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首页 论文发表知识库 问题

米德尔马契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

米德尔马契毕业论文

说实话,在这些大学度外语真是诲人不倦,但是你不会后悔的!

我是英语系的一名大四学生。看这一点开放教育网络,顺便回顾一下过去的四年。

首先,我想说的是我是在英语系而不是英语系,因为我们的全称是英语语言和文学系。文学是关注的焦点,它还涉及到语言学的一些基本知识。专业必修课为期4年。在头两年,我听说读写。经过两年的文学史和翻译课程,没有口译培训。

当我第一次选择读英语的时候,它是大学入学考试成绩的信心。我发现它和我想的很不一样。现在我即将毕业,我不能说我的英语水平突飞猛进,但我认为最大的收获可能是这是一个宝贵的学习时间。在老师的压力下,从第一本英语书《回到农村》到毕业论文《米德尔马契》,完美的开始和结束。

希罗迪亚斯的神话,维吉尔的史诗,在大众文化中上下翻腾,在一条鱼嘴里咕哝着主教,而不是说乔伊斯和亚得里亚海,虽然读起来很痛苦,但我的英国教会是在地下六人社抬头看了看月亮。

相信美的人有上帝。

在学校只知道外语学好了,能看懂很多美剧(没有中文字幕的那种),出了学校发现,英语学好真是太有优势了,尤其在北上广这些城市,英语学好,做商务,做培训都十分顺手!我想说非常感谢大学那种疯狂的学外语!还念我的青春!

P大英文系大四在读。看到这个问题点开了教务网,顺便回顾一下过去的四年。首先更愿意说自己在英文系而不是英语系,因为我们系的全名是英语语言文学系。。文学是重点,也会涉及一点语言学的基本知识。专业必修贯穿四年,前两年听说读写,后两年文学史和翻译课程,没有口译训练。当初选择读英语大概是高考分数爆棚的自信心作怪,进来以后才发现和自己想的大不一样。现在马上就要毕业了,不能说自己英语水平有了突飞猛进,但我想最大的收获可能在于这是极为珍贵的可以好好读书的时光吧。在老师的打压下,从第一本英文原著《还乡》到毕业论文的《米德尔马契》,完美的开始和结局。希罗神话,维吉尔史诗,颠倒三观的大众文化和对着一只鱼喃喃自语的Bishop,不能好好说话的乔伊斯和波德里亚,虽然读的时候无比痛苦但英文系教会我的是在满地六便士里学会抬头看一看月亮。信美者得神。

同其他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家一样,乔治·艾略特并不把自己隐含起来,而是让自己不时地,正大光明地出现在小说中. (Rutherford,1998: 79)(她)从不掩饰自己(在小说中)无所不在的作者这一身份;一次又一次地打断叙事,介入到小说中,发表一些希望读者会郑重考虑的看法. (Rutherford,1998: 79) 尽管不同的批评家们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她的这些评语对刻画人物所起的画龙点睛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首先,作者的评语更清楚地揭示了人物关系,使人物性格更加鲜明.像《米德尔马契》这样恢宏的一部小说,所涉人物如此众多,如果作者不以某种方式加以引导,或许读者还真有许多的不便.批评家哈维()和阿姆斯壮(Isabel Armstrong)均把作者的这种插话比作桥梁,前者说是从现实世界通向小说的艺术世界的桥梁,而后者却认为是从小说的艺术世界通向现实世界的桥梁.从读者的角度出发,它们应该是小说家引导读者进入她的小说世界的桥梁.多萝茜和罗莎蒙德是作者着墨浓重的两位女性人物.在讲述她们的爱情故事时,作者插入了这样一句话:男人和女人在判断自身的问题时往往会犯下可悲的错误;他们把自己含混不清的,骚动不安的欲念有时当做天分,有时当做宗教,有时当做轰轰烈烈的爱情.这句话不早不迟,恰到好处地点出了多萝茜这位超凡脱俗的美丽女子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嫁给暮气沉沉,虚伪粗俗的卡索本先生,而罗莎蒙德为什么会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一个人.在这里,多萝茜和卡索本先生的关系以及罗莎蒙德和利德盖特的关系的本质得到了深刻的揭示.阿姆斯壮还评价说:她的'评语',像哲人的名言,又像随便的就事论事,有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也有关于生活的意义的,它们出现在叙事中,就像巧妙的,预言式的箴言。其次,作者有时在进一步展开故事之前会先讲几句,使读者对故事的发展方向有所觉察,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故事中人物关系的本质.如在费瑟尔斯通先生宣读遗嘱之前,作者突然想到了诺亚方舟上的动物们.她说:当动物们成双成对地进入方舟时,可以想象的是这些同在一条船上的动物们相互议论来着;它们肯定想到了这么多种动物共用那有限的草料显然是口多食少,每种动物所得的份额肯定会减少. 随着故事的展开,读者发现,费瑟尔斯通先生的亲戚们对其遗产的期待正像方舟上的动物们期待自己应得的那份草料.通过这一类比,人物的心态昭然若揭.再者,作者的评语对于读者了解人物性格的成因很有帮助,增加了人物性格的可信度.多萝茜是艾略特笔下的圆型人物之一,她的性格特征难以用简单的语言来概括.她主动嫁给了老学究卡索本先生,但蜜月未完,在巨大的精神折磨之下,她几乎崩溃了.读者对此难免感到不解.作者及时地解释说:不少人在年幼时被毫无防备地抛入各种坎坷之中,自己勉强挣扎着寻找'立足之地',而他们的长辈们却在忙自己的事情. 我们知道多萝茜幼年父母双亡,被迫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作者在这里暗示她童年的不幸造就了她特殊的性格:表面上她心气颇高,成熟,独立,实际上,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是片面,空泛而不真实的.作者的插话给读者提供了一度缺失而又必不可少的小说的内在逻辑,使整部作品成为一个有机体.正如福斯特(E. M. Forster)所说:对于一个圆型人物的检验,要看他是否令人信服地给人以惊奇之感.如果他从来就不使人感到惊奇的话,他就是个扁平人物. 多萝茜性格中的这种让人惊奇的矛盾和不确定性也贴近一种艺术真实,正体现了作者的艺术创作原则. 乔治·艾略特是位描写的大师,她不仅擅长描写人物的外貌,而且擅长描写人物的内心.这些成段的细致入微的描写把她的人物一下子拉到了读者的面前——真实而亲切.著名批评家阿巴·伍尔逊说过,多萝茜是所有小说人物中最美丽,最高尚的女主人公. 让批评家得出这个结论的恐怕少不了小说中对人物外貌和内心的描写.关于多萝茜的外貌,作者写道:布卢克小姐(即多萝茜)有一种美仿佛会因朴素的衣着而更加光彩照人.即使她穿着意大利画家眼中的圣母玛利亚穿的那种平淡无奇的上衣,她的皓腕和玉手也会显得美不胜收.她的身材,姿态和轮廓皆因衣着朴素而更显优雅,高贵.和小地方大红大紫的时尚相比,她就像当代报纸上的一段《圣经》引言或某位古典诗人的一段诗文一样清雅,朴实.这段外貌描写里,作者巧妙地运用了反衬和类比的手法来形容这位与众不同的姑娘,描写的是外貌,突出的是神韵.我们知道,中世纪甚至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们笔下的圣母玛利亚总是穿着色彩灰暗,式样宽大简朴的衣裳,正是这种朴实无华的衣着才能反衬出她的圣洁和光辉.用艺术家画笔下的圣母玛利亚的衣着来形容一个普通的小镇姑娘无疑具有不同凡响的修辞意义 .我们不仅看到了这个人物的外貌,更会意到了这段描写在宗教意义上和世俗意义上的指涉.为了表现多萝茜身上脱俗的风貌,作者把她和流行时尚的对比反差比作《圣经》和古典诗人的语言风格和当代报纸的语言风格之间的差异.这一类比同样超出了单纯的外貌描写,而突出了人物的神韵.作者不仅在描写一个天生丽质的年轻女子,还要写出她的品味,她的教养,她外化了的精神世界和她与生活环境的不和谐处.这段描写给多萝茜这个人物定下了一个基调:美丽,朴素,超凡脱俗.在描写多萝茜的内心世界时,作者有意无意间暗示了她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以及教育背景在她的心灵上留下的印记,并揭示出她的思维判断方式所具有的非逻辑性:多萝茜能大段地背诵帕斯科的《随想录》和吉罗姆·泰勒的宗教著作.她以基督教的思想关照人类的命运,觉得女性在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上下功夫简直是不可理喻的.她认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又注重穿着打扮又关注有永恒意义的精神世界.她的内心装满了理论,她天性渴望高深莫测的理念,当然也包括在提普敦教区她的行为准则.她追求事物的强度和崇高,万事万物只要具备这两个特点,她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她甚至会为之献身…….文中提到的《随想录》是帕斯科颂扬基督教和基督教精神的著作,吉罗姆·泰勒也是有名的宗教哲学家.在他们的著作的熏陶中,多萝茜鄙视世俗生活,向往圣洁的精神生活是势在必然的.然而,她在做具体的判断时却又缺乏必要的前提和理性的思维,因而她的判断是站不住脚的,也是灾难性的.她主观,盲目地将世俗的物件神圣化,并不顾一切地为之奉献一切,这正是她性格悲剧的根源.从这段心理描写来看,我们知道多萝茜不是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她立志高远,自觉肩负了宗教和道义的使命,但也不难发现,她所谓神圣的祭坛只是她想象中的,这也预示了她的脱离实际的追求会使她陷入巨大的精神困境.除了多萝茜外,艾略特对卡索本先生和罗莎蒙德等人的外貌和内心的描写也是十分成功的,她几乎使我们相信了相由心生的说法,因为她的描写是对相对零散的故事情节的一种抽象和总结,使小说人物有了更清楚的轮廓.众所周知,一个人的话语和他的性格是紧密相关的,换句话说,每个人的话语都有不同的话语风格.在小说创作中,小说人物话语的设计是决定人物塑造成败的关键. 乔治·艾略特在人物话语设计方面可谓是匠心独运.小说《米德尔马契》所写人物众多,要让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话语风格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作者成功地做到了使人物话语风格各具特色,成为人物塑造的主要手段.这些人物不同的话语特征首先表现在语体风格的不同.以卡索本先生的话语为例,他的言语不多,这使他显得高深莫测;他讲话时习惯伴以庄重,威严的手势,使人对他的话语内容产生几分敬畏;他的书面语正式,刻板,用词生僻,句式复杂,拗口,连他写给多萝茜的情书也仿佛是严谨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用来做日常交流的书信.这样的语体风格传达给读者这样的资讯:要么他是个不懂人情世故,一心向学的书呆子,要么他就是个装腔作势的伪君子,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而对他这种语体的接受情况又反映了接受者的性格特征.布卢克先生对他的提防表明了布卢克先生的精明和老于世故;赛利亚对他的厌恶说明她头脑清醒,感觉敏锐;多萝茜对他的盲目崇拜表明她的天性善良,缺乏判断力而又富于幻想.其次,每个人物的话语内容也是不相同的.不同的话语内容反映了说话者思想观念,生活情趣和思维方式的不同.下面是多萝茜和妹妹赛利亚谈论卡索本先生的一段对话,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两姐妹的性格差异.赛利亚首先打破沈默:卡索本先生可真丑啊!赛利亚!他可是我见过的长相最不一般的人之一.他很像画上的洛克.他们都有深邃的眼睛.洛克的脸上也有两个白色的,长着毛的痦子吗 噢,我想有吧!特别是在那些看他不顺眼的人的眼里.干吗生气呀,多萝茜 你真刻薄,赛利亚!在你眼里,人只不过是穿着礼服的动物,你永远无法从他们的脸上发现他们伟大的灵魂.卡索本先生有伟大的灵魂吗 那是当然.我认为他有.他的一切都像他写的《圣经宇宙论》那么深奥.他好像话语不多.那是因为没人配和他说话.折两姐妹的话语内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赛利亚关心的是卡索本先生客观,外在的东西,诸如他的深陷的眼窝和难看的痦子;她对他的反应是本能的厌恶.而多萝茜关心的是幻想中的卡索本先生,她欣赏他内在的东西,诸如学识和灵魂,她试图把理想中的卡索本先生和眼前这个古板的老头合而为一.反映在话语里,赛利亚的话语是客观的,冷静的;而多萝茜的话语是主观冲动的,带有感情色彩的.作者利用话语内容的差异成功地将两位年龄相差不大,生活环境相同的姑娘刻画得清清楚楚,读者绝不会把这两个人物混淆起来.另外,人物的话语差异还表现在对语境的适应性方面.话语交际得以顺利进行有赖于说话者能遵循一定的交际原则,并根据不同的语境调整自己的语体和话语内容.文体学家特纳曾说过:文体方面的变化以语境的变化来衡量.在两者相互依赖的情况下,文体需要按这种依赖关系来解释.按照这一观点,采用什么文体并不是自由的,不受任何限制的选择,它至少部分地在受到语境的限制.在《米德尔马契》中,有些人物显出对不同语境的良好适应性.布卢克先生是这种人物的典型.他的语体风格和话语内容会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在公开场合或社交生活中,他的话语礼貌,得体但又不失应有的距离感;而在私人场合或家庭生活中,他的话语又亲切,慈祥而随意.这种对语境的良好适应性表现了人物性格中的成熟,敏感和良好的判断力.另一些人物则正好相反,他们表现出了对语境的极端不适应.卡索本先生和多萝茜的话语就有这种表征.卡索本先生惯于使用过于正式的语体,在饭桌旁讲话也像在大庭广众中发表演说一样斟字酌句,而且他的声音像歌唱般抑扬顿挫,还不时的摇头晃脑一番,和布卢克先生随随便便的东一句西一句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由于他的语体和表达方式不合语境,他的话语失去了它本身的含义和交际功能.听众要么觉得他滑稽可笑,要么觉得他莫测高深.而多萝茜则在各种语境中都试图避开世俗的话题,拒绝使用平凡的词藻,因此也导致了不少的交际停滞.这种对语境的极端不适应巧妙地揭示了人物性格中的幼稚,偏激和失衡的协调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乔治·艾略特所塑造的人物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不像有的批评家所说的是狭隘的维多利亚时期道德教条的传声筒.作者本人也曾辩解说:我的作用是美学意义上的陶冶,而非充当教化的老师——我的目的是要唤起社会道义所呼唤的高尚情感,而不是为社会规定什么.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注重的是其艺术感染力而不是别的东西,而且她出色的人物塑造技巧使她达到了这一目的.然而,正如另一位英国小说家伍尔芙所说,专心阅读乔治·艾略特,就是发现我们对她了解得多么少. 更多地了解这位作家,更好地领略其作品的艺术魅力还有赖于广大读者的悉心阅读和专家学者的深入探讨.

德米安毕业论文

在那个春日里,我在公园邂逅了一位令我着迷的年轻姑娘。她身材高挑修长,穿着优雅,长着一张英气聪慧的脸庞。我对她一见钟情,她就是我喜欢的类型,很快她便充斥了我的脑海。她应该没比我大多少,却更成熟优雅,她的轮廓已经凸显,已经差不多算是个十足的女人了,只是脸上还略显傲慢与稚嫩,这一点也正是我最为中意的地方。 我从没成功接近过我喜欢上的姑娘,这一次当然也没有例外。但这个女孩却给我留下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印象,这次一见倾心的爱恋对我的人生影响深远。 突然间,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一幅高贵典雅而又令人崇敬的画面——啊,我内心的需求与渴望从未像现在这样,我从未对崇敬与爱慕产生如此深沉、强烈的愿望!我把她唤作“贝雅特丽齐”,因为我知道这个名字。虽然我没有读过但丁的作品,但是我看到过一幅英国油画,我还收藏了这幅油画的复刻品。画上是一位前拉斐尔式的女性形象,身材修长苗条,头部窄长,手脸精巧。虽然她也有我钟爱的修长与英气,容貌清丽脱俗、灵性十足,但我喜欢的那位美丽少女与画中的女孩并不十分相像。 我与贝雅特丽齐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她当时还是给我的生活刻下了难以磨灭的深深印记。她将自己的形象置于我眼前,为我开启了一片圣地,使我成为庙宇中虔诚的朝圣者。一夜之间,我戒掉了酗酒和浪荡的恶习。我重归孤独,重新乐于阅读,再次爱上散步。 突然的转变让我受尽了嘲讽。但我现在有所爱之人,所求之物。我又拥有了信念,生命充满了未知的奥妙和多彩神秘的朦胧——这一切使我得以抵御嘲讽的侵袭。我独自待在家里,成为一幅图画的奴隶、仆人和爱慕者。 想起那段时光,我至今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又一次尝试用全心全意的努力,在那个支离破碎的生活废墟上建立起一个“光明世界”。我又一次追随着唯一的渴求去生活:肃清内心的阴暗奸邪,全然沐浴在光明之中,跪拜在上帝面前。可是,此刻这个“光明世界”毕竟是我自己创造的,它不再是重回母亲温暖的怀抱,不再是栖身于无须担负责任的安全港湾。它是一种全新的、由我自己创造和追求的使命,它需要有责任感和自控力。一直让我饱受折磨,让我一再逃避的性意识,如今也要在这圣洁的火焰中升华为坚定的灵魂和虔诚的信念。一切黑暗和丑陋都将不复存在,不再有唉声叹气的漫漫长夜,不再为看到色情图片而心跳不已,不再把耳朵贴在门上去偷听禁忌的事情,不再有淫邪的念头。我搭设起了供有贝雅特丽齐画像的祭坛,我献身于她,献身于灵魂和上帝。我把从黑暗势力手中夺回的生活奉献给了光明。这一次,我追求的目标不再是享乐,而是纯真,不是幸福,而是美好和灵性。 对贝雅特丽齐的狂热已经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昨天的我还是个早熟的纨绔子弟,今天的我已经栖身庙宇,虔诚敬拜。我不仅舍弃了习以为常的放荡生活,还力图改变一切,将纯净、优雅与尊严带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首先想到的是要在饮食、言谈和着装方面做到这一点。早上,我开始用凉水洗浴,虽然起初这做起来并不容易,必须要有强迫自己的毅力才能坚持下去。我举止庄严肃穆,穿着得体,步伐缓慢而威严。旁观者可能会觉得奇怪——我自己的内心却充满虔敬。 为了给自己新的信念找到一个表达的出口,我不断尝试各种新的练习,其中有一项对我至关重要。我开始画画。事情的起因是,我手上那幅英国的贝雅特丽齐画像与那个女孩并不是十分神似。我想试着为自己画一幅她的画像。我满怀喜悦和憧憬,在我的房间里——近来我有了自己的房间——买好了精美的画纸、颜料和画笔,备齐了调色板、玻璃杯、瓷盘和铅笔。我买到了精巧的小管装坦培拉颜料,这种颜料让我爱不释手。其中那浓郁热烈的铬绿色颜料第一次在小白瓷盘上闪耀的情景,我至今仍历历在目。 我小心翼翼地开始进行尝试。要画好一幅人面肖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于是,我开始先尝试着从别的东西入手。我画出了装饰品、花朵和想象出来的小风景,小教堂边的一棵树,还有一座长着柏树的罗马桥。有时,我全然沉浸在这个游戏般的创作中,幸福得像个得到了颜料盒的孩子。最后我才开始描画贝雅特丽齐。 有几幅画画得相当失败,被我扔掉了。我越是想象那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个女孩的面容,画面就越模糊。最终我放弃了胡思乱想,径直开始作画,任凭色彩和画笔激起的幻想来引领自己。随之得到的是一副梦想中的面孔,我对此还算满意。我随即继续进行这种尝试,虽然与现实仍有差距,但每一幅画都表达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接近我的设想。 我越来越习惯拿起梦幻的画笔来描绘线条、填补空白,没有原型参照,一切都是在游戏般的探索中生成,都源自潜意识。有一天,我几乎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终于完成了一幅画像,这幅画作比以往的任何一幅都要更为强烈地表达出了我的情感。这不是那个女孩的脸,其实不管我再画多久都不会是。它是不一样的、不真实的存在,但也不无价值。与其说这是个女孩子的脸庞,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少年的头像。 一段时间以来,这幅画像一直充斥着我的脑海,占据着我的生活。我把它藏在抽屉里,这样没有人能找到它,没有人能嘲笑我。但只要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时,我便会把它取出来,与它交流。晚上,我用别针把它别在床上方的墙纸上,注视着它,直到入睡。早上醒来时,它也最先映入我的眼帘。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又开始经常做梦,就像小时候那样。我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做过梦了。如今它们又重现了,一幅幅新鲜的画面,我的那幅画像也越来越频繁地在我的梦中出现。在梦里,它有了生命,能说会道,或与我交好,或与我为敌,有时甚至还会做鬼脸,有时它又貌若天仙,和谐而尊贵。 一天早晨,从这样的梦境中醒来后,我突然认出了它。它似乎十分熟识地望着我,呼唤着我的名字。它好像非常了解我,就像母亲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我。我激动地注视着这幅画,那浓密的棕色头发,半女性化的嘴唇,散发着奇异光辉的挺立额头(图画干了以后,自然生成的光晕)。在我的内心当中,我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那个领悟,那个发现,那个认知。 后来,我也经常拿这幅画与我记忆中德米安真实的相貌做对比。两者虽然十分相像,但还是不尽相同。可是,这就是德米安。 一个初夏的夜晚,泛红的夕阳穿过西边的窗户,斜照进房间。房间里逐渐暗下来了。我突发奇想,把贝雅特丽齐的画像,或者说是德米安的,用别针别在窗框上,看着夕阳穿过画像照射进来。整张脸渐渐模糊,不显轮廓,然而泛红的眼眶、额前的光亮、深红的嘴唇却在画板上熊熊灼烧起来。我一直端坐在它的前面,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渐渐地,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画上的人既不是贝雅特丽齐,也不是德米安,而是——我自己。它并不像我——肯定不像,但我感觉它构成了我的生活,是我的内在、我的命运,或者说是我的心魔。我交往的朋友、我的爱人,应该都是画中的模样。我的生死也将如此,这就是我命运之歌的音调与旋律。 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其中的一句格言。我拿钢笔把它写在了画像的下面:“命运和气质是同一个概念的两个名称。”这一刻我才读懂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还常常会遇见那位被我称作贝雅特丽齐的女孩。现在的我,内心波澜不惊,但依旧能感受到一种温柔的契合,一种感性的预知:你我二人紧密相连,但那不是你本人,而只是你的意象,你是我命运的一部分。 我对马克斯·德米安的思念越发强烈。几年来,他一直都杳无音信。我只在假期见过他一次。我发现,在自己的日记中没有任何关于这次偶遇的只言片语。我明白,那完全是出于羞耻和自负。而现在,我不得不努力在脑海中搜寻当时的记忆。 放假期间,有一次我在家乡闲逛。那正是我经常出入酒馆的那段时间,所以我的脸上写满了骄傲自大而又略显疲倦。我走在路上,手中挥舞着手杖,眼睛注视着那些苍老、低贱又千篇一律的市侩面孔。这时,我的老朋友迎面走来。我看到他,当即就浑身一颤。瞬间我就想到了弗朗茨·克罗默。但愿德米安是真的已经忘记了这个故事!面对他,我总有一种歉疚感,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其实那只不过是个童年时期愚蠢的小故事,但正因为如此,我的内心才更产生了这种歉疚感…… 他似乎在等着我跟他打招呼。见我并无此意,于是他主动朝我伸出了手。又一次与他握手!如此强劲有力,温暖却又冰冷,充满阳刚之气! 他仔细地端详着我的脸,然后说道:“你长高了,辛克莱。”我觉得他倒没有什么变化,亦老成亦年轻,一如从前。 他与我结伴同行。我们一同散步,聊着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对那件往事却避而不谈。我突然间想起来,自己曾多次给他写信,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唉,他最好把这件事也一并忘掉,那些愚蠢透顶的信!对此他也只字未提。 那时我还未曾与贝雅特丽齐相遇,没有那幅画像,我还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快走到城里时,我邀请他一同去喝酒。他同意了。我故作豪气地点了一瓶酒,把杯子斟满后,和他碰了一下杯,然后做出一副熟谙酒场的大学生模样,把第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经常来酒馆?”他问我。 “算是吧,”我慵懒地说,“不然还能做什么?到头来,你会发现,这里才是最有趣的。” “你这么认为吗?也许是吧。这里面有些东西是很迷人——心醉神迷,酒神巴克科斯式的体验。可是,在我看来,经常来酒馆的那些人大都已经失去了这种乐趣。我觉得,留恋泡在酒馆里的生活恰恰是最庸俗的行为。是啊,彻夜狂欢,烛光辉映,喝到醉生梦死,踉踉跄跄。但是,如果终日如此,一杯接着一杯,难道这就是你眼里的生活真谛吗?你想象一下,如果浮士德[插图]没日没夜地光顾酒馆,喝到烂醉如泥,那将是一番什么样的情景?”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满怀仇视地盯着他。 “是啊,但正因为如此,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浮士德。”我应付道。 他有些惊愕地看着我。 紧接着他笑了,笑声一如既往地爽朗而又饱含优越感。 “好吧,没必要为这种事而争吵。酒鬼和浪子的生活一定比寻常百姓的丰富多了。而且——我曾读到过——放浪的人生正是成为一个神秘主义者的最好准备。像圣·奥古斯丁,他早先是地道的享乐主义者,一个花花公子,后来却成了先知。确实有不少他这样的人。” 我不信任他,所以,心里想着的是绝对不能受他摆布。于是,我摆出一副自命不凡的面孔回应道:“是啊,每个人的喜好不同嘛!其实,我也并没有要成为先知之类的想法。” 德米安微微眯缝着眼睛,目光却像一道闪电一样射向了我,似乎早已洞察一切。 “亲爱的辛克莱,”他慢悠悠地说道,“我并不是故意要聊这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顺便说一下,我们都不清楚,你现在究竟为什么要酗酒。在你的灵魂深处,构成你生命的东西应该知道。弄清楚这一点就好了:我们的内心有样东西,它全知全能,每件事都比我们自己做得更好。很抱歉,我该回家了。” 我们匆匆道了别。我闷闷不乐地坐在那里,喝光了那瓶酒。准备离开时,我发现德米安已经提前结了账。这让我感到更加恼火了。 这件小事再一次占据了我整个的思想,我满脑子都是德米安。他在市郊酒馆里对我说的话,一遍遍地在我的脑海里回响,始终清晰、难忘。——“弄清楚这一点就好了:我们的内心有样东西,它全知全能!” 我看着挂在窗户上的画像,画上的颜色已经褪减,然而那双眼睛却依然目光炯炯。这是德米安的目光,或者是我内心深处那个全知物体的目光。 我非常想念德米安!我对他一无所知,对我而言,他总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只知道,他现在可能是在哪里读大学,高中毕业之后,他的母亲便搬离了我们这个城市。我在脑海中搜寻着所有关于马克斯·德米安的记忆,一直追溯到我与克罗默之间的那段往事。我的耳畔响起了他当时曾对我说过的话语,这些话在今天仍有意义,历久弥新,对我来说振聋发聩!在我们最后一次不甚愉快的碰面中,德米安发表了一通关于浪子和圣人的言论。现在,这些话也突然在我的灵魂面前闪耀。我的经历不正是如此吗?我不正是一直身陷酒精与污秽之中,沉沦而又迷茫,直到我的人生突然有了新的动力?那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力量,那是对纯净的向往、对神圣的追求。 我继续追忆着往事,天色早已暗了下来,外面还下着雨。我的记忆里也有雨声滴答,那是在栗子树下,德米安正在向我追问克罗默的事,那是我第一次向他吐露秘密的时刻。一段段回忆接踵而至,放学路上的谈话,还有坚信礼课程。最后,我想起了自己与马克斯·德米安的初次相遇。当时是怎样的一个情景呢?我一时间竟然没有想起来,但是我可以慢慢回想,我将自己的身心完全沉浸其中。我终于想起来了,还有后来的场景:他给我讲述了该隐的故事,然后我们站在我家的门前,聊起了大门上方那枚古老、斑驳的徽章,徽章位于下窄上宽的拱顶石上。他说,他对它很感兴趣。我们应该对这种东西多加关注。 当晚,我在梦里见到了德米安和那枚徽章。徽章的样子一直在不断变化,德米安把它拿在手里,它有时小巧,颜色灰白,有时巨大无比…… (摘自[德]赫尔曼·黑塞的《德米安:彷徨少年时》片段)

《德米安:彷徨少年时》我们可以彼此理解,然而最终能解读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1.俩个世界 辛克莱在光明世界和另一个阴暗、混沌的世界彷徨着,他的优越出生让他属于这个光明世界,但他每天要经过家庭以外的那个纷乱世界最终才能回到家中,在另一个世界他焦虑困惑 却有有点胆怯向往。内心的煎熬让他回到家中面对美丽优雅的母亲非常愧疚。 【感】十岁时候的我为什么对自己的故事没有一点记忆,我感慨这位作者能将年幼时候的心理活动描述的如此细微真实,一如我自己做错事时候的懊悔心里。 2.该隐 德米安对该隐的看法,读心术……最终将辛克莱从克罗默的淫威下解救出来,然而十岁的我选择了投向父母的怀抱“光辉世界”,并没有感恩德米安对我激励、独立的期许。最后感慨到:在世上,最让人畏惧的恰恰是通向自己的道路。    【感】选择性逃避,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不真是如此嘛,遇到麻烦 也许会选择沉浸在打游戏中逃避,也许会沉浸在追不完的电视剧中伤感,总是没勇气直接面对真实的自己。 3.强盗 ①将意志集中在某件事情上,实现目标。 ②只要认真去观察一个人,你对他的了解会超过他自己。 ③如果你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就出其不意地死死盯着她们看,如果他此时还不紧张,那你就只能放弃。 ④我的宗教信仰开始有些动摇,我喜欢德米安交给我的阐释事物的方式。在交流中,我第一次讲自己内心的“俩个世界”秘密吐露,其实我很感谢那时候德米安的全神贯注聆听,而没有以过来人身份嗤之以鼻。 ⑤我竟然会刻意模仿德米安的在目光僵直中进入自身神游。 【感】我不知道这一章为何取名为强盗,但我能感觉到小主人公的心里既膜拜向往德米安的成熟,并为能探索自我内心而骄傲,又带着些许远离温暖港湾的成长之痛。 4.贝雅特里斯 ①离开家,来到新的学校,我竟然无意中走着德米安式的独来独往,那是一种我自以为酷酷的成熟。 ②依旧在不断尝试变化角色,我要成为怎样的人?一次次假期的回家,让我更清楚自己更愿意离开,继续探索自己的内心。 ③成熟的阿尔丰斯带我开始了喝酒,孤独已久,第一次感觉心中推开了一扇窗,整个世界跨了进来。酒后的我 竟然会向曾经的德米安一样对另一个人讲该隐和亚伯的故事。而关于女性的禁忌交流,让我尝到了精神和叛逆。 ④在有酒作伴的世界里,我又开始了痛苦,鄙夷自己,甚至觉得这就是我的内心本色--放浪不羁,厌倦世界。但对于孤独憋屈的我来说,这种痛苦竟有些许享受。没有人能管住我的堕落,包括学校父母。 ⑤然而,在遇到一个一见钟情的姑娘后,我突然又一次拼命想在一段千疮百孔的生命上建起一个“光明世界”来,又一次,我满心只有一个渴望:消除心中的阴暗邪恶,完全驻留在光明中,跪在上帝面前。最最重要的是这一次的光明不是向母亲的怀抱、安全感的回归,而是从我自己出发的一种责任感和自我约束。 ⑥将那位不知名的姑娘称为贝雅特里,我甚至开始作画,但画出的人竟不像贝雅特里的美,反而像德米安的面容。最终我终于明白画里的其实是真正的我自己。 ⑦ 我们心中都有这样一个人,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愿,一切都做的比我们更好。 【感】感谢遇到贝雅特里,让这个小主人公再次有勇气寻找自己。 5.鸟奋争出壳 ①寄出的鸟画竟然神奇的收到了德米安的回信,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神名让我好奇。他糅合了神性和魔性。正如德米安曾经说的“我们必须学会崇拜整个世界,要么崇拜一个亦正亦邪的神,要么在敬神之外还要学会敬魔” ②高中即将毕业了,此时贝雅特里的影子已经不能满足我的心灵了,对生命的渴望让我呼唤着新的景象和目标。 ③在探索阿布拉克萨斯的梦里,我逐渐明白爱不再是我起初理解的黑暗兽欲,也不再是对虔诚灵性的崇拜,爱同是俩者,却又超乎其外。爱是天使和撒旦,是男性和女性,人和兽,最高尚的和最邪恶之物的融合。我的命运便是去亲自品尝这种滋味。我不想放弃心中深藏的目标而去规划人生,我渴求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 ④管风琴手的出现让我寻找到一种共同的东西,那是一种离道德很远的音乐。和他一起观火直至成为灰烬,没有过多言语却让我感到充实,那是一种对自我的掌控。 ⑤我们把自身的个性定得太狭隘。管风琴手说道,我们是由世界的全部构成的,世界存于心中,但若没有知觉,也顶多算一棵树,一块石子。这些谈话都在让我释放自己的外壳,奋力飞出。 【感】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他特殊的意义,就像此刻主人公遇到的管风琴手,让他找到理解,让他不再害怕内心那些曾经以为是邪恶的东西,他对爱和生命有了更深的理解,他越来越实践着自己的本性,奋争出壳,他能开始驾驭自己了。我为他感到骄傲。 6.雅各与天使的摔角 ①阿布拉克萨斯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使我朝自己又迈进了一步,他教会了我如何保持面对自己的勇气和自尊。他让我更多的安心忠于自己,而不用担心没有迎合别人。 ②在St.城的中学的日子里,我欣慰自己的内心正在前行,我越来越信任自己的梦境、思想和直觉,越来越了解内心中的力量。 ③克瑙尔是个迷途的孩子,在我救了自杀未遂的他后,他总带着怪问题找我,而他那些荒诞不经的念头总能恰巧给我启发。他也是我的一位指路人,是我的一条路。然后消失不见。 ④我莽撞又不知感恩的打击了皮斯托琉斯,我也领悟到他在我面前展现的自己,以及他给予我的内容,恰恰是他无法展现给自己、给予自己的。他指引我走上的路,其实是超越了他,背离了他的路。 ⑤我突然觉醒  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固守自我,沿着自己的路向前走,不管它通向哪里。然而如果有人真的只追随自己的命运,那他就不再有同伴,他会完全孤立,身边是冷漠的世界。 【感】不断的寻找,永不停息的探索让主人公在寻找自我的道路上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认识,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戳中管风琴手的痛点,这种冥冥之中他又需要开始寻找新的指引者了,他的进步已经不能满足于此。 7.爱娃夫人 ①我知道了一直出现在我梦中的人就是德米安的母亲--爱娃夫人,她是魔鬼、母亲、命运和情人的化身。 ②我上大学了,哲学课和大学生活一样庸庸碌碌。然而我是自由的,我有尼采的书籍作伴,我感受他心灵的孤寂,和他一起煎熬走自己的路。再一次我遇到了德米安,我见到了梦里的爱娃夫人,心灵迷失如此之久,终于回归,我含泪激动,我尝到了爱的幸福。 “人永远回不了家,到但当志同道合的路交叉在一起时,整个世界看起来就像是家园” ③德米安的家让我不再孤独,让我找到团体,我们活在思想和对话中,活在世界的中心,我们用另一种眼光看世界。我们的任务是推出另一种生存的可能性。在这里,我不再想家。我额头上从小就有像该隐一样的印记。 【感】见到梦了这么多年的人,感受她的成熟和心灵气息。主人公有些被欲望折磨,他想将爱娃夫人搂入怀中。但爱娃夫人最终教会了他正确看待这些连他自己都不信的愿望。 爱娃夫人说“你的爱是被我吸引的爱,当这种爱能主动吸引我时,我才会接受。我不想做慈善,我想被征服。” 8.结束和新生 ①在这座城市的幸福中,我又开始被深沉的哀伤所萦绕,因为我的本性不习惯于满足和惬意,需要痛苦和寻觅。属于这个城市的美梦终将醒来,于是我双倍的依恋爱娃夫人。这是我人生价值的第一次实现。 ②真的很奇妙,我凝聚心灵,用意念呼唤艾娃夫人,她感应到了,但却没能来 让德米安带来了德国与俄国即将开战的消息。现在世界的洪流不再仅仅从我们身边奔涌而过,它将贯穿我们的心❤,冒险和激烈的命运正在呼唤我们。 ③战争爆发。所有人都在为一个理想而死。在受伤后,我呼唤来个德米安的吻。他说他就在我的心里。其实他就是内心真正的我,他是我的引路人。 【感】如果说管风琴手帮主人公在精神与心理层面完成了对内心的认识,那么爱娃夫人则让主人公在身体与性欲层面进一步完善了对自身的认识。或许文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主人公某一方面不同年龄段的化身。 初读,理解有些浅显,需要细细再品味几遍。其实有些遗憾没有更早读到这本书,但也有些庆幸,26岁这年碰到了我本书。不断寻找自己,不断成长。

哈德斯菲尔德毕业论文

在英国就读本科阶段,前面的课程都已经顺利的通过,现在却被卡在最后的论文阶段导致不能顺利毕业确实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但是也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下面是我的一些建议,仅供题主参考:1、解决办法一:向院校申诉,或者转学。异国他乡,“环境”绝对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学习的环境,真正融入当下的生活,才有可能开发出自身未知的可能性,发挥自身潜能去吸收新的东西。所以转学,绝对是把自己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之一。2、解决办法二:申请硕士院校。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无论从金钱还是时间还是精神上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折磨”, 同时如果还要继续回到之前的学院“故地重游”,我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愿接受的/涌。互铭/而排除“本科未毕业”的这个难题,去直接申请硕士的院校,无论是从时间金钱还是精神压力上来说似乎都是一个值得的选择。3、解决办法三: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国外的生活并不是像在朋友圈里面看起来那么多姿多彩的,那个国家里发生的故事或许已经对生活蒙上了一层纱。如果不愿意再去面对,其实找渠道做回国人员证明也是一条行得通的路,至少证明自己有留学经历,也不会让自己这些年付出的所有心血白费。

英国University of Huddersfield 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学历认证挂科论文没过未毕业没拿到学位怎么办?挂科diploma学历认证如何办理?如果是没有毕业没拿到学位的话,一般是不能够申请学历认证的,如果申请认证的国外大学在认证范围或者认证的学习方式在认证范围,以及连续性,衔接性;最后还有学习时间(这个可以在护照问题上进行体现)上都没问题,那么就可以放心准备材料吧。只有通过了国外学历认证之后,申请人在国外留学经历才能够在国内得到认可。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几个方面来判断是否还有办法认证!1.确认认证合法范围:也就是说一是要颁发机构的合法性,二是颁发的文凭形式是否被认可。假如只是什么技能培训或者短期语言培训,以及交流生这种。那就不属于认证的范围。2.连续性和衔接性:这一点也十分重要,教育部的承认的教育模式是结合中国国情来弄的,普通的模式就是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如果中间缺了一环都不行,比如读完专科就去读研究生,肯定就不行了,不过这个也分具体情况,不同的国别和学校有不同的标准。3.学习方式:这个就要求是全日制的学习方式,一定要呆在国外进行学习,有护照有出入境记录,有签证,这个是很重要的。如果申请人是远程教育,则基本不受认可,如果是联合办学,则是部分认可的。4.学习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是否在国外进行就读,如果在学习时间,申请人护照却显示在就学国外,那肯定就不好认证了。好了,说了这么多,你看看你是不是满足这些条件嘛,如果只是单纯没毕业没拿到学位,好像也是有机会的吧!

感觉好不好拿其实不是什么。关键是你是出国去玩还是以后想干嘛,你要是想在国内工作,大四了大家都去实习了你在英国学英语,我觉得没什么大用,比较一年的课程专业知识有提升我是不信的,而且影响你的GPA以后想申请留学研究生也是个问题,不过3+1倒是加分一点,如果想回国工作你这浪费的工作经验就和别人差很多,真的。但是要是就业无所谓的话我觉得花钱去体验一把还是不错的

谢菲尔德毕业论文

谢菲尔德大学硕士论文二次提交后30天左右出成绩。研究生院收到毕业论文提交材料后,会按照程序安排三到五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会花半个月左右,最后根据评审意见,研究生院给出论文结果。

需要注意一下,本科的DP 跟硕士的DP 是有区别的,若果是本科拿到DP回国是不能办理认证的。而硕士拿到DP回国后可以到留服中心办理认证,但是认证处来的结果并没有学位,只是可以证明你在国外留学的一个经历。也就是相当于国内大专水准的一个结业证。 想要把DP认证成degree是非常苦难的。

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就读本科阶段,如果因为最后论文没有过关导致本科无法顺利毕业确实也很可惜,但也是有多种办法可以解决的,下面是我的一些建议,仅供题主参考:1、解决办法一:向院校申诉,或者转学。异国他乡,“环境”绝对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学习的环境,真正融入当下的生活,才有可能开发出自身未知的可能性,发挥自身潜能去吸收新的东西。所以转学,绝对是把自己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之一。2、解决办法二:申请硕士院校。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无论从金钱还是时间还是精神上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折磨”, 同时如果还要继续回到之前的学院“故地重游”,我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愿接受的/涌。互铭/而排除“本科未毕业”的这个难题,去直接申请硕士的院校,无论是从时间金钱还是精神压力上来说似乎都是一个值得的选择。3、解决办法三: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国外的生活并不是像在朋友圈里面看起来那么多姿多彩的,那个国家里发生的故事或许已经对生活蒙上了一层纱。如果不愿意再去面对,其实找渠道做回国人员证明也是一条行得通的路,至少证明自己有留学经历,也不会让自己这些年付出的所有心血白费。

黑塞德米安毕业论文

——读后感 这是一次旅程,陪伴一个男孩成长的旅程——辛克莱的成长,也是我们自己的一次洗礼。 他艰难的成长,重新被禁忌的、黑暗邪恶的、普遍对立的世界诱惑,饱受噩梦和焦虑的折磨,害怕地期待着毁灭周围的世界,又在不可避免的命运中,在传统信仰、思想解禁和自身伦理的发展中,思考无意识和有意识,善与恶,男人与女人,上帝与恶魔,整合自我——在恶中走向成熟,并从恶的权力下获得解脱和内心的超越,在爱中孕育新生。 我时常觉得德米安就是辛克莱自己,是他内心深处的自己,是他顿悟过程中幻想出来的一个实体,为了指引自己,引领自己。德米安有辛克莱所不具有的成熟、稳重、觉知、理性,德米安在辛克莱每一个困惑之际总能出现,为他指点迷津。那所谓的“记号”更像是他成长的印记。他与他本是一体,便能相互感知对方。他的出现,只为助他成长。 “伤口很痛,打那以后发生的一切都很痛。但偶尔我会找到钥匙,沉入心底。在那以后,命运的意象 沉睡在黑暗的镜中。只要我附身望向那面黑镜,就能看见我自己。我和他一模一样。他,我的朋友,我的领路人。” 赫尔曼·黑塞,一位漂泊、孤独、隐逸的诗人。我真的爱他,爱他的文笔,爱他细腻的柔美。感谢姜乙,译出了他笔尖的优美。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是对一条道路的尝试,是一条小径的悄然召唤。 每个人都是自然向人投出的一掷。所有人都拥有一个起源和母亲,我们来自同一个深渊,然而人人都在奔向自己的目的地,试图跃出深渊。我们可以彼此理解,然而能解读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某一瞬间,我忘记了对明天的恐惧,我所担心的,是一种毛骨悚然的明确性——自己的路从今往后将急转直下,堕入黑暗。 此时,我心中忽然翻起了一种新鲜奇妙的感觉,一种大逆不道、恶毒彻骨的感觉:我觉得自己竟凌驾于父亲之上!在那刻,他的无知无觉竟令我心生鄙夷,他对一双湿靴子的责骂显得多么愚昧。“你什么都不知道!”我心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杀人犯,别人却只盘问他偷面包的罪过。 在世上,最让人畏惧的恰恰是通向自己的道路。 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一困境。对于一般人,这正是他们的自我需求和外界环境的冲突达到巅峰的时刻,此时他们只能苦苦向前迈进。这一死而复生的经历便是我们的命运,很多人平生只有在此时才能有这样的经历——在童年的枯萎和死亡中,我们爱恋的一切都将离去,身边只剩世道的孤独和淡漠。 或者,人可以创造出一个将魔鬼包容在内的上帝,在这样的上帝面前,人们不会对世上最理所当然的事视若无睹。 而他身边萦绕的是一种宁静的空虚,是苍穹和星辰之长空,是孤独的死亡!恐惧中,我感到,他已经完全进入了自身中。我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孤独。我不是他的一份子,无法触及他,天涯海角也没有他离我的距离那般遥远。 我就像一棵秋天的树,树叶从它身边飘落,但他毫无知觉,雨水从它一旁滴落,还有太阳和严寒,生命已缓缓缩进了它内部最私密幽深之处。它没有死,它在等待。 命运和性情是一种概念的两个名字。 命运像严寒霜降,把我的心冻成了一团。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科萨斯。 爱同是两者,而且超乎其外,爱是天使和撒旦,是男性和女性、人和兽、最高尚和最邪恶之物的融合。 我恰恰触到了他心中那个自我怀疑的角落。我突然深深领悟到:皮斯拖琉斯在我面前展现的自己,以及他给予我的内容,恰恰是他无法展现给自己、给予自己的。他指引我走上的路,其实是超越了他,背离了他的路。 我的无心之过,在他那里却成了一次审判。 让这个世界在腐朽中沉沦吧。我唯一期待的,只是在新的意象中迎接命运的到来。 人永远回不了家,可是,当志同道合的路交叉在一起时,那一刻,整个世界看起来就像是家园。 他不懂得爱。如果他在跳跃的那一瞬怀着心灵的力量,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会成功,那么他就会飞上天去,跟星星结合。“爱无须祈求,也无须索要。爱必须要有心中笃信的力量。这时爱就不需要被吸引,而是主动吸引。辛克莱,你的爱是被我吸引的爱,但这种爱能主动吸引我时,我才会接受。我不想做慈善,我想被人征服。” 她站在他面前,把自己交给了他,天空、森林和小河等等纷纷来到他面前,焕发着新的色彩和活力,万物都属于他,诉说着他的语言。他赢得的并不是区区一个女人,相反,他用心收复了整个世界,每颗星星都在他的心中发光,在他的灵魂中幸福闪耀。他爱过,并在其中找到了自我。然而大多数人的爱都是为了迷失自我。 所有人都相亲相爱。他们念叨着祖国和荣誉。然而在某一瞬间,他们都看见了命运摘下面纱后的脸。 许多素未谋面的人也上来拥抱我,我懂得这种深意,也回过来拥抱他们。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心中怀着一股迷醉感,而不是命运的意志,但这种迷醉是神圣的,它之所以让人感动,是因为他们都向命运之眼投去了短暂而醒悟的一瞥。

很多年前,网络论坛刚刚开始盛行的时候,我曾看到过这么个讨论:“睡醒后看到什么事情最开心?”有人回复道:“最好不过,便是猛然醒来,发现自己成年后经历种种不过是小学课间的一场梦。睁眼望去,操场上阳光猛烈,一切新鲜如初,一切充满希望。” 这个帖子引来大量评论,许多人深有共鸣。 为什么人们会向往回到小时候,觉得只有那时充满希望?我们从幼时到成年的生活,难道不都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选择了自己所希望的道路吗?如果仅仅因为没有拼尽全力地去生活而感到后悔,是否又太过懦弱了呢? 我感到不解,同时也为自己怀着相同的向往而感到羞愧。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放弃深究,将问题锁在记忆角落。 大学毕业后某一天,我回到老家,面临今后人生的抉择。父母托人在家乡小山城的电视台里帮我找了个实习工作,而我想要试试寻找更多的可能性,看看自己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父亲告诉我,如果接受他们的安排,就可以确保安稳的收入;如果我想去看世界,那就得自力更生。 他当然没做错,一个成年人是该对自己负起责任,只是这样弄得我很惶恐。世界对我来说是一团迷雾,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迈出第一步。走进那家电视台的感觉则更可怕,几乎可以一眼看到办公桌前的自己在三十年后秃了头,脸上浮起油腻的哂笑,再过几年便要拿退休金去治疗关节炎,接着开始想不起钥匙放在哪里,也记不住孙子的名字,漏屎漏尿,默默死去。 这景象让我在长夜里无法安睡。我该放下心中的冲动,安然融入四平八稳的生活吗?还是应该顺着直觉走下去,即便不知道它会将我带往何方? 彷徨不前的我,在家无所事事,闲极无聊便开始整理年少时的杂物。我高中曾爱好剪贴杂志书页,将不同图案拼在一起,只为好玩。在某张拼画的角落上,我发现几行小字,是以前用钢笔手抄的书句。时隔许久,纸张已经破旧不堪,字迹却仍然清晰: “我所渴求的, 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 为什么竟如此艰难呢?” 这句话,就如同在暗房中擦燃的火柴,微弱,却在一瞬间照亮了我心灵深处某个房间的全貌。 它出自赫尔曼·黑塞的《德米安:彷徨少年时》。当时的我,早已经忘掉这本书里说了些什么,却仍能清晰地感受到这句话曾对自己造成多大的触动。 高中是最喜欢讨论未来的年纪,可每当朋友们问起诸如“长大以后想做什么”之类的问题时我总是哑口无言。 的确,我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踢球,但并未想过成为足球明星;我爱书和电影,热衷表现,但……我真的要以它们为人生目标吗?似乎看起来总缺点什么。 我也有很多想要做的事情,和朋友们说的“梦想”差不多。我想要去环游世界,像擦掉镜子上的雾气一样看清世界的面貌;我想要创造作品,像剪切拼画那样将想象凝聚成型;我想爱,也想被爱……但完成了所谓的梦想之后,又该怎样呢?这每一件事看起来都不够,远远不够。 《德米安》曾唤起我内心的疑问,正是它让我意识到,那样的问题我无法回答。可惜的是,直到大学毕业,我仍然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 于是,重新发现这本书的我,靠在堆满杂物的纸箱边,翻开书页,小心翼翼地阅读起来。我小心得就像个在黑暗中保护萤火的人。故事的主角,那位叫「辛克莱」的少年,经历的一切仿佛都在映射我的境遇。黑塞笔下所描述种种内心与外在环境的争斗,就如同在描述我的争斗一般。 几个小时之间,过往曾经困扰过我的问题重新开始在我脑海浮现,变得清晰。而在重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我似乎开始能够回答它们了。 “我常常幻想未来的景象,梦想自己可能会成为的角色,或许是诗人、预言者、画家等等。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写诗、预言或作画,任何人生存的意义都不应是这些。这些只是旁枝末节。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然后在心中坚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詹姆斯·弗兰科因为参演《蜘蛛侠》而走红,他在后来为《德米安》撰写的导言里提到,自己第一次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是正在餐厅打工、为上表演课攒钱。当天,他毫无征兆地挂上围裙,走出后门,从此不再回头。 出奇相似地,在很多年后,一个刚读完《德米安》的中国年轻人,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了自己长大的那座小山城。 虽说两者之间不一定有什么关联,不过至少我想明白了一件事:人们后悔,是因为他们从未在人生中找到自我。他们想要回到童年,想要试试如果作出了别的选择,是否人生会有所不同,然而,这根本一点帮助都没有。“成为什么人”或者“得到过什么”、“做到过什么”从不能让人满足。人们努力完成这些事情,无非是为了接近更绝对、更纯粹的自我,无非是要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如果不发现这一点,不去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人就仍将怀着巨大的空洞而活,无论是时光倒流,还是达成梦想,做什么都于事无补。 读完《德米安》的当晚,我收拾好行李,与家人一一道别,登山翌日清晨的火车。我很羡慕辛克莱,他有德米安作他的精神向导,而我呢,双手空空,兜里的钱连房租都交不起,所有的勇气,仅仅来自背包里的一本书。那便是我的一切。这任谁看来都相当幼稚,就连我自己,日后回想起都觉得可笑。但我永远不会忘记离开那天胸中涌动的狂喜。 我相信,在《德米安》出版后的近百年间,全世界一定有无数年轻人做过相同的事情。我们的离开并不是因为轻视这样的工作,或是看低这样的生活。恰恰相反,那些地方太舒适了,不必动脑子就会有人告诉你该干什么,于是你就渐渐懒惰麻木,忘掉活着真正的目的。我们离开,仅仅是因为明白自己不属于那里。为了不要太早死去,我们必须奔向未知的、甚至脱轨的人生,就像《德米安》一样,就像每一个不愿再自欺欺人的年轻人一样,从此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本文最初发布于读者·校园版2017年第15期)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