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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会计的国际协调

2015-07-09 10:0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会计国际协调的概念

  如何准确地概括会计国际协调的内在涵义,目前理论界有多种不同的形式表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国际会计协调、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等。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国际会计准则协调是指以国际会计准则(IAS)作为统一标准,衡量并消除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促使它们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的过程。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化就是各国会计准则实现标准化的途径之一。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指在没有先入为主的条件下,各国之间进行的会计准则的协调,这种协调是在平等、独立、自愿条件下进行的,没有任何一方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推行某种标准的情况,协调各方通过沟通、谈判、协调,采取放弃、改进、接受、退让、提高、重建等方式,来达到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是一种多主体、多方向的协调,而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则是单主体、单方向的协调,是IASC向世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的工作;并且,从范围来看,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包含了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内容,后者属于前者的一个组成部分(吴水澎等,2000)。
  而国际会计惯例是指在特定阶段形成的,为适应国际贸易增长、跨国公司兴起、国际间投资活动的增加、资本市场全球化、会计服务国际化的需要,以协调各国会计标准以及会计政策为目的,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为当前大多数国家公认并广泛采用或通行的会计惯例。国际会计惯例的形成有两条途径:一是自发形成的,如习惯;二是通过制定或认可形成的,如惯例、标准等。但无论从哪条途径形成,都须基于大多数国家的共同确认。会计的国际协调实际上就是各国接受和遵循国际惯例的过程。
  通过对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国际会计协调、国际会计惯例协调这三个概念及其内在联系的扼要分析,我们认为:这三个概念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会计国际协调的内涵。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国际会计协调化侧重于从标准和制度方面强调会计的国际协调;而国际会计惯例虽也涉及标准和制度层面的内容,但更多的是侧重于会计实务中形成的习惯、惯例的借鉴和运用;而会计的国际协调应是理论和实务协调的内在统一。因此,本文以下的论述中,将统一用会计的国际协调来涵盖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国际会计协调和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等概念所包含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会计国际协调呢?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协调是通过对会计惯例的变异程度加以限制从而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标准化似乎意味着要推行一套更加严格而且范围更加狭小的规章制度(C.Nobes.R.Parker,1981)。
  协调包括:一是认识不同国家的特性,并将它们与其他国家的目标进行调和;二是减少或消除障碍,以便取得能够接受的协调程度(A.Belkaoui,1985)。
  所谓会计协调化,是指通过一些国际性组织或专门机构,制定或认可采纳一些统一的会计准则或其他标准化文件,促进一定地区或世界范围内各国会计实务和财务信息的统一和可比活动(常勋,1990)。
  协调就是对各国会计的差别建立各种界限或范围,增加其会计实务的和谐和共存的过程(杨绍纯,1987)。
  国际会计协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际会计协调泛指缩小和协调各国会计存在的种种差异,狭义的国际会计协调是指对各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协调。一般认为,国际会计协调主要是指狭义的国际会计协调(彭及时等,1989)。
  通过对上述定义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对会计国际协调作一初步的概括:即协调旨在增进各国会计标准的趋同和可比性,限制各国会计标准的差异程度和差异范围,减少其内在的逻辑上的冲突,寻求各国会计标准的统一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协调应包括会计准则的协调和会计实务的协调;协调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其最终的理想的目标是标准化;协调与国家特色是相辅相成的,有国家特色才需要协调,也只有国家特色才是推动国际会计理论和实务不断向前发展的原动力。因此,协调不应被误解为要消灭特色,而是对特色的协调;一些国际性组织和专门机构的积极活动将有助于会计的国际协调。

  二、会计国际协调的目标

  会计国际协调从理论上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目标,美国著名国际会计学家乔伊(Frederick D.S.Choi)和缪勒(Gerhard G.M ueller)概括指出,会计的国际协调实际上可以有两种思路:一是标准化,就是要制订和实施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来取代各国的会计准则。这一思路又有一些不同的观点,如“绝对相同性”,即要求全世界通行一套会计准则和一个报表体系与格式;“环境相同性”,即推崇在类似环境条件下的统一会计与报告模式,但可保留不同环境条件之间会计制度的差异,又可称为“有限的统一”。二是协调化,协调化不同于标准化,因为它并不要求以全球统一会计准则取代各国的会计准则,但是协调化要求各国会计准则通过不断的协调能求同存异,增进共同的内涵,逐步缩小不同会计准则制度之间的差异,提高不同国家会计实务和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
  从理论上说,标准化更有利于达成国际间会计报告的协调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上面临一些至少在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克服的难题。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制约,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不愿意放弃或出让本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因此,单一的标准化的会计准则缺乏现实可行性,以至于有些著名的西方会计学者,如R.K.Goeltz.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Harmonization:the Impossible(and Unnecessary?)Dream?一文中认为的,会计的国际协调(指标准化)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幻想。当前的努力应当是积极推动各国会计制度(标准)的趋同化(J.M.Rivera,1989)。

  三、会计国际协调的方式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会计国际协调的方式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单边协调和多边协调。所谓单边协调,是指在协调双方中,其中一方以另一方的会计准则为标准而采取协调措施,向它看齐靠拢。所谓多边协调,是指两个以上的协调方分别采取不同的协调措施,使各国准则趋向一致;或各方同时采取协调行动向某一既定目标靠拢。在多边协调的过程中,需要设立一个具有相当权威的机构(例如政府间机构)来负责建立协调标准,协调各方利益,处理协调事务等事宜。二是主动协调和被动协调。所谓主动协调是指在没有任何外界压力下,一国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自动采取的协调行动。所谓被动协调是指在外界压力下,如果不采取协调措施就会失去某种利益而不得不产生的协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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