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现行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依然以“教育机会均等”式的保障性资助为主,缺少适用于学生个体能力提升过程扶持的资助方式。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以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为活动载体,构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机制,突出资助过程与学生能力培养的统一,强化资助的“输血”与“造血”功能并重,充分发挥资助的激励和调控发展功能。
[关键词] 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资助机制
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至2012年秋季学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在广西实现了全覆盖。每一项资助政策的出台,都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使更多人分享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让广大学子真切感受到了教育公平阳光的温暖。目前,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我区现有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中,国家助学金、特定学生免学费、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学校学费减免等属于保障性资助。虽然普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因此项目资助不能与国家助学金重复,实际上仍属于保障性资助且获得此类资助的人数很少。以桂林市为例,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给桂林市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助学项目2012—2013学年度的名额为840名,占全市普高学生人数1.2%,奖励金额168万元;2014-15学年度的名额为781人,占全市普高学生人数1.15%,奖励金额156.2万元。极低的奖励比例,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纵观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依然是以“教育机会均等”式的保障性资助为主,缺少适用于学生个体能力提升过程扶持的资助方式。随着国家资助力度加大,教育公平已迈出了重大步伐,党和政府向全社会做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已基本实现。在不断完善保障性资助政策的同时,增加和完善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体能力提升过程扶持的资助方式,引导、激励他们提升综合素质,帮助他们成长成才,成了目前高中阶段资助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的内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是一种过程资助,通过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过程,帮助其实现能力提升、充分发展与全面发展。具体是指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以学年为单位由学生自行设计和申报发展目标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学生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并进行结果考核,促进学生发展目标实现的资助。[1]
发展性资助坚持资助与发展相结合,励志与强能相结合,管理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通过开展以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为载体的项目活动,培养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以及诚信感恩意识。
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意愿的调查分析
当前,普通高中的资助项目主要是国家助学金,其覆盖范围:市区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市区在校生总数1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普通高中资面约占全县在校生总数40%;其他县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全县在校生总数30%。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分为二档,一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由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数多于资助比例,学校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来确定资助对象。受助学生对资助功能的认识又是如何的呢?为此,我们在广西各选择3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非示范性高中进行随机问卷调查,问卷由填选择题构成,采用李克特量表的五点分方法,分别赋值为5、4、3、2、1,5表示非常赞同,1表示非常不赞同,分数越高,说明表现越积极,即1、2表示否定态度(简称不赞同),3表示中性态度(简称中性),4、5表示肯定态度(简称赞同)。若某项目平均值是3,则表示对该项目持中性态度;若平均值小于3,表示对该项目持否定态度;若平均值大于3,表示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2]
调查对象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卷600份,回收有效率100%。
2.受助学生对资助功能的认识
调查问卷中的1、2、3、4分别代表“资助的目的主要是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资助的最大功能应体现在激励、促进发展上,让优秀的学生获得资助”、“在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应发挥资助的激励、促进发展作用”、“资助应突出其对贫困学生发展的激励、促进作用,生活困难问题应由贫困生自己解决”等问题。
从表二可看出,三个年级的P值大都是0.00( P<0.01),表明不同年级受助学生对资助功能认识的差异是极其显著的。从均值来看,不论是从4个项目维度还是从总体水平来看,高一年级总比低一年级的高。当代高中学生,年龄一般在17-19岁之间,正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他们的心智也逐渐走向成熟,对自我认识、目标追求越来越清晰,迫切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到了高三,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更渴望在公平的环境下凭自己的才干和努力赢得大家的认可。在各维度的标准差中,也只有高三年级问题“3”的标准差最小(0.489)。标准差反映的是样本数据的离散程度,标准差越小,表明数据越聚集。可见,受助学生对资助功能的认识随年龄的增长而越多元、深刻,渴望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去完善、发展自我。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
根据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即人的最为核心的需要
有三种:基础需要(生理和安全需要)、心理需要(归宿与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成长需要(自我实现需要)[3],应针对学生不同的需求层次,采取不同的措施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基础需要是可以通过保障性资助予以满足的;心理需要是经济资助所无法解决的,必须借助相关教育帮扶措施;成长需要,不是单有经济资助就能满足的,它更需要通过教育引导解决内动力问题。在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既要将保障性资助落实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又要根据不同学生个体不同的需要层次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地提供满足他们各种层次需要的帮助,尤其是发展过程的扶持,保证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金额与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个人的努力和发展状况相匹配,从而实现资助能够保障和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机制的构建
(一)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主要由资助管理部门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3%—5%的经费以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的资助资金构成。对于获准立项的发展性资助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项目构成。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项目、学科竞赛项目、校园文化创建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研究性学习项目: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在老师指导下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标本或模型制作等;学科竞赛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参加“三模一电”、机器人比赛、发明创造大赛等活动,或参加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项竞赛活动;校园文化创建项目:参与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其他:素质和能力提升的其他项目。
(三)管理策略。组织管理:发展性资助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资助办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发展性资助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发展性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协调项目的开展,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效果分析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由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学科教师、班主任或资助办管理人员担任。过程管理:由立项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四个环节组成。立项申报阶段,学校指导学生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撰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评审阶段,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审筛选,通过公示后即给予50%的资助经费;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立项获批后,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指导老师要及时指导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学校资助办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要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挪作他用,切实发挥资助资金效益;结题验收阶段,项目课题组向学校评审小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成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评审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验收通过公示后即下达项目剩余的50%资助资金。
(四)成果推广。一是编印课题优秀项目成果集,并通过网站、成果报告会等形式进行项目成果推广交流,二是点面结合,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
五、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的实施效果及意义
2013年秋季学期,我们选择两所不同类型的高中学校开展发展性资助项目的试点工作。学生申报并获准立项项目28个,涵盖研究性学习、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内容。项目小组的活跃活动,成了校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生。
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既可以解决学生的发展可能与发展条件之间的矛盾,又能激发学生的成长成才愿望和主动性,引导他们为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既兼顾学生群体和学生个体的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学生的发展性资助诉求;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具体发展目标实现作为资助效用的评价尺度,克服了保障性资助中重“输血”轻“造血”的弊端,是对现行普通高中资助方式的重大突破。
(一)突出了资助过程与学生能力培养的统一。《水火箭实验研究》项目小组,申请到项目经费后,运用动量知识和流体力学原理,开展了水火箭实验研究,针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二级火箭与一级火箭连接问题、气密性问题,小组成员在老师指导下认真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反复修改实验方案,最后实验取得了成功。在学校举办的科技活动月活动中,“水火箭”的发射展示,赢得了师生的一片赞叹。可见,将资助作为促进学生发展的动力和手段,不但是对现行普通高中贫困生保障性资助方式的突破,而且有利于强化资助的“输血”与“造血”功能并重,充分发挥资助的导向、激励和调控发展功能,促进学生发展。
(二)有利于实现资助方式的创新。本课题研究总结出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管理目标、组织结构、运行机制、评价方法,填补了目前广西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空白。在优化当前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资助体系的同时,学校并充分挖掘社会资源,争取更多的资助经费,设置既有共性、又能体现个体发展差异性的资助方式,将学生所获资助金额与其本人发展状况结合起来,兼顾公平与效率,有利于确保资助工作真正以学生利益为最高目标,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真正为促进贫困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三)有利于与我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相融互促。广西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才开始高中课改,广西普通高中新课改方案明确规定,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3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3年中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必修学分必须达到23个学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仅是课程规定的要求,更应是学生成长的自身需要。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有利于激发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受助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变单纯的受资助为主动的参与实践活动,使贫困学生在助人、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的过程中,
用自己的付出获得相应的回报,这不仅给贫困学生带来了锻炼机会,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综合技能,又很好地回馈了社会,锻造了自强之才。正如《住房装修的市场调查及预算方案的编写》项目小组负责人在“项目成果展示会”上所说的:“通过社会调查活动,我们不仅初步了解了装修行业的运作及市场状况,而且感受到了自身的价值,收获了比金钱要贵重得多的东西,体验了团体合作精神的力量,在为小组成员家庭住房装修出谋划策的过程中分享了学以致用的快乐。”
[参考文献]
[1]刘世勇,王林清,马彦周.学生激励的新视角:发展性资助[J].湖北社会科学,2010(11):178-181.
[2]曾军.广东地区企业员工心理弹性结构维度及相关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5.
[3]陈琦,刘儒德.教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69-171.
项目来源:本文为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项目“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策略研究”(2013ZZ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广西 桂林 5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