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的进展状况、完成进度以及完成质量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水平势在必行。本文从分析当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如何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出了应对措施。
引言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进度控制是条件,投资控制是基础。为此,监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进度、质量、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论是业主还是承包方对监理工作的作用认识不清,导致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的作用就不能够充分发挥。从业主方面来讲,许多业主对工程监理工作的意义没有科学的认识,认为工程监理工作不过是为了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或者是出于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已而为之,或者是对工程监理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全面认为监理工作仅仅是检查工程质量。
这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就不能正确的看待监理人员的地位,常常把监理人员当成是自己的附庸,认为监理人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或者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正规的施工准则而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惯例来施工,常常会使施工方处于业主和监理单位中间的两难境地,不仅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也会大大的拖慢施工进度,使得工程效益下降。
从工程承包方来讲,施工工程承包商作为工程的直接建设者,如果对监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没有清楚的认识也会对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产生诸多负面的影响。实际施工工作中,一些施工承包商将监理工作等同于质量检测,在工程质量方面就完全抛弃了自我检测的过程而将质量检测工作完全依赖监理,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监理工作认识片面的结果也是对工程质量的威胁。
二是监理素质以及管理水平不高
监理工作是一项集综合性、协调性、专业性于一身的复杂工作,其总体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有赖于工程监理机构的科学设置和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求监理机构的各种监理工作人员需要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同时监理机构往往采取监理总工程师负责制,这对主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一个考验。
在实际的施工监理工作中,有的施工监理机构的组成往往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在机构组织过程中临时拼凑的占大多数,这些人员往往在专业方面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不能利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由于许多监理机构组成的时间短甚至是临时性的,这就造成了监理人员上的不稳定和业务能力的低下。要想在监理市场中将公司运作合理化、规范化,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保证监理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就必须积极引进和培养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才同时提高已有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是监理合同法律效力的漠视,监理工作多有漏洞
在目前的一些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中,一些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方法还不能完全按照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施工单位的人员对于监理工作和监理合同法律效力的漠视,甚至在一些项目工程中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同属一家单位的现象,这样的职能配置必然会导致职责的混乱,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和意见必然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监理工作出现漏洞,影响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因此,为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高质量,确保施工各方权利和责任的分明,避免工程进度失控、投资失控、质量失控等现象影响工程质量和效益,就明确监理合同的法律效力,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
二、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水平的措施建议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
强化监理单位的服务和责任意识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能够使得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获得市场的认可,使得监理机构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同时也能够使得监理单位能够充分的认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中,水利水电技术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使得工程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监理单位应当认真的执行质量监督的权利,履行好监理工作的义务,在不断强化的责任意识中更好的完成施工监理工作。
二是提高监理综合素质
针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工程监理队伍的建设,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为完善工程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监理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具体体现为掌握基本政治理论、遵纪守法、熟知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按章行事,具备较高的公正廉洁品质与责任意识,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与团队意识,肯吃苦,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总而言之,监理工作对在其位的工作人员各项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完善工作监督制度,强化对现场监理工作的督促,逐步规范监理工作,使得监理工作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监理工作和监理单位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效应。两方面结合切实提高监理单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是保持参建各方的良好沟通
一个正常运作的监理制度,一个成功的达成目标的监理工作的完成需要依靠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参见各方的配合和合作,包括上级单位以及业主的建议和指导,包括承建单位的默契配合,也包括设计单位的充分理解。与他们的每一次沟通的结果都意味着对施工方案的变动和调整,如果没有畅通的渠道保持沟通,监理工作的目标就不能顺利的达成。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为履行好自己的监理职责就必须保持对各方的良好沟通,通过自身良好的服务和责任意识获得业主的信任,同时也要力争获得其他参建各方对监理工作的积极配合。
四是逐步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虽然近些年来我国水利水电建设领域的立法体系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整体上看来仍然存在许多法律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不协调甚至相抵触的地方,立法的范围覆盖还相对狭隘出现了许多法律规定之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法律体系上的不完善常常会导致规范的监理市场迟迟不能建立,监理工作混乱,在监理市场上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解决的方法就在于逐步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体系,以合理规范的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化监理市场的建立。
三、结束语
综上,在水利工建设中的参建各方对于施工监理工作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施工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为人们熟知,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施工监理市场的竞争将越发激烈,在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工程监理制度之前发现问题并不可怕,甚至应当要积极主动的寻找问题并解决问题,为了更规范更专业化的施工监理市场,行业必须加强内部的学习,从更多的渠道获得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和建议,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明确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不断完善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
作者:徐亮 来源:基层建设 2015年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