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存在原因、缺陷以及如何完善二者之间的衔接 ...
吉林大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模式研究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以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于我国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不畅而影响行政争议有效解决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介绍 ...
摘要: 作为国家两种法定的行政争议化解方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之间应当形成竞争中合作、差异中互补的新型衔接关系。 为此,应当以行政争议的公正解决为目标,建立由相对独立的行政复议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体制;以行政争议的全面解决为目标,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拓展至行政 ...
一、复议与行政程序衔接关系 (一)现有类型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研究. 杨红. 【摘要】: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制度,理应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但是,近年来行政纠纷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出现了“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行政争议解决局面。. 法定制度不能发挥预期的 ...
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间的衔接与配合模式上, 我国并无明确而统一的规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关系体现为以下五种类型: 1、自由选择。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
由此可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应当成为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鉴于我国学界对这一问题殊少关注,本文拟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重构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关系的理论设想,希冀引发学界同仁更为 ...
摘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存在原因、缺陷以及
这种由行政诉讼类型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关系的做法为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所沿用。在奥地利,裁决诉讼采取行政复议前置主义。在瑞士,以行政处分为标的诉讼采取诉愿先行主义。我国台湾地区在德国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前置的
摘要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存在原因、缺陷以及如何完善二者之间的衔接 ...
吉林大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模式研究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以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于我国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不畅而影响行政争议有效解决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介绍 ...
摘要: 作为国家两种法定的行政争议化解方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之间应当形成竞争中合作、差异中互补的新型衔接关系。 为此,应当以行政争议的公正解决为目标,建立由相对独立的行政复议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体制;以行政争议的全面解决为目标,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拓展至行政 ...
一、复议与行政程序衔接关系 (一)现有类型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研究. 杨红. 【摘要】: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制度,理应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但是,近年来行政纠纷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出现了“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行政争议解决局面。. 法定制度不能发挥预期的 ...
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间的衔接与配合模式上, 我国并无明确而统一的规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关系体现为以下五种类型: 1、自由选择。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
由此可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应当成为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鉴于我国学界对这一问题殊少关注,本文拟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重构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关系的理论设想,希冀引发学界同仁更为 ...
摘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存在原因、缺陷以及
这种由行政诉讼类型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关系的做法为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所沿用。在奥地利,裁决诉讼采取行政复议前置主义。在瑞士,以行政处分为标的诉讼采取诉愿先行主义。我国台湾地区在德国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