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发表论文召回

2023-11-01 17: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发表论文召回

然而,一旦论文经过查重并成功发表,是否还能撤回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方面,查重系统在论文发表之前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帮助学术界过滤掉重复、抄袭等不合规范的论文,提高学术界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声誉。另一方面,一旦论文发表之后发现存在问题,比如发现有意犯罪的抄袭行为,是否能够撤回依然存在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论文一旦发表就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信任度,因此不能轻易撤回。撤回论文可能会给期刊、作者和读者带来不良影响,损害学术界的信誉。另一方面,有人认为如果发现了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比如伪造数据、恶意抄袭等,应该允许撤回,以维护学术界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针对这个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共识。不同的期刊和学术机构对于论文撤回的政策和规定也各不相同。一些期刊和学术机构为了保护学术界的信誉,对于撤回论文的处理十分慎重,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审查和程序才能最终决定是否撤回。而一些期刊和学术机构则相对宽松,允许作者在一定的条件下自主撤回已发表的论文。
总之,论文查重系统在维护学术界的学术诚信和研究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论文发表之后是否能够撤回,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并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未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论文查重和撤回的问题,以促进学术界的良性发展和学术研究的进步。关键词:论文查重,查重系统。

八旬老教授为何会宣布论文作废?

在发现论文有缺陷后将其“召回”,本应是学术界的“常规动作”,而不应是例外。

近日,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官网刊出知名学者裘锡圭先生一篇文章——大河口西周墓地2002号墓出土盤盉铭文解释,宣布自己于2012年发表的论文《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出土鸟形盉铭文解释》“所论全误”,“拙文可谓毫无是处,自应作废,以后编文集也不收入。”

裘锡圭先生已入耄耋之年,他曾先后独立或参与著述的书籍有《文字学概要》《古文字论集》等,是国内古文字方面的方家,在甲骨文、金文、战国义字(货币、陶文、盟书、玺文)和简帛文书等方面,都有精深造诣。

对于这样一位学术造诣颇深的学者来说,主动承认错误会被认为,无异于自打耳光、自己给自己难看的行为。也因此,在不少人的认知里,裘锡圭的做法显得有些“另类”,却是学术界理应保有的气场。

或许有人会说,正因为裘锡圭已经80多岁了,不管他怎么做都是无伤大雅的,更何况,主动承认错误在很多人的认知里,这实际上是有利于塑造一个学者高大形象的行为。但就算如此,在国内学界,主动承认错误的现象还是少见,尤其是一旦涉及自身的错误时。

今年4月,中国科学院道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指出,“在论文发表后,如果发现文章的缺陷或相关研究过程中有违背科研规范的行为,作者应主动声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或许,这正是对当下“自我纠错”“主动认错”学术氛围不太浓厚的回应。

形成今天这个局面背后的原因,自然是“主动认错”可能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除了可能导致课题经费被收回、支撑职级晋升等受影响外,还可能会被人借机贬损,承受某些舆论压力:此人学术研究不严谨、不堪重用等,即便不在舆论场中形成漩涡,在所在学术单位也可能形成风闻,让主动承认错误的学者“吃不了兜着走”。

学术研究自是一项严谨而科学的工作,但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事实出现偏差,也是一个正常现象。裘锡圭先生所做的考古研究工作,在某个考证阶段的学术成果文章出现问题更属正常,但据此而知错不究、有错不认,则是不正常的现象。故此,对于学术研究出错也理应多些宽容。

回头再来看裘锡圭先生,不傲居于在学术圈中的显赫地位而敢于认错,这个举动自然因为罕见而显得弥足珍贵。但说到底,这本应是学术界的“常规动作”,而不应是“以稀为贵”的孤例。

来源:新京报

数学建模论文 题目 汽车召回问题

摘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已在我国推行三年,但企业、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认同度和响应度还很低,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以便企业、消费者、政府更加系统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从而做出科学决策。 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 召回制度 市场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逾三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11月,共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其中2004年召回15次,32万余辆;2005年召回27次,6万余辆;2006年召回40次,34万余辆;2007年召回23次,58万余辆。 如上图所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推行3年内,汽车召回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说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认同度和响应程度在不断提升。但是到底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各企业带来的价值,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消费者以及全社会的价值,并站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更好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亟须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做一个全面和系统的评估。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和理论的国际比较 2.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的国际比较 美国2004年共召回了3060多万辆,美国汽车保有量2004年为2.4亿辆,一年中召回数量占保有量的14%。截至2006年,我国目前汽车保有量达到3850万辆,2006年总共召回了34万辆,那么2006年一年召回的数量也只占保有量的0.88%。美国召回比例是我国召回比例的将近16倍,而在绝对数量上差距就更大了。美国早在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主管部门为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汽车厂家发现某个安全缺陷,必须通知NHTSA以及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进行免费修复。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法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也有了相当长的时间,对缺陷汽车召回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在法国,汽车召回属于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费法的L221-5条款。这一条款授权政府部门针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和严重伤害的产品发出产品强制召回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 日本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将召回写进《公路运输车辆法》,并在2002年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截至2001年日本共召回缺陷车辆3483万辆,仅2001年就召回329万辆。其中,大多数是由企业依法自主召回。 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我们国内大部分厂家都也逐步按照规定召回汽车,但个别汽车制造厂商仍然存在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或者通过维修站私下处理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比如从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信息得知,从2004年6月18日到最近的2006年10月18日, 共实施了76次召回,在76起召回行动中,有5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22次,不到1/3。国外厂商召回公告的缺陷描述中为-有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撞车危险、可能加大撞车后乘客伤害等情况的有23起,即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了60%多。而在国内制造厂商的22起召回公告,只有4起涉及车辆安全问题。分别是:一汽轿车马自达6、上海通用别克君威2.0、一汽大众宝来柴油版和广州本田飞度系列的召回。 因此,正确认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价值对于国内汽车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共安全。 2.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方案研究的国际比较 以Mateja,Pete为代表的学者以危机管理理论为基础提出,缺陷产品召回对企业来说,是一个特别有害的危机,企业应该将产品召回纳入到企业风险管理模式中去。 很多学者以价值理论为基础,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召回管理,Jarrell和Peltzman等提出产品召回将影响企业股票价格和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时将明显地影响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而Brad H.Barber和MasakoN.Darrough及Gene Koretz证明产品召回有损于企业的市场价值,对竞争对手市场价值没有明显影响。Greg Higgins,ShellieLanda及Esters,Stephame D等认为企业要研究如何管理召回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Triplett.Tim等人以市场营销理论为基础,从如何提高客户忠诚程度的角度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模式。Triplett,Tim的研究表明有效的产品召回提高了企业的客户忠诚度。Toy,S.Driscoll,L的研究表明没有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重新上市的失败,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Bruce Kelly的研究表明不合理的产品召回管理活动会严重影响客户的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 Daniel、E.Becnel Jr等人则从法律事务的角度来研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模式。其提出由于产品缺陷将导致企业面临大量诉讼,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破坏企业的公共关系。因此鼓励制造商在产品上市之前采取充分的测试,负责任地面对可能的缺陷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应对召回诉讼问题。 Dirk C.Gibson等人通过对召回管理中公共关系问题处理方法的研究提出,由于产品召回对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共关系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召回事件对于企业的公共关系具有潜在的灾难性危害,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召回公共关系管理体系。其提出虽然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企业产品召回的效果,但是企业在公共关系管理方面可以采取12种沟通技巧来提高召回的效果,改善企业的公共形象。 G.rider,S.milkovic等人致力于研究企业产品召回的风险评估方法。针对缺陷产品给消费者 摘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已在我国推行三年,但企业、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认同度和响应度还很低,因此本文构建了基于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以便企业、消费者、政府更加系统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市场价值从而做出科学决策。 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 召回制度 市场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逾三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11月,共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其中2004年召回15次,32万余辆;2005年召回27次,6万余辆;2006年召回40次,34万余辆;2007年召回23次,58万余辆。 如上图所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推行3年内,汽车召回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说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认同度和响应程度在不断提升。但是到底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各企业带来的价值,如何认识和评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消费者以及全社会的价值,并站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更好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制度,亟须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做一个全面和系统的评估。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和理论的国际比较 2.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践的国际比较 美国2004年共召回了3060多万辆,美国汽车保有量2004年为2.4亿辆,一年中召回数量占保有量的14%。截至2006年,我国目前汽车保有量达到3850万辆,2006年总共召回了34万辆,那么2006年一年召回的数量也只占保有量的0.88%。美国召回比例是我国召回比例的将近16倍,而在绝对数量上差距就更大了。美国早在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主管部门为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汽车厂家发现某个安全缺陷,必须通知NHTSA以及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进行免费修复。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法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也有了相当长的时间,对缺陷汽车召回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在法国,汽车召回属于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费法的L221-5条款。这一条款授权政府部门针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和严重伤害的产品发出产品强制召回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 日本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将召回写进《公路运输车辆法》,并在2002年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截至2001年日本共召回缺陷车辆3483万辆,仅2001年就召回329万辆。其中,大多数是由企业依法自主召回。 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我们国内大部分厂家都也逐步按照规定召回汽车,但个别汽车制造厂商仍然存在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或者通过维修站私下处理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比如从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信息得知,从2004年6月18日到最近的2006年10月18日, 共实施了76次召回,在76起召回行动中,有5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22次,不到1/3。国外厂商召回公告的缺陷描述中为-有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撞车危险、可能加大撞车后乘客伤害等情况的有23起,即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了60%多。而在国内制造厂商的22起召回公告,只有4起涉及车辆安全问题。分别是:一汽轿车马自达6、上海通用别克君威2.0、一汽大众宝来柴油版和广州本田飞度系列的召回。 因此,正确认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价值对于国内汽车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公共安全。 2.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方案研究的国际比较 以Mateja,Pete为代表的学者以危机管理理论为基础提出,缺陷产品召回对企业来说,是一个特别有害的危机,企业应该将产品召回纳入到企业风险管理模式中去。 很多学者以价值理论为基础,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召回管理,Jarrell和Peltzman等提出产品召回将影响企业股票价格和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时将明显地影响竞争对手的市场价值。而Brad H.Barber和MasakoN.Darrough及Gene Koretz证明产品召回有损于企业的市场价值,对竞争对手市场价值没有明显影响。Greg Higgins,ShellieLanda及Esters,Stephame D等认为企业要研究如何管理召回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Triplett.Tim等人以市场营销理论为基础,从如何提高客户忠诚程度的角度研究产品召回管理模式。Triplett,Tim的研究表明有效的产品召回提高了企业的客户忠诚度。Toy,S.Driscoll,L的研究表明没有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可能导致企业产品重新上市的失败,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Bruce Kelly的研究表明不合理的产品召回管理活动会严重影响客户的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 Daniel、E.Becnel Jr等人则从法律事务的角度来研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模式。其提出由于产品缺陷将导致企业面临大量诉讼,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破坏企业的公共关系。因此鼓励制造商在产品上市之前采取充分的测试,负责任地面对可能的缺陷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应对召回诉讼问题。 Dirk C.Gibson等人通过对召回管理中公共关系问题处理方法的研究提出,由于产品召回对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共关系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召回事件对于企业的公共关系具有潜在的灾难性危害,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召回公共关系管理体系。其提出虽然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企业产品召回的效果,但是企业在公共关系管理方面可以采取12种沟通技巧来提高召回的效果,改善企业的公共形象。 G.rider,S.milkovic等人致力于研究企业产品召回的风险评估方法。针对缺陷产品给消费者 带来的损失问题,提出了定量评估缺陷产品潜在风险的方法QRA(0uantitative Risk Analysis)。此方法有利于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风险的评估。Moore,MichaelGarth[36]提出确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不能单纯使用产品数量与产品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数量之比来判断,如果简单采用这种比例将会严重影响企业对召回风险的管理。 而国内目前对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方面的研究因为召回制度推行的时间还比较短,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基本处于一个理论和方法的准备阶段。 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的定义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是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之后给企业、消费者和社会所带来的增量价值,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如下图2所示 3.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企业价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企业价值是指汽车企业通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之后所获得的增量价值。即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所带来的企业信誉度、品牌满意度、忠诚度、品牌形象、股票价格、渠道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等的提升价值和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在扣除召回成本之后的增量价值。 这些增量价值包括以下内容: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品牌满意度、忠诚度、渠道竞争力、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股票价值、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等。 从价值链角度来分析,召回成本在形式上,属于售后服务成本。但是,实质上,召回成本是研究与开发、设计和制造阶段的失误所产生的代价,从根本上讲是研究与开发成本、设计成本或制造成本。根据召回制度的法律背景和实际发生召回事件的原因分析,企业召回产品的缺陷主要是由于设计阶段或制造阶段的失误,因此,召回产品发生的成本按照价值链分析方法应该计提和归集于设计阶段或生产阶段,而不是销售阶段。所以,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应该重新考虑设计和生产两种职能上发生的成本问题,对这两种职能应承担的召回成本要做出合理的估计与分配。 与价值链成本密切相连的个概念是产品生命周期预期成本,产品生命周期预期成本是从产品最初的研制开发到市场上撤销客户服务期间发生的全部预期成本,召回成本自然是其中之一。在核定产品生命周期预算成本时, 定要考虑召回的可能性及其预测成本。 3.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客户价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客户价值是指由于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推动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给消费者所带来的增量价值。所谓给消费者带来的增量价值是指企业把有缺陷的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汽车产品召回之后,一方面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得到了合法保障,有效地避免了对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威胁安全的事故,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消费者在购买前发现质量问题难、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举证难和发生质量问题后纠纷解决难的“三难”问题,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也使得消费者对汽车企业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得到提升,也提升了消费者的幸福生活指数。 3.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社会价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社会价值是指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和提升国家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带来的增量价值。所谓的全社会增量价值是指由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政府监管力度的提升和对企业、消费者的责任,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共同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厂家与用户的责任和义务,是企业对社会、对用户负责的体现,对于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所带来的推动效应和价值。 所以说所谓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是对公共安全的召回、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召回、企业信用的召回、法律法规的召回和国家竞争力的召回。 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框架 4.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分类标准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的定义,我们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进行分类和建立基本公式。 缺陷产品召回企业增量价值包含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品牌满意度、忠诚度、渠道竞争力、技术改进、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股票价值、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赔偿和缺陷产品召回成本之间的差值。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企业价值=[市场占有率价值+品牌形象价值+品牌满意度价值+品牌忠诚度价值+渠道竞争力价值+技术改进价值+质量管理规范和水平价值+股票价值+因召回而避免的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损失赔偿]-[召回成本] 缺陷产品召回客户增量价值包含缺陷汽车产品造成的潜在人身安全损失、精神损失的避免、消费者生活幸福度的提升等。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客户价值=[消费者生活幸福度提升价值+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精神心理安全保障] 缺陷产品召回社会增量价值包含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之后对全社会诚信度的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力度的提升、“中国制造”影响力的提升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等。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社会价值=[全社会诚信度的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力度的提升+“中国制造”影响力的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提升] 4.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根据AHP层次分析法,建立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框架。如下表所示: 我们按照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划分成3级指标,准则层为3大价值指标,方案层为17个细化指标。 我们可以根据专家德尔菲法、多元尺度法和因子分析法来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从而得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价公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定义建立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估框架,为国家的汽车召回管理工作和企业评估汽车召回的市场绩效提供参考。 五、结束语 我们国家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体系刚刚起步,尤其是对其市场价值的评估工作才刚刚进入准备和设计阶段,建立一套系统、科学、客观、公正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对于提升企业、消费者对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认知度和响应度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希望本文所构建的基于三大价值体系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市场价值评估模型框架能够为大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市场价值评估模型设计 郑 鑫 叶明海

求从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分析丰田汽车的管理模式和问题的论文,大概2500字!

  一度被称作“汽车企业成功典范和质量楷模”的丰田汽车深陷信任危机的报道和评论,成了眼下全球汽车媒体的“头版头条”;多年来春风得意的丰田车也极不情愿地戴上了“召回王”的头衔。

  频频召回也使丰田汽车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出现大降。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最近宣布,1月份丰田汽车在美国市场的销量为9.8796万辆,下跌15.8%。还有来自专业人士的分析认为,丰田为召回车辆进行维护将支付不菲费用,每个月约需要冲减利润11亿美元。

  当然,这些损失还不至于让丰田汽车伤筋动骨,但是,频频召回对丰田汽车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与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实在是十分久远的。凤凰网针对丰田汽车屡次被召回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丰田汽车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太令人失望了”的投票者占75.5%;表示“本来打算买丰田汽车的,但现在改变主意了”的投票者占18.7%。
  丰田模式的关键,以及使丰田有杰出表现的原因,并且不是任何个别要素……而是所有要素结合起来形成的制度,此制度必须每天贯彻一致的态度实行,而非只是一阵旋风。丰田非常注重着眼长期的思维,公司高层着重为顾客及社会创造与提高价值。这个目的主导该公司的长期经营理念,即如何建立一个学习型企业,以适应环境的变迁,成为极具生产力的企业。若缺乏此基础,丰田将无法实行持续改善,也不可能促成不断的学习。丰田是一个流程导向的公司,他们从经验中学到什么才是正确的流程。正确的流程始于“一个流”(one-piece flow),流程是以低成本、高安全性与高士气实现最佳品质的关键。这种以流程为重心的原则存在于丰田公司的DNA中,该公司经理人全心全意的理念是:正确的流程可以使他们实现期望的成果。
  丰田模式中包括一套专门设计以促成员工持续改善与发展的工具。举例来说,“一个流”是一个要求非常严格的流程,问题要能快速被察觉,且需要迅速解决,否则生产就会停止。这很适合丰田的员工发展目标,因为它使员工产生回应企业问题所需要的急迫感。丰田管理阶层的看法是,他们发展的是人员,不仅仅是汽车。丰田模式的最高境界是企业不断的学习。丰田的持续学习制度重心在于找出问题的根源,并预防问题的发生。深入分析、省思与沟通所学到的教训与启示,并把所知的实务标准化,方能持续改进。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中国的汽车工业虽是“初出茅庐”,但这丝毫不妨碍我们把丰田汽车的召回频发事件作为前车之鉴。当前,中国汽车市场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去年的年度销量已居全球之首,眼下各汽车厂商仍在积极扩充产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重蹈丰田的覆辙、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确是对中国汽车企业的一个考验。

  此前,国内汽车市场很少听说自主品牌汽车的召回事件。以2007年为例,自主品牌当年主动召回汽车的数量为847辆,仅占全年国内汽车召回数量的0.92%。这么低的召回数量,与缺乏召回的有效机制、迟迟未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及相关质量担保制度、国内对自主品牌高度支持的氛围等因素有关。也就是说,召回的数量少,并不等于需要召回的数量少;暴露的问题少,并不等于存在的问题少,自主品牌企业对此当有清醒的认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当年丰田汽车是依靠高质量、大规模成为美国汽车市场老大的。但是如今丰田汽车在美国遭遇“滑铁卢”,原因也与质量和规模紧密相关。笔者个人分析,质量问题可能仅仅是表层的原因,丰田汽车在美国市场“喧宾夺主”、规模过大,可能是更深层次原因的微妙反应。丰田汽车以超越美国“三大”的规模称雄北美,令美国朝野上下非常不爽,着实成了美国垄断财团及其身后政客的眼中钉。此次美国政府和参众两院空前地“一致对外”,便是佐证。

  眼下中国汽车产品在国外市场还没有遇到太多的麻烦,主要是因为中国出口汽车还没有形成足够大的规模,还没有对出口目的地国的汽车市场造成实质性威胁。但是,根据奇瑞、比亚迪、吉利等自主品牌汽车已经制定的庞大出口目标来看,这种“相安无事”的日子可能不多了。

  “过犹不及。”如何接受此次丰田汽车召回的教训,认真考虑出口目的地国的感受,在出口能力足够大时也要适度安排出口规模,或许是值得汽车出口厂商将来考虑的问题。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大有大的难处”。当我们的汽车市场已经成为“最大”,并准备向“最好、最强”迈进的时刻,如果能把丰田汽车深陷“召回门”的困扰作为前车之鉴,认真汲取教训,则对中国汽车工业的长远发展可谓善莫大焉。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