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事件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在互联网时代,媒体成为整个危机传播过程中的核心,在危机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媒体应有各自的角色定位、发挥不同的作用,从而正确引导舆论,为妥善应对危机发挥重要作用。
一、 危机潜伏期:环境守望者和矛盾缓释者
媒体的工作重心不仅仅是危机发生后不遗余力地报道事实与事后的舆论监督,还应在危机处于“未然态”时就及时预警。媒体在进行危机预警时,需要保持公众信息表达渠道的畅通,实现对危机信息的监测。在获得危机征兆的信息后,媒体的报道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能为了吸引公众眼球而夸大或歪曲事实,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又要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协助政府采取稳妥的措施解决问题。
另外,在危机潜伏期,媒体还要担当缓释者角色。所谓“舆论缓释”,是媒体为了保证组织和个人能够将平时积聚的某些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在法律保护前提下得到宣泄,使他们的观点和主张得以表达,以此达到缓解或者消除敌对或不满情绪的目的,维护社会群体的正常生活,维护既定社会关系的一种舆论调控。简单说,就是媒体在危机事件传播中要起到“稳压器”、“安全阀”的作用。在舆论缓释过程中,媒体既要保证客观准确地向公众通报危机事件的真实情况,减少由不确定性带来的公众恐慌;还要对公众的意见疏而不堵,并给他们提供一个政策参与的视角,让公众有一定的舆论空间来表达他们的意见。
二、危机爆发期: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平台
在危机爆发时,媒体的首要任务是发挥好“上传下达”作用。危机事件发生时,如果新闻媒体只是被动追随着受众的需求,受众的恐慌状况就可能被媒体的报道夸大和延长,会形成不利的社会舆论。相反,如果新闻媒体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将政府应对危机的信息公开,在尊重受众信息要求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对信息进行整合,能动地作出有意义的评价,在尽可能的空间内,以自身的立场和观点影响公众的立场和观点,就可以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帮助受众不断调整面对危机的心态,使社会从失序走向稳定,有效地调节社会各方面的合力,从而推动政府危机管理顺利进行。
另外,还要做好沟通平台角色。一方面,媒体可以向公众及时传递政府的态度、决策和措施,缓解公众恐慌,引导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信赖,配合政府的各项举措。另一方面,媒体可通过其广泛的社会触角,在短时间内收集公众的需求、意见和态度等信息,将之传递给政府,实现民情上达,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媒体可以将自发性、盲目性的公众舆论传递给政府,使政府了解公众的关注焦点。同时,媒体还可通过访谈等形式,请一些专家学者发表看法,对危机产生的原因和过程、目前的状况、政府应对中的成功和失误之处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危机的建议。
三、危机蔓延期:舆论引导者、监督者
危机蔓延期是危机的各种破坏力表现得最突出的时候,危机造成的破坏可能会影响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媒体需要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各种社会力量来共同克服危机。在危机蔓延期,除了积极介入危机沟通外,媒体在社会安全事件中,还应扮演舆论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社会安全危机事件中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当脆弱,行为也容易偏激,而此时的公众更加依赖媒体,媒体的传播效力也因此被放大。这需要媒体履行其中介职责,将政府的应对措施告知公众,同时,将公众的需求和对事件的态度传递给政府,形成政府、媒体、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危机消退期:反思者与教育者
危机的最后一个阶段是消退期。在此时期,危机事件的强度大大降低,已经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社会生活秩序也开始逐步回到正轨。此时,媒体的主要功能是对危机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对处理危机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反思,避免危机再次爆发,或能够在下次危机发生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危机消退期媒体的反思功能绝不仅仅是媒体从业人员的反思,这种反思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的整体反思,而媒体是这场反思的平台,媒体从业人员是社会反思的记录者。虽然社会反思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表达,但是在现代社会里通过媒体表达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并因此影响公共舆论,进而可能影响公共政策。也就是说,当危机进入消退期后,媒体要对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和科学反思,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建立。
除了扮演危机反思者的角色外,媒体还应进行危机教育。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危机事件在不同的公众群体中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而言,公众对危机信息越是了解,防范能力就越强,应对危机的能力也就越高。如果媒体对危机事件的报道能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信息的基本组成部分,人们就会形成对危机的正确认识和态度,在危机发生时面对多元的信息环境就会有更强的鉴别力,谣言在这样的人群中就失去了扩散的基础。当危机爆发时,具有危机意识的公众,又是社会针对危机采取理性行为的基础。因为对于危机问题的解决需要公民更多“内在性的自觉”,而不仅仅是外在性的强制。因此,可以说媒体对公众危机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社会有效防范危机发生的重要条件。
(作者:《重庆日报》副总编辑、国家行政学院2013年厅局级公务员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研讨班学员)
卜少夫(1909年6月21日—2000年11月4日),原名宝源,笔名邵芙、庞舞阳等。原籍山东滕州。江苏镇江人。1929年入上海中国公学学习,一学期后转入上海中央艺术大学。1930年就读于日本明治大学新闻科。1937年毕业回国。曾任南京《扶轮日报》、《新京日报》采访主任,香港《立报》编辑,重庆《中央日报》副总编辑,南京《中央日报》总编辑。1945年在重庆创办《新闻天地》杂志。后任上海《申报》副总编辑。1949年到香港,任新闻天地杂志社社长。著有《日本军阀专政史》等。
何蜀的《〈我的自白书〉是烈士遗诗吗?》(1月16日《南方周末》)引发了热烈的议论。老石读罢,“真有晴天霹雳之感”,写了《烈士诗篇也能造假》一文(见2月10日《广东工商报》),指斥《我的自白书》是“骗了亿万青少年、假烈士名托伪之作”;陈章对老石的文章满怀感想,于是写了《烈士遗诗也造假?》(见2月23日《羊城晚报·晚会》),发表自己的看法。《我的自白书》是影响很大的名诗。作者是谁?这是三篇文章述说和议论的焦点。四十多年前,我从报告文学《烈火中永生》中读到此诗,极之欣赏,以后曾写过评介的文字,还在一些场合谈论诗艺时用它作为范例,从未怀疑过它的“来历”。何蜀说它不是陈然烈士遗作,而是《烈火中永生》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刘德彬他们写的,令我震动很大。何蜀在所引述的作家胡元的回忆中,曾隐约透露杨本泉是该诗的主要作者。由于杨本泉是我所尊敬的朋友,所以我马上去信询问。2月初收到了杨本泉回信,他详细地回顾了《我的自白书》的成诗经过,其中的“情节”,大概连何蜀也未必清楚。
事情发生于1956年。当时,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在重庆市郊南温泉创作革命回忆录《锢禁的世界》,杨本泉以《重庆日报》副刊编辑的身分,应邀担任辅导。早在1949年12月编印悼念烈士的专刊《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时,杨本泉就与这三位曾出生入死的革命战士愉快地合作过;加上杨益言是他的胞弟,刘德彬是他高中的同班同学,性格开朗的罗广斌与他一见如故,所以四人融洽无间,有话就直说。
一天,罗广斌拿出一篇题为《我的自白书》的诗稿,向杨本泉征求意见。杨本泉读后觉得,这首表现狱中感受的作品缺乏必要的意象,主题欠集中,句子也比较松散,只有“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这两句较有诗味,于是就凭借他们三人平时谈到的在国民党监狱中的情况,并驰骋艺术想象来进行改写,集中表现革命者在被敌人逼写“自白书”那一瞬间所爆发的情感;诗的第三小节结合了中国革命高潮、重庆解放前夕的背景来构思,以表达革命乐观主义的精神。定稿后,全诗分三个小节,共十二行,其中十行是杨本泉的作品。罗广斌在狱中受过严酷的刑讯,戴过脚镣,是坚贞的革命者,因此杨本泉始终以罗广斌作为诗的模特儿来构思,并不是代陈然写,更没有怀着半点作伪之心。
由于种种原因,《锢禁的世界》未能出版,这首经过大改的《我的自白书》也没有发表。次年,杨本泉被戴上“极右派”的荆冠,被遣送去云南修建内昆铁路,一去就是五年,断绝了文化信息。1962年,他结束劳动教养回到重庆日报社从事体力劳动,才知道《烈火中永生》和小说《红岩》已经出版,也才知道《我的自白书》被视为陈然烈士的遗作,收进了《革命烈士诗抄》(肖三编)中。当时,他头上的右派帽子还未摘除,决不敢“乱说乱动”,改写《我的自白书》事关重大,他除了在给报社组织写交待材料时谈过以外,连对亲人也不敢泄露丝毫。如今,要不是因为我读了何蜀的文章而写信给他,他也不会向我说出有关的底细。
杨本泉1947年于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后,曾在多家报纸任记者、编辑。改革开放后恢复了工作,在重庆出版社副总编辑的岗位上退休。他本身是一位有成就的诗人,1942年开始在上海、重庆等地报刊发表诗歌,这些年,以“穆仁”的笔名出版过多本诗集。现在虽然已80岁,仍热心于诗歌事业,与几位志同道合的诗友自费创办《微型诗》和《小诗原》等两份小报,积极提倡小诗,在全国颇有影响。他完全有水平改出这样的好诗,他的说话是可信的。
其实,何蜀文章中所引的胡元的回忆,也提供了证据:当年,胡元在南温泉读到了《我的自白书》,询问是谁写的,“杨本泉叫我猜。我猜是罗广斌,罗广斌笑着摇摇头。又猜是刘德彬,刘德彬也摇头。我就对杨本泉说:‘那就是你写的。’杨本泉伸出双手摆了几下道:‘大家写的,大家定的。’”可见杨本泉是该诗的主要作者。
杨本泉至今也没有萌生取回创作权的想法。他在给我的信中说:“我不仅是以他(指罗广斌)的诗稿作(修改)对象,而且保留了他的两个原句;我所奉献的,不过是他还不成熟的诗的形式罢了。”
这种修改或改写,在编辑工作中并非罕见,作为一名退休编辑的我,对此完全理解。《我的自白书》不管作者是谁,都是一首好诗。这首诗情绪激荡,正气凛然,语言精练,声韵铿锵,极有感染力,是新诗史中的精品。虽然它不是陈然的遗作,但依然具有很高的思想意义,因为它真切地表现了陈然们的心声。我在1月18日写给杨本泉的信中说:““兄虽是‘代人赋’,然而赋出了能传世的真诗。”这决非过誉之辞。现在既然创作过程已经清楚,我们不应因人废诗,大可以作一些处理,譬如,重印《革命烈士诗抄》时将它删去;编进语文课本时取消陈然的名字并加以说明,问题就解决了。
话说回头。何蜀将这一“诗案”挑了出来,是对实事求是精神的弘扬。老石义愤填膺地批判了作伪的祸害,其思想意义远远超越此诗。陈章冷静地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是给读者提供了客观的思维态势的佳例。这三篇文章,都出自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关注,都体现了知识分子的良心和责任感。附:《我的自白书》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刑也无法叫我开口!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