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令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促进科技交流,繁荣科技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按期刊出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无无 一、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前,须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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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一)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 (二)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 ...
第十五条 增刊办理需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主管单位将不再为其办理增刊审批手续。 第四章 变更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变更包括报纸、期刊变更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刊期、开本(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等。
杂志邮发委托合同.doc,杂志邮发委托合同 杂志社 (甲方 )同 邮电 (政 )局(乙方 )商定从 年 季 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 (省内 )负责 (杂志 名称 )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 列“ 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 ” 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 ” 外,特 签订本合同 ...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7-07 浏览量: 2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固定 ...
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科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有着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化工系统期刊的归口管理,促进科学技术交流和化学工业发展,使其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学工业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化工部情报所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令1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促进科技交流,繁荣科技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按期刊出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无无 一、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前,须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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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一)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 (二)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 ...
第十五条 增刊办理需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主管单位将不再为其办理增刊审批手续。 第四章 变更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变更包括报纸、期刊变更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刊期、开本(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等。
杂志邮发委托合同.doc,杂志邮发委托合同 杂志社 (甲方 )同 邮电 (政 )局(乙方 )商定从 年 季 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 (省内 )负责 (杂志 名称 )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 列“ 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 ” 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 ” 外,特 签订本合同 ...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7-07 浏览量: 2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固定 ...
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科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有着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化工系统期刊的归口管理,促进科学技术交流和化学工业发展,使其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学工业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化工部情报所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