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国作家罗兰·巴特提出的“作者已死”的观点。
罗兰·巴特于1967年发表了他最著名的论文“作者之死”,主要是受到雅克·德里达逐渐崛起的解构主义所影响,这篇论文变成为他向结构主义思想告别的转折。
作者已死,不是指作者的不存在,而是指作者的隐蔽。从根本上来说,不是指将文本的主宰地位转让给了读者,而是指获得了一个自由的阐释空间,一个多维的、立体的阐释空间。
巴特认为作品在完成之际,作者就已经死亡,剩下的文化创发工作,就是读者的权利了。唯有作者死亡,读者才能诞生,所有阅读活动,都是读者心灵与一个写定的“文本”的对话,价值就在这个过程中被创造出来。
扩展资料:
在《作者之死》一文中,巴特提出,作者成为作品的主宰只是近代发生的事情,作者只能与作品同时存在,在作品理论中,作者与作品的关系相当于父与子的关系,但在文本理论中,作者的主体地位被颠覆,主体只是一个语言中的代名词“我”,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人。
文本概念的诞生宣告了作者的死亡。因为在巴特看来,文本是一个多维的立体的阐释空间,而不是一个具体的实在物,不存在所谓固定的原初意义,因而作者也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在罗兰·巴特提出著名的“作者之死”的观念之后,作者的主宰地位被颠覆,文本恢复了自由,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但是“作者已死”不是将阐释的自由完全交给读者,而是交给文本本身,读者跟作者一样,只是一个吐露的场所,一个接纳物,真正的自由还是交给了文本自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罗兰·巴特
西方文学理论,尤其是文学)和评论(也许这一定义是不准确的,这里只有主题的主题是特定的基调),对于大多数中国文学青年来说,不仅是无用的,而且是有害的。
这并不是说,他们说很好,但西方文学理论(art)通常有一个非常大的和全谱,一个声音,一种修辞,不是独立存在,但根据年龄特点,根据一些文学思潮的声音,所以需要了解和研究系统,必须建立在了解和学习很多繁重的工作,因此,研究显示它进化的一个完整的链条,是一个独立的理论往往是积极的和危险的。巴特也是如此,他提出了许多看似激进或晦涩的想法,而他自己的创作经验和他的“作者”对这个群体来说是很熟悉的。
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也不是一个完全不合理的想法,但它是非常具体的。当然,他是一个结构符号学,一个纯粹的抽象思维,不像哲学那么接近文学……因此,阅读特定作品(即使是在现代和当代作品中)也不是很有帮助。(读者没有身份,作者已经死了,甚至拉希姆也不太可能看到作品。就好像我已经读了很长一段时间,福柯写了关于她的书,只是看到他想写的东西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在我个人阅读的漫长岁月里,我偶尔会遇到一位同事或朋友建议我读巴特·福柯的书……读一点,以后得出的结论很清楚。
除非我想做一个理论研究,否则,他们可以再写,都有助于加深对一些工作的理解,我也帮助创造了根本,有时间看不垮。
自从罗兰·巴特在60年代提出了“作者已死”这个观念之后,文学界对于“作家”的单一崇拜便被彻底打破了。什么是“作者已死”观念?巴特认为,“在作者完成作品的一瞬间,作者与作品的关系便宣告结束,解读权回归于读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