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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街区的再生性保护

2015-10-07 10:3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越来越重视城市历史街区的再生性保护,历史街区的再生性保护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城市历史街区的再生性保护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城市;街区;保护;设计;再生性
引言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化遗产极其丰厚,至今仍然保存着很多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城市。在城市向着现代化迈进的巨大潮流推动下,现代文明与古代文明以及近代文明之间所发生的撞击也越来越激烈。由于人们忽视历史城市在保护人类自身发展脉络方面的重要作用,缺乏历史城市保护意识和有效保护途径,因此许多古城墙和传统建筑、街巷、历史环境在一次次大规模的城市拆迁改造中消失,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遭到了破坏,导致了城市历史风貌的丧失和文化特色泯灭。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将是城市发展面临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1、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历史街区保护大都面临资金缺乏的问题,因此,历史街区多是作为旧城改造的一部分,由政府出政策和场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钱进行"" 保护"",在有的城市中旧城用地成为个别开发商追求高额利润的竞争地,从而与历史街区的保护背道而驰。历史街区建筑的大拆大建。由于决策者对城市现状和发展缺乏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盲目开展规模大、内容单一的投资项目,致使对历史街区大拆大建,造成城市外部空间丧失,历史文脉断裂和社区归属关模糊等问题。历史街区生活网络的破坏。对历史街区的任何保护措施,都会对当地居民的利益产生直接影响。然而,在保护规划方案中,居民少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居民利益的现象经常发生。出于保护要求,必然需要降低历史街区的建筑密度,减少居住人口,但考虑当地居民各种潜在的生活需求也是十分重要的。
2、历史街区保护的要求
  历史街区不仅范围大,而且作为活的肌体,是一个有许多人在其中生活的环境。它一方面作为历史的风情画卷,给人们以传统的回忆和美的享受;另一方面作为实用的财富在继续被使用。历史街区的保护不仅涉及到历史文物遗产的物质实体方面,还涉及到它的人文环境方面,要求满足人们新的生活观念的要求。在这里,既有文化艺术的问题,也有社会和经济问题因而非常复杂,难度很大。
3、 历史街区的再生性设计
  历史街区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与深入的过程,整治过的环境还会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而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与矛盾也必须继续去解决,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是一个永久持续的过程。因此,迫切需要探寻历史街区保护的新途径,实现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历史街区的保护应坚持“保护的目的是通过必要的功能调整以延长现有建筑的有效生命” ( 蒂姆·厄奇) 的根本原则,通过再生性保护设计———在保护历史街区整体环境不变的基础上,对其建筑功能进行重新的设计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从而使其延续并焕发新的生命活力。具体说来,再生性保护设计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 整体保护、功能置换、多元与共生、回归街道。
3.1 整体保护
  《内罗毕建议》明确指出: “每一个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和它的环境应该作为一个有内聚力的整体而被当作整体来看待,它的平衡和特点决定于组成它的各要素的综合,这些要素包括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和环境地带。”有环境的烘托,历史街区内的建筑遗产才能全面彰显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才能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载体。为此,我们要拓展历史街区保护的外延: 一是应从重视单一要素的遗产保护向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混合遗产”、“文化景观”保护的方向发展;二是应从重视“静态遗产”的保护向“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同时,城市历史街区保护应遵循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不得改变文化遗产的历史原状,应尽可能地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历史信息,应将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针对目前将传统街区成片推倒的困境,我们必须明确,保护各类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和历史街区,都只是保护历史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不能取代对历史街区的整体保护。如果文化遗产的保护只停留在具体的、互不联系的物质形态上,那么改造后的历史街区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就将被割断而沦为“文化孤岛”,因失去文化的活力而“老去”。
3.2功能置换
  历史街区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逐步形成的,拥有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积淀。因此,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不是凝固、静止、切断其自身发展的保护,而是必须在严谨、科学、尊重历史、慎重地对待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有价值的历史遗存( 不仅应重视其物质属性的质量,还应该重视其人文、历史的意义和价值) 、保护其固有形态特色的前提下,确保其历史脉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保护。A·罗西指出,在历史中城市建筑的功能是变化的,而其形式却是永恒流传的。蒂姆·厄奇也认为,“如果建筑物被认为过时的,很必要的一点是必须明确区分建筑是对当前的使用功能过时还是对任何功能都过时”。在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对历史街区的功能进行必要的定位调整、合理利用和适度完善是非常重要的,大规模拆建的改造方式必然会破坏城市的原有肌理,因此应该采用一种以逐步恢复街区历史传统风貌为目的的、渐进式的整治方式,即通过“功能置换”——— 采用“存表去里”的方式留存建筑的外部形象、置换内部功能的方式来实现。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海“新天地”的改造: 在尊重历史和建筑文脉的基础上,对历史建筑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缮,保留建筑外观和外部环境,对内部进行全面更新,把原有的功能依据发展的需要重新设置为商业、文化、娱乐功能的方式使其焕发生机。因此,在历史街区的保护过程中,应将历史—现在—未来联系起来考虑,使其处于最优化状态,并在规划中不断修正与完善。这种保护方式周期短,易于见效,也易为居民所认同,有利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给后人留下保护与修缮的空间。
3.3 多元与共生
  一个充满活力的、有生命的历史街区应该是既有新建筑又有旧建筑的地方。如果这个街区的建筑都是一个时期的建筑,那只能说明这个街区已经停止“呼吸”。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多元与共生”的保护———时间上,让代表不同历史时期和时 代的新老建筑并进; 空间上,接受在城市区域范围内新老建筑在三维方向上的共存。对历史街区内的老建筑要予以坚决的保护,保证各历史时期的建筑的共生共存,并为历史街区的未来发展提供无限的可能性。简单地把建仿古一条街视为保护,或把片面的所谓风格统一视为保护,究其实质,是在篡改历史的真实性,是应当避免的。“保护”不等于“保存”,它强调“变化不可避免,但要控制”。只有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它,对其进行整治,防止其衰败,促进其发展,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L. 芒福德在《城市文化》中写道: “利用不同时代的建筑的多样性来
避免因现代建筑的单一性而产生的专断感,而不断地重复过去某一精彩的片段则可能造成一种乏味的将来。”历史遗留下来的旧建筑的价值在于它所体现出的最宝贵的“时间”因素,只有在新老建筑之间保留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感,二者才能相得益彰,才能让我们真正体会到老建筑的文化底蕴与意义。因此,要反对那种考虑所谓“文脉”而设计出的旧建筑,提倡那种在历史街区中既是现代建筑风格又和周围不同历史时期的老建筑相得益彰的建筑风格。
3.4回归街道
  再生性设计的目的是使历史街区保持活力,重获新生。简·雅各布斯认为,街区活力的根源在于街区内居民的活力。由于现代社会的存在形式淡化了街道的感觉———机动交通的迅猛增长赋予机动交通优先权; 街区的划分方式,减少了街道作为公共交往空间的含义; 良好的经济条件,相对独立的居住环境减少了居民之间的接触,邻居间的彼此联系越来越少。而传统街道间的多层次化和人性化使得街区显得更有生命力,采取“回归街道”的手法可以建立一些更有生命力的街道空间,从而使历史街区重新焕发生机。为此,在建筑中要创造出能让人们感受这种时间流动的空间,这种空间有足够的吸引力让人们走出家门彼此交流,如传统街道的骑楼、拱门、门楣以及窗楣; 改变建筑物的形体等用以加强空间围合感,改善空间感觉,使空间更加紧凑而又多变,增加街巷空间变化的趣味性; 要改造居民的居住条件以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 要将历史街区融于其所在城市的环境和空间关系,建立起人与人表达和接受、理解和解释、评价和认同、整合和创造的认识交往关系,消解历史街区的社会隔离现象,从而提升街区活力。
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变得更复杂、更多样,它已不仅仅是物质环境的更新改造问题,,而且还广泛地涉及到社会、文化甚至时空等因素。我们在借鉴前人或他人成功经验的同时,必须探索适合历史街区自身特点的发展对策和实施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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