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确立了新型城镇化为我国未来长期坚持的发展方向。2014年,国务院所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中共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等都明确指出,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注重发展质量的城镇化。
一、以人为核心的新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
1.城市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城镇化是伴随人类工业化的发展,农村人口涌向城镇,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的历史过程,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客观趋势。人类的城镇化进程到今天已有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了,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基本发展到了后期阶段。对照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发展规律和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化之路已经走过了发展的初级阶段,已经不可能再走粗放发展的路子,也不能靠行政命令,大干快上,必须是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走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因地制宜,生态良好、体现文化、合理规划的城镇化道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城市发展客观理论基于我国当前国情的内在要求。
2.以人为核心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平均是以每年1.02%的速度在增长,尤其是2000年至今年均城镇化率达到了每年1.3%。但是由于最近十年来我国劳动力年龄段的人口是呈下降趋势的,所以在2014年4月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就提出在接下来的六年全国年均城镇化水平增长率要降低到0.9%。这决定了未来几年里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在质量的提升,而不在速度的提升。而要想保障城镇化的质量,那就必须要提高城镇化建设的主体——“人”的质量。以人为本,提升“非市民”城市劳动就业能力,保障“非市民”全面参与城市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和文化交融。以人为核心,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保障。
3.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近些年高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在制造业发达的广东省。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这些农业转移人口中也不断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当前,其中很多进城务工人员都是80后、90后,他们与70后、60后相比较而言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精神文化层次方面的追求要高于上一辈人,但吃苦耐劳方面相对较弱,并且他们大多数都更喜欢城市的生活不愿回乡务农,有非常强烈的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这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人口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个变化,它推动着我省城镇化建设前进的方向必须要以人为本,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为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生活,公平公正的享受城镇化公共资源与社会福利提供保障。
二、佛山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部,是广东省乃至全国最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根据佛山市统计年报截止201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729.57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为381.61万,户籍人口仅为常住人口的52.3%。由于其是制造业集中的地区,非户籍人口多数集中在制造业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此外,佛山也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特色浓厚。她不但是粤剧的发源地,也是广府文化的发源地和兴盛地之一。
走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必须要因地制宜,结合佛山市本地资源禀赋、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在佛山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人的城镇化”应该划分为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失去土地的农业转移人口两大主体。这两类人在在城市生活中的诉求是不一样的。由此,佛山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应该充分体现人性化,量体裁衣,在推行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失去土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这两类人的城镇化道路工作重点要有所区别。
1.对于佛山市郊等地的失地农民而言
对于佛山市郊等地的失地农民,他们在城镇化过程中的诉求主要是集中在拆迁补偿、保障住房、城市就业能力以及广府文化传统的传承等这四个方面。在拆迁补偿方面在注重物权以及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保障住房方面,佛山的安居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是相对较低的,这将是未来几年工作的一个重难点;城市就业能力方面,可以积极与佛山市的职业技术院校等开展项目合作,为这些群众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有关传统文化的保存问题,这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体现地方特色的地方之一,政府要加强对广府文化传统习俗的发掘与流传方面的投入与管理。
2.对于佛山外来务工人员而言
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在城镇化过程中的诉求要是集中在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保险、户籍制度以及文化娱乐生活的丰富这四个方面。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方面,要继续深化借读政策的改革;医疗以及养老保险方面,不但需要政府的重视也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户籍制度方面,佛山市是较早推行积分入户政策的地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上要进一步贯彻该制度,同时注重该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而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与娱乐生活与外来务工人员幸福感和城市归属感息息相关,要提高城镇化建设的质量,政府就要在保障外来工均等享受城市公共文化与娱乐设施方面提供保障。
三、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的公共成本
在推行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个人、企业以及政府三个主体都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就个人方面而言,主要需要承担在城市定居生活费用;就企业方面来说,其所需要提供的就是稳定的工作条件以及各项的福利支出,这些成本较为重要但相对较少;而政府部门的投入主要集中在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的成本,如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及各种社会保障的费用。有关研究人员就把政府需要承担的成本划分为了六个部分,其中包括有:保障性住房成本、养老保险成本、医疗保障成本、社会公共管理费用、其他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成本。
而政府所需要承担的公共成本的金额到底是多少,近年也有较多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了测算。根据201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发现,推动新型城镇化,平均一个“非市民”在市民化过程中的公共成本为8万元[6]。而在2005年,根据中国科学院的测算,平均一个“非市民”在市民化过程中,需要“公共支付成本”仅仅约为1.5万元[7]。由此也可见,随着社会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等原因,推进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的成本也是不断提高的。
四、结语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城市发展规律的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当前城市化发展现状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推动人的城镇化过程的成本也是不断提高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人的城镇化”过程中要根据的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失去土地的农业转移人口两大主体的不同诉求去量体裁衣的解决问题。
作者:李苹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