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毛越华(1965- ),男,浙江桐庐人,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与管理研究。(贵州 贵阳 55008)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6-0022-02]
我国近三十年来,不论是通过选拔方式的中职生升高职,还是保送中职生上高职、5年一贯制高职教育、3+2高职的中职生升高职教育,学生几乎都是从相关中职专业升入相同或相近的高职专业学习,这就出现了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文化基础课脱节、专业课和实践课重复设置”①的矛盾。这说明中、高职课程衔接不畅已经严重地制约着中职教育、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更限制了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中、高职课程有效衔接是中高职教育有效衔接的核心。对此,应从中、高职课程有效衔接之根本目的是为了提升职业技能出发,运用模块式技能培训(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MES)的职业教育课程模式来开发中、高职衔接课程。
一、构建中、高职衔接课程的政策及理论基础
国际劳工组织从1973年开始,历时10年时间,在收集研究世界各国为适应科技发展和新技术、新工艺大量涌现所采用的各种培训方法的基础上,开发出了MES模式;尔后,该模式在世界各国职业教育中得到普遍推广使用,并广泛用于职业教育课程设计之中。该模式的课程设计包括某一专业一项操作技能的全部内容,让学习者学习“做什么”“怎么做”“做的结果如何”,并涉及“为什么做”的基本理论问题。②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的特殊历史原因,所以时至今日,MES模式并未在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中得到广泛试用,仅有部分教师在尝试使用该模式进行课程组织与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职业教育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同时,《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也明确要求要“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形成适应区域经济结构布局和产业升级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职业教育格局……初中后五年制和主要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要围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急需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制定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教学管理与评价,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
国内职教研究专家也认为:中、高职衔接要实现中、高职之间目标、层次、专业与课程结构的递进衔接,既是遵循职业教育体系的内部关系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由低级向高级培养中身心发展与认知发展规律的内在需要。而且现代职业教育理论强调服务于人的终身教育,中、高职课程衔接的目标是通过课程衔接实现中、高职协调发展,从而满足人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研究者认为,中、高职课程衔接的指导思想是在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以系统观思考中、高职发展的整体协调、逻辑协调、有效协调和内生协调。
上述理论和政策要求为我国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指明了方向和实践路线。对此结合我国“中职教育是培养终极技能人才、高职教育是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目标的国情,遵循MES模式开发中、高职衔接课程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二、符合我国国情的中、高职衔接课程的MES模块课程开发模式
我国自恢复高考以来,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的课程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教育,而是套用了普通高等学校课程设置的专业教育。由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和新科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高级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及求学者对高等教育的渴求等,迫使人们不得不进行模块化职业技能教育和进行MES模式的中、高职衔接课程试验性开发。不论是中职教育,还是高职教育,我国全日制职业教育的传统课程设计从达成教育目标层面上说,都各自包含了文化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具体技能课程模块三大模块结构。由于在21世纪前5年,除了5年一贯制职业教育之外,我国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是各自独立的“断头教育”,三大模块课程体系在各自层面上都是比较完善的,因而,一旦有“中期选拔”上高职,自然在课程设置与教学实践上就有“文化基础课脱节、专业课和实践课重复设置”等矛盾。基于MES模式和回归职业教育本身规律的思考,建构中高职衔接课程的开发模式合理的策略如下:
1.文化基础课程模块的衔接课程。从我国国情和现行职业教育现状出发,文化基础课程模块包括思想品德、人文修养、公共基础等课程。其中思想品德课程中职和高职教育内容大同小异,而且几乎都是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年开设,所以中职生升入高职二、三年级没有必要重复开设该课程。
中职和高职的人文修养课程存在着一定差异,究其原因,是不少中职学校认为“中职教育是初中后教育、是等同于普通高中的教育”,所以大量开设类似于高中的文化基础课程。而高职教育招生主体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所以高职文化基础课实际上与普通本科的文化基础课几近雷同。但就课程编制的内容而论,中职人文基础课和类似于普本的高职文化基础课的唯一差异就在其深度、难度上有所不同而已。基于MES模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律,高职教育比较高深的人文课程应该归结为专业提升课程,所以鉴于中、高职课程衔接和教育实践的需要,人文课程的专业提升课程应放在高职的二、三学年开设。
中职与高职的公共基础课程不存在难易度的显著差异,只存在生源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的学力基础差异。就MES模式和教学规律而论,中职课程设计中的中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公共外语等课程事实上也是在中职教育的一、二学年开设。而高职教育的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大学公共物理、大学公共化学等课程虽然在高职不同专业的第一学年有所选择,但这些相关难度的科目已经在中职教育的一、二学年已基本涉及,只是由于学力的差异,才导致了中职生升入高职后产生了似乎是课程重复设置的困扰。
基于调研和MES模式的中、高职衔接课程设置,应是不存在“文化基础课脱节”的矛盾的,产生矛盾的原因是高职教育具体科目教学安排时间欠准确所致。如果再基于“通识教育”理论和“厚基础、宽口径”或“宽基础、活模块”课程改革理念,文化基础课程的中、高职衔接课程是完全可以有效衔接的。
2.专业课程模块的衔接课程。从我国目前中、高职课程实施的现状来看,专业课程模块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三大模块。
根据调研和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素质的评价来看,人文社科类的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的专业课程设置及其整体教育效果不存在显著差异。人文社科类专业职教生的整体社会评价中,中职毕业生未必不如高职毕业生,二者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科目、内容几乎没有差异。从中职毕业分流的市场统计来看,除因文凭、经验等社会准入门槛和学生个人高学历教育需求等因素外,人文社科类中职毕业生分流的比例大大高于理工类中职毕业生。当然,从中、高职衔接课程设计的视角而论,人文社科类专业的中、高职课程设计及实施,必须涉及中职教育已经开设的课程或科目,以及其难度、广度等问题。对此,必须遵循人文社科类职业教育的“人文性”和职业性的基本规律,设置中、高职衔接课程,中职教育注重专业基础,高职教育偏重提高技能和拓展视域。
理工类中、高职教育的专业不同,相关课程或科目及其难易度存在显著差异。中职教育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基本不开设专业选修课)都是基于初中后教育的理念和学生学力偏低而开设基础性极强的内容,在中职生修读中等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课程的同时,介绍性地开设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从实地调研结果来看,由于目前几乎所有的中职教育都是实行注重动手技能的“工读结合”“半工半读”的教育模式,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的课时量及其知识传授相当有限。所以才有中职毕业生说,“我们名义上是3年制服装设计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却根本不会服装设计,只能从事服装基础加工、打包等农民工的工作,我们希望上高职或本科再接受专业教育,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服装设计师……”。③所以,基于MES模式和中、高职课程衔接而论,理工类中、高职教育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事实上应在高职教育的二、三学年开设,中职教育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仅是让学生略知一二,根本不可能有课时量和学力基础让学生掌握较高层次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中职毕业生在工作实践中也只能从事相关岗位最基础的技能性、体能型的工作,若要有所提高,中职毕业生只能自学、摸索。因此,基于理工类中、高职衔接课程的专业课程设置和目前课程实施的事实而论,中职专业课仅仅是注重一线岗位需求的、介绍性的基础知识,只有中职生升入高职后,才有可能真正接受专业基础课程教育。因此,虽然目前中职与高职专业课程的难度、广度存在显著差异,但衔接课程及其实施可以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差异。
3.技能课程模块的衔接课程。技能模块课程是MES模式的核心课程,也是中、高职教育的核心课程。从我国职业教育课程实施的现状来看,中职教育的基础职业技能课程实施及其效果非常显著,而高职教育整体上似乎还没有跳出“大学教育”“高等专业教育”的框架,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亟待提高与加强——不少高职院校基本上都是最后一学年集中校外技能实践训练,此前的一、二学年很少有技能训练,有也仅是具体科目的课堂演练或实习基地的见习。
针对职业教育技能课程实施的现状而言,中、高职职业技能课程衔接的开发与实施应充分尊重职业教育“职业性”的本位规律。中等职业教育已经从广度、深度层面进行了有效的基础职业技能训练,所缺的是高级技能对口训练这一事实;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在第一学年强化学生的基础职业技能训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中职生升入高职之后的二、三学年进行同步的高级技能课程实施。因此,基于MES模式的中、高职技能衔接课程,不存在课程设计的中、高职衔接的矛盾,而是高职教育的第一学年应如何落实职业技能打基础的问题。如果高职教育还是实行高等专业教育,不仅升入高职的中职生不能得到高级技能的有效训练,就是升入高职的高中生也只是获得了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缺乏有效的高级技能,甚至是基础职业技能的训练。
三、MES模式的中、高职衔接课程设计与开发应规避的问题
中、高职衔接课程设计与开发,既要遵循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更要遵循课程开发与设计的基本原理,同时要规避一些特殊问题:
1.既要重视中职毕业生与高中毕业生之间存在的已有职业技能实践基础的差异,也要重视他们之间存在的学力基础的差异。就我国目前的课程实施效果来看,进入高职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之间,确实存在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学力高于中职毕业生,但高中毕业生职业动手技能远不及中职毕业生——中职教育是注重动手实践能力提升的就业教育、工学结合教育,而且中职3年教育中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就是在一线岗位实践。对此,在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与实施方面,中职教育在注重动手技能训练的同时,应重视文化基础教育;高职教育也必须基于“职业性”的本位,从第一学年开始就必须加大学生具体专业对应岗位的基础动手能力的培训。必须坚决规避高职教育集中在最后一学年实习、而一、二学年无见习、实习的高职课程实施模式。
2.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必须遵循课程开发的基本规律,必须重视衔接课程的有效性、可操作性、职业性。人本主义课程开发理论指出,课程开发必须以相应哲学理论为指导,由专家、教师、学生、相关行业用人单位的管理者等共同来开发。基于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与实施,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的理论基础必须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建设对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定,必须基于职业教育的
“职业性”需求,也就是MES模式的职教生的教育本位是提升其“做什么”“怎么做”“做的结果如何”等的动手技能及至善职业道德。
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必须以教职成[2011]9号文件为指导,根据区域(省域)经济发展对中、高职人才的需求,以省教育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以职业教育课程论专家为统帅,以既担任中职教学又担任高职教学的具体科目的教学专家为主体,充分吸纳用人单位及具体岗位的高级技能的行家里手的有效建议,充分考虑中职生升入高职后的教育需求,等等,来设计科学合理、具有极强可操作性的中职课程、高职课程。必须规避“专家课程”“专家学科课程”。中、高职衔接课程和具体科目教材的设计、开发、编撰主体群,必须是兼任中职和高职具体科目教学的专家学者。同时,中、高职衔接课程开发与实施,必须保证实践实训课程不得低于50%的比例,否则职业教育就失去了其“职业性”“动手能力”和“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本质规定。
总之,我国当代经济结构调整对高技能型人才的渴求以及中职生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已经不允许中、高职衔接课程还停留在理论探索层面,而是必须进行构建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中、高职衔接课程的实践、落实等。
[注释]
①鲍伟.中高职教育衔接中课程衔接的研究[J].职教论坛,2012(2):144.
②顾明远.教育大词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1110.
③任钢建.挑战与机遇——贵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