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
(一)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的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二)学习主体的自觉性
21世纪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个体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主动和自觉学习是个人的一项优秀特质,主体的自觉性对于学习、对于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高校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树立现代学习理念,转变为探究和自主合作学习,这样学生的创造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学生的能力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对于提升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以及主体价值意义的追寻,对于学生从学习中领略乐趣,用学习完善自己的生命体验,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学习途径的多元性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量日渐加大,学习途径也日渐多元、丰富,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途径的多元性对人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满足于传统的书本、教师,并从中汲取信息量,而且学习方式、途径也日渐多元。热门利用和借助信息平台,通过专门网站发布和信息的搜集与整理。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咨询的重要平台,而学习也不例外,学习途径多元化的发展,对于尝试新事物,喜欢电脑和网络的新时期大学生而言是很适合的,也是这个群体乐于并喜欢接受的重要传播媒介和平台。而这种学习方式的多元化,也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成为生活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仅可以通过学习完善自身,也可以实现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这点的价值和意义是非常显著的,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也使个体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是良好的学习的平台。
二、当前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大学课程中,学生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显现出明显的厌学情绪,兴趣度不高,对学习内容感到枯燥乏味,这些都成为学生真正体会这门课程乐趣和专业魅力的重大阻碍,学生在学习中不仅不能有所收获,对这门学科也带有偏见,影响了学习品质的培养以及教学效果的提高。这对于学生而言是危险的,也对于学习极其不利。学习方式为被动学习,学习中以消极和抵触的情绪去应对,对于整个高校学习氛围的塑造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同样是不利的。这是综合因素造成的,有学生自身认识的偏差,教师讲授的不到位,教材上缺乏灵活性,这些问题在慕课上都能有所解决。公众学习的平台,学生对于学习专业的魅力和基础有基本的正确认识,最新的课堂和优秀的教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可以在快乐中实现学习的目的与意义。
(二)理论学习多于实践应用
传统意义上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较多的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对于当前的热点缺乏解读的力度与深度,不注重与最前沿、最热门的社会焦点相联系,老师只注重对热点的简单解读,忽视了学习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用,这些对于学生学习是非常不利的,不仅对这门课产生厌学情绪,学生也不能发展自己的学习能力。有份调查报告显示,大学思修课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何加强理论与学习实践的结合,是教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有些非常优秀的教师,他们结合最新时政热点的解读客观、全面、上课内容充实,赋予表现力,不仅学生可以用心学,对于教师而言,也是一种学习和借鉴,能够有效的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学习途径单一
我们高校教学中,存在着尽信书的一种理念,多读书这本是好事,但缺乏对学生理想信念方面的引导,这点对于思想与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是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容易造成学生思维上的局限,轻于实践,只是在理论上不断苦学,影响学生思维的提升,创造力的发挥,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与提升,这对于学生的学习是百无一利,是值得关注的。现在的互联网迅速发展,移动手机传媒咨询的快捷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信息的接收,处理与应用能力,因此传统的单一式教学,靠老师、靠书本,是不能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与需要的,这对于提升民族的创新能力是极为不利的,必须得以改进。而利用好新型平台学习,也成为学生学习关键重要的一部分,是值得关注和重视的。
三、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一)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
慕课提供最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激发。因为学生主动利用慕课平台,就是主动学习,主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平台上提供最优质、全面的教学资源,是对平时课堂的重要补充与发展。同时,慕课教学将完整的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细小的知识点,制作8~12分钟的微课程,学生可以就某一知识点反复学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习的难度、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2]。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充分的学习乐趣,爱上学习,学习兴趣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是值得推广的新型学习模式。
(二)要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功能
慕课依托互联网而生,开启了线上教学的新时代,借助互联网开展线上教学,这样既可以突破传统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模式的局限,又可以开展大规模教学,减轻线下教学的压力[3]。MOOC学院是最大的中文MOOC学习社区,收录了1500多门各大MOOC平台上的课程,有50万学习者在这里点评课程、分享笔记、讨论交流。在慕课的学习的平台上,有丰富的资源和信息,能够完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对学习资源的需求。借助于慕课平台与其他学习者之间的心得体会和笔记交流,使学生在学习中可以交流,对于学生的学习也有重要的意义。这种融学习与交流为一体的学习的平台,也受到广泛的欢迎。
(三)要注重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标的要求,对于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学习已经成为一项自觉的活动,因此,主体地位的确立是非常重要的。慕课以服务和方便学生学习为最终导向,同样也赋予了学生以自主学习选择权利[4]。慕课作为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融入了主观的学习体验,“我要学”成为学习的主要动力,学习成为学生喜欢自愿的自觉行动。同时,慕课丰富的资源和信息量,又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满足其求知欲,而且在学习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爱上学习,学习成为其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在学习中成长。
(四)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
慕课平台,目前做的比较成功的有慕课网和酷学习网等,慕课网是目前国内慕课的先驱者之一,由北京慕课科技中心成立的,现设有:前端开发、PHP开发,JAVA开发、Android开发及职场计算机技能等课程。其中课程包含: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而酷学习,是上海首个推出基础教育慕课的公益免费视频网站。酷学习的价值观,就是免费、分享、合作。该网站创始人李旭辉表示,对视频的热爱驱动他去无偿做这个公益慕课网站,希望孩子们看了网站后能更加快乐地学习,尤其是边远地区教育资源贫乏的孩子也能得到优质的教学。而这些视频,注重针对目前出现的学习上的最新问题,并对此予以解决,使学生在不断学习中努力提升自己。而这些精品视频学习资源中,对于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于其扎实与巩固,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的,是对于日常课程不足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是对于其学习的一个提升与发展,是学习重要的平台,对学生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五)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
在学习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已经引起了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论与应用型的人才,才是社会最终需要的,能给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在教学中必须要有所调整和改革,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慕课平台的便利,实现自身对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老师通过借鉴和学习最新的课程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可以积极地查漏补缺,且针对最新发展的时事热点,对其进行解读,不仅培养学生分析的思维能力,还对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与树立,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也是时代对于教学,对于学习方式提出的最新要求,是课程改革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值得关注与重视的。
四、结语
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而慕课,也已经影响了学生学习和发展,对于学生的学习实践是极为有利的,这也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力,实践能力与创造力,实现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学生自觉主动、自愿的学习理念以及发展。学生的不断学习,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对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素质与水平,尤其是我国的创新水平与能力,有着显著地推进意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不仅是对教育最好的阐释,更是对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完美总结。这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学习力凝聚和发展的平台,将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是学生实践能力的重大提升,对学生和教育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借助慕课平台学习,已经成为现代学习方式发展的一个重大提升,具有发展的空间与潜力,必将会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1]潘燕桃,廖昀赟.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慕课”化趋势[J].新视野,2014(4).
[2]汤俪瑾,黄金满.基于慕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混合式教学实践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10).
[3]刘志山,李燕燕.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其对策[J].思想教育研究,2014(11).
[4]张鸷远.“慕课”(MOOCs)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其对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3).
摘要: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
关键词:法律基础;案例教学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法律基础课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法律基础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
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基于课程论的视角王卉华中科技大学2014-05-01
河北体育学院
序号 姓名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项目类别
1 赵全勇 基于SWOT分析的“环京津健身休闲圈”体育旅游发展对策研究 201003171 一般课题
2 韩红雨 燕赵传统武术文化研究 201004055 青年课题
3 季彦霞 构建和谐社会下社区体育与高校体育一体化发展模式研究 201002037 重点课题
4 唐金龙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素质教育启迪 201003170 一般课题
保定学院
何秉群教授主持的《我省涉法涉诉信访一体化法律救济机制研究》(201001015)、体育系高峰松教授主持的《河北省高校开展网球联赛的可行性研究》(20100200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一般课题6项,分别为院办公室齐卫东副研究员主持的《我省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实证研究》(201001125)、基础教学部于爱英教授主持的《保定市廉租房建设实际效果考察及发展前景建议》(201001133)、刘增芝教授主持的《加强我省地方高校和谐文化建设研究》(201003291)、周颖副教授主持的《保定徐水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201001107)、美术系马紫薇副教授主持的《南宋小幅工笔花鸟画研究》(201003001)、政法系张鸷远讲师主持的《当前“民工荒”现象暴露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201003002)。
石家庄经济学院
课题编号
项目类别
负责人
课题题目
成果形式
201002041
重点课题
高 峰
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学生权益保障制度研究
论文
201002042
重点课题
苗泽华
基于社会责任的医药营销伦理与医药市场建设研究
论文
201002043
重点课题
谢军安
河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3207
一般课题
陈 民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公共政策终结经验研究
论文
201003208
一般课题
李春播
产业集群视角下的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模式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3209
一般课题
李存霞
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实效性研究
论文
201003210
一般课题
刘耀辉
低碳经济背景下河北省产业体系发展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3211
一般课题
陶红茹
石家庄“夜经济”发展面临问题调查及政策建议
研究报告
201003212
一般课题
闫新红
综合性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的供给研究
论文
201003213
一般课题
于开宁
水文化传播有关问题的思考
论文
201003214
一般课题
郑 浩
集团公司治理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3215
一般课题
周雯珺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研究
论文
201004059
青年课题
董晓宏
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河北省人力资源开发策略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4060
青年课题
雷 鸣
乳业广告叙事批评研究
论文
201004061
青年课题
李小静
河北省消费需求结构现状分析及影响和调整措施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4063
青年课题
汤永鸿
当代大学生挫折教育问题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4064
青年课题
吴 巍
河北省城镇化发展视角下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研究报告
201004065
青年课题
赵青霞
河北省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4062
青年课题
曲芳芳
基于需求的河北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论文
河北科大
201002022
重点课题
申彦霞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外语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研究
论文
201002023
重点课题
张志华
河北省旅行社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论文
201003102
一般课题
樊维夏
市民主动学英语 构建人文石家庄
论文
201003103
一般课题
冯建强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我省高校体育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论文
201003104
一般课题
谷欣颖
形成性评价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论文
201003105
一般课题
郭红卫
高校网络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及对策研究
论文
201003106
一般课题
郭宏
河北陶瓷文化产业品牌的创立于营销对策研究
论文
201003107
一般课题
胡金秀
大学生创业模式调查及扶持对策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3108
一般课题
刘克功
河北省城市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研究
论文
201003109
一般课题
魏胜辉
河北省环京津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论文
201003110
一般课题
院佳莉
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框架下的农村中小学英语师资培训策略研究
论文
201003111
一般课题
张飞龙
河北省网络文化的消费伦理研究
论文
201003112
一般课题
张燕
河北省产业机构低碳化问题研究
研究报告
201003113
一般课题
郑君玲
关于完善我省城乡卫生服务系统形象设计的研究
论文
201003272
一般课题
宁坤
河北省文化产业业态创新与动漫产业发展研究
论文
201003273
一般课题
纪媛
创新性仿写策略在英语主页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论文
法政学院
课题名称:民国直隶省议会的民情上达职能及其制约因素研究 课题编号:201003182 承担人:赵艳玲
课题名称:先秦冀州平原人口与经济研究 课题编号:201003279 承担人:曹迎春
石家庄学院
1.
张海燕
强化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典型案例调查
研究报告
重点课题
2.
史艳
关于建设高校音乐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的理论研究
论文
重点课题
3.
张伟民
城市品牌生态系统协同演化研究
论文
一般课题
4.
丁利锐
地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开放性推进研究
论文
一般课题
5.
张占杰
孙犁现实主义理论及其渊源研究
论文
一般课题
6.
李志华
华裔美国文学女性作家作品研究
学术论文
一般课题
7.
贺宇涛
河北省高校商务英语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对接研究
学术论文
一般课题
8.
赵彦杰
外语对河北旅游产业发展的作用研究
学术论文
一般课题
9.
李莉
低碳型音乐文化与省会低碳型城市夜经济发展的研究
论文
一般课题
10.
黄雅
河北音乐文化在大学教育中的构建
论文
一般课题
11.
杨国燕
关于跨文化交际中委婉语之性别差异
论文
一般课题
12.
杨洲
中国古典艺术的优秀品格及其当代价值
论文
青年课题
衡水学院
深入推进“三年大变样”公共场所英文标识规范化研究
201003181
宋国双
民国直隶省议会的民情上达职能及其制约因素研究
201003182
赵艳玲
环京津、环渤海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201003278
谢新栋
先秦冀州平原人口与经济研究
201003279
曹迎春
黑火药最早由中国人发明似无疑问,而最早的管形火器,一般认为是南宋绍兴三年(1132年)陈规守卫德安时用巨竹制造的“火枪”,是目前所知世界上使用管形火器的最早战例。《金史》中所提到的“飞火枪”,即在普通长枪的枪头后部绑扎一个装有火药的筒(通常是纸制的),作战时点燃筒中的火药,喷出火来用以烧伤前来格斗的敌军,火药烧尽后则可同一般长枪一样格斗扎刺,这种玩意类似喷火筒。另一类“火枪”就是陈规用巨竹制造的,每支用两个人扛抬发射,点燃后喷射火焰烧向敌方,这已是一种原始的管形火药火器了。枪炮应该是喷火筒的合理延伸,因此很快出现了近代枪炮的前身。
一、 火炮在东西方的发展:
公元1259年寿春府(今安徽寿县)制造了发射“子窠”的“突火枪”,此枪用大竹筒制成,内装火药,还安有“子窠”,作战时点燃火药,利用火药燃烧后产生的作用力射出“子窠”。如果“子窠”就是子弹这一推测正确的话,那末这种“突火枪”可以算作近代枪炮的前身。在元代中期,这种管形火器由竹制改用金属来制造以后,被称做 “铳”。
元明铜铁制火铳传世及出土的很多,按新华网哈尔滨2006年8月5日电讯(记者呼涛),经有关专家学者研究认定,内蒙古新发现的元代火铳是迄今为止所发现中国最早的有明确纪年的铜火铳,也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火炮。
这件火铳发现于1987年7月,1998年10月入藏蒙元文化博物馆,并于2004年经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略部历代战争和战略研究室、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的有关学者共同认定为世界上最早的火炮。为铜质铸造,铳形为碗口铳,全长34.7厘米。铳身竖刻两行八思巴字铭文表明其制造于“大德二年”,即1298年。在以往发现的元代铜铳中,有明确纪年的最早实物是藏于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的至顺三年(1332年)碗口铳。(《文物》杂志1962年第3期)此次新发现的内蒙古铜口铳,比至顺三年铳早了34年,成为一支中国和世界上最早的火炮。
可确认的是在 13 世纪末和14世纪初,东西方几乎同时出现火炮的雏形,说明中国传播到西方的是火药知识,而非直接的军事发明。火炮应该不是一地一人的偶然发明创造,而是在中国火药武器知识影响下,东西方各国分别独立发展起来的。
明初火器有较大的发展,居世界领先地位。但正统之后,一则由干承平日久,没有发展.火器的迫切要求;一则由于统治阶级“恐传习漏泄”, 进行封锁,如“宣德五年,敕宣府总兵官谭广:“神铳,国家所重,在边墩堡,量给以壮军威,勿轻给。”正统六年,边将黄真、杨洪立神铳局于宣府独石。帝以火器外造,恐传习漏泄,敕止之。”(《明史》卷九十二《兵志四》),所以火器发展基本呈现停滞状态。但在西欧,自13世纪末14世纪初开始火器的发展后,由于各国间和各国内部争战不已,火器得到了迅速发展。到嘉靖年间,中国人反倒要向西方学习。
例如,在中国明代中期,嘉靖四年(1525)制造的“毒火飞炮”,发射用生铁制造的爆炸弹,这是中国火器史、也是世界火器史上最早发射爆炸弹的火炮。开始使用短身管的火炮发射爆炸弹丸,这可谓最早出现的榴弹炮。嘉靖二十五年(1546),陕西三边总督曾铣及宣大总督翁万达的上疏中有关毒火飞炮的记叙是对这种火炮的最早文献一记载。(周谷城主编 刘旭著《中国古代火炮史》p48)
而在在欧洲,捷克人在1419年至1436年的胡司战争中,首先使用了手炮---一种短身管的火炮-----榴弹炮。“榴弹炮”( Howitzer)这一术语,也来自捷克文(Hou fnice). 15世纪末,意大利和德国也出现了发射石霰弹的短管炮。早期火炮使用的弹丸形形色色,从金属箭头,铜炮弹、铅炮弹、铁炮弹、到石头炮弹都有。到16世纪中期,欧洲各国已普遍使用身管较短的滑膛炮发射球形爆炸弹丸,但中国仍然主要使用实心弹,使用“开花弹”的火炮种类不见增多。在《筹海图编》、《武备志》中提到的火炮仍然以发射实心弹为主。《武备志》卷122至123记载了明代使用的十七种火炮,从文字和图形上来看,其中发射圆形实心弹的十三种,发射空心弹的仅一种,发射空心弹的占全部火炮的6%。
在中国的元末明初(1 4世纪后半期),大口径臼炮出现。现出土的这个时期铸造的铁炮,有的口径较大,几乎呈喇叭状,如上述至顺三年(1332年)的碗口铳也可算是。这些炮用来发射石弹,应是现存最古老的臼炮。据明史记载,洪武年问铸造的碗口铳,全长为315--520毫米,口径在100-109毫米,重8.35---26.5千克,铳口敞开,便于装填石弹。洪武十八年(1385)永平府(在今河北卢龙)制造的大碗口铳,全长520毫米,口径108毫米,重26.5千克。此铳1972年在河北宽城出土,是当年明军守御宽城所用的守城炮。1965年在湖南株洲发现的大将军炮,明代正德六年(1512)十月铸造,全长810毫米,口径220毫米,重348千克,已是当时较重型火炮了。(《世界军事宝典.兵器卷》216-217页
在欧洲早期火炮几乎都是臼炮,应是从调制混合药物的石臼而来。这些石臼炮的尺寸不大,装药量也不多,发射石弹的杀伤力有限,估计只是起心理震撼作用。而到15-16世纪出现的欧洲臼炮,其技术已追上中国。如名叫“达勒.格里特”(Dulle Griete)的根特射石炮,口径为25英寸(635毫米),发射700磅(317.8千克)重的花岗岩石弹。俄国的巨型射石炮,身管长9英尺(2.74米),口径达36英寸(914.4毫米)。另一门由苏格兰王詹姆斯二世1460年订制的著名火炮是 Mons Meg,长 4 公尺(13 英尺 4 英吋),口径 50.8 公分(20 吋),可发射重350磅(158.9千克)的石弹,现正保存于英国爱丁堡。(《枪械发展史.第2章》)
三、明朝人见识到的西方火炮技术
当西方人终于来到中国沿海时,中国人开始认识到了西方火炮的厉害。中葡的第一次武装冲突“屯门之战”(1521年),按《广东通志》记载:“檄海道副使汪鋐帅兵往逐,其舶人辄鼓众逆战,数发铳击败官军。寻有献计者,请乘其骄,募善水人潜凿其底,遂沉溺,有奋出者悉擒斩之,余皆遁去,遗其铳械”。此役明军耗时8个月,多次被葡萄牙人“数发铳击败官军”。此铳就是著名的“佛朗机”,此战后为明军引进仿制。其实,明朝在弘治年间(70年前)已有走私海商经东南亚获得过这种武器,只不过当时没给这种武器起名,也没加以研究仿制,等战场上吃了苦头才开始认真研究起来。据胡宗宪《筹海图编》记载,佛郎机炮“以铁为之,长五六尺,巨腹长颈,腹有长孔,以小铳五个轮流贮药安于腹中,放之。铳外又以木包铁箍以防决裂。海船舷下每边置放四五个,于船舱内暗放之。他船相近,经此一弹,则船板打碎,水进船漏。以此横行海上,他国无敌……海船中之利器也。守城亦可。持以征战,则无用也。”后来,明朝兵部铸造一千多佛郎机大炮,名为“大将军”,下附木架,可高可低,发放于三边守军。“然将士不善用,迄今莫能制寇也。”
近80年后荷兰人又来到了中国沿海,此时中西火炮技术差距更加大了。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七月,由韦麻郎率领的两艘荷兰巨舰及二中舟先后抵达澎湖,其时因汛防结束,明朝汛兵亦已撤走,于是荷兰人如入无人之境,在这里“伐木筑舍,为久居计。”(《明史.和兰传》)。此后, 荷兰海船游弋闽粤沿海, 其坚巨高广日益为沿海军民所认识。福建将领朱文达说:“红夷勇鸷绝伦,战器事事精工, 合闽舟师, 不足撄其锋”。 (张燮《东西洋考》卷8 税考)明朝福建官方对于荷兰人的“巨舰大炮”毫无抵御之方,只有想法子以“互市”为饵,诱以退出澎湖,移舟远去,以便以“扬帆归国”奏报朝廷,了结此事。这时新任福建巡抚南居益到任,朝廷明令福建当局把“红毛 ”赶出澎湖,南居益苦思破敌之策。此时荷兰人的战舰封锁了漳州海口,南居益亲身体验了荷兰的“巨舰大炮”,他在〈谨陈闽事始末疏〉中说:“……见大海澎湃中,万难接济战。夷舟坚铳大,能毒人于十里外,我舟当之无不糜碎。即有水犀十万,技无所施。”
明人沈德符所撰笔记《万历野获篇.红毛夷》记载了明军与荷兰军远距离海战时的史事,荷兰人所施放的红夷炮:“第见青烟一缕,此几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
明朝人把荷兰火炮战舰看作自己无法对付的庞然大物和难以逾越的海上屏障;“我舟高大, 不及彼五分之一, 而欲与争胜于稽天巨浸中, 必无幸矣”。 (史澄《广州府志》卷120《崔奇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