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伴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的崛起发展迅速,呈现出规模小、分布广等特点。由于我国法规政策不完善这一客观原因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外部市场环境恶劣、内部发展动力不足、多头不力监管和人才招聘难等问题,使得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陷入瓶颈。
关键词:做精做专;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现阶段我国小型事务所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如何探索适合自己发展模式?这是小型所合伙人及所有关注小型所发展的有识之士共同探讨的问题。笔者之见,相比事务所的“做大做强”来说,也许“做专做精”更适合小型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
近年来,培养内资国际化事务所的宏观监管的考虑,在扶持、催化国内大所方面有所倾斜,客户和企业的上级监管等部门在业务委托方面也加重了对事务所规模、资质的权重,小型事务所承接大型业务的壁垒增加。据2012年7月30日新华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30日所讲,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976家与十年前相比,翻了一翻还多。2012年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来看,前百家事务所2011年收入总和达到279亿元,占行业总收入的63%,其中“四大”收入总和约100亿元,占我国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和的35%左右。不难看出,在夹缝中生存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不进则退的现实问题。
一、我国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职业现状原因分析
首先,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对的外部环境方面。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狭窄,客户层次低端,业务量少,加之市场发育不成熟,外部竞争环境更加严峻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保住原有的市场常以低价竞争作为争抢客户的手段。另外被审计人与审计委托人一体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衣食父母”面前,不惜以委屈“审计原则”作交易。从而在风险控制与经济利益的选择上,小型所可能更愿意铤而走险趋向经济利益而忽视风险控制,审计质量无法保证。
其次,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环境方面。小型事务所组织结构不合理、人员职业水平参差不齐和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实行合伙制的不到10%。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弱化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审计失败的成本低,潜在收益却很高,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就失去最根本的机制约束和保障。小型所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陈旧,从业人员来源渠道狭窄,不注重职业培训,因而在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时,无从下手。小型所的规章制度方面又往往都流于形式,操作执行性差。
最后,外部监管环境方面。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较低和多头监管造成协调困难等现实情况。我国相关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完善,这也是小型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和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政府监督和注协职责和分工不是很明确,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最终导致无效监管。在处理处罚方面,由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督结果不能相互认同,使一些被发现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削弱了监督效率与效果。
二、小型所走出发展困境的几点看法
(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和拓展业务范围方面必须创新改革,立足于“做精做专”
财政部财会[2010]13号文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加强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严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准入条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正确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首先对小型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上作了必要的规定:原则上应当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利益与事务所的前程和命运紧紧连系一起,将压力和动力结合,增强职业风险、责任、质量和品牌意识,自然也更加自觉抵御来自外界的不当利益驱动力,这就从源头上解决了原有限责任公司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带来的轻质量重收入无视风险的问题。而规定65周岁以上人员不得担任新设立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是为有效防止合伙人(股东)由于年龄偏大存在知识老化、精力不济难于胜任注册会计师岗位的情况。
财会[2010]13号文指出: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主动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领域服务,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大多数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传统审计业务,业务模式具有高投入、低产出的特征,由于人才匮乏、业务模式单一、地域观念强烈、固守一方,对开拓新领域新业务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死守传统审计业务,路越走越窄,逐渐面临被行业淘汰的危险,因此拓展思路求新创新刻不容缓。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走专门化又精又专的道路,做好法定业务的同时,拓展新兴业务市场,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只有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将行业增长点建立在利用现代科技审计手段上,为国民经济提供高端咨询服务,发挥好会计信息和专家资源对控制风险、引导资源整合和高效流动作用的同时,达到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产业升级的目标,从而实现向高增长、高回报的高端业务模式转变。
(二)小型事务应建立培育和发展自己的企业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智合和人合能融为一体的企业,其企业文化的内涵要求也就会更高。企业文化的形成及其内涵与这个企业领导者的个人素养、知识结构、本人的喜好是分不开的。领导者个人的有些爱好或某些专长如果具有相当的知识文化沉淀,并经过多年在事务所潜移默化中已逐步得到广大员工认同时,它就可能转化成事务所的企业文化,事务所的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应该把它看成是事务所的一种精神财富,要倍加珍惜、细心呵护,因为它在今后事务所的发展中可能给事务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
(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是报业之本
小型事务所要“做精做专”,应当制定和完善员工招聘制度、培训制度、业绩评价制度、薪酬及晋升制度、内部分配及奖励制度等各项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并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以确保本所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并遵守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培训工作是小型所增强质量控制、提高专业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重要途径,同时关系小型所的生死存亡和兴衰成败,也会影响经济信息质量和社会诚信建设。
(四)完善外部对事务所监管体制
建立民事责任赔偿机制和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审计责任“问责制”,让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风险和违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针对政府多头监管最终导致监管无效的现状,现有的监管格局中增加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同时,要引入公开披露制度和加强媒体的监督的机制,使典型案件的审理、听证和处罚公开化,增加监管的实效性,将处罚措施切实到位。
目前,整个行业正处于重新洗牌阶段,事务所不进则退。众多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只有认清形势,痛定思痛转变转变传统的经营模式和思维模式,放眼长远,对外大力开拓新的行业领域;对内加强事务所组织结构治理、强化质量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行业诚信和专业形象,立足于行业不败之地并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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