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美的税务会计模式
英美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分离模式,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的税务事项由税务会计另行处理,无须通过对财务会计的纳税调整来实现。这种税务会计模式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有如下几点:
1.经济体制环境。英美的经济体制被认为是“自由式”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其投资体制以企业为主,由市场决定供求,证券市场极为发达。其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股份制企业为主,遵循公认会计原则。这决定了企业的纳税按税法进行,而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2.法律环境。英美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成文法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适用的法律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作为法律之一的税法也不例外,所以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而没有系统、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
3.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形式。英美的会计核算管理形式是民间型,像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为自律机构,会计核算规范以公认会计原则为核心,立法对会计规范无直接影响,其财务报告体系从财务报表到会计信息披露,都是基于对投资者信息的有用性,全面反映与投资决策和现金流量相关的会计信息。
4.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由于英美国家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分散,政府对会计管理体制的影响较弱,所以国家对会计监督体系十分重视;另外,英美的会计职业被认为是有发展前途的职业,会计人员的地位较高,他们大多素质高,敬业精神强,薪水优厚;再加上股东集团的力量,因此注册会计师被看成是经济警察,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英美属于投资者导向的会计模式,这种会计模式强调会计要保护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其财务会计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不受税法约束,会计计价方法和标准基本上反映了会计科学的客观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真实。因此,为了适应纳税的需要,相应地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完全脱离公认会计原则,以税法的目标为基础,从税基的计算到税款的交纳始终贯彻税法规定的专门会计系统——税务会计。
二、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
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模式,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务当局是法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税法对会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这种税务会计模式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有如下几点:
1.经济体制环境。法国的经济体制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通过经济计划干预经济。其投资体制以企业为主体,但与英美不大一样的是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政府在投资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公有化比重高,企业的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向公众发行的公债收入。其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小型家族企业为主,但国有企业几乎垄断了交通、能源、通讯、运输等重要的国民支柱产业。而德国的公司大部分由银行控制或拥有。所以,法德对会计信息的公允、真实性要求相对较弱,会计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务管理的需要。
2.法律环境。法德属于大陆法系国家。这种法律体系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实行这种法系的国家政府往往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法国的企业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就受到了诸如公司法典、证券法典和税法典的影响,所以,法德的会计与法律的关系十分密切,企业的自主权受到了很大限制,财务会计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税法的影响。
3.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形式。法德的会计核算管理形式是行政型的,像法国体现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总计划”由国家会计委员会制定,该委员会由政府组织与控制,在企业会计信息处理原则上主要维护政府的利益。“会计总计划”继承了大陆法系法典统一的传统,从会计基本原则、业务处理方法、会计账户到财务报表等,无一遗漏。
4.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由于法德中央政府权力相对集中,政府在会计管理中的力量相对强大,在会计的管理体制上,表现为政府在会计规范中占主导地位;另外,由于缺乏强大的私人股东集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远小于英美国家,所以法德国家的会计职业队伍的力量、规模以及能力都较弱,这为会计与税法的协调提供了条件。
法德属于政府(税收)导向的会计模式,这种会计模式强调会计要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服务,所以其财务会计受税法约束,强调为政府税收服务。其纳税申报必须与提交给股东的财务报表一致,税法的任何变动都会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和形式。相对而言,财务会计信息对股东、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的相关性(有用性)则不够,但由于政府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亦是税收利益的既得者,所以在这一点上影响不大,企业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差也不大,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
三、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
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既不像英美那样财税分离,也不像法德那样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的会计,也就是说其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形成这种税务会计的社会环境因素如下:
1.经济体制环境。日本的经济体制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干预经济,推行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证券市场较为发达,但其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集团内部、国内银行和国际资金,而本国的国民投资较少。企业的组织形式多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但规模都较小。大公司多为集团公司,或为大财团控制或依附于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但它们的股份很少上市交易。所以政府、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都对财务会计信息有所要求。
2.法律环境。日本的经济立法全面,近乎大陆法系。就会计规范而言,起重大作用的法规是商法、证券交易法、税法和会计准则。商法、证券交易法不仅仅是法律,而且是会计规范的具体条文,有关会计的核算、会计账户以及会计报告的编制、格式、审计要求等都有规定。会计准则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原则性的内容较多,事实上是对商法、证券交易法及税法的补充。所以,日本的会计处理是一种法律规范,但由于税法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日本的税务会计不可避免地呈现出纳税调整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