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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人”教育思想为核心的校本课程的发展策

2015-07-28 18: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校本课程开发为顺应形势、因地制宜培养学生之举。我校在现代课程观的指导下,立足于学校的文化渊源和当地的生活习俗,开发了以“立人”教育思想为核心的校本课程,促进了学生素质的提升、教师队伍的优化和学校整体的发展。
  一、课程开发的立足点
  (一)学校的文化渊源
  绍兴鲁迅中学以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鲁迅先生的名字命名。鲁迅先生一生从事教育,对教育有诸多自己的论述,其中比较著名的是对“立人”思想的阐述:“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掊物质而张灵敏,任个性而排众数”,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屹然独立于天下”。这种思想的文化基础是“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学校以 “立人”作为立校之本,可谓对学校发展的意义重大且深远。
  (二)本地的生活习俗
  每个人都离不开时代的影响,鲁迅也不例外。先生的作品,有太多的绍兴印记:从主人公名字的命名到孩子的游戏,从所说的话语到渗透人心的思想、生活习惯等,都有体现。我们要让学生读懂鲁迅,必须先让他们了解鲁迅作品中体现出来的绍兴传统文化。先生的思想,有太多的绍兴人思维;先生的灵魂里,有太多的绍兴人烙印。鲁迅中学的学子,有必要对先生有相对全面的了解,以更好地承继“立人”文化。因此,我们引导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开发与“鲁迅文化”相关的校本课程,以便对学生系统地进行“立人”教育。
  二、课程的框架
  我们首先构建了以鲁迅“立人”教育思想引领的学校特色文化框架(如图1),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以“立人”教育思想为核心的学校课程体系框架(如图2)。这两个框架是学校校本课程群得以顺利开发并彰显鲁迅文化特色的哲学基点和强有力的依据。
  三、课程的实施
  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追求课程开发精品化、课程教学条理化、教学管理系统化和教学评价多元化。
  (一)课程研发精品化
  做精做细做实一直是学校追求的目标,为使研发的课程有特色、成精品,我们首先确立了特色校本课程的建设思路。①坚持以鲁迅“立人”教育思想引领课程多元化发展的办学思路,为具有不同智力潜能的学生多元发展构筑人人成才的立交桥,为学生的多元发展和多元成才铺设多元化通道。②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立人”核心思想,夯实高中生文化底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选择、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给学生更多获取知识、提高技能、提升能力、展示自我、实现发展的机会。③加强对课程的整合研究,借助城区学校丰富的社会教育资源,开辟学习和实践基地,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从高校、职校、社区、家长中聘请兼职教师,还聘请外籍教师,为课程改革注入活力;构建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注重学生特长发展和能力培养的多样化校本课程,使不同的学生通过学校课程的学习能够学以致用、学技相通,多元发展;充分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关注学生差异,满足不同学生充分发展的需要,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④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更新教育思想和变更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由单纯的管理者、教育者转变为既是管理者、教育者又是服务者;思想教育由单向的教育转变为双向的沟通,课堂教学由单向的传授变为双向的互动。
  其次从三个维度入手,进行研发实践。①思想上宣传。先在全校层面进行整体发动,校长着重提出学校在新一阶段的行动方向,指出新一轮课改的思路,以使全体教师在心里有个底。②理论上引导。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对全校教师开展分层分批的校本选修课程开发培训,从理论上引导教师们认识校本课程,了解课程开发的含义、要求和操作方式。③行动上实践。校本课程的研发实施分三个步骤:教师申报—评委初审—学校复审。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教师填写《鲁迅中学选修课程开发申报表》,由学校分学科课程评审小组根据标准审核申报表。初审通过后,教师撰写500字以内的课程简介和教材说明提交复审。复审通过后,将该课程移交学生选课指导中心,正式作为学生的选修课程,并将教师写好的课程简介(含上课教师的基本信息)传入内网,让学生按既定程序进行自主选择。对于语文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我们特别强调必须与鲁迅有关,做出特色。我校专门开发的“鲁迅文化课程群”,内含16门与鲁迅先生相关的课程,其中有4门被评为省精品课程。
  (二)课程教学条理化
  我们遵循“网络准备—年级发动—学生选课—适度调整”的程序,尽量做到选课有序。
  第一步,为配合学生顺利选课,信息技术组教师加班加点,自主研发出相应的网络选课平台(现已经加入省平台)。学校将分好类的课程挂在内网上。高一各班级上报并核实每位学生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姓名中有无错别字等,年级统一后由信息技术教师传到内网上,并设置好每位学生的用户名及密码,以便他们自行选课。
  第二步,年级组召开班主任会议,落实浙江省课程改革方案的精神,明确学生选课的具体操作要领。
  第三步,利用下午和晚上的自修时间,高一学生分批进机房,在机房里,每位学生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内网,先看课程介绍,再选适合自己兴趣和口味的课。学校规定每门课的选课人数在10~40人之间(小于10人不开班),且不得由他人代选。
  第四步,各班选完后,信息技术教师整理选课情况,查出未选课或选课不成功的学生名单,报年级组,由年级组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再告知学生重选。
  我们尽量做到教学安排合理。在时间上,每周二和周四两个下午,另加周三第7节的修身课,共计8课时。在课表编排上,因为上课的并非全是高一年级的教师,在教学时间上可能会有冲突,所以课务由教学处统一协调,努力做到“四落实”——上课教师落实、教学时间落实(一旦确实,不再变更)、上课地点落实(除原行政班外,另外再根据需要开辟上课教室)、上课对象落实(每 位上课教师做好点名及课堂管理工作,学生处则负责对逃课学生的处理)。在走班上课方面,我们采用选修课教学打破原行政班上课的形式,由学生走到设定的教室去上课。经过不断完善,目前运作一切正常。
 (三)课程管理系统化
  1.教师管理
  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1)各开课教师应做好各项开课常规(计划、教案等),做好学生出勤记录(如有学生缺席应及时报学生处)工作。
  (2)教师在开课过程中应及时听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和学生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教学计划,经教学处同意后执行。
  (3)教师应做好每个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过程记录和结果评价等工作,在课程结束后到教学处做好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教案和课程资料、学生评价等。
  (4)学校在各类评职评优中适当优先考虑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课程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学生调查、家长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开课教师实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课程津贴的发放及奖励直接挂钩。
  (5)鼓励教师通过进修、培训、自学等方式拓展自己的选修课程教学经验,凡课程被确定为拟开设课程,开课教师可在考核中得到适当加分。
  2.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1)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学校公布的学校课程拟开设目录中选择课程,所选课程经确认后不予更改。若学生所选课程因学校因素未能开课,学校将通知学生重新选择。允许学生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修习选修课程。学生学完一个模块,经考核或认定合格(必须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应按照学校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认真参加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随意缺课,必须完成必修课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否则不能取得该选修课程的学分。若学生中途需要退出该选修课程而选修其他课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改选课程(只能得到改选课程的学分)。
  (3)学生应做好选修课程学习记录,积极参与课程的建设,有权向任课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在达到出勤率的要求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后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记录归档。
  (4)学生拥有课程的评价权,每学期学校将安排学生进行课程评价。课程管理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做好调查与分析,计入开设该课程教师的考核中。
  3.学校管理
  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1)课程规划处在学期末做好下学期的课程计划,在新学期开学前2周确定开课课程和选课名单,学期初正式上课。
  (2)各类课程教学的常规工作按鲁迅中学原教学常规要求实施。
  (3)定期做好各类教学常规检查,开展相关的教研活动。
  (4)做好课程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5)课程的资源和经费保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根据教师特点和教师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开设选修课程;学校保证课程开发资金、上课津贴、精品课奖励津贴以及与选修课教学相关的设施设备完善资金。
  (四)课程评价多元化
  1.课程评价的立足点
  课程评价立足于学生的自评和教师的考评两点。
  (1)以学生自评为基础。第一,校本课程不采用书面考试的唯一方式,除平时必须做好的考勤评价记录外,还在课程结束时,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查,考查形式可以是调研小报告、心得体会等。第二,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参加学习的态度进行评价,可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录,并以此作为“优秀学生”的考核条件。第三,学生成果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将成绩优异者的成果记入其学籍档案。
  (2)以教师考评为依据。第一,教师教学必须有计划、有进度、有教案、有考勤评价记录。第二,教师应按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的要求,达到规定课时与教学目标。第三,教师应保存学生作品及在活动、竞赛中取得成绩的资料。第四,教学处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访问等形式,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该教师的业务档案。第五,教学处检查、记录平时的教学情况(含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教学状况)。
  2.课程评价的特点
  课程评价呈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过程程序化、学分认定多元化等特点。
  (1)评价主体多元化。我们尝试让教师、学生、学校管理者以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校本选修课程的评价,试图以校内校外两个维度、四个层面的评价,作为对学生的最终评定。这比由教师的单一评价反映的结果更客观、更全面。
  (2)评价内容全面化。这主要针对学生而言。学校和教师在新课程目标的指导下,在学生评价的标准和内容方面,体现全面发展的精神。除学生的成绩外,还重视学生其他潜能和特质的发展,尤其是探究和创新能力、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我们不仅评价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还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课程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方法多样化。我们把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结合起来,较常用的方法有:作业——除书面作业外,还有实验操作作业、综合实践作业、口头交流作业等;测验——以随堂测验或专题小测验为主,重在诊断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结果;观察——课堂上针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观察,并通过成长记录、小调查、情景测验等方式了解每一个学生的优点和潜能、不足以及发展需要。
  (4)评价过程程序化。学校收集从学生、教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那里获得的反馈信息,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完善校本课程的实施。
  (5)学分认定多元化。凡是按学校规定认真完成校本课程选修并经考查合格的,一律给予学分,并记入电子档案。学分认定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知识拓展类以及其他便于纸笔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参加该课程学习,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课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二是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以及与竞赛相关的选修课程。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社会机构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考试或比赛,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均可向学校提出学分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发证单位的资质、学习记录和证书,按照18课时1学分的标准折合并认定学分。三是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如有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反馈评价,可经同学互评、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取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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