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同意变更X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报告 原主办单位: 1、关于变更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申请 2、原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三、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递交总局。四、总局批复。目前情况更复杂,按政策规定,出版单位要由编辑部
创办期刊申请表.doc,CN — / 报纸登记表 报纸名称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制 报 纸 名 称 (中文) (外文) 刊 期 开 版 报纸文种 创刊日期 登 记 地 每份单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邮发代号 (国内)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国外) 注册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流动 ...
主管主办单位和属地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出台相关引导措施,加强对学术期刊工作的经常性指导。教育科研单位要将所属学术期刊出版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创新工作予以统筹考虑。
网络出版需要有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么?. 广电总局网站中关于申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所需条件中提到“主办者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主办者及申请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
河南省期刊出版增刊申请表期刊名称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正刊开本正刊页码刊期正刊定价增刊开本增刊页码本年已出增刊期增刊定价增刊印数印刷单位主要内容(附文章篇目,用A4纸打印)主办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主管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意见报刊处签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局领导签 ...
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实施报纸、期刊质量检查,须将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纸、期刊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出版单位或主办单位。 出版单位、主办单位如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上一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请求复核。
现在国内的很多人想出关于公司的或者个人的杂志报刊,怎么申请刊号呐 一、刊号申请条件 (一)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1.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1.有明确的办资料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刊刊期变更审批管理的通知 新出报刊〔 1999 〕 118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期刊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科技期刊的更名、主管主办单位的变更、办刊宗旨的变更、语种、发行范围的变更和登记地的变更,其报送渠道和材料与创办期刊的要求相同。 其中,涉及主管主办 单位变更的,须提供原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变更的文字材料以及新主管主办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由新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上报。
1、 关于同意变更X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报告 原主办单位: 1、关于变更XX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申请 2、原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三、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后递交总局。四、总局批复。目前情况更复杂,按政策规定,出版单位要由编辑部
创办期刊申请表.doc,CN — / 报纸登记表 报纸名称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制 报 纸 名 称 (中文) (外文) 刊 期 开 版 报纸文种 创刊日期 登 记 地 每份单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邮发代号 (国内)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国外) 注册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流动 ...
主管主办单位和属地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出台相关引导措施,加强对学术期刊工作的经常性指导。教育科研单位要将所属学术期刊出版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创新工作予以统筹考虑。
网络出版需要有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么?. 广电总局网站中关于申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所需条件中提到“主办者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主办者及申请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事业单….
河南省期刊出版增刊申请表期刊名称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正刊开本正刊页码刊期正刊定价增刊开本增刊页码本年已出增刊期增刊定价增刊印数印刷单位主要内容(附文章篇目,用A4纸打印)主办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主管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意见报刊处签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局领导签 ...
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实施报纸、期刊质量检查,须将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纸、期刊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出版单位或主办单位。 出版单位、主办单位如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上一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请求复核。
现在国内的很多人想出关于公司的或者个人的杂志报刊,怎么申请刊号呐 一、刊号申请条件 (一)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1.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1.有明确的办资料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刊刊期变更审批管理的通知 新出报刊〔 1999 〕 118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期刊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科技期刊的更名、主管主办单位的变更、办刊宗旨的变更、语种、发行范围的变更和登记地的变更,其报送渠道和材料与创办期刊的要求相同。 其中,涉及主管主办 单位变更的,须提供原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变更的文字材料以及新主管主办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由新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