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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单位预算会计的影响

2023-12-08 19:1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利用国库的统一上缴各种财政收入和统一拨付财政资金的过程。由财政部设立统一的账户,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拨付财政支出,该种方式改变了原有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一方面,降低了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等级。 
  一、账户设置和核算内容的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预算需要增加两个账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这两个账户应分别设置“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明细账户。此外,有三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变化较大:“银行存款账户”“财政补助收入”和“拨入经费”。 
  (一)账户设置的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产生的最大变化是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在该制度下,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实有账户拨付。财政部门设置零余额账户进行收支结算,实质是设置过渡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事业单位设置“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有利于预算单位核算未使用或未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额度,该账户属资产账户,事业单位预算支出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的差登记在借方,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一年的预算金额与支出金额的冲减数登记在贷方。 
  (二)账户核算内容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拨款方式已发生变化,“银行存款账户”仅仅核算三项内容:往来款、年度结余和自筹资金收入。在国库集中支付下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给预算单位,中间不需要层层审批下拨。因此,“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账户核算的内容不包含转拨上级的资金。因财政收缴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预算单位不需要设置“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两个账户。 
  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发生的变化 
  (一)账务处理的改变 
  财政直接支付这种方式导致预算单位收到预算资金到支付资金,账户资金没有变化,即资金是从国库直接拨付给收款人。因此,在账务处理上需要双重确认收入和支出,借方记入“事业支出”和“经费支出”的同时,贷方记入“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因此,事业单位出现了无资金的会计核算内容。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改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需要预算单位上报财政部门年终决算数据,因上级部门和主管单位仅核算收入数据,并不需要核算下级单位的收入数据,因此,相关主管单位在编制报表时仅仅需要将“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简单相加即可,大大减轻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财务工作压力。 
  三、对会计记账基础造成了巨大冲击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也就是说,在当期就对财政性资金收入进行入账确认。因此,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使得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的记账基础造成了巨大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并非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或者实际使用时再进行收入确认,而应在代理银行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并由代理银行向预算单位转去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时才能予以确认。实际上,在进行确认时,预算单位并非已经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只是具备了允许支付的额度。很明显,这种收入的确认与收入实现制的要求相违背,对于预算单位而言,还存在资产虚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建议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预算单位不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在获取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时不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等到支出实际发生时,再进行相应借记和贷记科目账务处理。同时,预算单位还应就已得到批复的用款额度完成台账登记工作充当备查账的作用。 
  (二)年终尚未使用或尚未收到的支付额度 
  年度终了时,对于尚未使用完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或者本年度还未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单位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收入,计入“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中去。可以看到,无论是年度内尚未使用完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还是本年度未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都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是却仍然按照已经得到批准的支出预算,确认的该部分资金又确实属于预算单位当年资金。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就在年终进行收入确认,这是权责发生制的做法,并非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四、预算单位财务受到的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仅影响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使得财政性资金支出支付的方式和程序发生了改变,还使得财政支付行为更加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更加严格,极大地促进了预算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其自身财务管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一)财务管理职能发生转变 
  自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并不是直接划拨到预算单位基本账户中,而是在部门预算获得批复的基础上进行“月度用款计划”填报,从而对预算单位支付项目进行合理化安排。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能够直接决定财务支出水平,财政支付得以成功办理的前提是用款计划符合年度预算的要求,这样能够使得财政支出的计划性得以体现。过去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重心主要是资金管理,而现在主要向全面预算管理转化。 
  (二)預算编制越趋规范化 
  要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顺利执行下去,必须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合理。所以要想继续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这就要求预算单位能够不断增强自身的预算意识,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准确进行预算编制,并确保上报预算的正确性,这样能够使预算执行中产生偏差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逐渐深入,过去存在执行难问题的预算约束,实现了由过去口头理论上的软约束向当前具有可行性的硬约束的顺利转化。 
  (三)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 
  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各项收支审核等有效措施,实现了对预算单位资金来源、财务账目以及资金的使用去向的规范化管理,使得其收入来源以及资金利用更加透明,不仅能够有效避免不合理支出的发生,还能有效防止贪污腐败,使得各种违规、违纪支出水平大大降低,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五、对单位预算人员的影响 
  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的。同时,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财务管理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企业成本得到合理控制,会计工作量明显减少,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这就需要单位预算人员能够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仅要掌握较多的计算机知识,还要确保自身知识结构足够丰富。一方面,作为预算会计人员,必须掌握并熟练运用财务知识;另一方面,预算会计人员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够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出现故障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解决措施,确保计算机稳定运行。 
  总之,事业单位要想在国库集中支付下取得发展,必须贯彻执行预算会计制度,即事业单位需要认清自身实际状况,引进优秀的管理理念,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保证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使得事业单位工作有序进行。 
  (作者单位为朝阳市双塔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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