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Duxiu, named Zhongfu, was bor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s a transitional period between the old and the new, he was influenced by many new ideas and gradually became the revolutionary leader of that era
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第2卷改名《新青年》)。1917年1月编辑部迁北京。五四运动爆发后休刊半年。1919年10月前后编辑部迁返上海,陈独秀复任主撰。自1920年9月1日第8卷起,《新青年》成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的刊物,1922年7月出至第9卷第2号后休刊。 1923年6月成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理论性机关刊物,改为季刊,迁广州出版,由瞿秋白主编,出刊4期后休刊。1925年4月复刊,出5期,此年7月停刊。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的各种政治思潮差不多都与《新青年》有关。《新青年》在一定意义上塑造了现代中国,也影响着当代中国。《新青年》杂志在中国现代社会文化形态转型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
一、《新青年》与现代文化载体转型
在《新青年》的倡导之下,1915年开始的新文化运动冲击着中国文言文的正统地位。
长期以来,在正统封建文人眼里,只有诗、古文、辞赋,才能登文学的大雅之堂;至于白话文学,如小学、戏曲、俚歌等等,都是鄙弃的对象,则被贬斥于文学殿堂之外。新文化运动中的文学革命最早萌动于海外。胡适曾在《四十自述》中谈到1916年春中国留美学生中关于白话文的酝酿。这年二三月间,胡适对“中国文学的问题发生了智慧上的变迁”:原来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工具变迁史——一个文学或语言上的工具替代另一个工具。中国文学史也就是一个文学或语言工具变迁史,一部中国文学史也就是一部活文学逐渐代替死文学的历史。一种文学的活力如何,要看这一文学能否充分利用活的工具去代替已死或垂死的工具。当一个工具逐渐消失或逐渐僵化时,就要换一个工具了。在这种嬗变的过程中去接受一个活的工具,这就叫做“文学革命”。
1917年1月,《新青年》第2卷第5号发表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对文学改良的八条建议。接着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发表于《新青年》第2卷第6号。陈独秀的文章言辞激烈、笔锋犀利,为胡适文章推波助澜。与此同时,北京大学古文字教授钱玄同索性提出在中国推广世界语。
《新青年》第3卷第3号、6号,第5卷第2号,第 6卷第1号通信栏中屡次探讨文学革命。1918年底陈望道给《新青年》去信说:中文应该“横行加标点符号”,“诸子却仍纵书中文,使与横书西文错开;圈点与标点杂用,这是东人尾崎红叶(注:尾崎红叶(1867-1903),日本明治初期小说家。)的遗毒,诸子却有人模仿他,而且前后互异,使浅识者莫名其妙”(注:陈望道:《横行与标点》,《新青年》第6卷第1号。)。钱玄同回信说:“我个人的意见,以为横行必较直行为好,在嵌入西文字句的文章里,尤以改写横行为宜……独秀先生亦极以为然,原拟从本册起改为横行。只因印刷方面发生许多困难的交涉,所以一时尚改不成,将来总是要想法的。”(注:《新青年》第 6卷第1号。)至于标识句读,各人的文笔不完全一致,则各人所用的句读符号亦不必统一,只要大致相向便可以。
《新青年》编辑部规定,从 1918年开始,任何作者“非白话文不用”。1919年12月1日出刊的《新青年》刊登了《本志所用标点符号和行款的说明》,指出“现在从7卷1号起,划一标点符号和行款”(注:《本志所用标点符号和行款的说明》,《新青年》第7卷第1号。)。《新青年》所用标点符号和行款的划一,影响着学界,影响着一代先进的中国人,影响着中国文体的演进。
《新青年》从开展文学革命开始,白话文逐渐成为语言文字交流的主要工具;关于注音字母的探讨,关于新标点符号的探讨和使用,对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产生了巨大的的作用。中国文化的这一历史性的进步,不仅功在当时,而且惠及后人。语言文化作为社会交流的载体,其现代化程度对整个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人的现代化产生巨大的作用。由《新青年》杂志倡导并实行的现代语言载体文化的转型,是中国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个部分,同时也为现代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奠定了文化基础,注入了巨大的促进力。
二、《新青年》与现代政治文化转型
(一)以民主、科学启开封建蒙昧。
1915年9月《青年杂志》创刊号发表陈独秀的文章《敬告青年》,文中指出:“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两轮焉”(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国人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当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针对士、农、工、商、医各类人等“不知科学”,仍然沉湎于地气风水之谈和方士羽流之类的状况,陈独秀提出,要根治这“无常识之思维,无理由之信仰”,唯有科学。科学之效,将使人间之思想行为“唯遵理性,而迷信斩焉,而无知妄作之风息焉。”(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他认为科学有无上的权威。凡是合乎科学的东西就拥护,凡不合乎科学的就反对。一事之兴,一物之息,无不以科学定从违,以科学法则作为检验事物存废的标准。可见陈独秀是在反封建意义上提出科学这一概念的。《新青年》提倡的科学,主要指对人对事的科学态度和研究问题处理问题的科学态度与科学方法。陈独秀指出,科学是综合客观现象,诉诸理性加以衡量。可见陈独秀当时所持的还不是唯物主义观点,虽然起着进步作用,但有着很大的历史局限性。五四激进分子,除民主观转变外,科学观也有一个转变到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五四时期大学(北京大学)开“科学概论”课程,对科学发展起了重大作用。科学思潮鼓励人们追求真理,追求正确的东西。在诸多主义、主张的比较选择中,中国先进分子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救国救民的科学真理。
1920年4月,陈独秀在《新青年》第7卷第5号对科学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认为“科学有广狭二义:狭义是指自然科学而言,广义是指社会科学而言。社会科学是拿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用在一切社会人事的学问上,像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法律学、经济学等,凡用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说明的都算是科学;这乃是科学的最大的效用。”(注:《新青年》第7卷第5号。)
《新青年》季刊宣言(1923年6月)提出用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科学,指导革命运动。作为“科学”思想发展的一重要步骤,即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指导革命运动。该刊第1期刊发的《新青年之新宣言》(注:《新青年之新宣言》无作者,史学界一般认为是瞿秋白所写。当时瞿秋白刚回国,担任了《新青年》主编。)继承科学和民主思想,提出要力除宗法主义、笼统头脑、反对科学、迷信、资产阶级市侩主义、琐屑的应付、错误理会科学、浪漫主义等“障碍”,明确批评了实验主义(琐屑的应付),指出实用主义在政治上、科学上的反动性,认为现代社会已具备社会科学发展的物质基础,由社会科学加以考察,指导革命。无产阶级应严格用科学方法研究一切,以科学治学,在根本上考察、综观现象,找出规律,求得解决。这比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中提出的科学思想前进了一步。
关于“人权”,《青年杂志》指出:“人权平等之说兴,奴隶之名非血气所能忍受。世称近代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破坏君权,求政治之解放也;女子参政运动,求男权之解放也。解放之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就个人而言,不仅要获得政治、经济上的权利,而且要获得人格独立、个性解放,强调“人心”的觉醒,做一个自主自由的人。就国家而言,就是推翻君主专制统治,建立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到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1号发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提出 “本志同志本来无罪,只因拥护那德谟克拉西和塞因斯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大罪的。”(注: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青年杂志》第6卷第1 号。)“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注: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青年杂志》第6卷第1号。)此时,陈独秀的“人权”口号发展成为“民主”的口号(注:刘景全:《中国现代文化选择之重大转折》,《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2期。)。
《新青年》拥护的民主和科学两位先生,对中国政治文化向现代转型起了启开蒙昧的开山之工。那么《新青年》对西方政治学说的传播和对中西政治、国家观的差异的比较,更对中国政治文化向现代转型起了构筑蓝图和发轫作用。
(二)传播西方政治、国家学说,引发政治革新。
陈独秀认为,近代欧美各国总趋势是,由专制政治趋于自由政治;由个人政治,趋于国民政治;由官僚政治,趋于自治政治。中国要生存于世界,必须抛弃千年沿袭下来的官僚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使人民“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
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文章说,古之人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今之人希冀伟人大老建设共和宪政。欧美各国的共和立宪出于多数人利益,中国的共和立宪“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绝非一物。”(注: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青年杂志》第 1卷第6号。)陈独秀《再质问〈东方杂志〉记者》一文认为,中国古代“民为邦本”是封建的家天下,人民是君主的财产;而近代民主含义是平民为国家的主人。专制政体与民主政体水火不相容。陈独秀感叹:中国人真心知道共和是什么的不多,满脑子帝制思想的人却很多。“国家者,乃人民集合之团体,辑内御外,以拥护人民之福利,非执政之私产也。”(注:陈独秀:《今日之教育方针》,《青年杂志》笫1卷第2号。)
陈独秀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法制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上。欧洲法制之精神,无不以平等人权为基础。而中国传统则是等级分明,法律面前尊卑有别。
西方近代依法治国,中国历史上基本是“人治”国家,这种观念影响到社会每个角落。圣人之教、君主之言便是法律。西洋民族以法治为本位,东洋民族以感情为本位。“商业往还,对法信用者多,对人信用者寡;些微授受,恒依法立据。浅见者每讥其俗薄而不惮烦也。父子昆季之间,称贷责偿,锱铢必较,违之者不惜诉诸法律;亲戚交游,更无以感情违法损利之事。”(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中国习惯,“交游称贷,视为当然,其偿也无期,其质也无物,惟以感情为条件而已。”(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就是说西方民族依法治国,社会各个领域的经济往来皆依法立据,类似经济公证,乃至弟兄父子间也是如此。陈独秀认为西方依法行事优于中国的以感情为重。“伪饰虚文,任用感情”,并非风俗淳厚的表现。“其实施之者多外饰厚情,内恒愤忌。以君子始,以小人终”(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西洋民族以法治为重,未尝无刻薄寡恩之嫌,然而实行的结果是“社会各人,不相依赖,人自为战,以独立之生计,成独立之人格,各守分际,不相侵渔。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社会经济亦因以厘然有叙。”(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陈独秀对西方依法处理经济往来十分赞赏,批评旧中国以情代法,弊端之多,大害国家,小害家庭、个人。
通过对政治思想、国家观、法治观念的比较,《新青年》无情地鞭挞了中国政治上专制独裁,君主专政,臣民把希望寄托于明君圣主,社会生活从感情出发不讲法治等恶俗,启蒙国人学习西方,建设民主政治,在平等人权精神上立法,实行法治,抛弃“人治”。
(三)《新青年》传播马克思主义,使现代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和社会转型,找到了一条革命的途径。
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1919年5月,李大钊为《新青年》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号”。这一期《新青年》为第6卷第5号,刊首标明为 1919年5月,由于出版拖延,据考证出刊时间当在1919年的9月份,但该期发表的一些文章的写成时间早于1919年5月。该期刊登了李大钊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上)等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文章。
随着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传播,马克思主义逐步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为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成立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组织基础。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领导中国人民经过28年的流血奋斗,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此实现了从《新青年》开始的中国政治文化飞跃性的现代转型。
英国议会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一、上院——贵族院
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1986年贵族院共有1196名议员,其中有64名女议员,有349名终身贵族,其余全部是世袭贵族。贵族多数是保守党人,而且老人占多数,贵族院平均年龄为63岁,80岁以上的有95人。这些贵族不拿薪金,但上一天班可拿一定的车马费。所以恩格斯讽刺地称上院为“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院”。
上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他由贵族院中大法官兼任。开会时议长担任主席。
上院开会时间与下院相同。开会法定人数仅3人,通过法案的人数为30人,经常出席会议的人只有100多人。只有当议案的内容涉及到议员切实利益时参加的人才多些。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工党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又经常遭到上院用二年延搁否决权加以阻挠,于是1949年4月议会通过“议会法”,规定“公共法案若经平民院连续二个会议通过,虽经贵族院的否决,也可成为法律”,所以贵族院的延搁否决权从以前两年减为一年,上院权力被进一步削弱了。
上院的另一职权,是行使英国的最高的司法权,它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刑事案件。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上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由,打算取消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上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上院的权力虽一再被削弱,但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仍然不能忽视,这是因为:
第一,它还保留财政法的讨论权。由于贵族院有不少人担任过国家的重要职务,富有经验,他们对财政法案的意见仍然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它还保留对法案的一年延搁否决权,这对平民院的法案仍起阻碍作用,特别是对带有时间性的议案拖延一年,就可使它实质性失效。
第三,它掌握着英国的最高司法权。
第四,对下院通过的法案经上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存在的缺点和流弊,使法案更加完备,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对于这个“养老院”的存废问题,自19世纪以来一直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争论的问题,争论的中心是废除还是改造?保守党始终主张改造而不废除。工党对这一问题先后主张不一致。1958年保守党执政后制定了终身贵族法,其中规定首相可以把公共事务、文艺、科学、企业家、军人、工会官僚等各阶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提请英王封为终身贵族,取得男爵的封号,进入上院。资产阶级希望在保留上院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贵族范围、增加贵族种类的办法,在贵族院身上涂上几笔民主的色彩,以缓和群众反对情绪。
当然,英国人民的保守的爱惜国家传统的性格也是上院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二、下院——平民院
(一)平民院议员的产生和任期
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目前英国下院议员通过普选、平等、直接、秘密的方式进行选举。这是英国劳动人民经过100多年斗争的结果。从1832年选举改革开始以后,先后通过了1867年、1884年、1918年3个人民代表法,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选民开始不以财产所有人的资格而以国家公民的资格参加选举。1872年取消举手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1918年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8年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48年才取消了给予大学12个席位,实行了一人投一票的平等选举制。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制法规定选举权的年龄由21岁降为18岁。
目前在英国凡年满18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但居住期限的资格仍保留,选民必须在某一选区中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选民册上登记。凡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在选区获得2名选民推荐和8名选民联署同意都可成为议员的候选人,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文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人、受权办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没有被选举权。
下院议员选举采用小选举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即每一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取得相对多数就能当选。目前全国总共650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议席的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席,威尔士不少于35席,北爱尔兰不少于12席,其他就属于英格兰的席位。
英国的竞选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各大党的竞选费用:保守党因为得到大企业主的支持,花费了1500万英镑,工党为250万英镑,社会民主党自由党联盟为100万英镑。
英国下议院议员的成员比较复杂,特别在工党得势以来议员中议员有大地主、董事长、银行界、工商企业界、律师、教员、新闻记者、农民、工人、工会职员等,在形式上似乎各方面的人都有代表,实际上要当选议员需要金钱和时间,议员每年要开会8个月左右,长时间的出席会议,伦敦生活费用高,没有相当的资财很难承担,因而议员中多数是有钱者,很少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平民院法定任期为5年。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时机,请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提案受下院多数议员的否决而被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而下院实际任期比5年短。平均任期不到4年。1987年英国议会大选时比规定日期提前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在战争时期,议会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10年到1918年才改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35年到1945年才改选,任期为10年。
(二)平民院的职权
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
第一阶段是议案提出。全国议案分为公议案和私议案两种。公议案是指涉及全国性并与政府有关的议案。它绝大多数由内阁提出,议员个人也可以提,但他们提的议案必须经议会特别委员会挑选后才能列入议程。
私议案是指涉及到地方法人、地方当局、某些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议案,它由地方法团的代理人向下院私议案办公室提出。私议案并不都在下院讨论,大约有一半在上院讨论。
第二阶段是讨论决定。英国议会对立法案的讨论决定的程序是要经过三读,一读是宣读议案名称,说明目的,确定二读的日期,将议案分发给议员;二读淡化对议案逐条朗读,进行原则的讨论、表决,如通过便交给专门委员会审查,审查不能通过,法案就认为已被否决。委员会对议案作逐条详细讨论,进行修改后向院会作报告;第三读对议案进行表决,这时只讨论整个法案可否成立,不许逐条讨论,除文句外,不得修改内容。三读通过后交领域院通过,另一院也以三读程序加以审议。
第三阶段是把两院通过的法案,呈请英王批准,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财政权是议会的主要权力之一。人们把这种权力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或“掌握钱包的权力”。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征税、动用国家基金、发行公债等,这种权力属于下院专有,财政法案只能向下院提出和通过。上院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财政法案都由内阁提出,由于财政法案讨论的时间有限,加上财政法案的否决会引起内阁的辞职和重新大选,所以多数情况下下院往往按内阁提出的数字通过,最多提一些批评和质问。
监督政府权是议会内阁制之下议会的重要权力,内阁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的监督。议会监督政府的方式主要是对政府的质询、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批准条约、议会对政府投不信任票等方式。
对政府的质询是指议员可以对政府各大臣职权范围内的事提出质询,要求答复。口头质询,议员每人每天最多提3个,书面质询不限。议员的质询和回答转瞬就通过新闻媒介公之于众,从而对政府造成压力。
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时,在答复国王的议会开幕词和讨论国家预算时都要进行辩论。除此以外,则要得到政府的同意。质询不能直接转为辩论,如果这一问题需要辩论,需提出休会动议,要有40位议员同意或者有10位议员同意经议会表决赞成后,议会才能休会,休会后第二天用3小时进行辩论。据说,英国议会开会,怕议员们吵起来,特地备茶,以改善气氛。这大概是中国茶道中庸、平和、包容精神的延伸。
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是资产阶级认为内阁接受议会监督的有效手段。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得到议会多数的支持和信任,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重要议案、财政法案或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应该辞职或提请英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如果大选后,原执政党仍占多数议席,内阁可以继续执政,否则内阁必须辞职。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情况并不多,除非发生了执政党内部的分裂或者执政党只掌握微弱的多数而反对党和小党联合起来才能发生这种情况。
(三)下院内部的组织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
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
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处,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争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
下院还下设常设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
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
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原名庆同,字仲甫。安徽怀宁人。早 年留学日本。1903年参加拒俄运动,旋又助章士钊主编报纸,曾参加反对清王朝和反对袁世凯的斗争。1915年创办《新青年》杂志,举起民主与科学的旗帜。1917年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1918年和李大钊创办<<每周评论>>,提倡新文化,宣传马克思主义,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20年,在共产国际帮助下,首先在上海建立中国共产党发起组,进行建党活动。1921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 中央局书记。后被选为中共第二、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长,第四、第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5年领导五卅运动。在国共合作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执行共产国际指示,放弃对于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的领导权,尤其是放弃对于武装力量的领导权,对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右派的进攻采取退让政策,犯了严重的右倾投降主义路线错误,使革命遭到失败。1927年,在中共“八七”会议上被撤消总书记职务。其后,他坚持错误,对革命前途悲观失望,接受国际托洛 茨基派的观点,要求中共中央接受托派路线,即坚持城市为中心的国民会议运动和工人运动,反对农村武装斗争,并在党内进行分裂活动,组织托派组织。1929年11月,被开除出中国共产党。12月,与彭述之等81人发表《我们的政治意见书》,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同时,在上海建立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出版《无产者》刊物,宣传托派观点。1932年,在上海淞沪会战中,支持抗战,谴责蒋介石卖国独裁,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937年8月出狱,拥护国共合作和国民党领导抗日,与托派中央决裂,在武汉联络民主人士和抗日军队,试图组织“不拥国、不阿共”的第三势 力。1938年,被王明、康生诬陷为日本间谍,从此与中共彻底决裂。1942年5月,于四川江津病逝。主要著作收入《独秀文存》、《陈独秀文章选编》等。
从1920年2月移居上海以后,陈独秀就开始了中国共产党的筹建工作。这年8月,他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组织——上海“中国共产党”。从此之后,他通过写信联系、派人指导或具体组织等方式,积极推动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建立。因此,他在上海成立的共产党组织,实际上起到了中国共产党发起组的作用。现在很多著作仅仅说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这是很不够的,应该说他是中国共产党的最主要的创始人。在创立中国共产党的最主要的“南陈北李”两个人中,他的功劳远远大于李大钊,这也是陈独秀虽然没有参加第一次代表大会,仍然被选为中央局书记,即最主要的领导人的根本原因。毛泽东、董必武、蔡和森、周恩来、瞿秋白、吴玉章、李立三、李达、陈望道等在谈到自己参加共产党时,均称无不受到陈独秀的影响和教诲。1936年毛泽东在同斯诺谈到他到上海参加中共一大的经过时说:“在我一生中可能是关键性的这个时期,陈独秀表明自己信仰的那些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毛泽东自述》,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1页)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陈独秀,就没有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的成立。仅仅这一条功劳,陈独秀就可以名垂千古,光照千秋。
纵观陈独秀的一生,早年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成为五四时代伟大的旗手,此后又举起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早期的主要领袖,创造了中国近现代史上的辉煌业绩,也为他自己树起不朽的丰碑。在他担任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期间,开始也曾取得很大的成绩,如党的“二大”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领导工人运动并在1922年形成高潮;创办农民协会,进行减租减息斗争;与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发动了轰轰烈烈的第一次大革命。然而在大革命后期却犯了严重的右倾错误。大革命失败以后,党在批判陈的错误,处理陈的问题中,尽管有不妥之处(如毛泽东指出的不让陈参加八七会议,并过分追究个人责任),然而党的历史上许多干部在遇到类似的委屈时,能够顾全大局,妥善处理个人与党的关系,陈独秀作为总书记,却由情绪对立逐渐转为接受托派思想,搞小组织宗派活动,最终被党开除出去。从党的总书记到反对派,表明陈独秀作为政治家,在素质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离开中共以后,陈独秀成为托派领袖。而托派组织上的分崩离析,思想上的混乱与极左,行动上的无所作为,使陈独秀处于十分矛盾而又尴尬的境地。到晚年,不得不远离各种政治漩涡,无可奈何地重新回到“研究室”,埋头于古文字学。作为一个思想家和政治家,这样的结局,不能不是一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