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与法学教育是当前法学专业的学生热议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司法考试改革与我校法学教育的基本情况,课题组于2016年对我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发放了调查问卷,通过调查,了解我校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情况,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同学们对司法考试改革方向的预想,以便为我校的法学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1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良性互动研究调查对象
为了更好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我校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情况的认知及对司法考试改革方向的预想,课题组成员对我校法学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具体调查对象如下:大二、大三、大四共计224人,我们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法学民17-1班,41人,发放调查问卷24份;法学民考汉18-3班,35人,发放调查问卷16份;法学17-2、3班,69人,发放调查问卷40份;法学18-2班,40人,发放调查问卷22份;法学19-2班,39人,发放调查问卷18份),收回调查问卷118份,占98.33%,调查问卷的发放占总人数的53.57%,其中民族学生76人,发放调查问卷40份,占人数的52.63%,汉族学生148人,发放调查问卷80份,占人数的54.05%,应该来说面还是比较广的,基本能够反映同学们的心声。
2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情况调查问卷总涉及15个问题,其调查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1)当问到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汉族班为旨在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在公、检、法、司及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民族班为坚持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的办学宗旨,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在公、检、法、司及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你对我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否满意时,94人选择满意,占79.66%,24人选择不满意,占20.34%,说明绝大多数同学对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培养目标还是比较满意。
(2)当问到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培养要求为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较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的能力。你对我校法学专业的培养要求是否满意时,96人选择满意,占81.36%,22人选择不满意,占18.64%,说明绝大多数同学对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培养要求还是比较满意。
(3)当问到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培养就业方向(领域)主要在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在律师事务所、仲裁、公证等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你对我校法学专业的培养就业方向(领域)是否满意时,93人选择满意,占78.81%,25人选择不满意,占21.19%,说明绝大多数同学对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培养就业方向还是比较满意。
(4)当问到我校当前法学专业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際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你认为我校法学专业课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时,24人选择合理,占20.34%,80人选择比较合理,占67.8%,14人选择不太合理,占11.86%,说明绝大多数同学对我校法学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认为比较合理。
(5)当问到我校当前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模拟法庭、司法职业资格考试实训、法律诊所、大学生视野拓展(参加各类学术报告)、社会调查、创新创业训练实践、社会实践等。你认为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设置是否合理时,52人选择合理,占44.07%,52人选择比较合理,占44.07%,14人选择不太合理,占11.86%,说明。说明绝大多数同学对我校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设置认为比较合理。
(6)当问到你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的质量是否满意时,39人选择满意,占33.05%,50人选择比较满意,占42.37%,29人选择不太满意,占24.58%,虽然大部分同学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的质量比较满意,但仍然有将近四分之一的同学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的质量不太满意,毕业生尤为明显,说明我们的教学质量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学生提到的存在一些老师授课比较乏味无聊,照书本念,扩充知识较少等。
(7)当问到你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课堂教学方式是否满意时,38人选择满意,占32.2%,60人选择比较满意,占50.85%,20人选择不太满意,占16.95%,说明大部分同学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课堂教学方式比较满意,但也存在少部分同学不太满意,主要表现在部分同学认为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少。
(8)当问到你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课堂教学的互动性是否满意时,35人选择满意,占29.66%,51人选择比较满意,占43.22%,32人选择不太满意,占27.12%,说明大部分同学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课堂教学互动性比较满意,但也有少部分同学不太满意,尤其是低年级的同学比例较多,主要表现在部分同学认为部分老师上课很少互动,而是单向式灌输式教学。
(9)当问到你认为我校法学本科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否完善时,56人选择完善,占47.46%,62人选择不完善,占52.54%,说明同学们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整体认为是不太完善,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老师少,课头多,教师队伍数量不太稳定,存在一个老师教多门课的现象,毕竟每位老师的精力能力有限,可能导致部分课程的效果不太令人满意。
(10)当问到你认为老师在授课中是否应该以法律思维能力培养为主线贯穿于教学中时,115人选择应该,占97.46%,3人选择不应该,占2.54%,说明绝大多数同学认为老师在授课中应该以法律思维能力培养为主线贯穿于教学中,这样有利于同学们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11)当问到你是否能够理解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课堂教学的内容时,33人选择理解,占27.97%,74人选择基本理解,占62.71%,11人选择不太理解,占9.32%,说明绝大多数同学能够理解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课堂教学内容,只有极少部分同学不太理解,而且这一比例主要集中在民族班级,这是由于民族班级部分民族生汉语水平较低的原因。
(12)当问到你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教材的适用性是否满意时,34人选择满意,占28.81%,64人选择比较满意,占54.24%,20人选择不太满意,占16.95%,说明大部分同学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教材的适用性还是比较满意,这是因为我们学校对教材的选用做出了严格的要求,教材选用要根据专业特色及培养目标,结合本专业或学科当前发展方向、趋势,有计划地优先选用近三年公开出版的“十一五”、“十二五”教育部规划立项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及优秀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使用外文教材,必须是原版或经授权的同类版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13)当问到你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的考试方式是否满意时,42人选择满意,占35.59%,58人选择比较满意,占49.15%,18人选择不太满意,占15.26%,说明大部分同学对我校法学本科专业课的考试方式是比较满意,这是因为我们学校对课程的考试方式做出了灵活要求,考核方式可采取闭卷、开卷、公開答辩、论文撰写、实验报告、文献综述、研讨辩论、技能操作、上机、口试等多种形式,任课老师可以根据课程需要选择最能反应学生综合应用能力与真实水平的考试方式。
(14)当问到你认为法学本科毕业生是否能立即胜任法律实务工作时,18人选择能胜任,占15.25%,49人选择比较胜任,占41.53%,51人选择不太胜任,占43.22%,说明有相当部分同学认为法学本科毕业生是不太能立即胜任法律实务工作的,尤其是汉族班的同学,这也与我们到事务部门了解的情况基本符合,事务部门也是认为现在的大学毕业生不太能立即胜任法律实务工作,虽然具备一定的理论功底,但动手能力、实践操作能力有所欠缺,为此我们在教授理论的同时,也要加强动手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15)当问到你认为法学本科教育最主要应该培养学生的什么能力时,108人选择法律应用能力,占91.53%,10人选择理论研究能力,占8.47%,说明绝大多数同学认为法学本科教育最主要应该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这与上面有相当部分同学认为法学本科毕业生是不太能立即胜任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相符,也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基本相符,他们不仅要求同学们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应具备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我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3.1我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不足
通过问卷的调查与学生的座谈,当前我校法学本科教学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教学课堂互动性较弱,教学方法单一,教学与实践紧密不强;法学教学与司法考试衔接不够,授课过程没能很好地突出司法考试知识点,课堂穿插司法考试相关真题不够,考试内容与教学内容没有偏向于司法考试,运用所学理论结合实际案例不多,到法院庭审现场切身感受机会缺乏,教学缺乏司法考试方面的引导,司法考试专业辅导不足,缺乏与司法考试相关的讲座;大三课程安排不合理,未就对司法考试进行侧重,教学针对性不明显;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不全,缺少民族,部分老师理论水平与授课水平有待提高。图书馆法律类藏书匮乏。
3.2我校法学本科教学改进措施
针对我校法学本科教学不足,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应进行教学导向,加强教学管理,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力量建设,要有民族老师,招聘民族老师授课。教学应多样化,有创新,不局限于单一的方法;加强课堂互动性,可以多互动,多交流;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完成法律事务。其次授课过程应突出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多讲授司法考试的重点和命题规律,课堂穿插案例司法考试相关真题讲解。增加司法案例教学,多接触司法领域相关前沿资讯。将司法考试融入课堂,从大一开始培养独立思考讨论思维。专业课老师应该研究司法考试趋势并在授课的过程中有意指导,司法考试命题的变化趋势、历年真题讲解、最新法律修改,修正案的提出。请一些信得过的专业培训机构或者由本专业的比较牛,比较厉害的老师进行单个部门法的培训。建议在教学方法上多多使用法律上的案例,把司法考试的真题、案例融入其中,在教学方法上还可以融入案件的真实场合,司法考试多以最新时政,最新法律公开、公布为主,所以,应该多多突出这些。在考试时应加大难度,倡导教师原创新题,设置与司法考试难度相当的题。考试内容与教学内容应该更多偏向于司法考试,并且加以时政与法律条文的细致解读,可以让法律知识变得灵活,不再枯燥,与未来的司法工作更加接轨。学校既不可一切以司法考为中心又不可对司法考试不闻不问,应该二者相互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可把实践流于形式。在正常教学秩序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的具体案例解决能力。注重讲课内容跟司法考试相关内容,注重司法考试内容的培训及讲座,开设司法考试课程,聘请专业老师进行辅导,加强对司法考试方面的引导。再次教学应提高实践的能力,这有助于将来从事司法工作。应该把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教学注重实际,多讨论,培养法学思维。多让学生接触一些社会问题,让学生解决,比如:建一个学生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帮助需要的人,同时也提高了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多让学生参加一些实践活动,多一些实际理论应用,多一些实践课,实践课不应拘泥于某一形式,不能老是模拟法庭,应该多带走进庭审现场,切身感受法院庭审现场氛围。加强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多结合实践,多分析案例,多带学生出去利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案例。最后图书馆应再增加法律类藏书。应将教学目标定位在南疆,结合南疆实际情况开展教学,应鼓励我校的法学人才留下来,扎根边疆,针对目前我校的司考通过率太低,应加大力度,找准病根,对症下药。
4司法考试改革的方向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首先,应从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进行改革,提高司法考试的门槛,改变以前那种专科就可以报名的条件,提高至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为报考条件。其次,从司法考试的组织、命题、标准确立,录取方式,考试次数等方面进行改革,按照《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同时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由于边远地区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地区间的差异等原因,考试应向边远地区倾斜,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再次,考试题型设置方面的改革,司法考试题型设置应多样化,考试内容更加靠近实务,不仅仅局限于选择题,要加大综合考查能力,减少客观题及分值比例,增加主观题及分值比例。第四,司法考试在题型分配及难易度,考试方式,考试结果上进行改革。考试内容题型分配及难易度调整;增加考核方式,如案例审理或讲解模拟评选;考试结果上,通过司法考试不参加公务员考试,直接进入公检法或律师行业等。最后,司法考试内容方面的改革,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分值比例,突出宪法的权威性重要性,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考查考生法治思维能力,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