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性教育思想概述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教育界对教育的主体性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讨论。从研究的范围上来看,其研究主要从以下五个维度来展开:第一,从研究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到研究培养学生的主体性;第二,从研究学生的主体性到研究教师的主体性以及研究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的关系;第三,研究教育管理的主体性;第四,研究整个教育系统的主体性;第五,从理论研究到实验研究,再从实验研究到理论研究,注重两者的结合。研究范围是如此广泛,研究内容是如此深入,主体性教育思想的研究热潮从客观上是对现代教育的一种呼应。
具体来讲,主体性教育思想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概括。
1.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生观,让学生成为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主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生观,是现代教育的客观要求。跨世纪的人才应具有独立意识、自主意识、创造精神,而这些素质正是人的主体性品质的自然呈现。由于传统教育教学的专制性弊端,致使学生已经习惯于在教育过程中的被动性角色地位,其主体意识相当淡薄。主体性教育思想观的基本观点就是对学生的主体性地位给予明确的认定。教育学者雅克·德洛尔曾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书中指出:“教育的基本作用,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这里的“自由”就是指人对自身发挥在教育过程中主体作用的客观呼唤。确立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就要让学生成为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人。可以说,对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的确认以及对其主体作用的发挥是主体性教育思想中的首要问题。教育教学活动既是学生接受培育的基本载体,又是学生发挥主体作用的实践“基地”。
2.尊重教育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组织者的地位,让教育者成为调控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人。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问题,实际上也就是教师的主观能动性问题。诚然,教师“教”的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教学大纲”、“教育行政命令”、“学校管理要求”等等。但是,不能因为这些约束和限制就剥夺了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因为:第一,“教师的活动存在诸多侧面,但中心的活动是教学生。”既然教师的中心任务是教学生,那么,“教育的内部事务是属于教师的权限范围的”。“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享有学术自由,教员尤其有资格对最适于学生的教材教法作出判断。所以,教师应在得到认可的课程大纲的范围内,在教育当局的支持下,在选择与使用教材、选用教科书以及运用教学方法等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the essentialrole)”。第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学生接触最多,他们最了解学生,他们又最熟悉教学内容(如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因此,他们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最有发言权,最有组织权。第三,教师之所以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享有主体地位,还与教师的工作对于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关。正如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教师“是克服人类无知和恶习的大机构中的一个活跃而积极的成员,是过去历史上所有高尚而伟大的人物跟新一代人之间的中介人,是那些争取真理和幸福的人的神圣遗训的保存者,是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个活的环节”。教师的作用绝不仅仅停留在“传道授业解惑”这一职能上,可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所以,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是不可取代的。
3.保证教育管理者(主要指校长、教委主任)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这是主体性教育思想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体现。教育管理者(如教育局长、校长)是所管辖的教育工作范围内的最高负责人,受政府机关的委托,全面负责并领导学校或教育局的工作。这在客观上就要求管理者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拥有主体地位,是教育管理活动的主体。
4.主体性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建构主体性学校管理模式,建立主体参与型教育教学模式,来培育学生的主体型人格,以达到发展学生的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在现代的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学生不再是单纯的客体,相反其拥有主体地位,其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从学生的本质属性来分析。我们知道,学生(本文中主要指在校小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有他们最本质的属性。南京师大教育系在其编写的《教育学》一书中,将学生的本质属性归结为以下四点:(1)学生是人,他们是一个能动体,具有独特的思想感情和创造价值;(2)学生是发展中的人,他们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心特点,有发展的潜在可能性,需要成人的关怀;(3)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要实现全面发展;(4)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以学习为主要任务。从上述对学生本质属性的概括,我们可以看出,学生是具有能动性的、具有创造价值的发展中的人。正是因为如此,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拥有主体地位的潜在可能性得以存在。
2.从主体性教育思想的内容来分析。上述主体性教育思想的内容中第1条告诉我们: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生观,让学生成为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主人。
这告诉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拥有主体地位。这是不能否认的。
既然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具有主体地位,那么,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学生是否仍拥有主体地位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知道,班级教育管理活动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手段,若不确立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那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又如何体现?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受教育者不断地将客观形式的外部影响内化为主观形式的认识、情感、动机、态度等,使他们能够在任何恶劣或优越的环境中,能独立积极地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教是为了不教”。老师达到了“不教”的境界,就是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主体地位的最终实现。这种教育实际上就是以培养学生主体性为目的的教育。以培养学生主体性为目的的教育,其手段很多,诸如自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自我激励等等。但若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强化培养学生的主体教育管理意识,发挥其主体作用,那教育的主体性目的便可顺理成章地得到体现。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主体性的手段,才能达到主体性的目的;主体性目的又赋予了手段的主体性,这是目的与手段辩证统一的客观体现。自我教育的倍受重视,说明了主体性教育在现时代的迫切性,同时也说明了主体性教育管理的紧迫性。若剥夺了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体权利,那以学生为主体的班级教育活动就失去了根本的开展手段。
3.从班级教育管理活动的主要矛盾来分析。班级教育管理活动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中具有主体地位。首先,班级教育管理过程的主要矛盾是,班级教育管理者依据班级教育管理规律而提出的客观要求与班级学生现有的接受教育与管理的意识、态度、行为规范等等之间的矛盾。解决这种矛盾的最佳措施就是将这种依据班级教育管理规律而提出的客观要求有效地转化成班级学生在接受教育管理时的自主要求,使学生成为班级自主教育管理的主体。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就个别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活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愿望和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这句话启示我们,在班级教育管理实践中,学生只有将教育管理目标转变成学生的自主教育管理要求时,才能达到班级教育管理的目的。否则,学生在班级接受教育与管理时,仅作为客体的角色而出现,这只能使班级教育管理要求永远作为学生的对立面而存在,不能最佳地为主体教育教学活动服务,从而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教学目标。第二,班级教育管理是一个不断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班主任新接一个班,其教育管理措施对学生来说,往往觉得新鲜而不太适应,因而是学生比较被动地接纳这些措施,这是量变的开始。随着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磨合的深入,班级学生开始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地接受班主任老师的教育管理措施,这是量的积累过程。最后,学生能彻底理解班主任老师的教育管理意图,无论是班干部,还是普通同学,都能角色到位,成为班级教育管理措施的主动执行者。在这种情况下,无需班主任过多地插手,在主要班干部的领导下,全体同学都能步调一致地按照班主任的意图学习、工作、活动。这正是“质变”,即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中主体地位的最终确立。
4.从学生的身心特征来分析。学生的身心特征也决定了他们在班级教育管理中拥有主体地位。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的少年儿童,其自我意识不断萌生,自主能力不断增长,这表现在:他们开始对自身感兴趣,并不断地从各个角度关注自我,并已经开始构建“理想”的自我。尽管这种“理想”的自我还是直觉、朦胧、多变的,但它已经成为影响他们今日行为的一种力量。可喜的是,少年儿童已经有控制自己行为与情绪的自觉努力,在常态下,他们可以做到按活动的目标而行动,为实现目标付出努力,克服困难。将上述青少年身心特征的普遍表现迁移到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学生有自我教育、自主管理的兴趣和动力;第二,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学生有能力克服各种困难,成为班级教育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能动的主体。既然在常态下,学生具有按目标而行动的意志努力,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克服困难的能力,那学生成为班级教育管理活动的主体是情理之中的事。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在学生的心灵深处无不存在着使自己成为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者的愿望。
由此可见,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具有客观必然性。因此,必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确立学生的这种主体地位。
三、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的产生
在前面,我们已经明确,学生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具有客观必然性。那么,我们就应该确立学生的这种主体地位,并发挥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这就意味着一种新型的班级教育管理模式——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模式的确立。
什么是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它有什么特点?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可以说,主体性教育思想与班级教育管理的相互结合是产生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模式的直接原因;确立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并发挥其主体作用是形成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模式的根本标志。所以,就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的内涵,我们可以作出以下的界定。
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就是这样的一种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中,班主任作为班级教育活动的主体组织者,充分发挥全体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学生自主制定班级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自主贯彻并执行工作目标,自主检查并评估工作目标的达成度,以实现学生在班级教育管理活动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的确立与主体作用的发挥。
从上述对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模式的界定中,我们可推断出这种班级教育管理模式的以下几个特点。
1.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是一种民主化的教育管理。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是现代教育管理在班级教育中的体现。现代教育管理是现代教育科学中的一个特殊领域。现代教育管理的最终目的也是为育人服务,育人是现代教育管理不同于其他部门管理的显著特点之一。另外,罗廷光教授在其所著的《教育行政》一书中就教育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一些新观点。他认为,现代教育管理要体现民主化原则,如教员和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管理、反对校长的独裁统治等,将现代教育管理的民主化思想迁移到班级教育管理上,就是班级教育管理的民主化问题。班级教育管理的民主化,就是全体同学都拥有参加班级教育管理的权利和机会。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这种学生民主地参与教育管理过程的自由愿望自始至终都没有实现,教育管理中的专制性训练还客观存在于学校之中。
2.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是一种主体化的教育管理。全体同学不仅具有参加班级教育管理的权利和机会,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种班级教育管理中,他们拥有主体地位,已不再单纯是“被动的客体”,而是“主动的主体”。学生作为班级教育管理的主体,在班主任等老师的指导下,逐渐学会了自己设计班级教育计划、自己组织实施,也学会了自己检查、自己督促、自己总结。
3.主体性班级教育管理是一种自控性的教育管理。在这种班级教育管理中,因为优化了教育管理的内在机制,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那么,在整个班级教育管理的运转之中,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管理主体,能够自主性地控制教育管理过程中的若干自变量,以使之产生预期的教育成绩、管理效果。当然这种自控性也是相对的,它离不开班主任老师的正确引导,是在班主任督导下的学生自控性教育管理。
【作者简介】王磊,山东济南教育学院教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