与缺失。一旦将问题置于这种语境之下,那么其答案必然与社会道德转型和食品经济领域的伦理道德建构密切相关。


  一、食品经济与食品安全问题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实现和我国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深化,食品经济成为社会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食品经济迅猛发展的阴暗面,为改变劣质食物的外观、以次充好,某些不良商人突破道德底线,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过程中使用有毒的添加剂,牟取暴利,对食用其产品的人造成身体与精神上严重的伤害。同时,少数食品消费者对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冷漠或造谣也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滋生的不良环境。另外,小部分食品行业监管者对待食品安全问题的行政不作为与包庇更是掩盖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罪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食品经济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食品安全问题与社会道德转型


  食品安全事件频繁的背景是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在经历变迁与转型。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亲熟型的结构,即绝大多数人的社交范围仅限亲人和熟人。正如老一辈社会学、人类学家费孝通将中国传统的人际交往比喻为“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差序格局”。在这种文化模式下,人们自当不会用有毒食物去欺骗,更不会去残害亲人和熟人。


  我们可以将传统社会的食品经济交往归结为以“面对面”形式为主,交往双方在共同在场的情景中发生互动,遵循社区或社会成员在其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习惯与规则。大家都在对方“水波纹”的社交范围内,彼此互为熟悉,甚至多为亲戚。这种交往有其实质上温情且和谐的一面,但现代社会过于庞大,此种方法方式显然力不从心。


  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食品的制作和流通过程从传统上以家人、熟人为单位,转变为由工厂生产和商店销售,中国人的食品经济圈被无限放大,作为陌生人的销售商、消费者、生产商、加工商等人群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世界中。这时问题就出现了--传统的道德价值标准并没有告诉人们应该如何对待陌生人,因为陌生人是传统人际圈之外的存在。那么,彼此之间的陌生人值不值得“享受”以往亲熟层面的道德标准呢?显然,对有毒食品的生产者等不法分子来说,答案是否定的。


  现代社会已经到来,我们无法逆转,面对来势汹涌之社会道德转型,留恋传统古朴的生活方式显然无济于事。正如马克思所说:“留恋那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身处现代社会,我们就要以现代性的思维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现代社会的复杂分工使其食品经济交往呈现“非面对面”的形式,素不相识的食品买卖双方缺少亲熟观念的调剂、缺乏人情味,但只要确保现代社会伦理道德的建立,其优越性就可以通过社会中群体间的互惠性表现出来--社会成员在共同道德价值观的指引下互为信任、互补发展,从中产生的“合力”使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得到提高,这才是现代社会应有的良性状态。


  三、食品经济领域的伦理道德建构


  在现代食品经济领域,建构一种良好的伦理观念是从软环境的层面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从这一思路出发,西方哲学与社会学中的伦理力量理论、日常生活理论和共同体理论可以为现代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相应的文化策略。


  (一)从道德到伦理:个体与整体力量的综合


  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过程中,提高现代社会


  民众的道德意识是最基本的要求。这里所讲的民众包括食品从业者、消费者、监管者在内的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人群。只有将道德观念深人到民众内心,渗透到食品经济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才能在食品的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和监管等环节建立牢固的道德保障。我们说道德之于个人,伦理之于社会。关于现代性条件下的社会道德反思,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伦理力量的带动作用尤为重要,伦理力量意指我们对现行社会所应担负的道德职责。人是道德精神的媒介,因此伦理力量要嵌人人的生活之中,最终以社会道德的形式表现出。


  关于食品经济领域民众道德意识的增强,首先要依靠政府及其宣传部门对社会道德氛围的建构。具体来讲,中国本土食品经济的道德氛围必然以历史底蕴雄浑、文化传统深厚的中华文明为底色,讲求“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的道理。其次,社会上整体道德意识的增强,还要依靠社会民众的道德自觉。食品经济的工业化最终还是满足了民众更进一步的饮食需要,提高了人的舒适感和自由度。不可否认,现代社会的饮食文明水平一直在提高和完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民众有理由以逐步成熟的道德观念、渐进深刻的道德自觉和更加高尚的道德觉悟对食品经济中的社会道德意识进行维护和保持。


  (二)确保伦理道德建构植根于日常生活


  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渗透到人们每天的饮食生活之中,任何人都无法回避。作为日常生活的一个侧面,提高食品经济中的道德意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思维的层面,必须通过日常生活意义上的实践才能完成。有关日常生活研究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赫勒的论述值得一提。她致力于对现存世界的批判和对人类生存困境的思考,其《日常生活》一书以对日常生活异化的揭露和人道化的探寻为主线,对日常生活的内容做了完整而系统的表述。按照她的答案,克服异化必须首先实现个体本身态度的转变,以此重建日常生活的价值序列。


  将曰常生活理论运用到食品安全治理中,解决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践主体就是民众自身,我们需要建立一类有民众参与,又能够对他们产生外在强制行为的社会组织。因此,一种由民众自主发起的协会至关重要,食品安全类的协会结合了良性变革的内在要求和外在强制两方面:一方面,作为内在的自我要求,普通百姓的心声是协会自发成立的动力,而且民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有最为直观和感性的认识。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能够用更细致的视角审视食品安全问题,可以组织市民到食品生产与加工场所参观与监督,甚至可以提供专业化的食品化验并及时向民众发布检测结果。


  (三)共同体意识是伦理道德建设的基础共同体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者滕尼斯在1887年的《共同体与社会》提出,他认为共同体主要是基于共同的血缘、地缘、文化等因素以及情感、习惯、记忆等自然意志而形成的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承载人们对前工业社会传统共同体的眷恋,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的亲密关系、共同精神以及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认同感。当代民众在食品经济领域的道德缺失正是缺乏对共同体所包含的情感的追求。因此,提高民众的共同体意识与提高民众的道德意识是并行不悖的。


  在当下食品安全的问题意识之下呼吁现代意义的共同体意识建构,就是要恢复在现代化食品经济交往过程中被侵蚀了的道德感、认同感和亲密感,这些情感有利于矫治人与人之间冷冰冰的利益勾连。具体来讲,它一方面可以弥补人们在现代社会中的“情感”领地的缺失,找到一种类似“家”的感觉。一旦这种情感产生,共同体精神就会真正形成且成熟起来,可以把人们从金钱至上的苦海中解救出来,享受生活本身的快乐。另一方面,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经济利益的获取并非背道而驰,只有那些目光短浅、害人害己的不正当利益会受到排斥,共同体最终会带来人们的和睦、交往的顺畅、交易成本的降低和空平台更广的共贏,这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更大财富。


  总之,目前的科学、管理和人文社会科学正在合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学者、民众和政府监管部门不必对这一问题持有极端的悲观态度。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问题,纵观英美等世界各国,某段特殊的历史时期都曾出现过此类事件。同时,国内近些年出现的一件件具体的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引发了国人对人性、道德与自我灵魂的拷问与反思。当下人们的无奈、迷茫和挣扎在所难免,但是一种全新的道德观念必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被建构,我们的社会也会不断发展和完善!


作者简介:杜实(1987-),男,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类学、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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