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拥有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等众多历史名城,为了保护这些古城的历史风貌不被现代化建设所破坏,政府在这些城市中划出专门的“历史中心区”。1.法律法规保驾护航 意《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进行保护。”意《文化和自然遗产法》也规定,“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禁止对在考古、历史和人类研究等领域有价值的文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拆除、改造或修复。”“在意大利境内发现的所有出土文物都归国家所有。对于发现和报告文物的个人和团体,国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一般是所报文物价值的10%。” 2.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意大利的文物古迹长期以来一直由国家负责保护和管理,文物保护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也主要由政府负担。意政府每年都要从预算中拨出20亿欧元左右的经费用于文物保护,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文化遗产部所辖各机构单位的行政费用和人员工资。虽然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已经不少并且一直在逐年增加,但要保护为数众多的文化遗产,仅仅依靠国家的财政支持显然还不够。为了缓解文保经费不足的问题,意大利在1996年通过法律规定,将彩票收入的千分之八作为文物保护的资金。此外,国家还在税收政策上对投资修复文物的企业或个人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其对一些文物保护项目进行赞助。再加上各大区、市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拨款,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盟提供的援助,意大利每年都有大笔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 3.严格合理的文保制度 意大利拥有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等众多历史名城,为了保护这些古城的历史风貌不被现代化建设所破坏,政府在这些城市中划出专门的“历史中心区”,规定中心区内所有建筑物的外部结构管理权属于国家。房产开发商、居民和商店经营者,只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内部使用权,而不能对建筑物进行整体改造。对房屋外部结构作任何性质的维修,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获得批准的方案进行,进行内部装修也要经过文物部门的检查、鉴定和批准。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建筑,一般不准拆除或改建。中心区内除非经过特批,原则上不再增加新建筑。 4.注重培养公民文保意识再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文物保护工作来说也只是一种强制性的保证。要想使文保工作真正得到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必须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意大利人认为,热爱文化、珍惜文物的观念必须“从娃娃抓起”,因此经常能够见到各级学校利用身边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现场教学。从1997年开始,意大利政府在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都会举办“文化遗产周”活动,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其中包括博物馆、美术馆、文物古迹以及一些著名的建筑等。在此期间,文化遗产部还会举办以历史和文化为题材的音乐会、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数百项活动,帮助公众增加对历史文化知识的了解,提高自身艺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