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知识、技术、人才等资源的大力支持,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对于整合政府、学研方、产业方信息资源,提升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巨大促进作用。通过分析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各利益相关主体及运行机制,总结目前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从政府、学研方、产业方三个相关主体出发,提出我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实现路径。
技术更新换代进程的不断加速促使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日愈受到重视,国内外针对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协同创新内涵、协同创新利益相关主体、协同创新模式等方面进行大量的研究并取得显著的成果。近年来我国十分关注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深化研究,并推出一系列政策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进一步发展: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对产学研合作教育给予优惠政策;2011年教育部提出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仍存在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企业缺乏内在动力,学研机构协同创新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因此结合新形势下市场需求状况,推进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行机制的完善,促进产业方、学研方、相关政府之间信息资源的有效流动变得迫切。
一、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一)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主体职能分析
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指在政府政策支持引导下,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企业以创新资源共享及创新优势互补为基础,以合作研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对技术、人才、信息和管理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而促使各方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主体包括政府、科研院所和高校、社会企业。在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过程中,政府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支持引导产学研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资源朝合理的方向流动;以本科高等院校为主的学研方则是作为科研成果输出方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等智力支持;产业方作为科研成果接受方,其职能是将科研成果转化成适应市场需求,满足客户服务的终端产品。
(二)各利益相关主体交互作用分析
学研方和产业方之间的交互作用是学研方承接产业方的横向课题、输送毕业生和提供培训等服务,以换取经费投入以维持高校生存与发展,而产业方则通过将学研方科研成果转化,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学研方和政府之间的交互作用则是政府是学研方的政策支持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学研方则是在政府为达到其社会效应的过程中扮演政策执行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在政府和产业方的交互作用中,政府通过政策实施、宣传推广、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方式为产业方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产业方则是积极响应政府制定的政策,在政策这个大框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战略,在提升自身经济实力的同时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三)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运行分析
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运行宏观上存在三类模式,即政府主导模式、学研方主导模式、产业方主导模式。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为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该重点选择产业方主导模式。产业方是最接近产品服务消费者的主体,通过分析产业方的市场调研报告,可以有效保证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的效度达到最大化。在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运行过程中,政府作为支持引导机构,通过政策支持、平台构建等方式促进产业方和学研方沟通交流;学研方根据产业方的需求定向进行设计研发,之后产业方将原始科研成果根据市场需求转化为满足其客户所需的终端服务产品。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运行应把握一个原则:在合理分配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政府的社会效益,提升高校的社会影响力,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制约我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相关政府部门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完善
政府针对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联合培养基地资金划拨管理过于细化,高校等学研机构在项目申报、资产购买等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严重束缚研究的进行;对于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诸如鼓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引导性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推进缺乏中介机构的支持,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市场需求瞬息万变,因此需要相应的中介机构扮演桥梁作用,政府应该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协会或者自身成立中介机构以促进学研方和产业方之间的沟通。
(二)学研方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制度不健全
学研机构对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视程度不足,本科院校高等教育通常没有像高职院那样设立对口的实训基地,而仅仅是通过简单的理论教学为学生灌输一个大概的理论框架,导致学生真正上岗时远低于社会对高等教育本科人才的要求,这些都与学校对专业的认知与重视程度紧密相关。此外学研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行机制不健全也是制约因素之一,科研成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对高校教师参与横向课题的主体身份的不认同,从而降低教师承接横向课题的积极性。
(三)产业方协同创新内在动力不足
产业方以自身经济利益为导向,而学研方希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合作时间长,有足够的资金流以保证其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由于知识技术的输出方追求的是长期效益,而输入方期望的是短期效益,双方目的不协调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一道壁垒。此外,对于产学研协同创新三大主体政府、学研方、产业方而言,由于产业方是科研成果转化的中介,同时也是科研转化为产品的直接受益方,应该由产业方提供主要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转资金。但是产业方往往只是提供能够满足其生产需求的这一部分知识产权的研究经费。
三、我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实现路径
(一)政府强化自身支持引导功能
1.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引导政策
政府应该加大财政税收支持政策,目前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运行中主要是由产业方提供科研经费,然而企业的实力毕竟有限,为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长期运行,政府可以在固定资产购买折旧、营改增税收等方面减少企业经费压力。政府机构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可以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明确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并参考行业协会、企业团体、学研机构的意见后制定符合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亟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利益驱动之下各利益相关主体为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引发相应的知识产权纠纷从而阻碍协同创新的深入发展,因此政府应该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的相关条例,减少产权纠纷事件发生。
2.发展专业化产学研中介服务组织
政府可推行“科技经纪人”制度,即政府联合各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商讨确定中介人员的资格认证标准,规范其运作,使之形成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发挥中介机构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媒介作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任务是构建学研方和产业方之间的高效的信息沟通网络,促进学研方和产业方之间的无缝对接,定向化提高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效率与效度。当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一定程度情况下,中介服务结构可以将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系统性联接起来,朝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方向同步发展,加速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利益相关主体信息资源流动,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
(二)学研方构建科研成果效度产出制度
1.健全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行机制
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体系。基于产学研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实践环节必须纳入大学生培养过程中,高校应该和企业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将实践环节放到大学生的考核机制里,促使大学生重视自身实力的提升。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强化高校教师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并且将教师参与企业挂职锻炼的时长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考核指标之一。完善高校教师科研立项经费管理制度,在监督管控的前提下保证教师能够便捷使用科研经费,从而提高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2.建立灵活的人才交流政策
对于教师而言,学研方在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的同时,也要积极引进社会精英人士、企业一线工程师作为客座教授到学校任职,进而改变本科高校纯理论教学模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学生而言,学研方应该积极推行“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学研方利用自身资源,在国内外上广泛寻求高等院校作为合作伙伴,定期输送本校学生到其他高校进行交换学习,强化学生自身素质。同时高校通过文化交流等方式与国内外其他高校学生加强交流,提升学生多角度、宽思维处理事情的能力。
(三)产业方明确科研成果输入的战略意义
1.加快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环境变得更加难以掌控,传统的企业组织管理结构已经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也有碍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科研成果在企业内部的迅速转化。企业应该改革传统的职能部门型组织机构,并朝项目团队型、网络型、无边界型组织结构方向发展,强化组织内部的灵活性,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科研成果在组织内部快速转化。企业应该重视自身长远战略的规划,将短期绩效和长期效益相结合,在保证长期战略目标得以达成的前提下最大化短期经济目标,并以此为指导原则,加大高等教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科研经费投入,积极引入智力资源以促成企业长期战略目标的成功实现。
2.强化企业员工产学研协同创新意识
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员工对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认可程度高低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顺利运转与否息息相关。由于企业引入高等教育产学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必然对目前的企业运行带来一系列的改变,员工由于担心其自身利益受损或者惯性作用导致其不想改变工作内容等因素,员工会出现一系列的排斥反应。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向组织员工灌输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念,强化员工产学研协调创新效度认知,培养协同创新组织文化,促使员工了解合适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顺利进行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从而提高企业员工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认可程度。
作者:耿松青 来源:理论观察 2016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