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书其实是一种自我书籍把握的方式,主要是作者自己出资出书,也让广大民众出书有了更宽的舞台,自费出版的书籍有他固定的人群,如老师评职称、企业用书、政府用书、各类宣传、大众出版等等,针对学术类的、个人合集、在出版前景未知的情况下,更多的是采用这类形式。
首先个人出书必须有一本写好的书稿。没有书稿的话是不能完成出书的。出版社现在都是实名制,只有拿着书稿、作者简介等先申报选题,才可以 通过选题列入出版社计划之中。其次只要有书稿,就可以联系出版社,或者是选择出版社代理机构。我国出书版社就是国有制单位,办公成本较高。
当作者完成书稿,找出版社或者出书公司,出版社现在基本没什么人去了,都是找出书公司。当出版方案商谈定下以后,作者将完整的书稿以及作者简介交于自费出版代理公司,由公司帮助作者完成选题申报工作。这个工作对于任何一部书稿来都是相当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无论什么书稿,只有通过了出版社的选题论证,才可能得到出版社的批准,最终才能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发行。
你是需要在新华书店等正规书店销售还是自己用来赠送或者是网上销售。这是书号的问题。目前的书号管理费一般都在1万上下,如果是比较知名的出版社可能更高。部分出版社还需要另交编审费。总之建议大家在考虑自身条件的情况下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出版社。
个人印书不出版不卖违法
在中国,出版物属于意识形态,是受国家严格管控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版物的印刷必须经过当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许可,在审核许可之后需要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此时才可以出版。
一、出书的流程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 年。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一般每版图书的印刷数量划分为四种情况:3,000 册至4,000 册;5,000 册至8,000 册;8,000册至10,000 册;或10,000 册以上。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6、排版和印刷
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图书清样完成后,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这样反复三次,行业内称为“三校”,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返回印刷企业,进行印制、装订。
7、发行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说明理由和期限;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不得超过180日。
出版单位终止出版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机关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什么是个人出书?自费出书有什么好处?
我们大家都知道出版社是主要的书籍出版机构,不过近几年开始流行了个人自费出书的热潮。自费出书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出钱然后发行书籍,那么目的是什么呢?
可能是为了推广个人品牌形象,也可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或者是为了评选职称,这些都是个人出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通过出书然后销售来赚钱,很多知名作家都是从这个时期过来了的。
我们现在个人的出书方式有两种,公费出书和自费出书。
第一种,公费出书。就是那些知名企业的老板为了更加推动自己的企业或者为了宣传某种新型产品而选择出书的方式来获得更多人的关注度,一般这一类人出书都是出版社直接找他们进行合作的。
出版社也是需要衡量书籍出版发行之后的销量问题的,类似成功企业家他们本来就有一定的知名度了,出书之后当然也不用发愁书籍的销量,肯定会被很多人接受的,所以对这一部分的人,出版社才会公费替他们出书,另外毕业时推广它们出版社的一次大好机会。
第二种,自费出书。虽然出版社有公费出书的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满足他们公费出书的条件,对于新手作者或者市场前景无望的文稿他们肯定是不会替他们出书的,他们也是要为书籍销量考虑的,试想一下谁会愿意投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作家的书籍,说不定投放市场都没有人知道,更别说会有多少人购买书了。但是这一部份人又特别想要出版书籍, 所以就会选择自费形式出书。
自费出书是目前个人出书里面最为常见的方式,主要是由作者本人支付前期所有的出书费用,包括书号的申请费、文稿编排设计费、审核校对费用和最后书籍印刷的费用。然后自费出书主要的回流资金的发送就通过最终的书籍销量来回的一定的报酬,所以对于书籍的销售渠道就显得至关重要,一定要做好前期的选出和推广工作,另外也可以和出版公司相互配合通过他们专门的渠道协助你销售书籍。
大概是 第一步:将你计划列入出版的文章选择好,其电子数据准备好(对计划出版的书籍总字数要心里有数)
第二步:将计划出版的文章目录做好(如果每一书目有概要更好);
第三步:将计划出版的书名想好,并将书的梗概写好(若有对该书的设计要求更好,如封面和内页做成什么样的、开本多少等);
这些是最基本的,需要自己精神与物质的准备(当然资金方面也要做好计划)。
这当中要想好在哪家出版社出版,是本省,还是在外省出版。
由于是个人出版书籍,印数不多,在没有权力背景和赞助的情况下,出版社会提出资金方面的要求,也就是希望你能提供一部分资金,你需要考虑周全。
一旦出版社答应出版了,你也觉得价钱还合理,你就要把书稿给出版社,出版社拿到你的书稿后立即进入出版环节,如排版设计、封面设计、书稿校对(其中你要求最后一遍样子你要校阅),然后等你报上来印数以后,出版社根据你的印数,稍加一些印数即交印刷厂付印了,印出来后工厂负责给你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