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假借字是汉字造字的一种方法,未有其字先暂借用其他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甲骨文中的假借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假借是“六书”之一,“六书”一词始见于《周礼·地官·保氏》,被列为教养国子的“六艺”之一。先秦文献中许多关于文字的说解,如《左传》的“止戈为武”、“反正为乏”,《韩非子·五蠹》的“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等,都可证明当时已有文字学的研究,“六书”可能是那时就出现的理论。但到西汉末年之后,才出现了对其进行的详细的阐释。刘歆的《七略》、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将六书定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的命名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更对每一条进行了详细的定义,正式建立了完整的六书理论,这一理论在之后的文字学研究中始终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六书理论是以小篆和古籀文字为基础建立的,用此一理论来分析年代上更早的甲骨文,想必会对整个文字系统的发展情况产生一些新的认识。
假借是汉字研究的重要课题,是汉字发展的一个阶段。陈梦家先生说:“象形、假借、形声,并不是三种预设的造字法则,只是文字发展的三个过程。”①是很有道理的。假借的产生可能早于殷代,但限于已知的最早的汉字是殷商甲骨文,所以以甲骨文为材料的假借研究姑且可看做假借的溯源,反之,假借的探源又可对早期汉语和汉字的发展演变有所助力。
一、假借研究概况
从许说奠定六书理论基础开始,历代学者的研究就不曾间断过。关于假借的研究,宋元明时期有徐锴、郑樵、代侗等,清代有戴震、段玉裁、朱骏声、王筠、王引之、孙诒让等,现代有马叙伦、唐兰、杨五铭、裘锡圭、蒋礼鸿、王宁、刘又辛等,都对假借的理论进行过自己的分析和阐发。
学者对于甲骨文中的假借字,进行过一些字数、字频的统计,以及用字情况的分析等。比如姚孝遂先生在以《殷虚书契菁华》第一页武定时期的卜辞为材料分析了每个字究竟是用为本义、引申义还是假借义,统计出的23个字中,假借字为17个,占74%,结论是所有的甲骨卜辞中假借字“大体上都是这个比例”②。李孝定先生以《甲骨文字集释》所收甲骨文为基础,选取其中确知了形音义的1225个字,分析得出其中有129个假借字,比例为10.53%,他认为:“甲骨文里有了不少假借字,虽然形体只有一个,但本义和借义截然不同,自然应当两个不同的文字看待。”③李玉洁先生以《殷契粹编》的全部20856个字为材料,统计得出其中假借字出现了12701次,占总字数的61%。邹晓丽、李彤、冯丽萍《甲骨文字学述要》以徐中舒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所收的2703个字为对象,统计出假借字540个,认为不少于46.5%。郑振峰先生对《甲骨文合集》进行筛选考察,在1481个字中确定假借字1229个,比例为83%。陈年福《甲骨文词义研究》中的观点是将本无其字的看做假借字,和本有其字的通假字区别开来,并分析认为甲骨文中有80个假借字。这些结论各不相同,主要原因既有材料选取的不同,又有各家对假借概念的界定不一致。假借字在甲骨文中字频较高这一点,从各家的结论中都可见一斑。然而假借字究竟该如何界定,其内部怎样构成如何分类,这些因素使得甲骨文字中假借字的比例和分布究竟如何这一问题不只停留在字频统计这个层面。
二、假借的界定
许慎对假借的定义阐述的较为简单:“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只包括“本无其字”的。后世学者对假借的定义莫衷一是,争论的焦点在于引申应不应该算在假借之内,还在“假借”和“通假”这两个术语上有颇多争论。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假借有本无其字和本有其字两类,本无其字者谓之假借,本有其字者谓之通假。
三、甲骨文假借字的分类
对甲骨文中的假借字,学者多从三个层面进行分类。一是假借字的意义类别,普遍的看法是分为专名假借和一般词汇的假借两种,其中又以专名假借的数量更多。甲骨文中的专名主要包括人名(贞人名、妇名、子名、侯伯名、人牲名、先王名、先臣名等)、地理名(地名、水名、城邑名、星名等)、方国名、祭名。除了专名假借字之外,其他词汇则是一般词汇。相对于专名来说,一般词汇处于核心的地位,更能反映一种语言的面貌。甲骨文的一般词汇中,假借字的比例相对较少,有学者统计得出比例约为10%,④且基本集中在虚词、干支、数量、方位等一些表示抽象意义的词中。由于抽象的词义很难用象形、指事和会意等方法来表达,故只好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从文字学角度来看,专名假借大部分是临时性的假借,随着专名的发展变化,这些假借关系可能也会发展变化,甚至逐渐消失中断。比如“乙酉卜,内贞,子商基方?三月”(《甲骨文合集》06570)中“卜”和“商”假借为人名,“乙巳王卜,贞,田木,往来无灾?王占曰:吉。”(《甲骨文合集》37364)中的“木”假借为地名,“癸未王卜,贞,旬无祸……征人方?”(《甲骨文合集》36502)中的“人”假借为方国名,这些假借关系随着所代表的词义在语言中的消失而中断。而一般词汇由于长期的.使用,其中的假借字也逐渐固定下来,成为汉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旧”本义是鸟名,假借为新旧的“旧”;“在”本义是“象草木初生”,假借为介词“在”;“巳”本义是幼儿形,假借为表干支的“巳”等。这些字由于使用的频率较高,假借关系较为稳定,有些假借义甚至取代了本义的地位成为其字的唯一意义。
第二个层面是假借字本义和假借义的使用情况。这一层面也基本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即有本义,也有假借义的假借字,同一个字既有本义或引申义的用法,又作为假借字使用。郑振峰先生统计得出这类假借字占总字数的18%。⑤如“目”字,“贞王其疾目,贞王弗疾目”(《甲骨文合集》456)。用本义眼睛,“甲子卜,翌日乙王其田目无灾”(《甲骨文合集》33367),假借为地名。又“自”字“有疾自,隹有蚩”(《甲骨文合集》11506),用本义鼻子。“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牢”(《甲骨文合集》00300),借为介词“自”。第二种是卜辞中不记录本词,只有假借用法的字。郑振峰先生认为这类假借字比较多,占总字数的65%。⑥这类字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字形取象较为明确,但卜辞中没有用本义的例子出现,比如像“橐”形的“东”字,卜辞中只有表示方位的假借义,其他几个方位词也是同样。还有像兵器形的“我”字,卜辞中只有假借义出现。另一种是取象不明的,比如“帝”、“光”等字,构形取象不可考,卜辞中使用的是假借义。 第三个层面是本有无其字。本无其字就是许说中所谓“依声托事”,这类字在卜辞中比较多。本有其字指的是书写时由于习惯或其他原因不使用本字,而使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替代的字。
四、甲骨文假借字繁荣原因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系统,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在没有文字之前,语言的表现形式就是听觉上的,文字出现之后才有了视觉上的表现形式。文字作为语言的视觉记录,其产生和发展之中受语言的制约。当句子不能依靠象形字完整记录下来时,迫于日常使用的需要,字符表音成了先民的一种选择。人们把表意的字符用在音同或音近的字的位置上替代那个字来记音,来达成听觉上的沟通。象形、指事、会意等记录具体可见的事物或意义的造字方式相对更早出现,有形可像的事物最先转化成为文字符号,然而无形可像的抽象实词,专有名词和虚词却难以用这种方式创造。所以借用象形字这样形音具备的符号作为表音符号,才产生了假借字。在跟图画有明显界限的象形字产生的初期,假借字便产生了。裘锡圭先生说:“跟图画有明确界限的表意字的开始出现和假借方法的开始应用这两件事,在时间上不会相距很久,很可能基本上是同时发生的。”⑦在这个阶段,象形字量很少,然而随着象形字的增加,假借字的数量也在增加,运用频率提高,逐渐有了约定俗成的原则,假借字走向了成熟。甲骨文时代的假借字就已经发展到了这个阶段,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律,比如本义武器的“我”已经固定为第一人称代词的假借义,方位字、干支字等也都固定下来了。
五、甲骨文假借字的作用
1.促进新字的创造。假借字借形记词,对汉字字数的增加有制约作用,但又增加了被借字的负担,使得同形异义字、同形异音字增多,降低了字符的区别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新字的创造。为了避免本子和借字混淆,“依声托事”向“以形别义”转变,产生了大批形声字。
2.解决了字少词多的矛盾,弥补了表意文字系统的不足。甲骨卜辞记录的是以当时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语言,而记录这一语言所使用的文字符号是以“据义构形”的原则创造的。这种表义文字无法完整地把语言中的句子按照语法顺序逐一记录下来。假借字的大量出现,解决了表意汉字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完善了汉字记录汉语的功能。
3.促进汉字语音系统的形成。表意和表音是文字记录语言的两种最根本的方式。形声字出现之前,甲骨文字基本可以分为两类。象形、指事、会意为一类,通过具体的符号标示事物的关键特征或者以意相合,它们是汉字的构形表意造字法。而假借的性质则不相同,它通过借形表音的方式记录语词,是汉字的借形表词发。假借字的出现将表音的方法带入了汉字系统,更促成了形声字这一重要构字方式的兴盛。
4.对汉字字义的变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假借是借形记音,当一个字形被借用之后,往往对这个字本义的发展变化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比如一个字被借用以后,不再表示本义,字形反而成为借义的专用,像借为副词词义流传而本义的“腋下”之义反而丧失后的“亦”字就是这样的例子。
六、甲骨文假借字衰落方式
假借字在甲骨文时代发展到巅峰,后来逐步被形声字取代,新造汉字也很少或者不再使用假借的方式产生。假借字保留下来的,基本都是一些虚词,成为一种汉字发展阶段性的产物。假借字衰落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所记专名或一般词汇的消失或变迁而中断了假借关系,另一种是通过一定的方式演变为形声字。第二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添加表义偏旁表示本义。比如甲骨文中“州”的本义是水中的陆地,秦汉以后被借表示地方行政单位之后,假借字“州”加了义符“水”表示水中陆地的本义,类似的还有“其”和“箕”、“它”和“蛇”等;添加表义偏旁表示借义。比如“才”本义是草木初生,借用表示“在”义,后加表义偏旁“土”变味了形声字,而假借义的“才”逐渐废止,类似的还有“隹”和“唯”,“象”和“像”等;不用原有假借字字形,另取声符和义符造形声字表示本义。比如“而”本义胡须下垂,假借为虚词后另造了新的形声字“须”表示本义。
七、由假借字看甲骨文字的性质
对于甲骨文字的性质,各家有不同的看法。陈梦家先生《殷虚卜辞综述》中将对甲骨文字的分析放在整个文字发展的框架中,从甲骨文字本身看文字的发展史。他认为:“形声字的构式、形符与声符居于同等的地位,所以不能成形声为声符文字。我们可以说象形、象意是象形文字,称之为图画文字是不妥当的。”⑧他认为假借字必须是文字的基本类型之一,是文字与语言联系的重要环节。象形、假借和形声是在以象形为构造原则下逐渐产生的三种基本类型,是甲骨文的基本类型。“由于汉语的特点,汉字乃以象形开始,而在发展成形声以后仍未完全失去其象形的本质”⑨,“若把今天的汉字和甲骨文作比较,尽管已经过了三千年的演变,然而基本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汉字在武丁时代已经大致定型了,……武丁以后三千多年,汉文字在上述的基础上向前发展,只有数变而无质变”⑩。
刘又辛先生把汉字的发展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图画文字阶段,商代以前的文字应该属于这个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以表形文字为基础、以表音文字为主体的表音文字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以形声字为主体,还保留了一些表形字和表音字的形音文字阶段,从秦汉到现代的汉字都属于这个阶段。”?辊?辑?讹他认为甲骨文字的本质特点是以表形字为基础,以假借字(表音字)为主流,而又有一部分形声字为新生文字的表音文字体系。
姚孝遂先生明确指出,文字的发展阶段和文字符号的构形原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文字的发展阶段,是就文字符号的功能和作用所达到的程度来说的;文字的构形原则,是就文字符号的来源说的。如果从甲骨文字的形体来源来说,它可以被称为象形文字,但是“就甲骨文字的整体系统来说,就它的发展阶段来说,就它的根本功能和作用来说,它的每一个符号都有固定的读音,完全是属于表音文字的体系,已经发展到了表音文字的阶段……把它说成是表意文字是错误的”?辊?輰?讹。 李圃先生《甲骨文文字学》一书着眼于描写甲骨文字的本体系统,侧重对甲骨文字的结构成分即字素的阐释和分析。他认为,首先,从形体上来看,甲骨文字属于块体文字,有很强的图画性,与现行的一些文字有别;其次,甲骨文字有其独特的结构特点字素,这些字素形音义相统一,呈现多层次的立体结构,与印欧文字很不相同;最后,从甲骨文字的表词功能和造字方式来看,其形体对字的本义有导向性,即字形直接显示字义的全部或部分,而且多为单音语素构成的单音词,基本上一个字记录一个语素。因此它不属于音素文字,而是一种语素文字。李先生认为,甲骨文字属于表意体系的语素文字。
我们认为,假借字在甲骨文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是商代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假借字在汉字体系的形成过程中至关重要,其与形声字一起完善了汉字的记录语言的功能。但是这一点不能改变甲骨文是表意文字体系的性质。虽然甲骨文中假借字数量多,频率高,但这并不是判断文字性质的标准。因为,甲骨文假借字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专名假借,并不是语言系统中核心的部分,而是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而一般词汇中,假借字的比例就没有那么高了。其次,甲骨文中除了假借之外也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造字法形成的文字,他们所构造的汉字是构形符号。即使假借字本身,无论是专名假借字还是一般词汇的假借字,仍是通过借形的方式来记录语言,而所借的字形仍以象形、指事、会意等表意性字符为基础,即假借字的物质基础仍是表意的。最后,我们不能将甲骨文字与汉字发展的其他阶段割裂开来。在汉字的整个发展史中,表意性始终是其最突出的不同于其他语言的特点。因此我们认为,甲骨文是一种表意文字,不是表音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