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报社、期刊社由于出版时间和篇幅所限,因此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需明确的是此修改权仅限于文字性,因为内容的修改涉及“文责自负”的问题,并且,期刊社在决定采用稿件时也应对内容作过审查。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第三十四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专门规定了报社、期刊社享有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的权利。但如果涉及对内容的修改,则涉及作品的修改权,需要事先获得作者的同意。如果编辑对稿件的修改过大以至于引起对原作品的曲解,那么有可能会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作品修改权法条的法律内容,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的修改权是可以对其他人进行授权或者转让的,并且修改权是终身受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释义:本条是关于修改作品权限的规定。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在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图书出版者有权利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修改作品的规定 无论是报社、期刊社享有对作品非经作者许可的文字性修改权或是图书出版者经作者授权后享有的作品修改权,权利均源自作者对其作品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一部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作者独特的创作思想和创作艺术,任何增删或者修改作品 ...
最后,修改权有两种法定的限制、免责情形。第一情形是是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 、删节;第二种情形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 ...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许可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 ,应当经作者许可。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 ...
而报社、期刊社由于出版时间和篇幅所限,因此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需明确的是此修改权仅限于文字性,因为内容的修改涉及“文责自负”的问题,并且,期刊社在决定采用稿件时也应对内容作过审查。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第三十四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专门规定了报社、期刊社享有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的权利。但如果涉及对内容的修改,则涉及作品的修改权,需要事先获得作者的同意。如果编辑对稿件的修改过大以至于引起对原作品的曲解,那么有可能会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作品修改权法条的法律内容,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的修改权是可以对其他人进行授权或者转让的,并且修改权是终身受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释义:本条是关于修改作品权限的规定。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在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图书出版者有权利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修改作品的规定 无论是报社、期刊社享有对作品非经作者许可的文字性修改权或是图书出版者经作者授权后享有的作品修改权,权利均源自作者对其作品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一部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作者独特的创作思想和创作艺术,任何增删或者修改作品 ...
最后,修改权有两种法定的限制、免责情形。第一情形是是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 、删节;第二种情形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 ...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许可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 ,应当经作者许可。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