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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指南杂志休刊

2023-12-08 14: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消费指南杂志休刊

公共关系学案例材料

公共关系学案例材料一

"华旗"倒旗留下的"?"

天津华旗集团公司是以36万元的投资,从几百亩苇泽地上崛起的乡镇企业。自1991年5月20日投产以来,两年就积累了4000万元资金,发展了6家分公司,果茶年生产量达4.5万吨,销售额1.2亿元,社会上曾有"果茶因华旗而盛"的说法。正当他们要向2.5亿元目标冲刺的时候,悲剧却降临了。

1992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市场上的果茶进行了抽查。经检测,"华旗"果茶内在质量各项指标均属上乘,但产品净含量一项不稳定,因而被列为不合格产品。1993年1月19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华旗"果茶为不合格产品,并于3月9日向华旗发来了去年第四季度抽查不合格的通知。与此同时,轻工部办的《消费指南》杂志向华旗发来了认定"华旗"为合格产品的广告征订函。因每年都要收到几千封这样要求掏钱参加活动、广告的信函,所以华旗没有理会。3月中旬,华旗针对"不合格"的通报开展整改工作,花了几十万元将净含量245毫升的标签全部作废,更换成240毫升的新标签。4月初,在北京技术监督局的市场随机抽检中,"华旗"各项指标全部合格,被作为优质产品推荐参加了扶优限劣成果展。

4月1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消费指南》杂志等单位再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宣传优质果茶,公布去年第四季度对部分山楂果茶和凝固性乳酸饮料的抽查结果。这对华旗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会议,但因为须交8000元费用,华旗没有参加。这样,承办单位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华旗的合格产品不予发布,并误导新闻界:"华旗"是不合格产品。同时,刚出版的《消费指南》第三期也将华旗的合格产品公布为不合格产品。随后,全国几十家新闻单位对已经整改合格的"华旗"果茶也做了不合格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华旗总部及各地办事处电话铃不断,信函似雪片般飞来,客户不由分说,纷纷要求退货,终止供销合同。四五月份,本来是果茶销售旺季,可仅在几天之内,全国的市场销售就削减一半。工厂被迫停产,1000多名工人放假回家,1000多吨红果存于冷库,以每月2%的损耗腐烂,不到一个月,各项直接损失就达3000多万元,间接损失超过1亿元。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华旗事件",并继而引发了一场传媒大战。在沸沸扬扬的舆论当中,也有人认为华旗缺乏起码的广告意识和公关意识。从去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抽查开始到悲剧的发生,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华旗令人费解地始终保持沉默。公司副总经理张春林说:"我们对产品花了很大精力,但在与外界沟通联系方面做得太少,这是我们的致命缺陷。也没有想到轻工部下面办的这个《消费指南》杂志发行量不大,能量却这么大,给我们带来如此巨大的损失!"华旗除了屡次要求国家技术监督局沟通及询问不合格原因外,没有采取任何澄清事实的措施。直到工厂关门后的 6月初,他们才想到通过新闻界的朋友写点正面文章扶扶"华旗".然而,当《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的两位记者了解了"华旗事件"真相,表示要坚决"曝光"的时候,华旗的领导却忧心忡忡地一再表示:"不要报,写出来上了报,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一个小公司怎么敢和一个部门去抗争,去作对立面!"6月中旬以来,华旗不由自主地成了舆论焦点。但是华旗的领导陷入既怕得罪有关部门,又不甘忍下这口气、眼巴巴看着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企业倒下的两难境地。

随后,华旗一方面主动跑有关部门做疏通工作,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利用新闻媒介的力量做一些事实上的澄清,先后在北京和天津召开了中央、地方几十家新闻单位参加的情况通报会。经过几个月的公关努力,华旗公司逐步从悲惨困境中走了出来。造成"华旗事件"的有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组织部门的相应处分。但华旗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事件中暴露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让每一个中国公关人深思。公共关系学案例材料二

案例一:"国贸"状告吴祖光

1993年2月,因被怀疑偷拿商品而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惠康商场人员检查的北京女青年倪培璐、王颖为维护自己的清白和自尊,愤然起诉这家大型合资企业。此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当庭调解,被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惠康商场对自己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害,诚恳表示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失费2000元。认为已经讨回公道的两位女青年表示状告目的已达到而撤回了诉讼。

这起在我国大陆范围内首例诉诸法院的消费者名誉权案引起了新闻界的极大关注。《北京晚报》首先以《姑娘无端受辱找"包公",国贸当"堂"道歉又赔偿》为题,在头版发了消息。接着,《北京青年报》、《消费时报》等也陆续作了报道。著名剧作家吴祖光看了有关报纸后,对发生在国贸这类大型合资企业员工身上的做法十分义愤,旋即根据6月6日《中华工商时报》刊登的《红颜一怒为自尊》一文,写了题为《高档次事业需要高素质职工》的随感文章,发表在《中华工商时报》第六版《雅园杂谈》栏目上。

很快,国贸方面向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吴祖光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这起连锁案成了新闻热点,本来已经基本平息的"名誉权"案又掀起了一场新的风波。《消费时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戏剧电影报》、《经济参考报》、中央电视台,以及香港《明报》、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等报刊、电台、电视台纷纷播消息、放专题,发表评论,甚至美国、日本、英国等的传媒也就此纷加评说。综观各家报道,大多对"国贸"不利。

思考题:

1.试从公关的角度评析国贸起诉吴祖光的举动。

2.国贸方面应如何应对此次公关危机? 案例二:"太阳神"巧占上海城

1989年,问世不到半年的广东太阳神集团公司选择大上海打响了第一枪。此时,在上海红了10年的"蜂王浆"开始大退潮,"性激素"、"儿童性早熟"等字眼的出现,使上海人对各类补品望而生畏。太阳神决心迎难而上,把挑战转为契机。当时,汉城奥运会余波未尽,名闻世界的约翰逊等体育超人因服用激素被一一曝光,而此次参赛捧回10多枚金牌的中国体育健儿服用的保健饮品就是"太阳神".太阳神抛出了权威的材料,并且定期将产品送到市防疫站等权威检测中心,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希望全上海监督"太阳神".为让消费者进一步了解"太阳神",1990年,又一轮强劲的攻势展开了。4月,太阳神独资举办"上海市首届少年儿童体育节",100万少儿参加了活动,占上海少儿的一半还多。"太阳神"成了少儿的口头语。7月,太阳神在《新民晚报》开展"关于太阳神企业形象和功能"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市的4万封信件表明"太阳神"已声名远播。9月,太阳神独资为红歌星朱明英在上海最大的演出中心——上海体育馆举办专场"艺术家之梦".一连几场音乐会将朱明英的歌声,也将"太阳神"的名字传遍大街小巷。太阳神用一个整版在上海多家报纸上刊登了"太阳神"商标。鲜红的太阳底下,站立着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旭日初升,生机昂然,送来一片温馨、吉祥的新风。不同的消费层次和文化修养,需要不同的广告策划。太阳神总共有18 个电视广告,分属产品功能广告、形象广告和商业诱惑性广告三大类,可以适应各种市场的消费者,而表述的主题却是一个。针对上海理智型市场的特点,太阳神播(刊)出的广告更多的是形象广告,不搞硬灌输。花80万元专程去大沙漠拍摄的"我们的爱天长地久"的广告片,通篇没有一句广告词,但在雄浑、粗犷的男声歌唱中,天地浑然合一,产生一种摄人心魄的挡不住的诱惑力。

上海市场终于敞开了大门,"太阳神"长驱直入:这一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次年更是突破了1亿元,稳固地占领了上海市场。旨在消费者心中矗起一座"太阳神"丰碑的公关策划极为成功。

我想自己发行一期刊物杂志,没有刊号,犯法吗?如何办?

是犯法的,你应该先创建一个公司,你可以找银行贷款到时候在还。然后拿自己的本钱去申请刊号,申请到了之后在准备你要做的书刊,然后出售!

应该如何正确给孩子吃零食

如何正确给孩子吃零食?零食是三餐以外的食物,对孩子来说却比正餐更具诱惑力。不过,给孩子吃零食最好根据零食消费指南走。下面来看看如何正确给孩子吃零食。

8月17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我国首部《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下称《指南》)。但据调查,很多到超市购买零食的顾客对《指南》一无所知,其消费零食全凭自己或孩子的喜好。营养师提醒,不合理的零食消费习惯会对健康造成影响,今后吃零食可参照《指南》。

吃零食是每个孩子童年无可替代的快乐,应该满足孩子的需要。如何给孩子选择营养又健康的零食,的确是家长的大难题。不给吃,孩子馋得慌;给吃,又担心影响孩子健康。

绝大多数孩子都爱吃零食。那么,如何正确给孩子吃零食?

不知《指南》为何物

“当然是挑自己或家人喜欢的零食购买。”消费者在超市所购买的零食均以薯片、巧克力、牛肉干、糖果和果脯等为主。他们表示,挑选零食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和家人的喜好,再者是零食的口感,而后是价格和质量,最后才是健康。“吃零食就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解解馋,当然是想吃就吃了。”

不少顾客认为,零食消费已经成为他们日常饮食的一部分,适量消费零食并不会对他们的健康构成威胁,绝大部分顾客对适量消费零食的概念相当模糊。如方便面,部分顾客认为一个星期吃一两包是适量;也有顾客认为一个星期吃五六包也不为过;更有顾客认为一个星期吃10包也不为过。

在我国针对3至17岁儿童青少年所制定的《指南》中,方便面为限制食用的零食,建议每周消费不要超过一包。绝大部分顾客在看到《指南》时都是一脸的茫然。“我们根本不知道国家已经出了这样一个《指南》。”

不合理的零食消费

零食是指非正餐时间所吃的各种少量的食物或饮料(不包括水)。零食能缓解正餐间的饥饿、避免正餐吃得过饱;对于成长快速、体力消耗较大的儿童青少年,还能提供一定数量的钙、膳食纤维、维生素a、维生素c等营养素。我国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月前发布的首部《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就指出,儿童应在不影响正餐的前提下合理选择、适时适度适量消费促进健康的零食,使身体良好发展。

但不合理的零食消费也会引发各种健康问题,特别是对3至17岁儿童青少年。过量消费高糖、高油脂、高热量的零食容易引发儿童青少年营养过剩,导致肥胖等症状;而过多消费一些没有太大营养价值的零食会导致儿童青少年没胃口吃正餐,引起营养不良;而一些残留大量化学药剂和重金属的零食更会直接威胁到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导致高血压和心血管病等成人病的出现,损害他们的大脑智力发育。

购买零食应参照《指南》

《指南》将儿童青少年分为:“3至5岁儿童”、“6至12岁儿童”、“13至17岁儿童青少年”3类,并对每类儿童青少年消费零食作出了指导;3至5岁的儿童睡觉前半小时避免吃零食;6至12岁的儿童每天吃零食一般不超过3次,吃零食的时间不要距离正餐太近,避免在玩耍时吃零食;13至17岁的儿童青少年应选择和购买有益健康的零食,每天食用不能太频繁。

《指南》还把零食分为了“可经常食用”(每天食用)、“适当食用”(每周1至2次)、“限制食用”(每周不超过一次)3个等级。目前,《指南》虽然尚没有制定出非常具体的零食消费指导意见,但对零食消费者仍然有着很强的指导作用。家长给孩子购买零食时,可参照《指南》调整孩子的零食消费结构。

可经常食用的零食:

低脂、低盐、低糖类。如:水煮蛋、无糖或低糖燕麦片、煮玉米、全麦面包、全麦饼干、豆浆、烤黄豆、香蕉、西红柿、黄瓜、梨、桃、苹果、柑橘、西瓜、葡萄、纯鲜牛奶、纯酸奶、瓜子、大杏仁、松子、榛子、蒸、煮、烤制的红薯、地瓜、土豆、不加糖的鲜榨橙汁、西瓜汁、芹菜汁等。

适当食用的零食:

中等量的脂肪、盐、糖类。如:黑巧克力、牛肉片、松花蛋、火腿肠、酱鸭翅、肉脯、卤蛋、鱼片、蛋糕、月饼、怪味蚕豆、卤豆干、海苔片、苹果干、葡萄干、奶酪、奶片、琥珀核桃仁、盐焗腰果、甘薯球、干地瓜干、果汁含量超过30%的果(蔬)饮料如咖啡、山楂饮料、杏仁露、乳酸饮料等、鲜奶冰淇淋、水果冰淇淋。

限制食用的零食:

高糖、高盐、高脂肪类。如:棉花糖、奶糖、糖豆、软糖、水果糖、话梅糖、炸鸡块、炸鸡翅、膨化食品、巧克力派、奶油夹心饼干、方便面、奶油蛋糕、罐头、蜜枣脯、胡萝卜脯、苹果脯、炼乳、炸薯片、可乐、雪糕、冰淇淋等。

吃零食的量要控制

一次量不能太多,既然称为零食,那么就只能起补充作用而非主食。对于2-3岁的.孩子来说,一次一块小蛋糕或者两三片饼干或豆腐干、鱼片、半只苹果、一些花生酥、一杯酸奶或者100ml鲜牛奶就已足够。

关于零食的种类可以每天轮换,不要固定品种,一方面可以改换口味,另外,各种零食中的营养成分不尽相同,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

另外,目前市场上零食的品种多,口味美,包装精巧。选择零食时一定要选择清洁、卫生、包装完整、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哪些零食添加剂多

方便面:一包方便面最多可有25种食品添加剂,常见的有谷氨酸钠、焦糖色、柠檬酸、特丁基对苯二酚等。儿童长期食用含柠檬酸的产品,可能导致低钙血症。

火腿肠:所含添加剂包括亚硝酸钠、山梨酸钾等。其中亚硝酸钠可能在体内生成致癌物亚硝胺。

蜜饯:所含添加剂为柠檬酸、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等。其中苯甲酸钠会破坏维生素B1,并影响儿童对钙的吸收。

果冻:山梨酸钾、柠檬酸及卡拉胶等添加剂运用最普遍。过多摄入山梨酸钾会导致过敏反应,并影响孩子对钙的吸收。

冰激凌:人工香精、增稠剂、人工合成色素等添加剂使用最普遍。而其中有的人工色素,国外规定不能用于食品。

饼干:所含添加剂包括焦亚硫酸钠、柠檬酸、山梨糖醇。大量的焦亚硫酸钠会损伤细胞,具有生物毒性。

奶茶:所含添加剂包括山梨酸钾、六偏磷酸钠等。后者过量会引起钙代谢紊乱。

口香糖:可能含阿斯巴甜、山梨糖醇、柠檬酸等添加剂。过多的山梨糖醇会引起腹泻。

薯片:可能含有的添加剂包括谷氨酸钠、5’—鸟苷酸二钠等。上述两种都是被禁止用于婴幼儿食品的。

如何正确给孩子吃零食?饭前睡前都不要给孩子吃零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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