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朋友来找我诉苦,说她发了一篇中科院预警期刊,科研处的处长拿出那个名单告诉她,这篇论文啥也不是。
可是这篇论文发的是二区的SCI期刊,而且也是当时一个国内的老师推荐的,怎么就变成了一个一文不值的论文了呢?
辛辛苦苦写的论文,不能就这样浪费了啊。
这就难办了,如果文章有多个作者,一个作者单方面撤稿是不行的。
就像夫妻离婚还可以分财产,但是你不能把文章一劈两半分掉啊。
这就相当于白浪费了自己的一个辛苦的成果。
我安慰她:“科研路上的坑太多了,踩过了下次就不会再遇到了。”
“谁知道还有多少坑等在前面啊。。。。。。呜。。。。。。”
确实是,做科研这么多年,踩过坑还少吗?
总有些规定一改再改,总有些规则说变就变,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唯一不变的只有我们的努力和认命。
如果你的学校也有这个中科院预警期刊的限制,如果你们学校发了这样的新闻,那你就要注意了,你们学校应该是要看这个的。投稿前千万要注意避坑。
而且这个期刊目录是每年变化的,要随时关注。
今年投的,明年发了,说不定就不认了。
我还记得C刊目录和北大核心目录出来时,都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有的老师发了一个C扩,结果变成了C。有的老师发了C,结果变成了C扩或者啥也不是。
有的老师在出目录的前一天发的,但是也不能算。
有的学校从目录发的那天开始算,有的学校从当年开始算。
总之啥情况都有,都见怪不怪了。
怪只怪自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没有碰上好的政策和年代 (学校) 。
话说回来,规则都是人定的。
科研成果的认定真的不能这样一刀切。
就应该是文章本身说话。
好的文章自会流芳千古,万人传颂。
好的成果自然会发挥功力,造福众人。
岂是你一个随便什么预警系统就能说的算的?
哼!
移出预警名单的期刊还能投。
学术期刊有了预警期刊名单之后,作者发表的刊物就有必须避开的黑名单了。但期刊预警有时效性,容易先发表论文后期刊预警,不算预警期刊论文。期刊预警,是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一定的规则,制定的预警期刊名单。凡是在预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在本单位毕业、评职称、评优等均不被认可。这也是作者选刊不得不避开预警期刊的原因所在。但预警期刊名单是动态变化的,现在是不等于明天还是,现在不是不等于明天不是。而发表论文时,期刊不是预警,发表论文之后,期刊被预警了。
期刊预警,一般是一年更新一次的,而上预警的期刊,究竟是谁,在名单尚未出来之前,都无法确认。作者所要做的就是选刊时,避开当下最新的预警期刊即可。换句话说:单位对预警期刊论文的界定是有时间的,没有把期刊预警之前发表的论文算入预警期刊论文范围。
期刊预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一种是本单位学术期刊预警名单。作者所在单位,如果有自己的预警期刊名单。
选刊时就要兼顾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和本单位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如果没有自己的预警期刊名单,选刊时注意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即可。另外,2023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发布了,作者也要及时更新查询目录哦。
中科院预警名单是是期刊评价标准,不是论文评价,更不是否定预警期刊发表的每项成果。
《预警名单》旨在提醒科研人员审慎选择成果发表平台,提示出版机构强化期刊质量管理。
2021年更新的《预警名单》,既不是对2020年的补充,也不是否定。它是根据2021年数据重新制定的预警期刊列表,反映了指标监测的最新结果。
2020年《预警名单》发布后,多数国际出版商加强了期刊质量建设,2021年《预警名单》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出版商和期刊的努力与进步。
中科院预警等级的意思是:
预警期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团队发布的,主要目的是从期刊评价角度推进中国科研良好生态的建设。预警期刊从2020年末首次公布,到2021年12月已经是第二版了。
中科院预警主要是三个等级, 预警风险依次减弱。
高风险预警旨在抑制学术不端,像什么论文工厂出的文章比较多的刊物,最好不发。
中风险预警旨在促进学术传播以及优化科研经费使用,这个对于国家来说确实是需要管控的,但小编看来,中风险预警不用担心:出版商不是公益机构,不会免费给作者出文章的,既然想要发高级别的刊物,也要接收其版面费的收取,
低风险预警主要是说大体量期刊发文量激增的问题。其实这个稍微有点不太科学,像2021预警的几个刊物里,有的是新入选sci的,肯定会收稿量剧增,这如何作为评判刊物好坏的标准呢?
综上,如果非要给预警的期刊来个总评价:低中级预警可以少量发,高级预警一定不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