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镇1998年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2010年全镇实行会计电算化以来对全镇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理顺了村级财务,规范了农村财务支出。但随着新农村形式的发展,村干部经手的资金越来越多,逐步滋生了村干部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农村财务管理的漏洞越来越明显。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杨庄镇探索出了村级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对村级支付资金由经管站通过银行或网银直接拨付给收款人账户。
1 实行集中支付的原因:
1.1 村级民主理财流于形式
部分村没有按照要求设立民主理财组织,很大一部分村虽然建立了民主理财组织,但形同虚设,大部分民主理财人员都是两委内定的,不敢行使民主监督权,有的民主理财组织人员文化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参与民主意识不强或常年外出打工,不参与村里的民主理财,致使民主理财章在村干部手中,结果造成村财务收支不透明,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村级社会稳定。
1.2 村账目不真实
部分村干部为了能使自己说了算,采取收入瞒报、漏报或者不报收入的形式,私设小金库,随心所欲地乱开支,乱造支出单据入账,加上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对村级账目的真实性不予认真审核,导致资金管理上出现了漏洞,村级账目不真实。
1.3 监管不到位
坐收坐支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在集体收入少时怕麻烦,先斩后奏、坐收坐支,花完了收入才到经管站报账,更有甚者,换完届下台后才拿出大把单子入账,造成监管失控。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激化了干群矛盾又影响了村级班子的团结。如何规范村干部行为,真正管好村级财务支出?杨庄镇于2015年1月开始实行了村级财务集中支付制度。
2 集中支付制度的管理
2.1 村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
2.1.1 村级所有支出资金统一由镇经管站集中支付。
2.1.2 严格资金支付管理,坚持“五不付”原则,即: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不付;非正式的单据不付;字迹不清或涂改的不付;手续不完整、用途不当的不付;无相关人签字、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不付。
2.1.3 村级支出资金审批程序。各村单笔业务500元以下的公务小额支出,必须经村两委批准村主职负责人签字;单笔业务在5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经两委批准村主职负责人签字后报社区书记、社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批准签字方可进行办理,单笔支出5000以上的按重大事项申报。
2.2 几项具体规定
2.2.1 村级工程款、机械费。村级发生的工程、机械费支出时,必须由收款方提供正规发票。
2.2.2 村级误工费。村级各类误工费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必须每月25日前将误工费进行汇总由报账员报,社区书记、分管社区领导审查签字后,再报经管站有经管站包村审计员审核合格后进行支付或入往来账。
2.2.3 村级债务管理
村级严禁举债,确需借款或村干部垫付的实行审批制度,由社区书记主持两委会研究并提交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填写审批单,由镇经管站审核把关后,报党委政府批准。借款或垫付款必须先行交经管站代管,由经管站集中支付。否则,所垫付的资金或借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2.4 责任追究。凡出现集中支付违规问题,对报账员、社区书记、经管站责任人、包扶社区责任人处违规金额10%的罚款,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审计站审计后又发生问题的,对审计员处违规金额10%的罚款,涉及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 集中支付取得一定成效
3.1 通过集中支付,更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
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使村级所有资金纳入各村代管资金账户。村级收到的各类捐款要及时纳入经管站代管,捐赠物资按捐赠的实物及时估价入账。
3.2 通过集中支付,从根本上规范了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
各村每月10日前定期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支出、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四议两公开”,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并对决策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会议过程要留有影像资料电子版,会议记录一并上报经管站存档。
3.3 通过集中支付,真正规范了村级单据。
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将对村级单据进行“五不付”原则,即: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不付;非正式的票据不付;字迹不清或涂改的不付;手续不完整、用途不当的不付;无相关人员签字、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不付。通过集中支付制度切实规范村级单据。
3.4 通过集中支付,村干部行为更加规范。
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经管站、社区严把两关:一是严把审核关。所有支付事项在村级民主理财的基础上由社区书记、分管社区领导严格审查支付事项的真实性,再由经管站审计员对社区审查后的单据通过电话或实地核实相结合,对每笔支付资金进行认真核实并对参加会议的党员、村民代表进行电话核实无误后由经管站长签字报主要领导审批。二是严把支付关。对村级支付资金由经管站通过银行或网银直接拨付给收款人账户,整个支付过程镇村两级都不经手现金,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村干部侵占、挪用、截流等违规违法行为,从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3.5 通过集中支付,村会计转为报账员,村级取消出纳员,每年给村节约资金两万元,达到了减员增效目的。
杨庄镇通过“互联网+农村财务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规范了村级民主理财工作,规范了村干部行为,规范了“四议两公开”程序。
作者:刘培超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