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要素的供求 一、生产要素的需求(一)、引致需求产品市场上的需求和生产要素市场上的需求具有很不相同的性质。在产品市场上,需求来自消费者。消费者为了直接满足自己的吃、穿、住、行等需要而购买产品。因此,对产品的需求是所谓"直接"需求。因而,一般产品的需求是由产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的,这种需求称为最终需求。与此不同,在生产要素市场上,需求不是来自消费者,而是来自厂商。生产要素不能直接用于消费,不能直接对消费者产生效用。厂商购买生产要素不是为了自己的直接需要,而是为了生产和出售产品,给厂商带来收益,厂商才对它产生需求。例如,购买一台机器并不能直接提高某个人的效用,而只能是增加生产的能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生产要素的需求不是直接需求,而是"间接"需求。更进一步来看,厂商通过购买生产要素进行生产并从中获得收益,部分地要取决于消费者对其所生产的产品的需求。如果不存在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则厂商就无法从生产和销售产品中获得收益,从而也不会去购买生产资料和生产产品。例如,如果没有人去购买汽车,就不会有厂商对汽车工人的需求;对医生和护士的需求,则受到对保健服务的需求的影响。由此可见,厂商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从消费者对产品的直接需求中派生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学者认为,生产要素的需求又是所谓"派生"需求或"引致"需求。例如,消费者购买面包,这是直接需求;消费者对面包的直接需求引致面包厂商购买生产要素(例如面粉和劳动等)去生产面包。面包厂商对面粉和劳动等的需求是派生或引致需求。又例如,纺织机械是由于它能用以生产出消费者需要的纺织品,厂商才对它产生需求。引致需求往往有一系列环节。为了织布需要棉纱、织布机和织布的劳动,为了做上衣需要布料、缝纫机和裁缝的劳动等等。对生产要素的需求还有个特点,就是所谓"共同性",即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共同的、相互依靠的需求。这个特点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即:生产要素往往不是单独发生作用的。一个人赤手空拳不能生产任何东西;同样地,光有机器本身也无法创造产品。只有人与机器(以及原材料等等)相互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目的。对生产要素需求的这种共同性特点带来一个重要后果,即对某种生产要素的需求,不仅取决于该生产要素的价格,而且也取决于其他生产要素的价格。因此,严格来说,生产要素理论应当是关于多种生产要素共同使用的理论。但是,由于同时处理多种要素将使分析过于复杂。为了简单化起见,一般性的西方经济学教材往往集中于分析一种生产要素的情况。(二)生产要素的需求曲线正如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求是为了获得效用一样,厂商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为了获得要素的生产力。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求取决于消费品的边际效用,而厂商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取决于要素的边际生产力。由于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具有递减的趋势,生产要素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在不同市场条件下,生产要素的需求曲线有所不同。在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时,价格等于收益,即P=MR,MRP与VMP是同一条曲线。在产品市场是不完全竞争时,由于产品价格与边际收益都与产品数量成反方向变化,而且边际收益总是小于价格,MR
MR,所以VMP>MRP,MRP位于VMP曲线下方,此时,MRP曲线是要素的需求曲线。二、生产要素的供给生产要素的供给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在市场上按一定价格出售生产要素的数量,它是生产要素所有者收入的来源。生产要素的供给价格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对提供一定数量生产要素所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我们可以把要素供给研究看成是从要素所有者的最大化行为出发来分析其对要素的供给量是如何随要素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首先要问的问题是:谁是要素的供给者?什么是要素供给者的最大化行为?我们知道,在西方经济学的要素需求理论中,要素使用者是“单一”的,即是生产者或厂商,因而其行为目标也是“单一”的,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转到供给方面之后,问题稍稍复杂一些:要素所有者既可以是生产者,也可以是消费者。生产者生产许多将要再次投入于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或“中间生产要素”,因而是中间要素的所有者,如机器设备、原材料、厂房等,其供给价格和供给量主要与生产和再生产要素的成本有关;消费者则向市场提供诸如劳动等“原始生产要素”,因而是原始要素的所有者,如劳动、土地及货币资本等,其供给价格和供给量主要由它们在某一时期的存量、供给者的偏好、机会成本等因素决定。由于要素所有者的身份不同,因而它们的行为目的也不相同。按照西方学者的假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目的分别是利润最大化和效用最大化。要素所有者及其行为目标的不一致自然会影响到对要素供给的分析。最重要的影响便是要素供给原则肯定不会再像要素需求原则那样一致,因为不同的行为目标将导出不同的行为原则,由此进而影响诸如分析的方法、形式甚至某些结论等等。因此,从理论上来说,要素供给理论须分成两个并列的部分分别加以讨论:根据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讨论其对中间要素的供给,根据消费者(或资源所有者)的效用最大化行为讨论其对原始要素的供给。但是.在上述两个部分中的第一部分即中间要素的供给与一般产品的供给并无任何区别,因为中间要素即中间产品本身就是一般的产品,而关于一般产品的供给理论在产品市场,特别是在完全竞争产品市场的分析中已经详细讨论过,因此本章关于要素供给的讨论可以完全局限于要素所有者为消费者、其行为目的为效用最大化这一范围之内,即是从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来建立其要素供给量与要素价格之间关系的理论。一旦局限于消费者范围之内,要素供给问题便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消费者拥有的要素数量(简称为资源)在一定时期内总是既定不变的。例如,消费者拥有的时间一天只有24小时,其可能的劳动供给不可能超过这个数;又例如,消费者拥有的土地也是固定的,比如说为2公顷,则它可能的土地供给也只有这么多;再例如,消费者拥有的收入每日为500元,则它不可能储蓄(即供给资本)比这更多,等等。由于资源是既定的,消费者只能将其拥有的全部既定资源的一部分(当然,这分可以小到0,也可能大到等于其资源总量)作为生产要素来提供给市场。全部既定资源中除去供给市场的生产要素外,剩下的部分可称为“保留自用”(或简称为“自用”)的资源。因此,所谓要素供给问题可以看成是:消费者在一定的要素价格水平下,将其全部既定资源在“要素供给”和“保留自用”两种用途上进行分配以获得最大效用。大多数生产要素例如资本品的供给同一般产品的供给一样,其供给量随着要素价格的提高而增加,随着要素价格的降低而减少。这些生产要素的供给弹性是正值。还有的生产要素例如劳动的价格提高到一定程度后,其供给量反而减少。如果某种生产要素的总供给量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土地是大自然所赋予,其供给总量是不变的,不随价格的高低而增减,则该种生产要素的供给完全缺乏弹性。 三、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 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与消费品的均衡价格一样,是由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双方决定的。在需求价格等于供给价格,需求量等于供给量时,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就决定了。对于厂商来说,生产要素的均衡是指在一定的市场条件下,厂商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确定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从而也确定了生产要素的价格。各种生产要素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均衡的实现各有不同的特点,但实现生产要素均衡的基本条件是共同的,即边际收益产品等于边际要素成本:MRP=MFC。这个基本条件是利润最大化原则MR=MC在生产要素均衡中的具体形式。厂商在增加某种要素投入量时,必然会引起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方面是厂商总收益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厂商总成本支出的增加。前者表现为边际收益产品的变化,边际收益产品是总收益增量除以要素投入增量,(△QMRP=△TR\△Q代表要素投入增量);另一方面表现为边际要素成本的变化,边际要素成本是总成本增量除以要素投入增量,MFC=△TC/△Q。当厂商增加要素投入量,出现MRP>MFC时,这意味着新增加的投入给厂商带来的总收益增量大于总成本增量,说明继续增加投入还能获得更多利润,厂商会继续增加这种要素的投入;当增加要素投入量,出现M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