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2019、2020年度期刊年度核验中未通过或缓验的。 3.在2019、2020年度期刊编校质量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4.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 三、其他说明
关于开展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一、核验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6月15日。. 二、核验范围 : 我省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不含侨刊乡讯)。. 1. 正常出版情况。. 期刊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2. 出版导向 ...
2018年报刊年度核验中缓验、未通过核验以及未参加核验的,一律不予换发出版许可证,待整改通过年度核验后重新申报换发。请各期刊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出版许可证换发工作,守土有责,认真核实期刊《元数据收集表》内所填数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配合做好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期刊, 我局将予以催告 并在上海媒体予以公告,经催告仍未参加年检的,上报新闻出版总署撤销许可证,并适时予以注销登记。
对于期刊出版单位,省级新闻出版局进行全面审核后,作出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决定。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级新闻出版局确定。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第五十二条 《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 该报纸、期刊。 第十二条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省 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规定的年度核验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 送达年度核验催告函,并在中央或省级媒体发出公告。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第五十二条 《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 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报纸、期刊。 第十二条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规定的年度核验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送达年度核验催告函,并在中央或省级媒体发出公告 ...
2.在2019、2020年度期刊年度核验中未通过或缓验的。 3.在2019、2020年度期刊编校质量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4.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 三、其他说明
关于开展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一、核验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6月15日。. 二、核验范围 : 我省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不含侨刊乡讯)。. 1. 正常出版情况。. 期刊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2. 出版导向 ...
2018年报刊年度核验中缓验、未通过核验以及未参加核验的,一律不予换发出版许可证,待整改通过年度核验后重新申报换发。请各期刊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出版许可证换发工作,守土有责,认真核实期刊《元数据收集表》内所填数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配合做好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期刊, 我局将予以催告 并在上海媒体予以公告,经催告仍未参加年检的,上报新闻出版总署撤销许可证,并适时予以注销登记。
对于期刊出版单位,省级新闻出版局进行全面审核后,作出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决定。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级新闻出版局确定。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第五十二条 《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 该报纸、期刊。 第十二条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省 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规定的年度核验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 送达年度核验催告函,并在中央或省级媒体发出公告。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第五十二条 《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 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报纸、期刊。 第十二条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规定的年度核验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送达年度核验催告函,并在中央或省级媒体发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