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的相关研究
一、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中标法的主要功能与优势
(一)推动了行政定价向市场竞争定价的转变
众所周知,长久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都是计划经济,这就使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体现较强行政色彩的预算定额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1]。但是,这种形势下的建筑产品无法反映出价值,也无法展示供求关系。通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围绕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最初目的而展开,积极鼓励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企业进行自主报价与良性竞争,推动行政定价向市场竞争定价转变,能够在市场经济这一大条件下充分體现建筑成本,加速了建筑工程行业的改革步伐,也有利于提升该行业在国际中的竞争力。
(二)有效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通过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投标法的应用,实现了企业的自主报价,这样合理低价者能够中标,能够保障企业自身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凭借自身实力在市场中竞争,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通过招投标以及竞争定价的方式,大大增加了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压力,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对市场的研究,从而把握好市场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经营策略,提升企业的竞争水平,推动企业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压缩不必要的成本,打造企业信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较好发展。
(三)大幅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节约投资
在合理低价中标法下,市场价格竞争更为明显,在竞争中,使得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合理控制好建筑产品造价,使其符合市场竞争原则。迫于竞争所带来的压力,很多企业为了谋求发展,注重对自身潜力的发掘,并且不断改善施工技术,力求降低工程成本,避免工程中的浪费现象出现,确保投资方的建设资金的利用更加高效合理。
(四)市场清出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通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应用与普及,那些发展不景气、竞争水平底下的施工单位必然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在招标单位的筛选下,建筑市场中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发展更好,实力较差的施工单位收到资金、技术、信誉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根本无法与实力强的单位竞争,导致其弱势地位更加明显,最终无法赢得投标机会,不得已而被市场所淘汰,这是市场优胜劣汰法则的体现[2]。合理低价法通过市场规律改变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将施工任务与单位的逐渐引向科学的比例。
二、对合理低价法在我国推广应用的建议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合理低价中标法在工程招投标中发挥着诸多优势,理应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应用。我们有必要从我国的发展现状出发,充分参照其他国家成功的案例与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发挥策略。笔者针对我国建筑行业现状,提出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应用的几个建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市场化
要想推进该体系的完全市场化,可以从国家工程造价定额体系基础出发,完成创建以市场价格为根本的企业内部定额体系的过程。
(二)完善风险转移体系,建立健全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通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工程利润较低,投标者的风险抵制能力普遍不高,很容易使得工程失败。为减少多种无意识或者特定目的而导致的风险,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借鉴美国的“米勒法”,完善立法,以法律形式对投标人的保函提供、履约以及双向付款等方面做出规定。
(三)完善建筑法规、培育信用体系
为工程招投标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全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弘扬诚实信用,同时也确保失信违约的代价能够深入人心。制定与完善工程担保法及留置法,通过法律形式为工程风险转移体系提供保障,而且也为解决建筑行业普遍存在“三角债”所引发的管理与社会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四)提升工程担保的科学性及有效性
当前,我国工程投资的主体多为政府或者国企,对于担保者而言,必须是产权多元化金融实体,以利于风险转移,同时形成社会化监督机制,降低国有资产所面临的风险,从而全面提升工程担保的科学性及有效性。
(五)科学划分企业等级
通过定量化定额系列取代现有的定量化等级系列划分方式,在对企业的实力大小的划分上,主要参照其可以提供的工程担保保函数量大小,从而对企业实力实行动态的、公平的展示。
(六)积极鼓励发展民间中介机构
推动一些民间中介机构的发展。例如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担保等,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社会转变,使其为市场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对建筑行业住处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对建筑行业相关的一切企业及其产品、建筑活动的所有信息进行记录,以便于后期的查阅与统计。使用这些记录在册的信息对招投标资格预审中的投标者住处进行审查,对各投标者的资质及信誉等作出判断[3]。通过对建筑行业的信息实施集中管理,能够极大推动社会管理能力的形成,避免招投标中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出现。此外,还可以充分发挥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得施工单位的违约成本上升。
(七)建立设计赔偿与保险制度
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合理低价中标法在应用过程中具备更加坚实的基础。其中,设计赔偿制度的应用,能够大大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也带动了投标报价精度的上升,使得最低价的权威性得到了重视。在设计赔偿制度中,如果设计单位出现失误,那么就应该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这大大提升了设计单位的经济责任感,因此,各设计单位及人员的危机感增大,为设计质量的改善提供了保障。对设计单位而言,要想承接设计任务,必须购买设计保险,同时也应该提升设计人员的待遇。
作者简介:李金鸣
第2篇: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1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组成因素
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组成因素大致类似于其他施工阶段的造价组成因素。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不同于其他施工阶段,招投标阶段可能根据业主的具体要求会添加设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各个组成因素具体包括的内容。
1.1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主要是构成工程实体发生的费用。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且根据四川省2015《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定额子目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套用或换用定额。计算方法:∑(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由完成一个清单项目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组成。
1.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非工程实体发生的费用,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费用。措施项目费主要包括有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冬雨季施工费等费用。措施费的计算方式类似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原则:∑(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措施费用的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作为不可竞争费的。通常情况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专款专用。
1.3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是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的,主要包括有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等费用。暂列金额是预留在施工阶段可能会发生工程量变更等情况而预留的金额。暂估价包括有材料暂估价和机械暂估价。这部分的费用主要是由招标人来编制。
1.4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费率收取的社会保障费和工程排污费等费用。其计算公式为:规费:计算基数×规费费率。税金同规费一样,依据国家相关机关确定的税金费率计取。税金=计算基数×税金税率。
2招投标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对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起点。从项目的起点做好工程造价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不仅能起到后期造价控制的引导作用还能为后期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2.1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出现紧缩情况,明显的供过于求的现象。许多投标企业为了维持单位的经营状况,为了夺取中标机会,往往会采取最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投标,刻意压缩自己的利润。这种情况。虽然会令投标单位中标,但是在后期施工阶段,投标人会想方设法寻求索赔机会,以期增加自己的利润。索赔过多会造成工程造价控制失效,因此恶意最低价中标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百害而无一利。
2.2投标人的投标决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往往会在考虑其他投标人的情况下决定自己的投标决策。有的投标人前期会为了中标采取低价报价的方式,在后期施工阶段寻求索赔机会:有的投标人相互之间私下沟通形成围标串标的情况,这种现象往往会让投标人以一个相对较高的价格中标,从而使得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失效:有的投标人则会选择对业主进行贿赂,期望得到中标机会。以上这些种种投标人决策,都对工程造价控制影响极大,有些甚至会让工程造价控制失效。
2.3工程量计价模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投标人主要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因此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一方面与自身采取的定额有关,另一面更是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极大关系,现我国建设工程主要都采取了2013《工程量清单計价规范》来计取工程量。确定优质的工程量清单也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保障。
2.4招标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要求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业主对拟建项目的工期、质量的要求均会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例如如果业主要求投标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投标人则会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增加夜间施工费、人工费等费用,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工程的造价。如果业主对拟建项目的质量有较高的要求,投标人则会考虑时候该采用更高质量的材料,则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工程造价的材料费用。因此,招标人对拟建项目的要求对工程造价有着直接明显的影响效果。
3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
3.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投标人主要是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来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因为招标文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投标文件的质量。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重招标文件的可操作性以及准确性。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也是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来进行投标报价编制的。因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定要项目完全准确,避免漏项错项的情况的发生,工程量计算值应是准确的,其计算依据的规则应该是科学合理的。
3.2重视资格预审工作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对所有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业绩、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的过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人可以将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投标人排除,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避免浪费不必要的公共资源。因此重视资格预审工作是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效率,也是控制造价的有效措施。
3.3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
首先,为了避免在招投标阶段出现投标人相互之间的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招标人应构建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加大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其次,在投标过程中,有的投标人会私下向招标人进行贿赂,希望得到中标机会,这种恶劣现象不仅不符合国家规定也让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失效,因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最好是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最后,在确定中标单位以后,招标人应该会同相关专业人员对拟建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确定并再次优化,使施工方案更加经济适用。
3.4完善评标系统
“公开、公平、公正”是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因此建立透明度高的评标系统是非常必要的。在评标完成后,应该及时公布评标采用的方法以及评标的工作程序,不能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排除某个投标人或故意推举某个投标人。使所有投标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投标。
3.5确定合适的合同类型
选择恰当的合同类型不仅有利于竞争报价而且也可以适当的分摊施工中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三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工期短、金额小的工程通常采用总价合同,而对于大中型工程我们通常采用单价合同,在抢险救灾工程中,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仔细讨论施工方案,我们通常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类型。
4结论
招投标是我国建设项目最普遍、最重要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控制好工程造价不仅能为后期控制工程造价起到引导作用,也是选择优质承包人、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保障。结合目前招投标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要求招标人工作认真负责,编制全面准确的招标文件。
其次,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腐败行为,同时确保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再次,重视招投标工作的资格预审工作,排除不符合项目条件的投标人。
最后,确定适合项目的合同类型,争取取得有利的竞争报价。
作者:罗羲等
第3篇: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及策略
1工程量清单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这种模式要求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清单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经评标、定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目前,较多招标人采用综合评标的合理低价中标,这对于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投标中占据一定的优势,但也会存在较多问题,简单列举如下:
1.1设计图纸深度不够
设计图纸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其质量、深度直接影响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和合同清单质量。但目前普遍存在建设工期较紧,在招标阶段以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招标,往往导致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严重、工程量的估算不准确等问题,投标人不能客观的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到各种风险,也会影响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措施费计取,造成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大量新增项目,合同双方需要重新估价,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1.2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在招标过程中,不少投标人事先相互商谈、串通等串标行为比比皆是。即:一旦中标单位确定,其他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也能获得一定的利润补偿。这种恶性竞标行为已形成行业内部潜规则。
1.3资质不足挂靠现象
一些不符合行业要求、资质不足的挂靠单位越来越多,这些单位通过交给资质较高单位一定数额的挂靠管理费,便可获得投标和工程承包的机会,从而求得在“夹缝”中生存和获利。
1.4陪标现象时有发生
投标单位为在工程招标活动中顺利中标,事先找几家单位与其一起参加投标活动,并相互串通,这些被找来陪衬的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故意露出破绽以保证该单位顺利中标,而作为陪衬单位参与投标活动的费用则由中标单位支付。当然,给别人陪衬的单位,在其他招标活动中也会找来为自己陪衬的单位。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不遵守行业准则和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进行严惩,但这些隐形潜规则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1.5低价中标
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低价中标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单位虽然是以低价中标,但往往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一方面他们会骗因使用恶性竞争手段遭同行唾弃;另一方面,以挂靠、不符合实际的低成本编制标书获取中标的,在实施过程中,不合理的综合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需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结果造成签订了施工合同而无能力承担工程建造的严重后果。
1.6低于成本价难于衡量
“低于成本价”是指低于投标人为完成投标项目所支付的成本费用。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材料采购方式和渠道等不同,即使完成相同的招标项目,其成本也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很难把握,增加了评判合理低报价的难度。
2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可采用对策
2.1采用施工图纸招标
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重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可委托咨询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图纸进行审查,以保证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接近实际工期和实际工程造价。
2.2积极引导编制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指结合企业已完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企业技术实力而编制的定额,通过企业定额的编制,可发现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从而更好的改进与提高。通过制定企业定额的编制、评审、招标控制价备案,可逐步积累工程造价基础信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分析出接近成本价的市场价指导价格为评标提高参考。
2.3推广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可以实现对工程量清单构成分析、对不可竞争费分析和对不平衡报价分析等,与传统评标模式相比,评标质量大大提高,把恶性竞争消灭在招投标阶段,采用电子招投标还可以减少投标人之间围标和串标,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
2.4加强工程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体系较多依赖于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其中,工程担保包括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保修担保和支付担保等,它可以增强招投标双方的信任,降低招投标工程的风险。而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在内的工程保险则可以保证工程项目发生重大损失后及时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招投标双方应从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方面加强招投标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作者:张婵娟
第4篇: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前言
建筑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已经成为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认识的偏差、相关机制及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依然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期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1市场供需情况带来的影响
通常来讲,建筑工程这个行业市场供应和需求情况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具体竞争程度体现的。目前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情况的时候,供求情况的变化对于工程造价几乎不会造成影响,而市场处于完全竞争情况下,建筑行业市场细小的变化都将会对工程造价造成巨大的影响。
2.2客户期待带来的影响
在选择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准则的过程中,有关工作者既要思考我国当前法律规定当当中的强制性准则,并且还要重视客户最核心的期望。例如,在特殊情况下,客户想要降低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贷款利息,让投资收益更加稳定,而把极短的建设工期设置成质量标准或者是期待目标。之后便会出现你资源分配不科学,盲目赶工期的情况,没有办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3建设工程招投標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
3.1精心编制相关文件
招标文件的制定不仅是投标企业制定投标文件的主要根据,同时也是招标企业和中标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招标文件当中提出的每一项条件,对于招标工作和承发包双方均有着限制作用。所以,招标文件制定对良好的完成招标工程以及掌控工程造价特别重要,要求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且内容完整。重视工程量清单制定,工程量清单属于招标文件当中的主要构成之一,也是投标企业开展投标以及公平竞争的前提,所以,要求工程量清单一定要具有科学合理性,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内容清晰,客观公正,一定要委托拥有一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制定。
3.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调整
在招标过程和投标过程中,两个清单上的数额有一定的差别是在所难免的。而在招标过程中会再次产生一个清单,这个清单与工程量清单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不一样的,招标的清单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中常用的方法。制定招标文件清单的主要前提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能够准确、准确地表达每项清单中所列内容和标准的要求,尽量列出不出现甚至项目错误,不要留下任何空白。即使准备好数量,也要反复检查,反复检查,避免遗漏。对于工程量误差计算的标准是:“主要材料价格表”是详细说明了所用设备和材料技术要求、质量等级等。
3.3合理制定科学的评标方法
评标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采取合适的评价方法。在项目技术含量不高,也就是一般施工企业可以做好,这样的建筑企业在股市非常大,那么可以考虑采用两阶段招标。这种评价方法是在技术标准上只对是否合格进行评审,不给予准确的分数、技术要求进行合格,然后再进行下一轮的经济主体评审,通过最终的经济科目得分确定最终的赢家。如果某项工程所涉及到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施工难度较大,此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小企业无法来完成,这就需要将以上条件纳入到重点考察的考核当中。就目前工程市场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采用的还是无底价的招投标的方式。这种模式是根据最高价的情况下去掉所有报价,去掉价格,最后,以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进行评估,然后利用该基准价格推断出一套最低的合理最低价格区间,并确定最终的业务标准。其实每个评价方法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控制成本,所以评审专家不仅要严格审查标的价格,还要关注每一个单价。在对某些分项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要仔细考虑到以下几种情况。一,每一个分项的施工难度和技术含量较高。二,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和人工的成本较高。三,整个工程的工程量较大。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建设方和开放商私下交易,损坏业主的情况发生。
3.4谨慎选择合同种类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合理的选定合同种类对于获取竞争性报价十分有力,还可以科学分担合同履行时的风险,针对大中规模的工程通常使用单价合同作为主要,总价合同作为辅助这种模式,也就是合同当中核心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而别的一些项目使用总价合同。针对那些规模不大,技术简单,工期不长的工程,一般使用总价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指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相关风险权利责任约定,把建筑项目管理添加到合同条款当中,尽可能的把风险量化,明确划分责任,确保双方利益都能够得到维护。
3.5构建健全的招标评价体系
招投标根本原则十分关键的一点就是必须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要不然就算是招标评价程序十分完善和健全,也没有办法将其作用真正的发挥出来。我们所说的公开原则,实际上就是要求招投标活动拥有极强的透明度,确保招标信息和流程以及开标以及中标结果的公开,让所有投标人员都能够获取一样的信息,了解招标的全部要求及规定。公平原则实际上就是要给全部投标人员一个公平的机会,让其享受相同的权利同时履行对应的义务,不存在歧视的情况。而公正原则实际上就是要求评标的过程中按照之前公布的准则对于全部的投标人员。只有坚持这三项基本原则,建立完善的招投标评价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招投标的科学合理性。
总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集经济、技术、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控制过程,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会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因此,我们应结合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不断进行优化,使招投标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作者:刘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