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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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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论文参考文献

这属于比较文学的论文吧?我曾经写过几篇,供参考。比较文学论文写主题学的比较研究会比较容易些。一、契诃夫《苦恼》和鲁迅的《祝福》两个作者生活的年代都可算是动荡年代,这两部作品都是描述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他们的苦恼都是无人可诉说。由此可以延伸到当时的社会、文化。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和曹雪芹的《红楼梦》这两个作者没有什么可比性,但是这两部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与爱情这一主题也是有一些东西可以写的。三、段成式《酉阳杂徂》中叶限的故事和安徒生童话里的灰姑娘的故事这二者同属一个母题,就是穷人家的女孩、水晶鞋和王子。不同国家能出现同一母题,这个也是一个研究方向。四、巴尔扎克和莫泊桑两人都是以现实主义小说著称。因为接触了社会的阴暗面,所以其作品深刻的反映了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两人的生活背景不同,巴尔扎克家境一般,父亲是靠倒卖军火而发了横财,买了一个爵位,巴尔扎克对其不齿,自己靠写作挣钱,它的作品都是通过经济学角度来反映19世纪社会的阴暗、人性的恶劣。而莫泊桑出身于没落的贵族,母亲、舅舅都具有身后的文学修养,所以他的作品反应的层面不如巴尔扎克深远,而是从生活的角度反映人性。参考文献:北师大版的《比较文学概论》 陈敦、刘象愚著乐黛云主编 《中西比较文学教程》 高教出版社朱维之主编 《中外比较文学》 南开大学出版社乐黛云等著 《比较文学原理新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人文学院田洪敏老师在A&HCI期刊《俄罗斯文学》(Русск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 Russian Literature/ Russkaia Literatura)2020年第2期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独立署名单位,题目是《契诃夫的另一种文学性研究——基于社会史视角》(BehindtheCounter:《OtherLiterature》byAntonChekhovintheContextofSocialHistory ./За прилавком :《Другая литературность 》А.П.Чехова в контексте социальной истории )。《俄罗斯文学》(季刊)创刊于1958年,俄罗斯科学院彼得堡分院负责发行,属于文学历史研究;《俄罗斯文学》是俄语文学研究权威学术刊物,为A&HCI收录,在世界俄语文学研究中保持恒久和严肃的学术地位;期刊影响范围远涉俄罗斯国内外,为世界各高校、图书馆和研究机构收藏和研究。《俄罗斯文学》期刊当下重要任务之一是研究“科学的文学观念”——新阐释,新观点和新成果。特别关注文学与历史关系的再研究,作家传记和文本阐释的新路径,档案史料的发掘等。我国学者曾在该期刊发表书评、会议综述以及译介等论文,田洪敏的《安东·契诃夫另一种文学性研究》是该期刊近年来首次发表中国学者的立论性质长篇论文,论文不仅是契诃夫研究的补充拓展成果,同时也是对1860-1910俄国历史进程研究的有效文章,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论文主体将1880年代契诃夫开始职业写作的十年作为基本档案史料来源,绕过21世纪以来的后现代主义批评视野,回归文学和历史的本体论意识,在科学史料的基础上讨论契诃夫的文学性问题。论文内部逻辑基于百年来契诃夫研究的学术史展开:1 契诃夫的艺术观念;2 契诃夫的宗教观念;3 契诃夫的社会观念。具体来讲,契诃夫是一个自然主义的作家还是现代主义倾向的作家,是一个宗教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作家,契诃夫在世界文学进程的研究新方法等。而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必须面对的是1861年俄国改革之后至1880年代的历史进程——即俄国地主贵族退却,农民阶层进入历史进程,城市化进程加剧;新阶层形成并且起到主导作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深受契诃夫传记研究者青睐的用以佐证契诃夫“不幸童年”的史料,比如教堂唱诗班,比如父亲经营的以卖外国进口咖啡等物什的小铺子等都应该重新放诸社会史中进行考察。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考察1861改革之后俄国教育风气的转向。农奴出身的父亲对于贵族的羡慕不仅仅是富有,同时因为他们“认字”,可以读书。正是进阶为商人的父亲的坚持,契诃夫在南部港口城市塔甘罗格故乡接受了希腊教育。契诃夫在个体生活和写作中秉持的“平等观念”也是在少年时代已经形成,考入莫斯科大学医学院并且真正行医的经历,导致契诃夫对于自然科学和哲学世界的敏感度居于同时代人前列。同时必须注意到,文学批评在1861年改革之后渐趋职业化,较之19世纪上半叶从事文学批评的人多数是作家的朋友或者是“敌人”,1861年代之后文学批评更加持证,而契诃夫在1880年代开始职业写作的时候就尽可能将自己的作品诉诸所有文学期刊,这也可以解释契诃夫文学批评相对其他作家给后来研究者留下更多的研究空间和史料档案。上述史料的发掘和研究方法都在近年来得到重视。至于契诃夫的市民社会观念(Secular Society)也有更多研究。契诃夫一生经历罗曼王朝最后三代君主,特别是1880-1890年是俄国历史上少有的十年稳定期:没有对外战争,国内经济发展良好,是俄国历史上第一次最大范围打破阶层藩篱的时期,缙绅阶层受到挑战;此间,包括契诃夫的行医实践;1894-1897年期间建立地方委员会;个人出资改造乡村教育;参加1897年全俄人口普查;为饥馑的人和患有霍乱的人募捐。在此背景之下可以思索契诃夫作品中的经济生活描写,虽然这一点历来被研究者所忽略,事实上,俄国商业生活的描写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已经出现,虽然其背景不同;1861年改革之后,从事脑力劳动的群体显著增加,1863-1913年俄国人口增加了1,3倍。公务人员,律师,医生和工程师,自由职业者,大学生数量明显增加,国家剧院、出版和工业等新行业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同一时期神职人员却很难觅得工作。如果研究契诃夫的小说人物会发现上述新兴阶层无一例外成为契诃夫写作的主人公,进一步来讲1861年之后俄国经济生活的变化甚至影响到了契诃夫的文学观念。至1889年书写来自“环境的人”(человек из среды или обыватель )最终成为契诃夫的艺术原则,至于所有的俄国文学主人公都必须“破坏”现实生活规则才能赢得读者的观念受到契诃夫质疑和摒弃,而这一点也是后来学界对契诃夫作品研究的难点和争议之一。考察19世纪俄罗斯文学的宗教性质必须带有附加条件,如果不研究托尔斯泰个体精神转变便不能考察其作品的宗教性;而屠格涅夫作为叔本华主义者从本质上是无神论者,所以如果讨论契诃夫文学的宗教意识必须结合1880年代之后欧洲哲学、物理学的新发现以及人文学科渴望科学性的愿望带给契诃夫的重要影响,特别是德国新康德主义者威廉·温德尔班关于历史学科的科学性新论同样也影响了契诃夫关于“永恒文学”的思考。论文是写作者在2016年之后将“斯拉夫研究”作为整体性研究的成果和思考之一,论文写作起源于2016年,至2019年在德国洪堡大学斯拉夫学院访学时期最终完成并发表,尚有很多学术问题值得进一步深究。论文受到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文学科资助。РЛ_2_2020俄罗斯文学2020年第2期(1).pdf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00234 Copyright © 2014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05052062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50号

契科夫短篇小说研究论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契科夫短篇小说读后感(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了一周契科夫的短篇小说,有很大的感触。

以前在考试中,常常会遇到契科夫的小说作为阅读,每当那时,总会很开心,相对那些抒情文的分析,契科夫带有浓重批判色彩的小说,要容易得多。但往往做到题目,错误却会一个接着一个。契科夫的小说,有太多的伏笔,在考试的紧张气氛中,根本是来不及去细想,体会的。往往是很简短的一句话,也透露出一个个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记得在书中导读部分曾介绍道,被誉为“英国契科夫”的卡特琳曼斯菲尔德在给丈夫的一封信中说:“我愿意将莫泊桑的全部作品换取契科夫的一个短篇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契科夫的小说有多么经典。

契科夫的每篇文章,都能从最平常的现象中揭示生活的本质,揭示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

正如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无论是作为一个作家,还是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契科夫的成长和发展道路都是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他的作品的社会艺术价值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看一篇契科夫的小说花不了多少时间,却一定会带给你久久的震撼。

《变色龙》是契诃夫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很短的篇幅,却活灵活现地描写了一个俄—国沙皇时期的小警官奥丘梅洛夫,在处理一起狗咬人的事件时,前后五次因为对狗的主人的不同猜测而不断地发生变化,活脱脱地刻画了一个权势奴才的形象。作者不动声色、不加议论的描写,通过人物的自我表演,自我暴露,在前后矛盾丑态百出中,进行了淋漓尽致地讽刺和严峻无情的鞭笞。

《套中人》也是契诃夫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作品的主人公别里科夫是一个中学教员,但却是一个落后、保守、维护一切旧制度的守旧派典型人物。小说描写了别里科夫性情孤僻,胆小怕事,甚至晴天也要带上雨伞,套上雨鞋,把头缩进大衣的领子里,极力想用一层坚硬的壳把自己包裹起来,拒绝与外界接触,拒绝接受新生事物。最后悲惨地躺在棺材里才找到自己理想的归宿。套中人是俄罗斯19世纪末大革命来临前某些知识分子思想状况和精神面貌的真实写照,作者通过批判现实主义的笔触,写出了“套中人”的可悲而又不值得同情的下常

欧·亨利的全部小说创作,一言以蔽之,它的体现了作家对健康人性与健康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并有着鲜明而真实的时代印记。

它歌颂着小人物在生存中美好善良、相濡以沫的淳朴风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它揭露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寡廉鲜耻的卑劣本质,虽然表面上轻松乃至调侃;它怒斥着社会的丑恶黑暗却以“鬼脸”戏谑;它赞美着草原牧场上健美彪悍的生命体现,又暗中不无“逝者如斯”的调叹。

如果我说,读书是比谈恋爱还重要的一件事,相信很多人都会嗤之以鼻,不相信,也绝不会附和。这我很清楚,毕竟现在是知识爆炸的时代,想要什么方面的东西,手指在键盘上来回一敲,按一回车,就会出来几百上千条信息供你使用。网络时代最大的方便就是提供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分享的平台,供我们索取信息,使用信息。但是我对这样的东西抱着一种成见式的看法,我觉得无论信息太多,都是别人的看法,都带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任何的东西只有你处身其中,真实感受了,写出来的才能表达自己的情感。那些网上的一条条的信息,都长的太像了。不可能有和你意见完全相同的看法存在。因为你是你,他们是他们。生活中连交集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共鸣的想法。自己的想法是什么,需要你自己去不断探索,从阅读中找到自己的真实想法。契诃夫作为世界级短篇小说巨匠,其作品至今仍然有其巨大意义。这种意义绝不仅仅是对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那么简单,如果真是那样,完全可以将这套书束之高阁,放到醒目的书柜陈列室里,供人崇拜了。是的,它完全不具备这样一种性质,就因为他是契诃夫,不是别的任何一个人。最早接触到这位俄国作家的作品,可能是来自于语文课本上。那贫苦的万卡,乡间少年,伏在桌上给远在乡下的爷爷写信,写那封无论如何都收不到的乡下爷爷收的信。感动我的地方不在于结尾这神来一笔,而更多的是万卡信中对乡下时光的美好回忆,是的,每个人一生中都有这样的回忆,连大文豪鲁迅先生都有回忆起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时的幸福,还有萧红小说中的后花园,美的让人向往。当一个人在城市中生活时,最易感受到孤独无助和彷徨。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把钝刀嵌入到肉中,一点一点钻心地痛。你想进入其中,但是总有一种排斥力清醒地告诉你,你不属于其中,再挣扎也没有用。绝望地生活,直到最后沉沦。就是这样一篇短短的小说,吸引了我,但当时限于环境,我无法找到更多的契诃夫的作品来看,我也无法理解那作品背后所包含的孤独的感受。今天我理解了,不是突然想通了,而是因为我成为了另一个万卡,一个时刻想念故乡却又无法回去的“打工族”。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么样,是像祥子一样沉沦,什么都无所谓,还是像万卡一样,在梦里回到了爷爷的身边。在大学期间,我有幸能借到契诃夫的小说集,但当时的我却无暇细读,细品,只能说是蜻蜓点水式的过了一遍,没有太多的印象,也没有太多的感触,因为那时的我处于迷茫状态。后来也曾买了两本选集,闲暇时就翻看一下。但是我一直在想着能有自己的一套契诃夫,因为他驾驭文字的独特魅力,因为翻译家汝龙的字字珠玑式的翻译,将一切的契诃夫译本统统打败了。中国自五四运动以来,开始大量引起西方图书,尤其是对于俄国书籍更是掀起一股狂潮,可以说是情有独钟吧。当代翻译家虽然也有好作品,但我却执拗地认为,那些只是在没有老翻译家作品时的一种缓冲地带,是一种让人无奈的选择。就像你拿到的西游记不是吴承恩的作品一样的.感受。这种感受是先入为主的,而中国老翻译家们承担的就是世界文化的桥梁,有了他们这些神一样的存在,才能让我们在这个多元多样的时代里有个唯一的选择。契诃夫是世界的契诃夫,也是我一个人的契诃夫。当看到这套书终于到我手中时,心中的激动真是无以言表。深绿色的封皮,简单的设计,却往往更能打动我。千秋万岁功,也只有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在做这样的公益事业了。它们将沉甸甸的作品交到我们手中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是请放心阅读的轻快,是一种承载历史直面人生的沉重的体验。相对来说,我更喜欢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外文图书和国文图书,更喜欢去与那些老翻译家们交流,交谈。从他们的作品中去揣测更深更广的东西和内容。现在有好多人习惯于用电子书阅读,但我更倾向于读纸书,电子书给人的感觉始终是慢慢的商业化气息的充斥,尽管我有时也读电子书,用我的手机,但是我更不会放下的是纸书,真正的图书阅读的快感。电子书阅读给人的感觉是娱乐式的,看过了就过了,印象不深刻,而纸书是一种你面对作品的阅读方式,他的描写,他的某句刻意的用语,更能让你体会,让我感动。将读书与恋爱相比虽然显得不伦不类,但是我觉得读书依然要更重要,因为从书中你得到的是更为宽广的人生体验,是生命中那些不曾有过的经历,别人写出了这样的经历,那你就体验到了这样的生活。而其他的一切,包括你自己的生活,则是一种局限性的感受。这种感受虽然亲切,但更让人感到压抑,或者天天上班下班,沿着平常人的轨迹走完一生的直线,没有惊心动魄,也没有海阔天空。或者回到柴米油盐的日常小日子,平平淡淡,如白开水一样的一生,自己想想也觉得了无生趣。生活需要点缀,需要回忆,需要重温,而图书就是你穿越时空、回到过去的月光宝盒,将你引入一个变幻的世界,一个乡下少年的世界。这世界虽然简单,但有多少次,你曾经在梦里回到了这个世界中。契诃夫的小说以中短篇居多,这样的一些作品能成就这样一个巨匠,可见无论什么东西,只要自己喜欢并坚持到底,就一定会有希望,就一定会充满了梦想。

第一次接触到的契诃夫作品是小学五年级语文教材中的《万卡》,记得授课老师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故事来讲解,并没有向当时的社会环境方面做延伸,讲到结尾时,老师留了一个问题让我们思考:万卡的爷爷能否收到这封信呢?停留在记忆中的想法是否定的(现在也是);到了中学时期,陆续地接触到了作者的其他类作品,如《变色龙》、《胖子与瘦子》、《装在套子里的人》,开始被作者充满巧妙讽刺的作品风格所吸引,作者笔下所描述的,似乎是一个混乱无比的世界,里面充满言行举止分外奇怪的人,这群人往往是麻木的,但在特定场合又会展现出无与伦比的活力,令人不解。

系统性地读完作者小说全集后,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社会很多阶层都不幸福!从农民(农奴)、乡绅、小市民到社会中层权贵,各有各的苦,当然,安于现状、无所追求的人除外。等级森严的阶层划分,扭曲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和社交关系,就像胖子和瘦子两位同学相遇的场景,低人一等的自我认知是基于职位的品衔;小职员的死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不同于现在被明码标价的社会,作者笔下是一个每个人都被画好活动圈子的社会,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无心之举所引发的担忧和焦虑被无限放大,足见跨阶层所引发的恐惧是多么大;一条狗的命运,在变色龙一样的警官口中往复变幻,仿佛是个笑话;前往第六病室结交有趣灵魂的医师,却因这种打破固有阶层隔阂的大胆尝试而被人误解,这样一个曾经安于现状准时喝茶、看书、喝啤酒的人被四周的庸俗和虚伪压得喘不过气,阶层的枷锁牢牢地拷着每个人,个体觉醒后的挣扎只是徒劳;知识分子们在得知假面百万富翁身份前后的态度转变,岂止媚俗二字?列车长向媒婆求婚的一幕,简直是给了那些赞美爱情的人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暗示着阶层身份认同感高于其他一切;幻想彩票中奖引发一对夫妻产生的现实落差令人啼笑皆非;《农民》中所刻画的底层人们,默默忍受着压榨,悲惨的阶层命运令人唏嘘;《跳来跳去的女人》中的主人翁是包法利夫人这一经典形象的缩影,即梦幻般的绝对绝对情感在赤裸裸的现实面前无所依附;《未婚夫和爸爸》精彩对话的背后是苟且偷安风气的盛行,《姚内奇》中的主人翁在表白失败后一步步地走向自我麻醉,伴随他左右的只剩下空虚;《窝囊》中的女家教面临雇主的百般刁难和克扣,基于更不堪的经历,在意外转折之前依旧选择妥协,虽以“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个强者可真容易啊!”来结尾,但语气中的无奈一览无遗;《相识的男人》则是对虚荣至上这一行为进行批判,即虚荣只是暂时的,失去虚荣依赖的基础,什么都不会剩下;复活节值班的九品文官小人物,发牢骚的最终结果就是自己注定无法摆脱当前可怜无望的现状;《新娘》中的娜佳,正如巴金笔下的觉醒女性觉英,在远方亲戚的帮助下逃离家长制的家庭环境,在新的环境中自由呼吸;《演说家》中的扎波伊金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无耻功力发挥到了极致;《预谋犯》中的丹尼斯在法庭上的可笑言论是对社会改良主义的极大讽刺;催眠表演会上的交易,是金钱至上的充分表现······

某种程度上来讲,在鲁迅的部分作品中可以看到契诃夫的影子,两人笔下是不同国度的悲剧人物,且都以冷峻的态度进行批判,但不同的是,鲁迅的作品中始终弥漫着淡淡的悲哀和绝望,而契诃夫的作品,则是以幽默式讽刺的方式来塑造角色,这也是其作品引人入胜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契诃夫在作品中对背景环境的描写篇幅虽短,但文笔优美,且与人物的心理活动契合得当,所以短短的一篇小说可谓“五脏俱全”!

个人感觉契诃夫作品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让人重新认识短篇小说!

如果只看早期作品,大概会得出契诃夫也就个谐星,会讽刺,很机灵。

从《猎手》开始,虽然绿草艳阳依旧,先验的哀伤,不安定的挣扎以及宿命的隐忧逐渐展现。主人公或清楚或不清楚自身目的和定位,但都自己走出条路来,不论是事先预料到的或正在经历的厌恶、痛苦还是对偶得的幸福新鲜感的惊喜都是顺其自然,理所当然的,但这明摆着的现实别具忧郁气质,触及灵魂边界。但哀而不伤。

然后是更明显更深沉的痛苦,以《苦恼》、《万卡》为代表,尤记得小学课本上《万卡》这篇,该作品表现的痛苦本就远超超小学生承受范围,老师还煞有介事的逼问“同学们,你们说爷爷究竟收没收到万卡的信?”绝对是残忍的教育。

间或出现的爱情小品真让人眼前一亮,其中《玩笑》最为动人,纯粹,喜悦,如此忧伤,又如此明丽,真是“抒情诗一样美丽”。此外《薇罗奇卡》、《别人的不幸》、《带阁楼的房子》中刻画的女性形象十分出色,犹豫不决的、聪慧的、煎熬着的都透出执着与智慧的美德,有着独有的忧伤,浪漫堪称隽永。

契诃夫小说中的现代性很值得研究。《灯火》、《第六病室》等作品明显的有对荒诞之感、不可知的描写,契诃夫的荒诞有觉醒前的朦胧,其成因也与后现代小说中不同,但对这种感觉困境的刻画确实是明晰且意味深长的,景物、叙述方式的选取使困惑有距离感、纵深感,更显忧郁与难解。非常喜欢《第六病室》,十分精妙,医生安德烈与精神病人伊万的几段对话考究蕴含形而上的智慧,又表达得如此诚恳。安德烈的身份转换也是意料之中但很难受。

伍尔夫说契诃夫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写灵魂,确实是这样的,契诃夫的灵魂更亲切带甜蜜的忧伤。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契诃夫的舞台,有这个时代一切的痛和期待。今日我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1

此文是经典的契科夫风格,讽刺。讽刺主人公和他身边的人,充满时代性,平民式的幽默下隐藏着对现实的不满和犀利的抨击。也同样令人读了爱不释手并内心自省。

小说的主人公“我”有着鲜明的个性。对于所见的一切都有自己明确的看法,譬如认为自己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认为姑娘,爱情是愚蠢的。可是看看现实呢?“脾气暴躁”是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可“我”的坏脾气却是一次也未向外人显露过,甚至直到最后莫名其妙同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结婚还不发作,不可理喻。这说明“我”在生活中缺乏反抗精神,“我”本身或许以为自己并不缺乏,因为脾气暴躁。可殊不知将所有的坏脾气统统藏于心中才是最大的怯懦。可同时骂“我”又是高傲的,从他对于自己的评价“我”是一个严肃的人,到他的职业——哲学,财政学,还有他那个令人忍俊不禁的论文题,无不如此。这些有的本是优点,可他却硬要把自身的精神强加于人。譬如在日食时,“我”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其实他想说的是应该。于是便给每个人安排了任务,却不知道理论科学对于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吸引力的。从此看出,他对于人性没有足够的了解,只知道以自己的意志为基准。他对于姑娘和爱情的厌恶同样反映了这一点。

接着,便说到了文中一个着重表现的团体— 女人。文中的女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愚蠢、缺乏修养、不自重和脑中只有那无聊到不能被称为爱情的爱情。瓦连卡或是玛宪卡,娜坚卡,是花花绿绿的女人中的典型代表。她自以为是,硬式觉得“我”喜欢她,在约会时极其程式化。还有一点就是不能理解他人,在“我”想趁着日食抓紧工作时,她竟说:“你看看我!”真是莫大的讽刺。这应当是契科夫对于这种层次女性传统道德的缺失不满到极点的体现。

说到这里,再评价一下文中的一些小手法。走过卡烈林家“我”看见一条大狗,使“我”想起了狗税。文中这些小小的幽默都使文章增色不少。

文章中的“我”和女人们站在了两个极端,“我”不近人情,女人们则毫无头脑。作者此文是希望“我”这样的人可以对人性多点理解,而女人们则可以增加自己的修养。总而言之,读契科夫先生的小说,能饭后消遣,更能获益匪浅。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2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契诃夫短篇小说精选》》,这是一本给予人深思的书。

这本书里一共有三十六篇短篇小说,每一篇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

在这么多短篇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凡卡》和《变色龙》。

《凡卡》主要讲了一个叫凡卡的孩子,才九岁就失去了父母,在爷爷那儿生活。但后来却被关到铁匠铺里当学徒。在那里经常受着老板非人的折磨和虐待,可怜的凡卡拼命为老板做事,干活,得到的却是无情的挨打,每天晚上为老板的孩子摇摇篮,睡在过道里,这种生活对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太残酷了!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我从这本书得到了许多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3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4

在《胖子和瘦子》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幅画面,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家人在火车站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就如文中“两位朋友相互亲吻了三次,四目相对,眼泪汪汪。”那样,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另一幅画面与前一福就大相经庭了:当胖子说到自己位高权重是,这使刚当上科长的瘦子大吃一惊,瘦子对胖子持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哈巴狗”的丑态不仅在瘦子身上有所体现,在他那年仅15岁的儿子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这里的气氛无疑是紧张的,拘泥的,让人感到沉闷。

通过这两段鲜明的对比,绘制出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可是时光流逝,为什阿谀奉承的风气在这个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为什么社会的发展冲不走这恶俗的风气?

可能是:金钱和权力在人们的心中占据着太重太重的位置了,在某些人的眼中,权贵比亲情,比个人尊严更重要。这才有那些为了财产分配,不顾奄奄一息的老人却吵着打官司的子女们;才会有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毅然把尊严和正义都踩在脚下,去对上司毕恭毕敬,卑躬屈膝的职员们。读后感·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总结的太精辟了,仅仅七个字便点出了金钱的重要性和它独特的魅力。

用钱买车买房,甚至买命,人们对金钱的欲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愈演愈烈,似乎大家被“有钱者,得天下”所洗脑了,而想到达到这种境界,阿谀奉承无疑是一出“方便实用”的“上乘之计”了。

其实,人们心中的嫉妒心理是更大的杀手,它能蒙蔽你的双眼,让你失去理智,从此使你误入歧途,走上一条不归路。因嫉妒而跟风阿谀奉承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永保青春的“杀手锏”嫉妒是绚丽魔法,吸引着很多面临抉择的人,载动着百年阿谀奉承的社会现象。

《胖子和瘦子》是讽刺小说的代表,同时也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从前和现在官场的腐败。但从我们了开始,要做“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正人君子。要对趋炎附势说“不”,因为: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金钱和权力不是万能的!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5

契诃夫戴着金丝眼镜,像个严肃的教授。在我读他的小说之前,研究了一番作者像,于是有这样的感觉。在我心目中,契诃夫是不会笑的。因为我实在想像不出他笑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这是个在讲坛上口若悬河、而一旦下课后就沉默寡言的执教者。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并没有听过他的课,却经常把他的小说视为遗存下来的无声的讲义。

作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导师型的,另一种是工匠型的。契诃夫毫无疑问属于前者。他引导人关注自身的命运。他自己也是这么做的:把周围的人——譬如19世纪俄罗斯的知识分子,作为解剖的标本。

这肯定跟他本人是学医出身有关。他甚至在莫斯科附近某小镇医院当过一年医生。后来才改行写小说的。他拿着笔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当做手术刀——外科大夫的职业习惯,不时流露在他的小说里。就我的阅读记忆而言:所有的小说家中,契诃夫的文笔是最犀利的。

这使我联想到中国的鲁迅。鲁迅也是学医的,并且同样将兴趣由人的生理转向人的心理。鲁迅甚至更直接一点:索性用投枪与匕首,来代替手术刀式的操作 。

契诃夫的含蓄,体现在漫画的氛围里。讽刺的锋芒,被诙谐的外套包裹着。他倾诉了19世纪俄罗斯人的仿徨,却把一声呐喊压抑在嗓眼——如同悬在半空的闷雷。他小说里的场景,天空几乎都是铅色的,似乎在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裂变。人们说,那是时代造成的阴影。

这种阴影,不仅在契诃夫的作品里蔓延,最终还扩散到他的肺部。他患了较严重的肺病。为此长期在克里米亚休养。契诃夫,一个医生,一个病人,两者结合在一起了。

作为病人的契诃夫,不断地咳血、呻吟,体会到精神与肉体的双重苦闷。作为医生的契诃夫,则以小说为重病的俄罗斯配制了一剂警示的处方。他的文字间弥漫着药的苦涩。

关于契税论文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因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各刊不尽相同,投稿前作者应注意杂志稿约的有关规定,至少得先看看有关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如何标注的,以了解有关期刊的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以免出错。许多作者投递的稿件书写格式包括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与杂志所要求的不同。

坦率地讲,编辑和审稿专家也是人,工作中多少也有感情因素。如果拿到手中的是一篇书写格式不合要求的文章,别的暂且不论,就书写格式不规范这一条,就足以给编辑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让编辑做出退稿的决定。

就算最后没有被退稿,此类稿件较书写格式规范的稿件被录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其实作者犯的是一个很低级的错误,让编辑很自然地联想到,该作者不太尊重期刊,还有期刊的编辑以及审稿专家。

因此,作者在投稿前一定要注意期刊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其实,并不复杂,只要稍稍留意即可。

写参考书的名称、作者、著作时间等,在论文的最后。

关于毕业论文参考文献,首先,文献类型不同,其著录方式不同;其次尽管不同的文献类型,著录方式不同 ,但基本上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1)参考文献的作者;( 2 )参考文献的名称和文献类型;(3)参考文献的出版信息。第一类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等文献类型的著录方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9].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a (任选) 。第二类是期刊文章,其著录格式如下:[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年,卷(期) :起止页码。期刊文章是使用最多的文献类型,它的著录也包括着作者、文献名称及类型、出版信息三部分内容。第三类是会议论文集,其著录格式如下:[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 .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会计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

引用参考文献是会计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体现论文的学术水平,也是衡量会计毕业论文成功与否的依据之一。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会计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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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契约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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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法定财产制之完善 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无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制度。我国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存有许多不足之处,应进一步予以完善。 1.设立非常财产制。非常财产制是指在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的法定事由时,法院可因夫妻一方的申请,宣告终结夫妻共有关系,实行分别财产制。设立非常财产制,有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故建议在婚姻法中增加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共产制终止:(1)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的;(2)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3)夫妻双方处分共同财产无法达成一致的;(4)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给付家庭生活费用的;(5)有其他重大事由的。” 2.正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过于宽广,且有的不太合理,应重新界定。关于知识产权利益的归属问题。婚前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内取得的利益归一方所有;婚内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内或离婚后取得的利益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关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属问题。夫妻任意一方凡是依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是其个人特有财产。 3.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制。在婚姻法中应增加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和夫妻债务清偿的内容。笔者认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重大共同财产的处分,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否则,一方有权主张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共同财产经夫妻双方协商,可以由夫妻双方或一方管理,行使夫妻共同财产管理权,如遇特殊情形,经他方提出可协议停止其管理权,如协议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特殊情形消除后,经一方申请,法院可撤销原判决,恢复其管理权。 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之完善 现代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了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以保护夫妻的个人财产权。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制而言,指法律规定一方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后所得的某些财产,由夫或妻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承担,并就该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形成的法律制度。笔者认为,应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进一步予以立法完善。 1.扩大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应增补规定以下5类夫妻个人特有财产:(1)婚前个人所有财产产生的孳息。这既符合原物与孳息不可分的民法原理,也符合公平原则;(2)夫妻一方用于从事职业、业余活动所购置的专用财产,但夫妻共同购置且价值较大的除外。这样既对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的外延作出界定,又防止一方用夫妻共同收入购置价值较大的专用生活用品而产生明显不公正;(3)夫妻一方取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伤害赔偿金、补偿金、保险赔偿金、奖品、奖金等财产。此类财产与公民的人身、人格休戚相关,或是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象征性的荣誉财产,将其列入特有财产也是符合国际立法例的;(4)两地分居1年以上的夫妻各自购置、管理、使用的财产。夫妻两地长期分居,其各自购置管理的财产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将之纳入特有财产是比较合理的。 2.建立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管理制。明确个人财产是专属配偶个人所有,原则上由夫妻各自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配偶应尊重对方对特有财产的所有权,禁止夫妻一方擅自处分他方的特有财产,由此给他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予承担赔偿责任。夫妻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清偿,如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负债配偶以个人财产补偿。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付共同债务时,夫妻必须以个人特有财产分担清偿,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夫妻财产约定制之完善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内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制规定得仍不够完善,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并不大。笔者认为,我国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 1.设立财产约定种类。这样,比允许当事人自由契约的任意约定制更规范、简洁、具有操作性。具体而言,可立法列举以下三种模式供当事人予以选择。(1)一般共同制,即夫妻各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夫妻特有财产除外。(2)联合财产制,即夫妻各自的财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可约定由夫妻一方统一管理双方的财产,但夫妻特有财产除外。(3)分别财产制,即夫妻婚前和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由其本人管理,委托夫妻他方代管的,则适用民法中一般代理的规定。 2.明确财产约定的生效时间。立法规定,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既可在婚前进行,也可在婚内进行。除双方在财产约定中明确约定生效时间的外,在婚前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应于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在婚内订立的财产约定,自财产约定订立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对财产约定附加条件或期限,或对财产约定进行变更或撤销,但变更或撤销的形式不得低于财产约定成立时的形式。 3.规范财产约定的公示程序。目前,世界多数国家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示程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证方式,二是登记形式。鉴于公证成本较高,考虑到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状况,采用第二种程序比较合适,即建立财产约定的登记制度,从而规范夫妻财产约定的程序。登记机关将财产约定的登记作为社会公共信息,以合适方式向公众开放。如夫妻财产约定未经登记的,则其中一方与第三人交易时,应就自己的婚姻财产形式告知第三人,否则第三人可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交易行为,且未经登记或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不具有公示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可要求债务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只解答实际问题。

论文摘要: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婚姻作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两性关系,在法律上必将产生一定的身份关系和以此为基础的财产关系。法律必然会设定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即夫妻财产制。所以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并且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夫妻平等,维护共同生活之圆满,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及交易安全,已成为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原则和目的,在夫妻财产关系以及与第三人的财产归属和债务问题,也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划分出来。所以就有必要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在私法领域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我认为《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又是合同,在契约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的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可取的。所以我在此按自己的理解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概念、种类、内容、以及成立要件,作出总结概括与分析。 【关键词】:夫妻约定财产 契约自由 诚实信用 合同财产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概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常见的婚姻问题中即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相伴产生的。但夫妻财产又存在着多种不同类别。我国《婚姻法》则着眼于中国具体实际,本着约定先于法定、夫妻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保护弱者利益、保障夫妻合法的财产权益和维护第三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两种夫妻财产制度。 在生活中被大众认知的就是法定财产,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而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以协议、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其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做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或所做的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而很多人都对夫妻的约定财产制概念很模糊,所以我就结合《婚姻法》阐述一下自己对夫妻约定财产的看法。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就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契约、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在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夫妻约定财产制在我国出现并在立法中予以确立,已逐步体现其客观的必要性和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夫妻以契约约定财产所有关系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因此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婚姻立法仅以除外条款来允许约定财产制存在,而不以具体规定其内容的办法来规定约定财产制,是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夫妻约定财产制适应我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而且尊重公民处理财产问题的自主权利,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1、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发展过程:我国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我国目前的夫妻财产约定制立法是对80年《婚姻法》的发展。在我国第一部《婚姻法》中,即50年《婚姻法》并没有体现出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内容,当时国家并不承认夫妻有财产约定的权利,夫妻财产约定也不符合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国情。到了第二部婚姻法即1980年9月的《婚姻法》诞生,才开始涉及到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修正案是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下,在总结三十年的《婚姻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目前婚姻家庭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修正的。它在继承了原《婚姻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同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这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也是婚姻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不过它只是用“但书”做了规定,具体在该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很显然当时的《婚姻法》只是原则性地赋予了公民夫妻财产约定的权利,但由于太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在实践中带来了很大的麻烦。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对此进行了弥补,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约定方式可以书面形式,如果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口头形式作出,以及如果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无效的情形,解决了当时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2001年4月28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该案对80年《婚姻法》有较大修改,对夫妻财产约定的立法内容也作了较多扩展,从以前的“但书”到独立成第十九条,并具体规定了三款内容。具体解决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约定的主体、约定的时间、约定的标的、约定的内容、约定的形式、约定的对外效力以及自愿、无效、债务清偿等法律问题。2、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我国立法采用了限制式的约定财产制模式,《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的三种类型: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部分共同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于这三种形式,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财产约定。第一、一般共同制是指一般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其权能的实现同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所负担的义务:其一、夫妻各方均有义务如实地将自己拥有的出特有财产外的全部财产纳入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财产,故意减少或漏报财产,以图私利,损害配偶他方的应得利益;其二、夫妻任何一方都应尊重对方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益,并协助对方行使权利和履行财产义务,不得无故拒绝对方处理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合理要求;其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所负债务负平等的清偿责任。这种制度在我国家庭中自古一直沿用至今,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不分彼此,这种财产制度是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的,是传统的中国家庭一直以来都采用的。一般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议确定改采用法律允许的其他夫妻财产制而终止。而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一般共同制的终止,共同财产必须进行分割和清算。第二、部分共同制又叫限定共同制,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一定范围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共有范围外的财产均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制度。夫妻对约定为共有的财产的权能同一般共有财产权。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即个人财产,其权利和义务均有所有人本人单独承受,与配偶他方无关系。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实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是强调契约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损害公共利益,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如债权人不知夫妻的约定或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个人债务的,应有共同财产清偿,待债务人有了个人财产能力后,应返还于“共同财产”。婚姻当事人可以在约定实行某种财产制下以契约明示方式将某部分财产排除在外。在现实社会中,我国现今家庭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绝大多数倾向于采用部分共同制。 限定共同财产制的终止包括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因故死亡。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当事人双方可以依法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转改采用其他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自愿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后,应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清算。另一方面,夫妻一方因故死亡,依法也导致限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此时,被继承人的配偶应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协商分割与清算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三、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并且各自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之间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的管理权,如果夫妻一方委托对方管理财产的,适用有关委托管理的规定。分别财产制对于双方均具有较高的经济收入或有较多的财产的婚姻当事人而言是合适的。在我国由于传统思想的限制以及我国经济水平还未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因此其适用范围不是特别广,只有那些夫妻双方经济水平较高而且较独立的才适用。分别财产制的终止包括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商变更夫妻财产制度。由于在分别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是分开的,一般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清算。但如果出现某项财产的归属不明的情形,则该项财产应被推定为共同财产,自然就需要进行分割。另外除上述规定的几种类型外,还享有财产的补偿请求权,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0条规定了离婚中男或女一方的补偿请求权。对于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财产自然应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拥有,但在实践中常常有一方在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夫妻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及个人财产对家庭生活所需负有经济或财产责任。如一方无个人财产而负担了料理家务,照顾老少,协助对方工作,其劳务应视为对共同生活负担的完成。如一方有个人财产而为以上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享有补偿请求权。对作为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基本条件的个人财产,所有人不得擅自作出危及婚姻共同生活的处分,否则,另一方有权阻止。从法律的公平原则出发,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的来源是另一方所拥有的财产。法院适用该规定时,需要查证双方的家庭分工状况,双方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增值情况,双方的工作职位在婚前和婚后的变化,如果查证证实一方通过承担主要的家庭义务,对对方的增值和工作升迁产生了实际有利的影响,就可以认定一方履行了“较多”的家庭义务的,有要求对方补偿的权利。3、我国法律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夫妻财产制都有较为具体、明确的规定,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立法限制较多,有关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内容十分丰富,必须全面理解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才能在实践中正确适用,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关于约定的主体立法的规定。因为是夫妻约定财产制,所以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外的人无权对夫妻的财产进行约定,重婚或非法同居双方不能成为其主体。在实践中,常出现重婚或非法同居双方对财产有约定,有的还经合法婚姻的另一方同意,甚至出现夫与“妻妾”共同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情形,这些情形由于其约定的主体不合法,因此,不能适用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而且关于婚姻双方在婚姻登记之前进行了约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之规定,是可以的,有效的,但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应为结婚之后。夫妻之间订立财产约定是一项关于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时,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适用代理制度。(2)关于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规定。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不得违反意思自治,夫妻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做出约定,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无效或可以撤销。例如:夫妻之间本来没有约定财产,妻子为了达到对共同财产独占的目的,就要挟丈夫签订将所有的财产统统归妻子所有的约定,如果丈夫不同意,则将把丈夫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违法行为揭发、举报,丈夫害怕便被迫与妻子订立契约,将财产归入妻子名下,对于此举先不探究这财产本身的性质,只从行为上看这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契约就是无效的。(3)关于对约定的内容的规定。夫妻约定财产的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且不得超越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范围。夫妻双方对其财产的约定的过程就是实施民事行为的过程,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有的国家采取限制主义的立法模式。我国规定的是排斥性的夫妻财产契约,即法律不限制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内容,夫妻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自由地约定。可供双方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也包括“婚前财产”;既可对全部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的形式也不受限制,可以约定财产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或者是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并存。这些均由夫妻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此民事行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是符合公平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规避应尽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是无效的。例如丈夫因为经营管理不善而负债累累,为了逃避债务,夫妻双方作出约定,将所有共同财产列入妻子财产的范围,以此来逃避债务,这种行为显然是规避法律的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是无效的。(4)关于夫妻《婚姻法》约定的效力。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一经约定,夫妻双方必须遵守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根据其约定的内容来确定夫妻财产的所有权。对约定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自由处分归其所有的财产,而对方要尊重该方对财产的所有权,不能擅自处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里所讲具有约束力必须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的约定,否则没有约束力。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共同表示,通过约定来安排夫妻未来财产的分割,对夫妻双方当然具有约束力;但是,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由于夫妻财产约定没有公示,就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因此,通常情况下,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并不能据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内部效力,《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关于外部效力,有些国家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必须进行登记或者为第三人所明知,才能对第三人发生法律约束力。我国法律没有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只是以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的,才能对第三人有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有该财产约定的,则对他不发生效力。 (5)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新《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婚姻法》修改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夫妻财产的归属可以以书面的方式或者是口头的方式加以约定,但有效成立的口头约定需要双方的认可,如果发生争议,则该口头约定不成立。口头约定的方式不能适用复杂的夫妻财产关系,而且也不确定,当事人难以举证,人们常说“口说无凭”,所以修改后的《婚姻法》要求,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效力。书面形式容易体现,将来在审理案件时也可以作为证据,较容易解决纠纷。对于约定的方式如果能够采用公证形式是最好的。针对夫妻约定财产的公证效力问题,《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表明夫妻双方对约定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如果进行了公证,变更时也应进行公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使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易于操作,能够有效减少纠纷,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但夫妻双方没有公证的财产约定,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就应为有效约定。 二、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成立的有效要件 夫妻关系双方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包办婚姻,所以当事人在订立夫妻约定财产合同时已超过成年年龄,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并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智力低下、或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的约定行为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相违悖,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被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则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3、必须是当事人亲自的行为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同时,因合同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一生或重大的个人财产利益,涉及到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以及对长辈的赡养义务,因此只有当事人本人才能恰如其分地订立与其社会、经济地位相适应的合同契约。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只能成为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规范,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法律规范。有以下情况的行为无效:(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三)总结任何一个时期的上层建筑,归根结底都是由该时期的生产力性质决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现在的法律不是由人们凭空创造,而是在不断扬弃过去时代法律和法学中不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东西,吸收适合自身社会成长需要的东西,并加以改造和创新而形成的。夫妻财产约定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夫妻财产约定的完善和发展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伟大的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夫妻财产日益丰富,夫妻财产的性质、来源、种类、范围也在不断变化,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随着婚姻立法的完善而逐步规范化,解决了现今社会对于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纠纷。明确夫妻间财产的归属,以及与第三人交涉时明确夫妻间财产权问题,已突显出在现实生活中规范、完善《婚姻法》中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以及被大众认知此财产制度已经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参考文献资料1、梁书文、黄赤东:《婚姻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2、巫昌祯主编:《婚姻家庭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 3、夏吟/蒋月/薛宁兰著,《21世纪婚姻家庭关系新规制》。4、王胜明、孙礼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2001年 希望能帮助你

堂吉诃德双重性格论文参考文献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复杂而矛盾的,他一会是荒诞不经的梦想家,一会又成了真理与正义的捍卫者,有时候他既可笑又可怜,有时候却既伟大又崇高。堂吉诃德的性格是崇高性格与滑稽性格的二重组合。在非骑士的时代,堂吉诃德却以一个骑士的身份出现,注定了他性格中的滑稽因素。堂吉诃德虽然想维护正义,保护被压迫者,但他做出来的却是非正义的行为,反而使他所拯救的人受害。但是,堂吉诃德还有丰富的崇高性格因素。他身上存在着一种伟大的信仰一种超越常人的意愿而献身于他人的伟大精神,体现了崇高道德原则、正义感和无畏的精神,是一个热情的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者。

一、、我们看到堂吉诃德是一个脱离现实、耽于幻想、行动盲目的这样一个人。他因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性。他把骑士小说的描写当成现实生活,无视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时代,企图以自己的游侠行为来复活过时的骑士制度,把单抢匹马打抱不平当做主持正义、改造社会的途径。他沉浸在幻想中,完全丧失了对现实的感觉和判断:他把穷旅店当作城堡,把妓女当成贵妇,把理发师的铜盆当作魔法师的头盔,把皮酒囊当作巨人的头颅,把羊群当作魔法师的军队。在他眼里,处处有妖魔为害,事事有魔法师捣乱,因此他到处不分青红皂白,对着臆想出来的敌人横冲直撞,乱劈乱刺。结果呢?虽然他是出于善良的动机,怀着满腔的真诚,但却只能是四处碰壁,受尽嘲弄和伤害,使自己成为一个滑稽可笑的人物。 最令我们为堂吉诃德感到辛酸的是他的爱情梦幻。《堂吉诃德》中写了许多的爱情故事,但这样的爱情故事没有一件是发生在堂吉诃德的身上。他梦幻中的心上人杜尔西内亚,可以说是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但我们又看到她无时不在堂吉诃德的左右――他成功时梦到她,失意时想到她,寂寞时想到她,热闹时也想到她。他可以容忍别人对自己的污辱,但他不能忍受别人对杜尔西内亚美貌的怀疑; 他在冒险途中遇到过无数个美女,但他认为没有人能和他的杜尔西内亚相比。直到最终他被击败,他还在为杜尔西内亚的美丽辩护――为此,他不惜放弃自己的荣誉和生命。堂吉诃德在最后一次返乡途中,念念不忘的不是自己已经被毁掉的名声,而是爱情给他造成的伤害――这种伤害当然只有他想象中的杜尔西内亚给得了他。堂吉诃德没有爱情,有的只是一个爱情梦幻,至多算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但他为此却受尽了磨难,尝尽了屈辱,这又是多么的可笑、可悲、可叹! 其次,我们又可以看到堂吉诃德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痛恨专制残暴,同情被压迫的劳苦大众,向往自由,把保护人的正当权利与尊严,锄强扶弱,清除人世间的不平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或许这就是他那理想化的骑士道,但他对此是如此的迷恋和执着,如此的不可思议,已完全变成偏执;而且这种偏执不是一般性的,在他心目中它已经是全部了。因偏执而行为变得疯狂,于是大家都把他当疯子,觉得他可笑。但他从不怕人们议论与讥笑,更不怕侮辱和打击,虽然四处碰壁,但却百折不悔,一片赤诚,无论什么都不能使他改变初衷。对于他来说,人生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他说,他之所以珍重自己的生命,无非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他活着是为别人,为自己的弟兄,为了铲除邪恶,为了反抗魔术家和巨人等压迫人类的势力。他坚信自己的理想,愿意一片挚情地为这个理想而尽忠。 再有,我们可以这样说,堂吉诃德为实现理想而奋不顾身的精神令我们折服,他是一个永不妥协的斗士。堂吉诃德敢于为主持正义、清除罪恶而忘我斗争,不管碰到什么样的敌人,他都毫不怯懦,永不退缩。他把磨坊的风车当作巨人,毫不犹豫地挺枪拍马冲过去;他把皮酒囊当作巨人的头颅,不顾一切的提矛杀去;他把羊群当作魔法师的军队,纵马大加杀戳。他跟比斯盖人进行恶战,跟杨维斯人进行搏斗; 他为一个被曾经诱她的人无情抛弃的女人,而和抛弃她的人进行决斗; 他甚至敢单枪匹马面对一头凶猛的狮子而毫无畏惧之心。 总之,堂吉诃德敢用自己的行动、甚至生命来捍卫道德、正义和信仰,即使大多数情况下都以失败而告终,但他这种不屈不挠、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实在是足可令人敬佩的。 总结以上几点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堂吉诃德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他身上既有滑稽可笑的特点,又有严肃认真的思考; 既荒谬绝伦,又崇高伟大; 既有喜剧性,又有悲剧性,是一个可笑又可悲、可乐又可敬的具有双重性格组合的人物形象。 二、、堂吉诃德形象的主要意义是什么呢? 我们可从两方面来看: (一)、堂吉诃德的形象彻底完成了作者赋予其的打倒骑士文学和骑士制度的使命。 13世纪,骑士小说在欧洲颇为流行。到了16世纪后,欧洲大部分国家已经没有它的市场了,可是在西班牙仍然大量兜售,而且泛滥成灾。这种小说结构千篇一律,情节荒诞离奇,都是虚构一个英勇无比的骑士,经历数不清的惊险遭遇,遇上说不清的爱情纠葛,为国王、贵族去拼命,而最后总能大获全胜。宫廷和教会利用这种文学,鼓吹骑士的荣誉与骄傲,鼓励人们发扬骑士精神,维护封建统治,去建立世界霸权,而许多人也沉湎在这种小说中不能自拔。 一直在社会底层挣扎的塞万提斯亲身体会了中世纪的封建制度给西班牙带来的痛苦与灾难,因此他憎恨骑士制度和美化这一制度的骑士文学。他要唤醒人们不再吸食这种麻醉人的鸦片,从脱离现实的梦幻中解放出来。塞万提斯曾一再宣告自己的创作动机是要“攻击骑士小说”,“要扫除骑士小说在社会上、在群众中的声望和影响”,“把骑士小说那一套扫除干净”。 作者正是通过塑造堂吉诃德这一典型形象,通过描写堂吉诃德的荒唐行径,以及他屡屡碰壁、事事失败的遭遇,生动地说明了骑士的长矛、甲胄已经进了历史陈列馆,逆时代车轮而行必将碰得头破血流。作者利用堂吉诃德这一形象无情地嘲笑和抨击了腐朽荒唐的骑士制度和流行的骑士小说,指出它对人的毒害,从而给骑士小说以致命的打击。实际上,它确实起到了这样的作用,自《堂吉诃德》问世以后,西班牙的骑士小说便销声匿迹了。 (二)、堂吉诃德身上寄托了作者人文主义的理想,体现出了其时代意义。 《堂吉诃德》这部小说产生在“文艺复兴”这一新旧交替的转折时代里,它表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思想。作者把这些人文主义思想通过主人公堂吉诃德的行为、或借了他的口传达出来,也就是说,作者把这些人文主义思想灌注到主人公堂吉诃德身上了。 1、作者的这种人文主义思想首先表现为反对封建骑士制度和骑士小说。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作家,基本上都是人文主义者。他们的代表作品都表现出反封建反教会的主题。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也是这样。反对骑士制度和骑士小说,实质就是反对封建专制,反对贵族特权,反对那些倒行逆施、不合时代潮流的行为。塞万提斯通过塑造堂吉诃德这个形象,无情地嘲弄和抨击了这些行径,扫荡了这些毒害人们的思想,加速了骑士小说的消灭。正是堂吉诃德形象的巨大成功,才取得甚至超出作者预想的效果。 2、作者的这种人文主义思想还表现为反对专横残暴,追求自由平等。堂吉诃德同情被压迫的劳动人民,痛恨专制残暴,向往自由,把维护人的正当权利与尊严,锄强扶弱,消除人世间的不平作为自己的理想。他诅咒他的时代是“万恶的时代”,“世风日下,邪恶横行”; 他主张“一切东西都平等”,认为“自由是天赐的无价之宝”,他放走苦役犯是因为“人是天生自由的,把自由的人当奴隶未免残酷”; 他还认为人的社会地位的尊卑是暂时的,只有“美德”才是真正的高贵。他尊敬妇女,主张个性解放、男女平等、恋爱自由; 他赞扬巴西琉追求爱情的勇敢和机智。这些都表达了人文主义者的心声。 堂吉诃德对自由、对平等、对爱情、对司法制度,甚至对文学艺术都有新的人文主义见解。在他的荒唐行为中潜藏着高贵合理的因素,使人觉得他是一个大智大勇的人。这也正是读者所喜欢他,同情他的重要原因。 3、作者的这种人文主义思想还表现为小说所采用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中世纪,封建阶级和教会别有用心地漠视文学与现实的关系,他们的作品滥用梦幻、象征等神秘主义手法,歌颂上帝和天堂。由于“人的发现”和“自然的发现”,人文主义作家否定了中世纪不重视活生生的现实而重视虚无的天国的荒谬。他们热爱现实生活,深入现实生活,表现现实生活。人文主义文学表现了丰富多彩的人间生活,揭示了错综复杂的现实矛盾。塞万提斯认为文学应是“人生的镜鉴”,“只是摹仿自然,自然便是它唯一的范本”。(2)《堂吉诃德》是欧洲近代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开山之作。 小说围绕堂吉诃德的三次出游,随着他的行踪所及,以及他的所见、所闻和所思,真实地反映了16至17世纪初西班牙广阔的社会生活,暴露了封建制度下各种丑恶与腐朽,表现了作者对人民苦难的同情。小说出现过店老板、妓女、囚犯、公爵、闺秀、农妇、商贩、仆人、牧师、公差、理发匠和牧童等各式人物。从田野到森林,从农村到城市,从客店到城堡,从陆地到海岛,我们可以饱览西班牙的城乡风光和人民的风俗习惯。作家把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进行对比: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豪华奢侈,贵族子弟倚仗权势,强占民女; 另一方面是千千万万的农民衣不蔽体,食不裹腹,从而批判了迫害人的封建制度。《堂吉诃德》通过具体,生动的描绘,真实地反映了西班牙王国已经百孔千疮,不可救药的政治局面。 堂吉诃德游侠冒险的思想基础是对社会现实的不满。他希望出现一个理想的“黄金时代”,但现实社会却是“多灾多难的时世”。所以他立志改变这种丑恶的现实,决心“解救一切苦难,经历一切危险”,于是我们见到了这个充满人文主义理想的堂吉诃德。 三、、最后,谈谈关于对堂吉诃德形象的不同认识与理解的问题。 堂吉诃德的性格是如此的复杂,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读者对他可能有各不相同的理解。《堂吉诃德》刚出版时,人们只把它看作一个逗人发笑的滑稽故事,一个小贩叫卖的通俗读物。它最早受到重视是在17世纪的英国,英国小说家菲尔丁强调了堂吉诃德的正面品质,他指出,这个人物虽然可笑,但同时又叫人同情和尊敬;到了18世纪,法国人则把这个西班牙骑士改装成一位有理性、讲道德的法国绅士。到了19世纪,在浪漫主义的影响下,堂吉诃德又变成一个悲剧性的角色,既可笑又可悲 记得采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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