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将从源头上减轻新增污染减排的压力,主要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将进入高位平台期,排放强度将呈现高位回落。然而’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省份,山西省“十三五”期间仍处于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期,以煤炭为基础的重化工特征将更加明显,“高污染、高排放”的增长模式给山西省带来沉重的环境压力,山西省要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面临巨大挑战。
1历史形成的环境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1.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截至2014年,山西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44.13、5.37、120.82、106.99万t,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34%、78%、142%、99.5%,但山西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位。根据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统计,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位居全国第3、7位。煤炭、焦炭、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六大行业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70%左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占到全省比例达到82.5%,氮氧化物占77.6%,烟粉尘占65%,要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主要污染物总量仍需进一步下降。
1.2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大气方面,根据2014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6.9%,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但全省11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PM2.5超标近一倍。在传统煤烟型污染物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复合型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对全省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显示,臭氧(03)已经成为太原等多个城市夏季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等污染问题日渐突出。水方面,对全省“十二五”期间地表水断面监测数据分析表明,与2010年相比,2014年重污染断面比例减少26.5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56.13%和63.97%。但是全省近45%的河流断面水质受到污染(V类)或严重污染(劣于V类);国控优良断面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母亲河汾河中下游污染严重。生态保护方面,山西省工矿业废弃地问题突出,农用地污染威胁公众食品安全。经初步调査,全省因采煤造成的采空区近5000^km2,其中沉陷区3000km2,产生矸石山1500多座,煤矸石堆存量达12亿。
1.3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成为改善环境质量的短板
当前山西省环境基础设施重建设、轻运营现象突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19.3万t/d,但管网配套不足,建而不运、运而不足现象突出,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全省集中供热率达到84.5%,但城中村、农村地区燃煤散烧等问题严重。其次,企业环保设施逐步健全,但因技术、资金等原因闲置问题严重。最后,当前山西省主导产业煤炭、火电、水泥等行业污染治理已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山西省政府提出火电行业2017年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主要行业产能过剩而不落后,产业结构性的环境污染日益突出,急需创新环境污染治理途径。总体而言,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人推进,山西省留下的环境问题复杂性也在增多,解决的难度在加大,改善环境质量的边际成本在增加、边际效益在下降。
2资源环境压力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居高不下
2.1资源型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使环境压力巨大
2013年山西省人均GDP约为5500美元,三产比重分别为6.1:53.9:40.0,农业就业人口比重为36%,综^来看,山西省处于工*化中期阶段相比全国水平和周边省份,山西省工业化水平比较落后。从发展趋势来看,“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即将进人工业化中期的后半段,将呈现重化工业加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结合山西省的资源型经济特点,2013年山西省轻重工业比例为5.6:94.4,其中,煤炭开采、焦炭、钢铁和电力占山西省重工业90%以上比重,以煤炭为基础的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锁定效应”。根据山西省的整体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火电等高载能行业仍将是山西省发展的重点,尽管这些行业随着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单位产品产量污染排放强度逐步降低,但是由于总规模的增长,污染物排放带来的环境压力仍然十分巨大,见图1。
山西省煤炭行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达到54.9%,煤炭行业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经济的比重为27.4%,从业人员104.15万人,占到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的47.7%,占据工业一半以上的份额。面对国内煤炭能源供给过剩的形势,“十三五”山西省经济要保持中髙速增长,发挥矿产资源的优势,推进煤基产业优化升级是山西省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研究显示,燃煤发电仍是最清洁的煤炭利用方式,在山西省煤电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随着煤炭加工、利用、转化等产业链延伸,其中投入的原材料将大大增加,产生的污染物将更加复杂,面临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压力将明显加大。
2.3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对环境形成的负荷不断加重
从城镇化方面来看,当前山西省城镇化率仅为53.8%,未来5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将有320万人口由农村进人到城市,将增加生活垃圾180万t、生活污水1.8亿t、消耗1200万t标煤。由于山西省多数城市属于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形成了特有的污染企业群与人口密集区共存的城镇化模式,决定了污染物在时间上的累积和区域空间上的复合效应将更加明显。从农村环境方面看,2014年,农业源排放的COD、氨氮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38%和22%,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方式逐渐与城市接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将大幅增加。现代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变革将使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大,化肥、农药等过度使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3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思考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总体部署,“十三五”时期,山西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煤基产业的绿色发展,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
3.1完善源头防控机制,实施绿色发展战略
一是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严格生态空间管理。二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实施政策环评和战略环评,发挥对区域重大生产力科学布局的导向和约束作用。三是充分发挥环境标准的引导作用,制定火电超低排放等地方环境标准,引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构建循环经济,推动企业走上绿色化发展道路。五是完善源头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3.2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好“大气十条”与2017年后续工作衔接,紧抓“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重点工作,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加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管控建筑工地、物料堆场、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推进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二是全面实施“水十条”,坚持良好水体保护和劣V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并重,加大力度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和沁(丹)河等五大面积超过1万km2流域的生态修复,强化水生态保护,利用城市再生水补充河湖生态用水。三是落实即将发布的“土十条”,有效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强化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建设用地流转风险调查评估等。四是开展3000^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采煤塌陷区搬迁村庄的环境治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推进全省18个采煤矿区的生态修复治理。
3.3深化环境管理体制创新,推动环保转型
一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一个部门,逐步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有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二是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三是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3.4加强环境监管,促进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一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省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逐步健全环保立法执法体系。三是建立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编制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膽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3.5强化市场机制建设,培育生态环保市场主体一是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事务,都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二是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现行以行政区为单元层层分解机制基础上,根据行业先进排污水平,逐步强化以企业为单元进行总量控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和健康的头等大事,是衡量是否达到小康社会的关键指标之一,未来要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水源得减排收益的机制。三是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四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研究实施绿色担保、保险、债券、专项抵质押等金融产品,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施绿色评级等。
张伟锋,孙鹏程,成钢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山西太原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