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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

2015-08-31 14:2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本身的内在原因,也有社会监督不力等客观因素。对于股份制企业而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益驱动。一是已上市的股份公司为取得配股资格和保持较好的股票交易价格,往往虚报业绩,虚增利润。二是未上市的股份公司为争取上市,虚列股本,虚报业绩。一些企业为达到上市目的,一方面空挂股本,即公司募集股本额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空挂;另一方面虚报业绩,即通过关联方的虚假交易来虚增盈利,欺骗投资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三是公司经营管理者或财会人员从小集团或个人利益出发,有的为追求业绩或政绩而虚增产值、利润,有的为小集团利益而私设小金库,有的为谋取私利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侵吞国家资财等。
  第二,地方保护。企业上缴税利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效益好,经济繁荣,无疑有助于地方财政状况的改善。因此,当企业实际效益欠佳时,一些地方政府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默认企业弄虚作假,对于部门或外界的监督审查亦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其审计结论的可信度便可想而知。当企业为追求上市额度而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时,某些地方政府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审计、评估、验证统统开绿灯。当地方经济出现滑坡时,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保护所谓的本地区形象,维护“扭亏增盈”业绩,往往通过扭亏增盈目标管理考核等形式有意识地引导企业虚报盈利,隐瞒亏损。
  第三,监督不力。一是监督机构设置不规范。对企业的审计监督表面上有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纪检、监察、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监督力量,实际上各自为政,对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谁都可以过问,谁都可以不问。二是检查中执法不严。一些部门只是想通过提成、分成等形式到企业“捞一把”,但对企业个别人真正的违纪违法行为又总是顾及人情关系,避重就轻或视而不见,对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以罚代法。三是对监督机构缺乏再监督。一方面,监督机关对企业实施监督不力,执法不严;另一方面,审计机关代表政府对财税、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审计,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的再审计流于形式。四是企业内部监督不力。有些企业内审机构与财务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财务机构本身不实施监督;有些内审机构是查个人不查单位,对企业的财会信息更是无权过问。
  第四,财会人员素质不高,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缺乏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对供应、生产、销售各环节出现的虚假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些财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违纪行为;有些财会人员本身业务不精,有意无意间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首先,要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会计信息的外部审查与监督。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一系列经济类法律法规,为实现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完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一方面,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树立学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另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者、财会人员等要自觉遵纪守法,维护《会计法》的权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其次,要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一方面,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必须对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各级财政、财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要对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实施监督。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企业的会计年报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才能报出;企业发生兼并、资产重组、租赁、破产等产权变动行为,要经资产评估机构重估资产价值、界定产权;企业发生注册资本变更,要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国家行政机关对企业单项审计的委托等。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再审计制度,对那些不能公正执法,出具虚假审计结论的机构,要按《证券法》中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终生取消其执业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三,要完善各级政府之间和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当前,我国政府上级对下级考核经济工作质量时,一般是考核扭亏增盈情况,即考核企业的亏损面、亏损额、盈利额等指标,地方政府对企业主管部门和单户企业的考核也比照办理。下级政府、部门、企业为完成扭亏增盈目标,往往企业作假,上级认可,甚至联合作假。笔者认为,要研究建立科学的各级政府之间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指标考核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出现亏损、破产是正常的,关键应考核企业的经济运行环境和运行质量。
  第四,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我国会计制度中对企业发生资产损溢的处理、土地价值的核算、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的确定、存货的计价、长期投资收益与损失的处理等,规定比较灵活,企业确定损益时人为因素较大,很难准确反映企业盈亏状况。企业间由于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反映的损益也缺乏可比较性。还有在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也没有强调合并会计报表,一些公司报告业绩时不能将母子公司的虚假交易剔除。另一方面,国家颁布的《两则》、《两制》要求企业建立相配套的内部财务制度和核算办法,但不少企业并未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随心所欲。因此,对上述财务会计制度有必要作进一步完善并予以落实。
  第五,提高会计队伍素质。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一方面,会计人员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维护国家财产安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要虚心学习,熟悉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业务技能,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及时、准确提供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坚决为因坚持原则而遭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伸张正义;逐步在大中型企业施行财务总监制或总会计师委派制,提高会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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